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599 公司简称:菜百股份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赵志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卓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鹏艳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4.6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77,777,8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7,777,788.00元(含税),占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7.76%。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四)可能面对的风险”中的相关内容,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3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1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赵志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卓、会计机构负责人杨鹏艳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纪小健、赵亚苹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西城区国资委、西城国资委 | 指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金正公司 | 指 | 北京金正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金融街资本 | 指 | 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本公司、菜百股份 | 指 |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菜百 | 指 | 深圳市菜百黄金珠宝有限公司 |
电商子公司、电子商务 | 指 | 北京菜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北京玉缘 | 指 | 北京玉缘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金迈网络 | 指 | 上海金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国润黄金 | 指 | 国润黄金(深圳)有限公司 |
明牌珠宝 | 指 |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
张一元 | 指 | 北京张一元茶叶有限责任公司 |
融晟置业 | 指 | 北京融晟置业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致同会计师 | 指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上金所 | 指 | 上海黄金交易所 |
《公司章程》 | 指 |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报告期、最近一年 | 指 | 2022年度 |
报告期末 | 指 | 2022年12月31日 |
黄金租赁 | 指 | 向银行借入黄金原材料组织生产,同时按照一定的租借利率支付租息。当租借到期后,通过向上海黄金交易所购入等质等量的黄金实物归还银行 |
T+D业务 | 指 | 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延期交易品种,以保证金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客户可以选择合约交易日当天交割,也可以延期交割,同时引入延期补偿费机制来平抑供求矛盾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菜百股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Beijing Caishikou Department Store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CAIBAI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赵志良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沄沚 | 梁一雯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06号 |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06号 |
电话 | 010-83520088-638 | 010-83520088-638 |
传真 | 010-83520468 | 010-83520468 |
电子信箱 | cb_investors@bjcaibai.com.cn | cb_investors@bjcaibai.com.cn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06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06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53 |
公司网址 | www.bjcaibai.com.cn |
电子信箱 | cb_investors@bjcaibai.com.cn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证券日报(www.zqrb.cn)、证券时报(www.stcn.com)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06号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菜百股份 | 605599 | 不适用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纪小健、赵亚苹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唐亮、丁萌萌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年9月9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10,989,874,651.79 | 10,405,751,109.56 | 10,405,751,109.56 | 5.61 | 7,067,852,990.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60,126,934.09 | 363,529,996.67 | 363,952,771.08 | 26.57 | 361,751,516.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05,460,822.48 | 353,401,175.92 | 353,823,950.33 | 14.73 | 340,017,641.5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6,684,467.18 | -404,065,277.33 | -404,065,277.33 | 不适用 | 936,734,003.92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407,364,702.79 | 3,208,428,900.79 | 3,208,851,675.20 | 6.20 | 2,136,339,388.85 |
总资产 | 5,482,604,814.93 | 5,242,760,966.01 | 5,221,540,655.85 | 4.57 | 3,916,117,600.75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9 | 0.50 | 0.50 | 18.00 | 0.5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9 | 0.50 | 0.50 | 18.00 | 0.5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2 | 0.49 | 0.49 | 6.12 | 0.4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11 | 14.25 | 14.26 | 减少0.14个百分点 | 16.9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43 | 13.85 | 13.86 | 减少1.42个百分点 | 15.91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系2022年销售收入增加,年内采购有所控制,导致经营性流入大于支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较多。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3,469,665,329.86 | 1,860,607,435.33 | 3,195,604,639.80 | 2,463,997,246.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9,654,893.21 | 68,511,017.94 | 108,332,857.42 | 103,628,165.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72,277,361.90 | 42,428,736.95 | 108,896,894.36 | 81,857,829.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3,718,974.98 | 41,958,324.92 | 137,313,545.89 | -326,306,378.61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2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0,194.83 | 附注七、73 | 37,149.36 | 78,695.70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946,801.84 | 附注七、67 | 7,637,017.48 | 5,964,817.43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3,674,859.40 | 附注七、68 | 11,849,946.36 | 12,471,923.55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40,064,286.01 | 附注七、68、70 | -9,979,902.97 | 10,333,134.30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12,095,575.28 | 附注七、5 | 4,215,136.2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6,353.63 | 附注七、74、75 | 233,411.90 | 151,586.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90,980.87 | 个税返还 | 549,747.80 | 375,357.44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8,227,534.79 | 3,502,475.00 | 7,133,238.3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95,405.46 | 911,210.38 | 508,401.96 | |
合计 | 54,666,111.61 | 10,128,820.75 | 21,733,874.8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07,953,529.02 | 291,961,758.91 | -115,991,770.11 | 14,287,626.53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233,705,000.00 | 1,395,666,000.00 | 161,961,000.00 | -132,523,008.8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982,785.67 | 9,982,785.67 | ||
合计 | 1,641,658,529.02 | 1,697,610,544.58 | 55,952,015.56 | -118,235,382.34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也是公司上市后的第一个完整自然年。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和经济承压的形势下,公司全面统筹经营业务发展,发挥国企担当,履行社会责任,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发展质量稳步提升、改革创新全面深化、人员队伍保持稳定、经营业绩成果丰硕。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098,987.47万元,同比增长5.61%,实现归母净利润46,012.69万元,同比增长26.57%。
(一)深入推进全渠道布局,线上线下联动强化品牌力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营销网络建设,共新开直营连锁门店14家。其中,在线下门店方面,加密北京市内门店布局,新开设门店8家,北京以外区域开设门店6家,探索区域市场深耕模式,以线下门店带动当地市场知名度,逐步形成异地连锁经营样板。同时,报告期内储备的部分优质项目将在2023年内落地。在线上渠道方面,持续加大电商平台营销运营,天猫、京东平台店铺销售保持增长,尝试开设更多线上平台店铺,持续探索新销售增长点。同时,公司积极推进线上直
播业务与私域运营,自播团队日趋成熟,与优质主播密切合作,基于社群和自媒体的全员营销常态化,形成销售新增量。在银行渠道方面,不断加强与各银行机构的紧密合作,积极拓展新合作银行,针对高净值客户优化银行渠道产品线,销售规模保持稳定。
(二)子品牌聚焦垂直赛道,矩阵式发展迎合消费需求
基于消费者对于古法黄金的喜爱和对于“悦己”需求的提升,公司充分发挥直营模式可触达第一手消费需求的优势,细分垂直赛道,构建多品牌战略布局,加大对专注古法金品类的“菜百传世”和专注钻石镶嵌品类的“菜百悦时光”两个子品牌的培育力度。一是以总店大客流为依托,设立子品牌专区,持续扩大其知名度和影响力;二是从品牌形象、客群研究、品类构建、产品研发、IP合作、营销推广等多方面入手,全面优化子品牌运营;三是深入研究消费者喜好,制定产品策略,以“产品系列化”和“系列品牌化”为主脉,优化品牌款式结构,形成多条产品线,构建场景化消费模式,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消费需求。报告期内,子品牌培育状况良好,销售实现同比增长。
(三)构建自主设计研发体系,系列产品线落地升级
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定制及设计中心项目”,公司持续加大自主设计研发投入力度,统筹自有设计团队及行业大师、专业院校、供应商等多维度设计资源,构建平台化研发体系,不断优化产品线,推出“恋意Lovin”“京承百韵”“菜百传世·轻舞飞扬”等多个系列产品,“东方花园”等系列产品迭代上新。同时,公司积极推进异业合作及IP合作,推出特色产品。报告期内,十余项自主设计产品荣获行业奖项。此外,公司聚焦人才战略,率先导入首饰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开展职业培训,为完善设计研发体系,储备首饰设计人才奠定基础。
