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7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杰铜业”)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永杰铜业本次拟向银行申请需提供担保的综合授信合计不超过55,000万元人民币,由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55,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4月24日,已实际为永杰铜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2,5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3年4月2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
保总额139,771.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121.29%。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全资子公司永杰铜业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拟为永杰铜业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拟为永杰铜业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本次担保预计中,公司拟为永杰铜业向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为项目贷款授信,其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六年,其他担保预计的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决定并办理具体对外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担保预计授权有效期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 |||||||||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 |||||||||
众源新材 | 永杰铜业 | 100% | 51.38% | 42,500 | 5,000 | 46.62% | 注1 | 否 | 否 |
50,000 | 注2 |
注1: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注2: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六年。注3:上述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注4:上述最近一期为截至2023年3月31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3664201163P成立时间:2007年07月05日公司住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封全虎注册资本:20,000万元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及黑色金属的板、带、管、棒、排、线材的生产、销售及加工;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9,934.95万元,负债总额24,469.52万元,净资产25,465.4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81,989.72万元,净利润5,322.7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67,595.21万元,负债总额34,732.38万元,净资产32,862.83万元,2023年1-3月份营业收入24,848.32万元,净利润1,380.4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永杰铜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涉及担保的公司、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永杰铜业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担保事项是合理的。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4月2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39,771.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121.2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127,771.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110.88%,无逾期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