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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2022年,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全体独立董事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据《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权利,依托深厚执业经验,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忠实勤勉履行职责,落实良好公司治理对独立董事的内在要求,切实维护本行、中小股东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本行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保障。现将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末,本行共有五位独立董事,分别为王洪卫先生、范卿午先生、刘树浙先生、唐荣汉先生、李常青先生,均已获得监管机构对其担任商业银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具备履职所需的执业经验与专业特长,在本行及本行子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领取年度薪酬除外),也不担任本行及本行子公司任何管理职务,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本行独立董事占现有董事会成员比例超过三分之一,且分别担任本行董事会下设五个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其中独立董事在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成员中占多数,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以及《公司章程》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条件、人数、比例等相关规定。
本行五位独立董事的个人简历如下:
王洪卫先生,生于1968年,管理学博士,现任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联合国绿色智慧海绵城市国际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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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上海链之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财安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张家港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新黄埔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担任本行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
范卿午先生,生于1963年,经济学硕士,现任富阳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劳雷影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担任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刘树浙先生,生于1957年,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担任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
唐荣汉先生,生于1964年,经济学博士,现任上海禹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艺多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正在关怀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担任本行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常青先生,生于1968年,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高级工商管理教育中心主任,兼任紫金矿业、诺普信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担任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本行共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次、临时股东大会
次,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
项议案;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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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会议
次,累计审议议案
项;召开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会议19次,累计审议议案48项。2022年,本行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表1.2022年度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情况
独立董事 | 董事会 | 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 | ||||
战略发展委员会 | 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 |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
王洪卫 | 7/7 | 4/4 | - | - | - | 2/2 |
范卿午 | 7/7 | - | - | 3/3 | 5/5 | - |
刘树浙 | 7/7 | - | 5/5 | 3/3 | - | - |
唐荣汉 | 7/7 | - | - | - | - | 2/2 |
李常青 | 7/7 | - | 5/5 | - | 5/5 | - |
注:表格中比例指“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2022年,本行独立董事勤勉履职,通过现场出席、视频连线等方式积极参加董事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会议亲自出席率达100%,各位独立董事深刻把握银行业发展趋势、竞争态势和监管要求,高度关注本行战略管理、数智赋能、风险内控等重点领域的治理决策和经营现状。会前认真审阅议案,了解背景信息,会上与管理层充分交流、审慎判断、建言献策,会后强化决策事项的执行监督,确保落实到位,切实提升了本行公司治理的稳健性和有效性。期内,本行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决议事项无异议,未出现对审议事项投弃权或反对票的情形。
2、闭会期间履职情况2022年,为提升专业化履职水平,独立董事积极参加本行组织的行内座谈、调研以及行外课程培训。本行亦积极回应独立董事履职需求,持续加强对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持保障。
(1)专题会议2022年
月
日,独立董事唐荣汉先生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带领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部向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汇报了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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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月
日,独立董事刘树浙先生、李常青先生参加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专题会议,听取了管理层关于本行房地产贷款领域风险防控情况的汇报。
2022年10月26日,独立董事范卿午先生、刘树浙先生参加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专题会议,重点了解了本行新“三化”建设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及同业薪酬的市场调研情况。
2022年
月
日,独立董事刘树浙先生列席本行2022年第215次贷审会,了解本行授信业务的审批逻辑、关注重点。
2022年
月
日,独立董事刘树浙先生、李常青先生参加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专题会议,对本行授信审批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2022年11月7日,独立董事范卿午先生、李常青先生参加审计委员会专题会议,详细了解了本行内部审计系统建设情况,并与外审机构沟通了2022年度审计计划。
2022年
月
日,独立董事唐荣汉先生、王洪卫先生参加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专题会议,听取了管理层关于2022年表单系统标签改造及消保工作平台改造情况汇报。
2022年12月20日,独立董事刘树浙先生、李常青先生参加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专题会议,听取了本行管理层关于产业链授信研究成果的汇报和本行深化数智风控技术应用、推进全口径信用风险系统群建设情况的汇报。
2023年1月13日,独立董事王洪卫先生参加战略发展委员会专题会议,听取了本行管理层关于2022年度战略规划执行情况报告以及小微金融战略发展情况、科创金融工作的专题汇报。
(
)课程培训
报告期内,本行独立董事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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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公司治理专题培训以及商业银行股东股权管理专题培训等活动,及时掌握最新政策导向和监管动态,切实提升了自身专业化履职能力。
三、重点关注事项
、关联交易情况2022年,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定期听取关联交易报告,审查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重大关联交易,指导本行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依法合规、公开公允进行关联交易,对本行稳妥推进集团化关联交易管理机制和关联交易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给予高度关注,同时对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声明及独立意见。本行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符合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利益输送、价格操纵、损害本行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会对本行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对外担保情况秉承公开、公平、客观的原则,独立董事对本行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并出具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认为本行对外担保业务是经过监管机构批准的常规业务之一,本行在开展对外担保业务时遵循审慎原则,高度重视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制定并严格执行对外担保业务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有效控制对外担保业务风险。报告期内本行该项业务运作正常,无正常业务之外的对外担保业务,未发现重大违规担保的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2年,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认真核查本行编制的《杭州银行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确认本行于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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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已全部用于支持业务发展,在可转债转股后亦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发行债券情况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拟发行
