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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培动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和严谨的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相关法律的要求;《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和真实的,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是基于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资金需求及公司未来发展所做出的重要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是公司参照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薪酬情况,结合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制定,有助于提升董事勤勉职责的意识和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审议、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状况以及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有利于发挥薪酬政策的激励约束作用。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主要选择1年以内的中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理财产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行为,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六、《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总体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七、《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往来。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八、《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专业服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的决议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杨川、唐晓峰、葛蕴珊

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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