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郑梅莲)本人作为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2022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的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从而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2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利益。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022年度,公司累计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会议0次;累计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出席全部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就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就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就公司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前对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2022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就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就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一)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就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审计计划、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阅。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在审计机构审计前、审计后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充分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2年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二)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现场办公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利用出差深圳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并通过与公司高管座谈交流、电话询问、邮件往来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财务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公司财务运作状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和现场检查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通过不断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加深了本人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了对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其他说明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将站在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本人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建言献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特别是对公司的财务风险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管理、财务控制管理、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等方面给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重点关注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运行等情况。同时将继续秉承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精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最后,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工作的配合与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郑梅莲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