(四)数字化转型升级,支撑经营管理再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信息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和“智慧物流建设项目”,启动数字化转型升级,以“业务全面覆盖、风险管控升级、优化客户体验、深化技术赋能”为目标,完成一期15套信息化系统的新建和改造工作,涵盖财务、供应链、人力资源、电商O2O业务等多个模块,对原有SAP、SCM、POS等系统进行升级,并新建OMS、WMS等系统。截至报告期末,一期项目已成功上线,进一步提升了跨系统之间的高效协同、财务与业务的深度融合,并有效优化物流作业流程,提升了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营能力,为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五)馆店结合传播首饰文化,品牌影响力持续增强
报告期内,菜百股份荣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领先品牌、消费者满意著名品牌、北京十大商业品牌、北京文化消费品牌榜年度文化消费贡献力金榜、2022年度熊猫贵金属纪念币营销先锋奖等多项荣誉,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同时,作为黄金珠宝专营公司,公司以传播珠宝首饰文化为己任,总店自成为北京市文物局正式备案的博物馆两年多以来,充分发挥馆店结合优势,形成具有菜百特色的“馆店结合”的博物馆文化理念,为培育消费者认知,提升黄金珠宝鉴赏水平,感受体验式购物的消费场景,满足顾客对于产品和服务多元化的消费需求,探索出了一条创新之路。与此同时,北京菜百黄金珠宝博物馆还陆续开展科普进校园活动,开展珠宝文化传播,履行社会责任。报告期内,北京菜百黄金珠宝博物馆正式成为中国旅游景区协会及北京旅游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北京菜百黄金珠宝博物馆非遗体验基地被纳入2022北京市文化旅游体验基地名单。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F52零售业”项下的“F5245珠宝首饰零售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的行业为“F52零售业”,所处的细分行业为黄金珠宝首饰零售业。
公司处于黄金珠宝行业的产业链中的终端零售环节,主要经营黄金饰品、贵金属投资产品、
贵金属文化产品和钻翠珠宝饰品等在内的全品类黄金珠宝产品。经过几十年的培育和发展,公司凭借着产品质量、特色服务、品牌信誉、专业团队、精细化及标准化管理等在内的多方面优势,市场影响力和品牌竞争力不断提升,公司在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可度和品牌知名度。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2022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883元,比上年名义增长5.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9%,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31,370元,比上年名义增长4.7%。2022年我国金银珠宝商品零售总额为3,013.70亿元,较2021年同期下降
1.1%,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下降0.2%相比,降幅略高,趋势一致。但从绝对值看,仍高于消费需求紧缩前2017年至2019年的金银珠宝商品零售总额平均值2,777.87亿元,表明从长期来看,我国金银珠宝零售市场规模较为稳定且显现出复苏增长态势。根据中国黄金协会统计数据,2022年全国黄金消费量1,001.74吨,与2021年同期相比下降
10.63%。其中:黄金首饰654.32吨,同比下降8.01%;金条及金币258.94吨,同比下降17.23%。主要是受国内黄金首饰消费需求有所下滑影响,同时受国内金价持续高位及汇率波动等因素影响,实物黄金投资金条需求量有所下滑。从金价方面看,报告期内黄金价格处于历史较高水平,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黄金全年加权平均价格为390.58元/克,较2021年同期的373.66元/克上升
4.53%。从历史数据看,在过去三年消费行业整体承压的情况下,黄金珠宝行业整体较为稳定,虽然受经济环境影响,但未出现“崩盘”式下跌,基本盘未遭受破坏性冲击,抵御风险能力较强,自我修复能力超出预期。随着国内消费需求的回升,黄金珠宝类商品作为可选消费品的复苏韧性将有所展现,此前积压的消费需求有望在未来释放,由此可见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发展整体向好,具备广阔空间。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黄金珠宝商品的原料采购、款式设计、连锁销售和品牌运营。公司以“菜百首饰”为主品牌,与专注于古法金品类的子品牌“菜百传世”和专注于钻石镶嵌品类的子品牌“菜百悦时光”等共同构成品牌矩阵,设计、销售包括黄金饰品、贵金属投资产品、贵金属文化产品和钻翠珠宝饰品等在内的全品类、多款式黄金珠宝商品,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的珠宝购物体验。公司通过开展包括珠宝定制、个性化设计、首饰咨询、以旧换新等特色服务,为消费者提供高附加值的增值服务,并以此促进黄金珠宝销售收入的增长。公司持续拓展营销网络建设,截至报告期末,拥有覆盖北京各行政区以及河北、天津、西安、包头、苏州等地的70家直营门店、银行渠道等线下销售网络,以及覆盖全国市场的包括各大电商平台店铺、自营官方商城、直播销售等在内的线上电商销售网络。公司通过直营模式稳健发展,以保证每家门店给予顾客高品质和一致性的消费体验,形成了一套有菜百特色的、标准化、可复制的直营连锁经营模式。公司是上金所第一批综合类会员单位,通过直接采购上金所标准金保证原料质量,并持续多年坚持严控产品质量标准,以诚信经营赢得了广大消费者信任。随着北京市内门店布局加密和北京市以外区域门店的持续拓展,以及线上电商渠道销售规模的持续增长,公司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注册会员人数约为317万名,较2021年末增长约37万名。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产品市场地位
公司通过不断的业务创新和机制创新,形成了涵盖黄金珠宝业务链条各个环节的核心竞争力,包括原料采购、产品设计、商品质量控制、服务承诺体系、门店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支持、产品设计等,市场影响力和品牌竞争力不断提升,在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可度和品牌知名度,在以首都北京为核心的华北地区取得领先的市场份额,并通过线上渠道面向全国市场
消费者。
(三)竞争优势
公司以“做每个人的黄金珠宝顾问”为使命,经过多年直营连锁经营的经验积累,形成了有菜百特色的经营模式和竞争优势。一是公司北京总店是国内黄金珠宝行业内规模领先的单体零售门店,营业面积达8,800㎡,为消费者提供集“博物馆式的鉴赏、专业知识的普及、体验式的购物、个性化的定制”于一体的沉浸式购物体验,通过一系列的宝石级矿标展、珠宝玉石大师作品推展、设计师作品展等珠宝文化展览,给予消费者文化和时尚的消费体验。
二是公司北京总店和大中型直营连锁门店,为到店消费者提供黄金饰品、贵金属投资产品、贵金属文化产品和钻翠珠宝饰品等在内的全品类黄金珠宝商品,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购齐”的购物体验。
三是公司以“以情经商,以质取胜”“标实价、卖真货、卖好货”的经营理念,定位于服务广大、多样化的消费者群体。公司以直营模式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减少中间环节,并将目标毛利率和经营费用率控制在合理水平,为顾客提供高性价比、高品质的商品和服务。
四是公司制定和贯彻执行“菜百特色”的33项服务承诺,通过直营店标准化的店面管理及销售人员服务技能培训,使每名销售人员能够自发的为客户提供“金质服务”,并通过顾客反馈对销售人员服务质量进行考评,不断提升销售人员服务技能。顾客在购买公司产品后,可以享有首饰保养、以旧换新、黄金回购等更多增值服务。公司每年多次开展以旧换新工费优惠等特色服务,维系和沉淀了一批忠实的客户群体。
五是公司采用线上与线下销售同步发展的全渠道营销策略,线下门店持续布局、电商业务快速发展,并积极开展直播业务,面向全国市场的消费者推广销售黄金珠宝商品,有效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和市场覆盖度。同时,公司与银行合作,利用银行渠道体系完善、网点众多的优势,在银行网点销售贵金属文化产品、贵金属投资产品等商品。
六是公司建立了珠宝行业内领先的信息化系统,拥有一定规模的会员体系,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了解客户需求和消费特点,为会员提供及时的新款产品、特色服务和回馈活动推荐。同时,公司直营模式可迅速将销售端需求反馈至设计端、采购端,形成满足市场消费需求的良性循环,实现精准营销。
(四)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黄金珠宝产品零售主业,持续发力推动销售业绩提升。一是基于年初“两节”贺岁季消费者的节日馈赠和悦己消费等需求,实现销售“开门红”,在全年消费需求多次被抑制的情况下,公司抓住反弹窗口期,通过开展营销活动、优化产品结构、推出富有设计感和文化意蕴的系列产品等方式,促进消费需求释放。二是依托线上销售渠道,在线下消费场景承压的情况下,积极开展直播销售、私域营销,在扩大消费覆盖面,快速触达消费者,为其构建线上精准化、快速化的消费场景的同时,在线下有针对性的对顾客进行服务,巩固客户群体,释放存量消费活力,有效确保了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向好。三是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拓展直营连锁门店,形成销售增量,电商子公司营业收入保持高速增长,与线下渠道合力带动公司整体业绩增长。四是公司持续加大设计研发力量投入,推出多个自主设计系列产品及IP合作系列产品,并加大高工类产品占比,满足消费者对于产品设计感强、造型别致、文化内涵丰富的需求。五是报告期内因国际经济环境变化引发的避险情绪影响,激发消费者对于黄金投资类产品的消费和投资需求,带动黄金品类销售上扬。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菜百股份采用抓两头、控中间的“微笑曲线”经营模式,公司的业务重心在于能体现黄金珠
宝产品附加价值的两端,上游包括原材料采购和产品设计等,下游则专注于首饰文化推广、直营门店管理、会员资源运营与增值服务等,聚焦于能为顾客带来更高附加值的环节;同时,将黄金珠宝行业高度标准化的生产环节以委外加工方式完成,重点把控供应质量。基于上述经营模式,公司在产品质量、特色服务、产品设计、品牌信誉、精细化及标准化管理等方面持续强化核心竞争力,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在产品质量方面,公司作为上金所第一批综合类会员单位,具有直接从上金所采购黄金原材料的资格,通过第一手采购保证原料质量,并通过“以销定采”的多批次、小批量的采购原则,降低原料价格风险。在产品端,公司以委外加工生产为主、联营采购为辅,与多家优质供应商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构建柔性供应链体系,保障产品供应安全。公司设立了深圳菜百子公司,深入生产供应第一线,跟进订单生产全流程,确保产品质量和供应。同时,公司定期从经营规模、产品质量、货品种类、新品开发、服务满意度、合作关系等多方面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综合考量,实行动态管理,以确保其生产水平和产品质量符合较国家及行业标准更为严格的“菜百首饰”质量订单标准。同时,公司设立多道检验机制,对每件商品实行单品单码管理,从产品选样、进货、送检到销售的各个环节实现可控制和可追溯,并建立第三方检测制度,由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为产品出具带有防伪标志的检测证明。
在特色服务方面,公司作为国家级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构建了涵盖售前顾问、售中陪伴、售后增值的33项服务承诺体系,标准化、系统化服务消费者,使之成为菜百首饰特色鲜明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每年组织员工深入社区、农村、企业、校园、机构等,开展志愿“五进”活动,为大众提供黄金珠宝首饰知识讲座、时尚首饰推展、首饰咨询及鉴定、反假维权、首饰清洗等服务。同时,公司总店作为经北京市文物局审批备案的国有博物馆——“北京菜百黄金珠宝博物馆”,展出近千件来自世界各地珍稀珠宝、矿物、虫珀展品,涵盖宝石学、古生物学、矿物学等多个领域,面向广大群众开展黄金珠宝文化讲座、非遗手工编织工作坊、夏令营等丰富活动,积极传播珠宝首饰文化,成为“馆店结合”的新典范。2022年,公司为超百万人次消费者提供各类服务,为公司维系和沉淀了一批忠实的客户群体,并向消费者持续传达“菜百首饰”的品牌理念。
在产品设计方面,公司以直营模式经营,设计团队与销售团队更加贴近一线消费者,能够敏锐洞察消费者的需求变化。公司产品设计始终以消费者为核心,以顾客需求为导向,关注客户与珠宝首饰之间的情感互动,在产品中增加情感文化,使产品不仅具有佩戴装饰的功能,同时更注重首饰产品中的情感化因素。公司通过自主设计及联合设计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以自主设计完成原创产品、特色产品的开发,另一方面充分联合国内外珠宝行业设计大师、整合上游供应商设计师团队资源,共同设计符合消费者喜好的黄金珠宝产品。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挖掘文化IP,紧跟国潮风、悦己风等消费流行趋势,迭代故宫、颐和园、天坛等传统文化合作IP系列产品、推出“京承百韵”等系列自主设计产品,引入中国火箭等流行文化IP的联名系列,与丽思卡尔顿等合作,进一步提高产品的文化附加值。
在精细化管理方面,公司构建了珠宝行业较为完善的信息系统,并在报告期内实施了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一期已完成15套信息化系统的新建和改造。依托高效先进的信息化系统,进一步强化了财务业务的一体化运营,实现门店精细化运营管理,提升物流体系信息化应用建设水平,优化公司存货管理和产品供应链效率,并可为公司未来营销网络持续扩张、异地门店经营、扩大收入规模、保持市场竞争优势提供充分支撑。
在品牌信誉方面,公司长期致力于“菜百首饰”品牌建设,并推出子品牌,积极实施品牌矩阵式发展战略。作为“中华老字号”企业,公司依托于深耕黄金珠宝行业几十年的努力,和多年来始终坚持的“标实价、卖真货、卖好货”的经营理念和原则,得到了社会、行业和消费者的广泛认可,品牌价值不断提升。随着公司直营连锁门店的不断拓展和线上渠道的全面铺开,进一步提升了品牌知名度和市场认可度。报告期内,公司荣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领先品牌、消费者满意著名品牌等数十项荣誉称号。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98,987.47万元,同比增长5.61%,实现归母净利润46,012.69万元,同比增长26.57%,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未来,如黄金、钻石等原材料价格发生极端波动,将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务产生风险。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0,989,874,651.79 | 10,405,751,109.56 | 5.61 |
营业成本 | 9,756,969,301.95 | 9,226,123,975.44 | 5.75 |
销售费用 | 351,474,228.19 | 314,815,596.49 | 11.64 |
管理费用 | 99,541,560.63 | 98,419,594.10 | 1.14 |
财务费用 | 18,437,340.69 | 37,664,655.62 | -51.05 |
