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龙船艇”或“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对江龙船艇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龙船艇”)及江龙船艇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龙国际”)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公司 | 澳龙船艇 | 60% | 51.21% | 1,800 | 20,000 | 26.11% | 否 |
江龙国际 | 100% | 92.28% | 0 | 10,000 | 13.05% | 否 |
注:(1)表中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为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按照2023年3月31日财务数据计算得出。
澳龙船艇的其他股东须按照其所持澳龙船艇的股权比例自行或者指定有担保能力的第三方提供担保;如无法按照前述要求提供担保的,须将其所持澳龙船艇的全部股权全部质押给本公司,为公司为澳龙船艇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条款包括但不仅限于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均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对子公司担保
额度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6月22日
3、法定代表人:晏志清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珠海大道8028号研发楼5楼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船舶设计;船舶制造;船舶销售;船舶修理;船舶改装;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1 |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0% |
2 | 珠海九洲蓝色干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40% |
8、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
9、澳龙船艇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已审计) | 2023年3月31日(未审计) |
资产总额 | 12,794.97 | 11,110.46 |
负债总额 | 7,138.18 | 5,689.77 |
净资产 | 5,656.79 | 5,420.69 |
项目 | 2022年度(已审计) | 2023年1-3月(未审计) |
营业收入 | 9,018.18 | 1,025.56 |
利润总额 | -24.26 | -240.54 |
净利润 | 50.72 | -204.46 |
注: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澳龙船艇不存在需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10、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1、澳龙船艇不属于失信执行人。
(二)江龙船艇国际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江龙船艇国际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5月24日
3、法定代表人:晏志清
4、注册资本:100万元港币
5、注册地址:RM 401,4/F WANCHAI CENTRAL BLDG 89 LOCKHART RDWAN CHAI HK
6、经营范围:船艇的设计、制造、加工、修理、销售。
7、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8、江龙国际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已审计) | 2023年3月31日(未审计) |
资产总额 | 1,515.29 | 1,485.01 |
负债总额 | 1,398.25 | 1,370.29 |
净资产 | 117.04 | 114.71 |
项目 | 2022年度(已审计) | 2023年1-3月(未审计) |
营业收入 | 2,360.27 | 0 |
利润总额 | -29.00 | 0.02 |
净利润 | -30.33 | 0.02 |
注: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江龙国际不存在需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9、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0、江龙国际不属于失信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保证合同》,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时签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视公司及各子公司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澳龙船艇和江龙国际在银行申请贷款提供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担保。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被担保对象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对外担保的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澳龙船艇和江龙国际提供担保是综合考虑了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澳龙船艇和江龙国际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澳龙船艇和江龙国际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与招商银行珠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公司已为子公司澳龙船艇提供1,800万元的担保,澳龙船艇的其他股东已提供同比例担保。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实际发生担保余额为1,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35%,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若本次担保额度审议通过后,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9.16%。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事项,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资金需要,符合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澳龙船艇和江龙国际,公司为澳龙船艇提供担保时,澳龙船艇的其他股东须提供同比例担保或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胡涛 李运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