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及
亿元金融债券共两项发债议案。独立董事经审阅相关资料,全面论证发行方案的可行性和科学性,在审慎判断基础发表独立意见认为:①本行发行金融债券利于扩大中长期稳定资金来源,优化负债结构,增强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②本行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利于本行优化资本结构,提升资本实力,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董事增补情况2022年,本行根据公司治理需要增补两名执行董事。独立董事秉持审慎严谨的态度和独立客观的立场,认真审阅董事候选人相关资料并听取相关情况说明,确认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决策流程、任职资格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依法合规,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定的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本行董事的情形。
、高管聘任和薪酬情况2022年,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本行行长的议案。经审阅高管候选人的个人简历等资料并审查提名程序,独立董事认为高管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审议程序依法合规,高管候选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担任情形。同时,本行董事会根据年度业绩考核情况,审议批准了高管2021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并结合监管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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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目标、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制订了《杭州银行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对高管2021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及2022年薪酬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均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业绩报告和业绩快报情况2022年,独立董事认真审议有关业绩报告,重点关注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行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业绩报告。报告期内,本行还规范披露了2021年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三季度业绩快报。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自2019年开始为本行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2022年,独立董事对普华永道中天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评估和考量,并结合普华永道中天对本行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情况,认为普华永道中天能满足本行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本行2022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利润分配情况本行具有完备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董事会始终关注股东投资回报,制定并实施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切实维护股东依法享有投资收益的权利。2022年,独立董事认真审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既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公司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还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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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2年
月13日,本行向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3.5元人民币(含税),合计现金分红2,075,596,201.00元(含税),占合并口径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4.55%。
、内部控制执行情况2022年,独立董事持续关注本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高级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就内部控制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听取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意见、改进建议和整改情况,审议并同意《杭州银行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认为本行已建立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适合当前经营管理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未发现本行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信息披露执行情况2022年,董事会坚持以提升透明度为目标,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监管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132份文件(4项定期报告、59项临时公告及69项上网披露文件)。独立董事深化落实对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职责,指导本行修订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持续优化披露内容和形式,稳步推进主动性信息披露,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投资者准确、公平获取信息。
、董事会及其各专业委员会运作情况独立董事对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召开程序、审议事项、会议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资料完备、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与召开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相关规定不符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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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体评价2022年,本行独立董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基于专业判断独立履职,以维护本行整体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独立、专业、客观行使表决权;加强宏观形势研判和最新政策解读,持续拓展自身履职视野,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有力支撑。2023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勤勉尽责,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围绕本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为本行成为创造恒久价值的“优等生”和广受内外信赖的“好银行”继续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
附件:《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声明记录》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洪卫、范卿午、刘树浙、唐荣汉、李常青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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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声明记录
序号 | 时间 | 事前认可声明及独立意见 | 出具人 |
1 | 4月14日 | 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 | 全体独立董事 |
2 | 4月14日 | 关于部分关联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 | 全体独立董事 |
3 | 4月15日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全体独立董事 |
4 | 4月15日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全体独立董事 |
5 | 4月15日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全体独立董事 |
6 | 4月15日 | 关于部分关联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 全体独立董事 |
7 | 4月15日 | 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结果的独立意见 | 全体独立董事 |
8 | 4月15日 | 关于制订公司《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独立意见 | 全体独立董事 |
9 | 4月15日 | 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 全体独立董事 |
10 | 4月15日 |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 全体独立董事 |
11 | 4月15日 | 关于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 全体独立董事 |
12 | 8月18日 |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 | 全体独立董事 |
13 | 8月19日 |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 全体独立董事 |
14 | 10月25日 |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 | 全体独立董事 |
15 | 10月26日 |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 全体独立董事 |
16 | 12月20日 |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 | 全体独立董事 |
17 | 12月21日 | 关于聘任虞利明先生为公司行长的独立意见 | 全体独立董事 |
18 | 12月21日 | 关于提名虞利明先生、温洪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 全体独立董事 |
19 | 12月21日 |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 全体独立董事 |
20 | 12月21日 | 关于拟发行金融债券及在额度内特别授权的独立意见 | 全体独立董事 |
21 | 12月21日 | 关于拟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及在额度内特别授权的独立意见 | 全体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