研发费用 | 9,753,387.99 | 8,526,383.97 | 14.3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6,684,467.18 | -404,065,277.33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2,623,731.72 | 183,747,356.43 | -60.4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2,350,955.60 | 670,658,851.34 | -152.54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增加584,123,542.23元,主要系线上销售增长及新开门店拓展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增加530,845,326.51元,主要系收入增长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增加36,658,631.70元,主要系新开门店租金、人员费用等运营成本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增加1,121,966.53元,主要系2022年推进信息化升级项目办公费用有所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减少19,227,314.93元,主要系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增加1,227,004.02元,主要系增加研发支出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本年发生数比上年增加1,010,749,744.51元,主要系2022年销售收入增加、年内采购有所控制、库存结构优化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本年发生数比上年减少111,123,624.71元,主要系2021年公司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22年无此类业务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本年发生数比上年发生数减少1,023,009,806.94元,主要系2021年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增加,以及公司本期进行利润分配,均属同期不可比因素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和成本分析如下: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黄金珠宝零售 | 10,980,673,761.91 | 9,756,278,501.74 | 11.15 | 5.62 | 5.75 | 减少0.1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黄金饰品 | 3,996,427,263.65 | 3,265,478,103.07 | 18.29 | -7.51 | -9.45 | 增加1.76个百分点 |
贵金属投资产品 | 5,702,357,510.34 | 5,542,585,472.38 | 2.80 | 24.00 | 22.09 | 增加1.53个百分点 |
贵金属文化产品 | 936,839,102.71 | 817,965,542.72 | 12.69 | -10.52 | -11.10 | 增加0.57个百分点 |
钻翠珠宝饰品 | 214,315,180.13 | 121,916,575.70 | 43.11 | -6.24 | -19.73 | 增加9.56个百分点 |
联营佣金收入 | 130,734,705.08 | 8,332,807.87 | 93.63 | -34.99 | 17.17 | 减少2.8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北地区 | 10,193,480,290.95 | 9,004,030,884.16 | 11.67 | 2.92 | 2.86 | 增加0.04个百分点 |
华东地区 | 404,656,184.95 | 388,243,597.28 | 4.06 | 55.07 | 54.51 | 增加0.35个百分点 |
华南地区 | 187,105,821.78 | 180,870,205.23 | 3.33 | 105.29 | 105.15 | 增加0.07个百分点 |
华中地区 | 69,743,556.93 | 66,076,943.40 | 5.26 | 35.25 | 34.14 | 增加0.78个百分点 |
东北地区 | 34,554,293.67 | 32,161,152.20 | 6.93 | -1.03 | -2.80 | 增加1.70个百分点 |
西南地区 | 40,684,504.66 | 38,298,931.49 | 5.86 | 30.94 | 29.29 | 增加1.20个百分点 |
西北地区 | 50,449,108.97 | 46,596,787.98 | 7.64 | 131.29 | 124.66 | 增加2.72 |
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模式 | 10,980,673,761.91 | 9,756,278,501.74 | 11.15 | 5.62 | 5.75 | 减少0.1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分行业变动说明:
报告期内,黄金珠宝零售营业收入较同期小幅增长,主要系公司2022年加快营销网络建设,新开门店14家,积极拓展北京以外地区市场,新开门店增收初见成效;同时线上销售渠道保持较快速度发展,使得电商销售实现双位数增长。营业成本同比增长,主要系收入增长所致。
分产品变动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类别营业收入较同期变化较大,其中除贵金属投资产品外,其他产品均有所下降,主要系2022年受消费需求萎缩影响,部分消费者持观望态度,导致贵金属饰品等类别产品销售有所下降。其中,公司以联营模式销售的产品受消费需求萎缩影响较大,因此联营佣金下降幅度较大。在贵金属投资产品方面,受国际经济预期等不确定性因素的综合影响,该品类收入有所增长。
分地区变动说明:
报告期内,除东北地区外,其他地区收入均有较好增长,主要系公司积极拓展线上销售渠道,线上渠道表现较好所致。
分销售模式情况说明:
公司以直销模式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黄金珠宝商品,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增长原因同本段“分行业变动说明”。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黄金饰品 | 千克 | 不适用 | 8,589.49 | 3,066.65 | 不适用 | -11.09 | 20.11 |
贵金属文化产品 | 千克 | 不适用 | 3,026.93 | 2,204.48 | 不适用 | -19.65 | 12.02 |
贵金属投资产品 | 千克 | 不适用 | 16,236.49 | 1,358.39 | 不适用 | 8.94 | 6.53 |
钻翠珠宝饰品 | 万件 | 不适用 | 13.57 | 28.31 | 不适用 | -54.68 | -8.35 |
产销量情况说明报告期内钻翠珠宝饰品由于消费市场需求萎缩,销量下降。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黄金珠宝零售 | 料、工、费 | 9,756,278,501.74 | 99.99 | 9,225,433,175.23 | 99.99 | 5.75 | 报告期内销售增长所致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黄金饰品 | 料、工、费 | 3,265,478,103.07 | 33.47 | 3,606,443,986.74 | 39.09 | -9.45 | 报告期内受消费需求萎缩影响,饰品销售有所下降所致 |
贵金属投资产品 | 料、工、费 | 5,542,585,472.38 | 56.81 | 4,539,937,572.13 | 49.21 | 22.09 | 报告期内,受国际经济预期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导致该品类销售有所增长 |
贵金属文化产品 | 料、工、费 | 817,965,542.72 | 8.38 | 920,052,270.85 | 9.97 | -11.10 | 报告期内,受销售市场的需求萎缩影响,销售有所下降所致 |
钻翠珠 | 料、 | 121,916,575.70 | 1.25 | 151,887,620.25 | 1.65 | -19.73 | 报告期内, |
宝饰品 | 工、费 | 受消费市场变化影响,顾客消费需求短期有所抑制所致 | |||||
联营佣金收入 | - | 8,332,807.87 | 0.09 | 7,111,725.26 | 0.08 | 17.17 | 报告期内,联营成本略有增加所致 |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62,439.8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68%;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025,492.6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86.05%;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上海黄金交易所 | 7,958,317,475.22 | 66.78 |
其他说明上海黄金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组建,专门从事黄金等贵金属交易的金融
市场。公司作为上金所综合类会员,具有从上金所直接购买黄金原料的资格。公司主营业务为黄金珠宝零售,通过上金所采购黄金原料符合主营业务需要,与行业特点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相符。公司采购黄金原料的价格依据上金所平台实时交易价格或收盘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允。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主要为黄金原料及黄金类产品供应商,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占当期采购金额比例高,主要因黄金饰品、贵金属文化产品、贵金属投资产品等为公司主营产品,公司对黄金需求量大所致。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351,474,228.19 | 314,815,596.49 | 11.64 |
管理费用 | 99,541,560.63 | 98,419,594.10 | 1.14 |
研发费用 | 9,753,387.99 | 8,526,383.97 | 14.39 |
财务费用 | 18,437,340.69 | 37,664,655.62 | -51.05 |
变动原因说明:
(1)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同比上期增加36,658,631.70元,主要系新开门店租金、人员费用等运营成本增加所致。
(2)管理费用本期发生额同比上期增加1,121,966.53元,主要系2022年推进信息化升级项目办公费用有所增加所致。
(3)研发费用本期发生额同比上期增加1,227,004.02元,主要系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4)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同比上期减少19,227,314.93元,主要系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9,753,387.99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9,753,387.99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0.09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36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3.08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0 |
硕士研究生 | 5 |
本科 | 23 |
专科 | 8 |
高中及以下 | 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1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24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0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元) | 上年同期数(元)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6,684,467.18 | -404,065,277.33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2,623,731.72 | 183,747,356.43 | -60.4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2,350,955.60 | 670,658,851.34 | -152.54 |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本年发生数比上年发生数增加1,010,749,744.51元,主要系2022年销售收入增加、年内采购有所控制、库存结构优化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发生数减少111,123,624.71元,主要系2021年公司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22年无此类业务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发生数减少1,023,009,806.94元,主要系2021年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增加,以及公司本期进行利润分配,均属同期不可比因素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563,421,883.52 | 28.52 | 1,186,849,954.65 | 22.64 | 31.73 | 主要系2022年末销售逐步回暖,销量向好,公司储备资金用于购买原料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91,961,758.91 | 5.33 | 407,953,529.02 | 7.78 | -28.43 | 主要系2022年末调整理财结构,赎回理财产品用于购买原材料所致 |
应收账款 | 252,911,502.94 | 4.61 | 178,313,613.03 | 3.40 | 41.84 | 主要系2022年年末线上收入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96,050.00 | 0.00 | 10,166,935.97 | 0.19 | -99.06 | 主要系2022年末采用预付账款采购商品已到货入库所致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982,785.67 | 0.18 | 不适用 | 主要系2022年公司投资国润黄金(深圳)有限公司所致 | ||
无形资产 | 22,869,289.50 | 0.42 | 8,730,252.34 | 0.17 | 161.95 | 主要系2022年公司进行信息化升级、智慧物流项目实施等形成无形资产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25,654,281.98 | 0.47 | 18,734,861.58 | 0.36 | 36.93 | 主要系2022年公司开拓新店装修费用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915,010.93 | 0.05 | 289,297.03 | 0.01 | 907.62 | 主要系2022年公司进行信息系统升级,预付无形资产款项所致 |
应付账款 | 68,430,713.53 | 1.25 | 117,919,568.41 | 2.25 | -41.97 | 主要系2022年12月份受需求萎缩影响,销售及采购均有较大程度减少所致 |
预收款项 | 2,333,683.83 | 0.04 | 1,666,146.55 | 0.03 | 40.06 | 主要系2022年公司出租房产预收租金所致 |
应交税费 | 37,102,383.06 | 0.68 | 71,069,530.16 | 1.36 | -47.79 | 主要系2022年12月份销售减少导致应交税金减少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40,681,922.18 | 0.74 | 21,421,211.28 | 0.41 | 89.91 | 主要系2022年公司进行信息系统升级,其他应付款增加所致 |
