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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龙船艇: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4,056,638.05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 4,188,977.47 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9,990,631.23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9,147,550.40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79,990,631.23 元。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并结合公司经营实际,为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股东长远利益。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2022年度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使用自有资金49,977,137.91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公司股份2,557,989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结合公司当前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各战略规划顺利实施,同时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

能力。经公司董事会讨论,拟定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以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2022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为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资金运转需求和公司正常经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也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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