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华旅游”“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99,375.21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02,627,589.29元,其中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5,503,340.52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47,087,645.41元。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中远期发展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