租赁负债 | 25,037,354.69 | 0.46 | 44,578,684.67 | 0.85 | -43.84 | 主要系2022年租赁门店按期付款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88,711,797.40 | 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492,846.00 | 电子商务平台保证金 |
合计 | 189,204,643.40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零售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所述。
零售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报告期末已开业门店分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地区 | 经营业态 | 自有物业门店 | 租赁物业门店 | ||
门店数量 | 建筑面积 (万平米) | 门店数量 | 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万平米) | ||
北京市 | 直营 | 1 | 1.21 | 50 | 0.89 |
河北省 | 直营 | 0 | 0 | 9 | 0.21 |
天津市 | 直营 | 0 | 0 | 2 | 0.02 |
陕西省 | 直营 | 0 | 0 | 5 | 0.04 |
江苏省 | 直营 | 0 | 0 | 2 | 0.02 |
内蒙古自治区 | 直营 | 0 | 0 | 1 | 0.01 |
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前十家门店情况
门店名称 | 地址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物业权属 | 开业时间 | 租赁期限(月) |
总店 |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06号 | 12,123.17 | 自有 | 2000.9 | / |
大兴店 |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兴丰南大街(三段)185号星城商厦一层 | 1,065.94 | 租赁 | 2004.9 | 120 |
顺义隆华店 | 北京市顺义区新顺南大街11号院1号楼隆华购物中心一层 | 920.00 | 租赁 | 2007.9 | 59 |
远大路店 |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一号金源燕莎MALL购物中心一层1063N/1065 | 255.52 | 租赁 | 2010.5 | 41 |
通州苏宁店 |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西街58号院1号楼1层107-1036 | 159.00 | 租赁 | 2014.11 | 12 |
西单店 | 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29号-16 | 680.00 | 租赁 | 2011.1 | 35 |
良乡店 |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拱辰大街53号大厦一层 | 1,071.07 | 租赁 | 2010.4 | 41.5 |
SKP店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7号北京SKP B1层1119 | 17.00 | 租赁 | 2011.4 | 12 |
通州贵友店 | 北京市通州区云景东路1号商业综合楼一层3-110、3-111 | 180.00 | 租赁 | 2020.8 | 36 |
涿州店 | 涿州市范阳西路129号 | 1,300.00 | 租赁 | 2013.10 | 120 |
注:上述门店租赁期限为现行有效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
(2)报告期内门店变动情况
下述门店均为直营店,经营业态均为黄金珠宝零售,具体情况如下:
新增门店
区域 | 门店名称 | 地址 | 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平方米) | 开业 时间 | 门店经营场所取得方式 | 租赁期限(月) |
陕西省 | 西安赛格店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123号赛格国际购物中心6层 | 138 | 2022.03 | 租赁 | 15 |
陕西省 | 西安开元店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东大街解放市场6号开元钟楼店F1层1F-C-01号 | 44 | 2022.02 | 租赁 | 17 |
陕西省 | 西安曲江银泰店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塔南路410号曲江银泰城A馆F1层 | 117 | 2022.03 | 租赁 | 17.5 |
陕西省 | 西安凯德店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二环南路西段64号凯德广场新地城商场01层K07号 | 47 | 2022.03 | 租赁 | 24 |
北京市 | 朝阳二店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6号院1号楼L-SMM-211号店铺 | 116.1 | 2022.03 | 租赁 | 34 |
北京市 | 朝阳一店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6号院17号楼L-SA-286号店铺 | 121.5 | 2022.05 | 租赁 | 35 |
北京市 | 西直门凯德店 |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西环广场01层34号 | 79.61 | 2022.06 | 租赁 | 36 |
北京市 | 长楹天街店 | 北京市朝阳区常通路2号院1号楼北京长楹天街A栋-1F-C09 | 49.81 | 2022.07 | 租赁 | 23 |
北京市 | 西红门荟聚店 | 北京市大兴区欣宁街15号北京荟聚中心L11-01D104 | 143 | 2022.08 | 租赁 | 36 |
北京市 | 合生汇珠宝馆店 |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22号院1号楼合生汇购物中心二层L2-HJ-10 | 36.3 | 2022.09 | 租赁 | 12.5 |
北京市 | 望京凯德二店 | 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33号院凯德MALL望京一层K15A号 | 35.5 | 2022.10 | 租赁 | 24 |
北京市 | 龙湖熙悦天街店 | 北京市房山区长于大街北京熙悦天街B馆-1F-06 | 131.36 | 2022.11 | 租赁 | 36 |
陕西省 | 西安合生汇店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环城南路东段336号1层 | 45.1 | 2022.11 | 租赁 | 12 |
江苏省 | 苏州狮山天街店 | 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塔园路181号龙湖 | 92.79 | 2022.12 | 租赁 | 24.5 |
区域 | 门店名称 | 地址 | 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平方米) | 开业 时间 | 门店经营场所取得方式 | 租赁期限(月) |
狮山天街SZSSTKJ-A-B1-59号 |
注:上述门店租赁期限为现行有效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
减少门店
区域 | 门店名称 | 地址 | 减少原因 | 停业时间 | 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平方米) |
北京市 | 朝阳店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6号蓝色港湾国际商区17号楼L-BS-122号 | 门店位置调整 | 2022.03 | 309 |
北京市 | 密云物美店 | 北京市密云区鼓楼南大街物美超市 | 合同到期 | 2022.04 | 101 |
北京市 | 合生汇店 |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22号院1号楼合生汇购物中心1层L1-K-04-2 | 门店位置调整 | 2022.08 | 18 |
将于2023年度租赁期满的门店
区域 | 2023年度租赁期满门店数量 |
北京市 | 18 |
天津市 | 1 |
河北省 | 7 |
陕西省 | 4 |
内蒙古自治区 | 1 |
续租安排:公司将于合同到期前与出租方洽谈续约事宜。
(3)分地区线下门店销售情况
下述门店均为直营店,经营业态均为黄金珠宝零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区域 | 平均销售增长率 | 每平方米营业面积销售额 |
北京市 | 15.37% | 30.64 |
北京市(总店) | -0.64% | 71.40 |
天津市 | 64.09% | 23.82 |
河北省 | 17.24% | 11.15 |
陕西省 | - | 4.05 |
内蒙古自治区 | 6.82% | 7.55 |
江苏省 | 410.26% | 11.79 |
注:陕西省内门店为报告期内新增门店
(4)仓储物流情况
物流体系总体情况及模式:公司在北京总店设置物流中心,响应北京总店及各分店的仓储管理及物流需求。物流中心采取自配货结合合作快递物流公司配货的方式进行货品配送。线上渠道采取与快递公司合作或使用合作电商平台的合作快递公司的方式,向消费者及合作电商平台自营仓进行货品配送。报告期内,公司依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慧物流建设项目”,初步完成了RFID系统、WMS系统一期建设,有效提升了物流体系的智能化水平。物流体系建设计划:公司计划持续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慧物流建设项目”,结合公司
经营需求,进一步完善RFID系统、WMS系统等系统的建设,将公司的仓储管理、分拣、贴签、包装及物流输送等重要的经营管理环节的信息流进行统一规划,提升企业供应链信息传递的有效性。同时,通过大数据的收集与整理,提升物流智慧化水平,提高管理决策能力和经营管理效率。
(5)自营模式下商品采购与存货情况
公司货源主要来自于自采原料进行委外加工、联营和成品采购。在原料采购方面,公司系第一批上海黄金交易所综合类会员,贵金属类原材料主要来自上海黄金交易所及银行黄金租赁等,有较强的货源保障。委外加工和成品采购主要通过合同进行约定,公司制定了严苛的供应链甄选程序及高于国家质量标准的菜百首饰订单标准,实现了对供应商的多维度管控,同时通过地域分散等策略分散了加工中断等风险。此外,公司通过实销实结的方式与多家优秀供应商开展联营合作,规避各类风险。在滞销处理政策方面,贵金属类产品可实现再加工,如果出现滞销商品,在公司多级授权审批下,可实现再加工为适销商品。钻翠珠宝类商品进货原则为以销定采,公司根据销售规模进行合理调配,每月进行库存商品盘点,关注库存商品账龄情况,根据商品销售周期,如有库龄较长且不适销产品将及时进行款式调整。减值计提政策:期末可变现净值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终端销售价格,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6)费用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费用类别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租金 | 4,940.60 | 4,602.38 | 7.35 |
广告宣传及促销费 | 3,523.04 | 2,982.52 | 18.12 |
门店装饰装修费 | 1,930.67 | 1,650.91 | 16.95 |
物流费(自有) | 21.05 | 24.98 | -15.73 |
物流费(外包) | 938.39 | 823.08 | 14.01 |
(7)线上销售情况
线上、线下销售额及占比情况
渠道 | 2022年销售额(万元) | 占总销售额比例(%) |
线上销售 | 147,120.09 | 13.40 |
线下销售 | 933,472.16 | 85.01 |
银行销售 | 17,475.13 | 1.59 |
自建线上平台情况
平台名称 | 营业收入(万元) | 访问量(万人次) | 入驻数(个) |
菜百首饰官方商城 | 1,335.74 | 198.06 | 1 |
加盟外部平台情况公司目前已与京东、天猫等9个外部电商平台合作开展线上销售业务,2022年基于外部电商平台实现的营业收入为145,784.35万元。
(8)收入确认情况
本公司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本公司商品销售方式以直销模式为主,主要销售渠道包括直营店、电商及银行。
①直营店销售分为自营店面模式及商场联营模式。自营店面模式是指通过自有房产或租赁房产销售商品,商场联营模式是指通过百货商场店中店模式销售商品,本公司于商品销售给客户并收取货款或者取得索取货款权利时确认销售收入。本公司与特定供应商采用联营模式进行合作,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②电商销售渠道是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本公司于客户签收并已收取货款或取得索取货款权利时确认销售收入。
③银行销售渠道是指通过与银行合作,利用银行网点销售各类定制化和非定制化金条、金银商品等,本公司于商品销售给客户并收取货款或者取得索取货款权利时确认销售收入。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与其他六名股东共同投资设立国润黄金(深圳)有限公司。目前,国润黄金注册资本金20,000万元已全部实缴到位,公司所持股份占比为5%,国润黄金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其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金银制品销售;黄金回收业务;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品牌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北京玉缘间接持有70%股权的上海金迈的股东会于2022年6月30日作出决议,同意上海金迈进行解散清算,并在清算后注销上海金迈。上海金迈于2022年10月31日办理完毕工商注销手续。上海金迈的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其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所述。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持有51%份额的北京玉缘(对应出资额1,020万元)的合伙人会议于2022年10月17日作出决议,同意对北京玉缘进行解散清算,并在清算后注销北京玉缘。北京玉缘于2022年12月23日办理完毕工商注销手续。北京玉缘的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其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所述。
上述北京玉缘及上海金迈清算注销事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八、合并范围的变更”之“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之“清算子公司”所述。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407,953,529.02 | 612,767.13 | -17,214.33 | 2,259,000,000.00 | 2,359,000,000.00 | -6,604,537.24 | 301,944,544.58 | |
其他-银行理财产品 | 407,953,529.02 | 612,767.13 | 2,249,000,000.00 | 2,359,000,000.00 | -6,604,537.24 | 291,961,758.91 | ||
其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7,214.33 | 10,000,000.00 | 9,982,785.67 | |||||
合计 | 407,953,529.02 | 612,767.13 | -17,214.33 | 2,259,000,000.00 | 2,359,000,000.00 | -6,604,537.24 | 301,944,544.58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黄金套期保值额度预计的议案》,自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延期交易合约的方式开展黄金套期保值业务,延期交易合约的持仓保证金额度为3亿元(含3亿元),该项业务采用滚动建仓方式,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持仓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限。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2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黄金套期保值额度预计的议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延期交易合约的方式开展黄金套期保值业务,延期交易合约的持仓保证金额度上限为6亿元(含6亿元),该项业务采用滚动建仓方式,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持仓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限。所建立的套期保值标的以公司黄金实际使用需求为基础,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上限为46亿元。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黄金套期保值额度预计的议案》之日起,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开展黄金套期保值业务的原授权额度同时失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黄金套期保值业务延期交易合约的单一时点最高持仓保证金为2.18亿元。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对于公允价值套期,在套期关系存续期间,公司将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于现金流量套期,在套期关系存续期间,公司将套期工具累计利得或损失中不超过被套期项目累计预计现金流量现值变动的部分作为有效套期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超过部分作为无效套期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注册资本 (万元) | 总资产 (万元) | 净资产 (万元) | 净利润 (万元) |
深圳市菜百黄金珠宝有限公司 | 见注1 | 1,000 | 1,586.22 | 1,483.22 | 303.91 |
北京玉缘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已于2022年12月注销) | 见注2 | 2,000 | 0.00 | 0.00 | -104.97 |
北京菜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见注3 | 500 | 31,325.71 | 1,224.78 | 359.63 |
上海金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0月注销) | 见注4 | 166.6667 | 0.00 | 0.00 | 14.78 |
注1:深圳市菜百黄金珠宝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金银饰品、玉石玉器、工艺美术品、金条的销售;二手黄金饰品的销售。金银饰品、玉石玉器、工艺美术品、金条的加工。注2:北京玉缘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经营范围为: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注3:北京菜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网上销售金属材料、工艺品、首饰、钟表、服装鞋帽、日用杂货;收购黄金制品;维修首饰;软件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注4:上海金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从事网络科技、计算机软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会务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展览展示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网络设备、安全存储设备、五金交电、仪器仪表、办公用品、机电设备、通讯设备(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办公设备的销售及维修。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所述。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秉承“以情经商,以质取胜”的经营理念,大力践行“做每个人的黄金珠宝顾问”的企业使命,力求服务广大、多样化的消费者群体。公司以强大的产业链资源整合能力为依托,聚集优质供应商、研发团队、检测机构、推广机构等合作伙伴,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竞争优势。公司以建设多品牌矩阵为目标,稳步提升满足各消费人群需求。公司以开发新颖款式,强化品牌差异为追求,重视高素质设计团队的培养与时尚设计款式的研发,以具有文化底蕴和艺术美感的产品占领市场。公司秉承“心比金纯”的服务理念,为消费者持续提供优质的黄金珠宝商品及服务,迎合其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将以经营工作为核心,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在持续发力推动四个募投项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同时,聚焦核心需求和业务增长点,提质增效,创新发展,全面提升经营业绩,持续提高市场占有率,推动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销售网络建设,加快开店步伐,强化拓展质量,在精准选点的基础上,加密京津冀门店布局,积极开发华北以外市场,拓展全国营销网络建设布局,逐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和覆盖率。不断深化银行、内购会、展会等各类平台合作力度,全面提升品牌声量,积极参加国家级和行业知名展览,讲好菜百故事、传播菜百声音。
二是加大消费引流力度,立足直营连锁模式,增强区域性联动效应,抓住线上渠道快速发展的有利形势,加大直播销售矩阵建设,积极拓展新销售平台,以线上线下全渠道融合为突破,提升线上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
三是深化菜百品牌矩阵建设,加快“菜百传世”“菜百悦时光”子品牌培育运营,实现子品牌店面的独立落地,聚焦细分赛道,助力菜百精品化形象的提升,寻求业绩增量。
四是开展会员精细化运营,重点关注老会员的激活和新会员的拉新维护,开展丰富的营销活动,完善会员系统建设,实现会员的多层次互动,进一步增强会员黏性,实现多方式拓客引流促销转化。
五是要继续深化信息化建设项目和智慧物流项目建设,在一期项目成果的基础上,持续优化系统各关键模块功能,开展数字孪生等技术应用,进一步提升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
六是在加快自有设计师培养的同时,以平台化建设为目标,整合国内外珠宝首饰行业及高校等机构的优秀设计师资源,构建专业化设计研发体系。以重点研发项目为抓手,加快自主研发产品推出速度,不断扩大自主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同时,进一步凸显定制业务特色,持续优化,做精做强,以满足更加个性化、精美化的产品定制需求。
七是深化品类管理,细分产品体系,关注重点品类和核心款,加强数字化应用,加快商品周转,发挥和应用供应链等多方面的资源优势,以“产品、工艺、寓意”为切入点,以“产品吸睛,文化共情”为落脚点,依托中国传统文化,做有温度的首饰文化传播者,提升菜百品牌价值,满足消费需求。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区域集中风险
公司目前的销售区域主要集中于以北京市为核心的华北地区,且公司北京总店的销售占比较高。为改善销售集中的局面,公司已在河北省、天津市、陕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及江苏省开设直营连锁门店,并利用电商渠道扩大销售区域。上述情况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公司销售区域过于集中的状况,但并没有使这种局面得到根本的扭转。
在公司目前的销售区域分布情况下,如华北地区经济环境、居民收入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区域珠宝行业竞争加剧,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黄金和铂金,公司黄金、铂金原材料主要通过上金所采购,而国内黄金、铂金价格受国内外经济形势、通货膨胀、供求变化、地缘政治、国际金价等复杂因素影响,
近年来上金所黄金、铂金价格呈波动走势。
公司产品价格与上金所黄金、铂金价格具有高度相关性,公司产品销售价格采用随原材料价格波动而调整的定价原则,库存商品发出成本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若黄金、铂金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则公司可直接通过调整产品销售价格消化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不利影响,获得经营收益。若黄金、铂金等原材料价格下跌,公司直接面临着产品销售价格下降,给经营业绩带来压力。
3.委外加工风险
公司为黄金珠宝专业经营公司,聚焦于产品附加值较高的上下游两端,强调原料采购、款式设计、连锁销售和品牌运营等附加值高的核心环节,将附加值较低、标准化程度较高的珠宝首饰加工环节委托专业加工厂商进行生产。虽然公司对委外加工厂商进行了严格的筛选,并与主要委外加工厂商均建立了良好的长期业务合作关系,且终端销售产品已经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但如委外加工厂商延迟交货,或加工工艺和产品质量达不到公司所规定的标准,可能对本公司存货管理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运作,建立了规范、清晰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行使股东的表决权;公司能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行使股东权利。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相互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能够独立运作。公司未发生过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资产的情况,上市公司也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各位董事能够依据《公司章程》等制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诚信地履行各自的职责。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其中,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委员会召集人。公司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发挥专业优势,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或建议,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会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依据《公司章程》等制度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5.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信息,并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工作及重大事项的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报告期内,公司2022年的信息披露未受到监管机构批评、谴责或处罚的情况。
6.关于投资者关系及相关利益者:公司及时接听各类投资者的电话并细致答复,积极与投资者通过上证e互动、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活动等方式进行交流,认真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3月7日 | 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010号公告 | 2022年3月8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对外捐赠授权方案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5月18日 | 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026号公告 | 2022年5月19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投资计 |
划的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
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赵志良 | 董事长 | 男 | 68 | 2000-04-19 | 2024-11-25 | 24,995,944 | 24,995,944 | 0 | / | 204.95 | 否 |
王春利 | 董事、总经理 | 女 | 66 | 2005-04-19 | 2024-11-25 | 16,004,546 | 16,004,546 | 0 | / | 204.95 | 否 |
程嬿琳 | 董事(离任) | 女 | 48 | 2018-11-15 | 2023-01-18 | 0 | 0 | 0 | / | 0 | 是 |
贾强 | 董事 | 男 | 41 | 2023-02-06 | 2024-11-25 | 0 | 0 | 0 | / | 0 | 是 |
谢华萍 | 董事、分管原料交易、质量法务、信息技术的常务副总经理 | 女 | 45 | 2021-11-26 | 2024-11-25 | 1,286,628 | 1,286,628 | 0 | / | 145.81 | 否 |
刘伟 | 董事 | 男 | 60 | 2000-04-19 | 2024-11-25 | 0 | 0 | 0 | / | 0 | 是 |
张山树 | 董事 | 男 | 64 | 2018-11-15 | 2024-11-25 | 0 | 0 | 0 | / | 0 | 是 |
张大鸣 | 独立董事 | 男 | 49 | 2018-11-15 | 2024-11-25 | 0 | 0 | 0 | / | 12 | 否 |
周晓鹏 | 独立董事 | 男 | 49 | 2018-11-15 | 2024-11-25 | 0 | 0 | 0 | / | 12 | 否 |
李燕 | 独立董事 | 女 | 66 | 2021-11-26 | 2024-11-25 | 0 | 0 | 0 | / | 12 | 否 |
杨纳新 | 监事会主席(离任) | 男 | 55 | 2021-11-26 | 2023-01-18 | 0 | 0 | 0 | / | 0 | 是 |
饶玉 | 监事会主席 | 女 | 39 | 2023-02-06 | 2024-11-25 | 0 | 0 | 0 | / | 0 | 是 |
汪继源 | 职工代表 | 男 | 38 | 2021-11-26 | 2024-11-25 | 0 | 0 | 0 | / | 20 | 否 |
监事 | |||||||||||
张添一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41 | 2021-11-26 | 2024-11-25 | 61,193 | 61,193 | 0 | / | 20.91 | 否 |
高建忠 | 监事 | 男 | 66 | 2018-11-15 | 2024-11-25 | 0 | 0 | 0 | / | 0 | 是 |
李静 | 监事(离任) | 女 | 51 | 2021-11-26 | 2023-04-08 | 0 | 0 | 0 | / | 0 | 否 |
关强 | 分管原料交易、财务管理的副总经理(离任) | 男 | 60 | 2021-11-26 | 2023-01-18 | 2,177,537 | 2,177,537 | 0 | / | 143.76 | 否 |
财务总监(离任) | 2015-04-19 | 2023-01-18 | |||||||||
宁才刚 | 分管物流中心、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 | 男 | 43 | 2017-11-01 | 2024-11-25 | 1,286,628 | 1,286,628 | 0 | / | 144.4 | 否 |
李沄沚 | 董事会秘书 | 男 | 35 | 2018-11-15 | 2024-11-25 | 205,398 | 205,398 | 0 | / | 117.53 | 否 |
分管党政事务、证券事务的副总经理 | 2023-01-19 | 2024-11-25 | |||||||||
李卓 | 分管财务管理、安保物业的副总经理 | 男 | 42 | 2020-12-29 | 2024-11-25 | 0 | 0 | 0 | / | 101.5 | 否 |
财务总监 | 2023-01-19 | 2024-11-25 | |||||||||
时磊 | 分管总店经营、连锁一部经营、 | 女 | 44 | 2020-12-29 | 2024-11-25 | 1,285,328 | 1,285,328 | 0 | / | 119.86 | 否 |
设计研发的副总经理 | |||||||||||
董振邦 | 分管连锁二部经营、市场拓展的副总经理 | 男 | 37 | 2021-11-26 | 2024-11-25 | 649,964 | 649,964 | 0 | / | 112.47 | 否 |
杨娜 | 分管品牌推广、电商子公司的副总经理 | 女 | 43 | 2021-11-26 | 2024-11-25 | 458,055 | 458,055 | 0 | / | 87.93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48,411,221 | 48,411,221 | 0 | / | 1,460.08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赵志良 | 1974年-1994年,历任北京市宣武菜市口百货商场团支部副书记、针纺和家电部组长、副经理、经理;1994年-2000年,任北京菜市口百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0年-2005年,任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2005年至今,历任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党委书记兼董事长。 |
王春利 | 1977年-1994年,历任北京市宣武菜市口百货商场售货员、核算员、黄金商品部主任;1994年-2000年,任北京菜市口百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00年-2005年,任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05年至今,历任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党委副书记、董事兼总经理;2011年1月至今,兼任深圳市菜百黄金珠宝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7月至今,兼任北京菜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
程嬿琳(离任) | 1997年-1999年,任宣武区国有资产管理局科员;2000年-2010年,历任北京市金正资产投资经营公司职员、经理办公室主任;2010年至今,历任北京金正光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至今,历任北京金正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原北京市金正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2015年-2017年,任北京金正融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2021年,任北京金正融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2023年1月,任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2021年,历任北京清华池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董事长;2019年至今,任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原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总经理助理;2019年-2022年,任北京金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2021年,历任北京聚宝源饮食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北京聚宝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北京聚宝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2020年-2022年,历任北京熙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董事长,北京张一元茶叶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0年至今,历任北京聚宝源饮食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董事长。 |
贾强 | 2004年-2017年,历任北京市西城区纪委、北京市纪委、中央纪委、国务院纠风办、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东城分局公务员;2017年-2018年,任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职工;2018年-2021年,历任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纪检监察部副总监、纪委办公室总监;2021年至今,任北京金正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北京熙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2月至今,任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谢华萍 | 1996年-2000年,任北京菜市口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收银员、营业员;2000年至今,历任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分店主任、商品部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总经理见习助理兼人力资源部主任、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经理、副总经理、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 |
刘伟 | 1993年-2018年,任七巧板广告董事长、总经理;1995年-2018年,任北京七巧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0年-2018年,任七巧板投资经理;2010年-2018年,任北京知天下广告有限公司经理;2000年至今,任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4年至今,任北京恒安天润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9年至今,任北京央美艺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2013年至今,任北京央美艺术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
张山树 | 1983年-1991年,历任宣武区百货公司保卫科干事、保卫科副科长;1992年-1999年,历任宣武区医药药材总公司人保科科长、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1999年-2015年,历任北京金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经理、党委副书记兼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2001年至今,兼任北京鹤鸣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2年至今,兼任瑞蚨祥(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至今,兼任北京德寿堂医药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至今,任北京金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副董事长;2018年至今,任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张大鸣 | 1995年-1997年,任深圳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科员;1997年-2003年,历任深圳华邦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2003年至今,任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5年-2021年,任深圳市蓝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至今,任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周晓鹏 | 2000年-2002年任瀛海威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内容主编;2002年-2007年,任中国日报网站总裁助理兼中文事业部总监;2007年-2017年,任新浪网副总裁兼新闻总编辑;2017年-2021年,任阿里巴巴文化娱乐集团副总裁;2017年至今任首都青年记者协会副主席、首都互联网协会副主席、卧鸿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至今,任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至今,任广州鹿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州爱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至今,任阿里智能信息事业群副总裁;2022年至今,任天津汇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
李燕 | 1982年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11年至今,任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至今,任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至今,任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至今,任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杨纳新(离任) | 1988年-1995年,任北京市宣武区财政局科员;1995年-2000年,任北京市宣武区国资局企业科科员;2000年-2018年,历任北京市金正资产投资经营公司资产审计部经理、产权管理部经理、企业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2011年7月至今,兼任北京宣兴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5月至今,兼任北京金成锦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12月-2018年7月,兼任北京张一元茶叶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6年-2018年,兼任北京金正融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6月至今,兼任北京翔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2022年9月,历任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原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财务总监、总经济师;2020年7月至今,兼任北京熙诚紫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11月-2022年11月,兼任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7月-2022 |
年12月,兼任北京熙诚金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1年11月-2023年1月,任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2年10月至今,任北京金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 |
饶玉 | 2007年-2011年,任中国房地产报策划部副总监;2011年-2013年,任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经理;2013年-2016年,任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主管;2018年至今,兼任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金融街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广安无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蓟城山水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经理;2019年至今,兼任航天科工智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至今,兼任北京熙诚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设计之都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至今,兼任北京熙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至今,历任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原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股权管理部副总监、股权管理部总监、监事;2023年2月至今,任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
汪继源 | 2009年7月-2011年5月,任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更名前为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业务一部副经理;2011年6月-2018年10月,历任北京金正元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项目经理、财务会计;2014年9月至今,任北京永睿财务顾问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5月-2019年12月,任北京中泽永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项目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科员;2021年11月至今,任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张添一 | 2006年7月-2016年4月,历任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售后部营业员、业务部科员、物流中心交易员;2016年5月至今,任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原料交易部交易员;2021年11月至今,任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高建忠 | 1976年-1978年,北京大兴安定公社社庄屯大队知青;1979年-1980年任宣武区副食品公司售货员;1981年-1983年任宣武区副食品公司会计;1984年-1990年任北京大栅栏云南商店会计;1994年至今,历任北京云南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长、财务总监;2014年至今,任北京大栅栏云南商店监事;2018年至今,任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李静(离任) | 1992年-2000年,任北京市金属材料总公司财务核算;2001年-2003年,任北京市北铁科技公司主管会计;2004年-2006年,任北京和祥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管会计;2007年至今,任北京香山麒麟健身休闲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1年11月-2023年4月,任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关强(离任) | 1982年-1994年历任北京市宣武菜市口百货商场售货员、会计员、主管会计、副经理;1994年-2000年任北京菜市口百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0年-2023年1月,历任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常务副总经理;2011年至今,兼任深圳市菜百黄金珠宝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金正融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至今,兼任北京菜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事。 |
宁才刚 | 1998年-2000年,任北京菜市口百货有限责任公司职工;2000年至今,历任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职工、配送部副主任、配送中心副经理、物流中心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7年至今,兼任深圳市菜百黄金珠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7月至今,兼任国润黄金(深圳)有限公司监事。 |
李沄沚 | 2010年至今,历任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员、团总支副书记、见习副主任、团总支书记、团委书记(团组织建制升格)、工会副主席、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李卓 | 2006年-2012年,任中国中钢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职员;2012年-2016年,任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会计主管;2016年-2020年,任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财务部经理、财务部副总监;2020年至今,任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2023年1月至今,任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 |
时磊 | 1996年-2000年,任北京菜市口百货有限责任公司营业员;2000年至今,历任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员、黄金部主任、经营管理部副经理、通州蓝岛店店长、总经理见习助理、总经理助理、工会副主席、副总经理。 |
董振邦 | 2007年至今,历任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员、足金部见习副主任、团总支书记、商品部主任、党办见习主任、业务拓展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4年至今,兼任北京菜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
杨娜 | 2007年至今,历任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配送中心珠宝专业技师、物流中心产品开发部主任、品牌推广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
注: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金正资产投资经营公司”于2021年10月更名为“北京金正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于2022年1月更名为“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程嬿琳 | 北京金正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10 | 至今 |
程嬿琳 | 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总经理助理 | 2019.03 | 至今 |
贾强 | 北京金正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1.10 | 至今 |
刘伟 | 北京恒安天润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04.08 | 至今 |
张山树 | 北京金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15.08 | 至今 |
高建忠 | 北京云南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财务总监 | 2018.01 | 至今 |
杨纳新 | 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总经济师(离任) | 2020.04 | 2022.09 |
饶玉 | 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01 | 至今 |
饶玉 | 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股权管理部总监 | 2022.01 | 至今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北京金正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
注:程嬿琳已于2023年1月离任公司董事职务;杨纳新已于2023年1月离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王春利 | 深圳市菜百黄金珠宝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1.01 | 至今 |
王春利 | 北京菜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4.07 | 至今 |
程嬿琳 | 北京金正光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06 | 至今 |
程嬿琳 | 北京金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离任) | 2019.12 | 2022.06 |
程嬿琳 | 北京张一元茶叶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离任) | 2020.08 | 2022.06 |
程嬿琳 | 北京熙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离任) | 2020.11 | 2022.08 |
程嬿琳 | 北京聚宝源饮食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08 | 至今 |
刘伟 | 北京央美艺术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经理 | 2009.06 | 至今 |
刘伟 | 北京央美艺术品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3.10 | 至今 |
张山树 | 北京鹤鸣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01.09 | 至今 |
张山树 | 瑞蚨祥(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09 | 至今 |
张山树 | 北京德寿堂医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08 | 至今 |
张大鸣 |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 高级合伙人 | 2003.02 | 至今 |
周晓鹏 | 阿里智能信息事业群 | 副总裁 | 2021.10 | 至今 |
周晓鹏 | 广州鹿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03 | 至今 |
周晓鹏 | 广州爱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9.05 | 至今 |
周晓鹏 | 卧鸿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7.11 | 至今 |
周晓鹏 | 天津汇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2.09 | 至今 |
李燕 | 中央财经大学 | 教授、博士生导师 | 1982.07 | 至今 |
李燕 |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05 | 至今 |
李燕 |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09.05 | 至今 |
李燕 |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2.08 | 至今 |
李燕 |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09 | 至今 |
李燕 |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 外部监事 | 2011.04 | 至今 |
杨纳新 | 北京宣兴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07 | 至今 |
杨纳新 | 北京金成锦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05 | 至今 |
杨纳新 | 北京翔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06 | 至今 |
杨纳新 | 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离任) | 2020.11 | 2022.11 |
杨纳新 | 北京熙诚金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经理、执行董事(离任) | 2021.07 | 2022.12 |
杨纳新 | 北京熙诚紫光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07 | 至今 |
杨纳新 | 北京金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党委书记 | 2022.10 | 至今 |
饶玉 | 北京熙诚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05 | 至今 |
饶玉 | 北京熙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03 | 至今 |
饶玉 | 北京设计之都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08 | 至今 |
饶玉 | 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07 | 至今 |
饶玉 | 航天科工智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11 | 至今 |
饶玉 | 北京广安无忧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03 | 至今 |
饶玉 | 北京金融街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11 | 至今 |
饶玉 | 北京蓟城山水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经理 | 2018.12 | 至今 |
汪继源 | 北京永睿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09 | 至今 |
高建忠 | 北京大栅栏云南商店 | 监事 | 2014.02 | 至今 |
李静 | 北京香山麒麟健身休闲有限公司 | 财务经理 | 2017.07 | 至今 |
关强 | 深圳市菜百黄金珠宝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1.01 | 至今 |
关强 | 北京菜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07 | 至今 |
关强 | 北京金正融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董事(离任) | 2011.08 | 2023.02 |
宁才刚 | 深圳市菜百黄金珠宝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7.09 | 至今 |
宁才刚 | 国润黄金(深圳)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07 | 至今 |
董振邦 | 北京菜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14.07 | 至今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深圳市菜百黄金珠宝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菜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润黄金(深圳)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的参股子公司 |
注:程嬿琳已于2023年1月离任公司董事职务;杨纳新已于2023年1月离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关强已于2023年1月离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职务;李静已于2023年4月离任公司监事职务。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当年经营业绩指标及个人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1.董事薪酬:公司董事长的薪酬根据公司业绩、个人履职、有无事故等各项考评指标综合认定,最高不超过当年职工(合同制)工资集体协商确定的人均工资的12倍;董事总经理年度薪酬不超过董事长的100%,其他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年度薪酬不超过董事长的80%;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12万元(含税)。 2.监事薪酬:职工代表监事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其薪酬标准,不再领取监事津贴;非职工代表监事(指未在公司内部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其中基本年薪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年薪授权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当年经营业绩指标及个人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高级管理人员兼任董事的,其薪酬标准原则上按内部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确定,不重复计算。 |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在完成年度考核后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1,460.08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程嬿琳 | 董事 | 离任 | 个人工作安排原因 |
杨纳新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个人工作安排原因 |
关强 |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 离任 | 退休 |
李静 | 监事 | 离任 | 个人工作安排原因 |
贾强 | 董事 | 选举 | 增补 |
饶玉 | 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增补 |
李沄沚 | 副总经理 | 聘任 | 工作调整 |
李卓 | 财务总监 | 聘任 | 工作调整 |
注: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均系报告期期后事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辞任暨增补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3-006)》《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主席辞任暨增补监事的公告(2023-007)》《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辞任的公告(2023-012)》。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2年2月17日 | 1.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会决策分公司相关事项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对外捐赠授权方案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2年4月25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9.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投资计划的议案》 20.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募投项目相关费用的议案》 21.审议通过《关于黄金套期保值额度预计的议案》 22.《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均作为被保险对象,均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2年8月26日 |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2年10月26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赵志良 | 否 | 4 | 4 | 0 | 0 | 0 | 否 | 2 |
王春利 | 否 | 4 | 4 | 0 | 0 | 0 | 否 | 2 |
程嬿琳(离任) | 否 | 4 | 4 | 0 | 0 | 0 | 否 | 2 |
谢华萍 | 否 | 4 | 4 | 0 | 0 | 0 | 否 | 1 |
刘伟 | 否 | 4 | 4 | 2 | 0 | 0 | 否 | 1 |
张山树 | 否 | 4 | 4 | 0 | 0 | 0 | 否 | 2 |
李燕 | 是 | 4 | 4 | 1 | 0 | 0 | 否 | 2 |
周晓鹏 | 是 | 4 | 4 | 0 | 0 | 0 | 否 | 2 |
张大鸣 | 是 | 4 | 4 | 4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4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4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李燕、张大鸣、张山树 |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 周晓鹏、张大鸣、刘伟 |
战略发展委员会 | 赵志良、王春利、周晓鹏、贾强、谢华萍、程嬿琳(离任) |
注:程嬿琳已于2023年1月离任公司董事、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贾强于2023年2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2月17日 | 1.审议《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 | 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1-3项议案,同意将1-3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2年4月25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1-12项议案,同意将1-12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5.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投资计划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募投项目相关费用的议案》 12.审议《关于黄金套期保值额度预计的议案》 | |||
2022年8月26日 | 1.审议《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听取《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2022年半年度专项检查报告》 | 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1-2项议案,听取了《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2022年半年度专项检查报告》,同意将1-2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2年10月26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3).报告期内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1月27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 无 |
(4).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097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72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169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431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销售人员 | 885 |
管理人员 | 209 |
财务人员 | 31 |
行政人员 | 8 |
研发人员 | 36 |
合计 | 1,169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研究生 | 37 |
本科 | 402 |
专科 | 567 |
高中及以下 | 163 |
合计 | 1,169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薪酬制度和薪酬考核体系,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建立按贡献分配、按技能分配、按岗位分配、按效益分配的分配制度。工资绩效奖金部分执行向销售一线倾斜、向专业技术人员倾斜、向对公司发展有突出贡献人员倾斜的“三倾斜”政策,吸引和保留关键人才,提高员工满意度,支持战略和业务目标的实现。公司依据企业经济效益情况,建立职工工资正常调整机制。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持续加强人力资源发展和员工培训教育体系建设。一方面,紧贴北京市技能人才培养政策,申报并落实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项目。报告期内完成线下培训教学、考试、实操考试、学员能力展示、导师辅导评价评分等关键环节,并顺利完成了西城区人社局审查和北京市新型学徒制项目工作组审计工作,为企业培养了百余名专业检验、营销人员。另一方面,成功申报西城区“技能人才实训基地”。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119,508.00小时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278.12万元 |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20年5月15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划中明确:①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情况;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分配一次利润,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也可以进行中期分红。①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或其他合法方式分配股利,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且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时,可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③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分红,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①存在下列情形,公司可以不按照前款规定进行现金分红:一是现金分红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二是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三是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上;四是董事会认为不适宜现金分红的其他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未进行调整。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5日、2022年5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于2022年6月20日完成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17日登记的总股本777,777,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60元(含税)。此次权益分派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80,000,008.0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6.93%。本次权益分派未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未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3.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6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77,777,8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7,777,788.00元(含税),占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7.76%。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4.6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357,777,788.00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60,126,934.09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77.76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357,777,788.00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 77.76 |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其中基本年薪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授权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当年经营业绩指标及个人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后浮动发放,高级管理人员兼任董事的,其薪酬标准原则上按内部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确定,不重复计算。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并在持续完善,各项内控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较为健全、合理、有效,能够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能够有效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根据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致同会计师出具的《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情况。上述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从财务管理、重大事项决策、信息报送等方面对子公司进行严格的管理控制,增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和内部控制管理的有效性,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形成管理闭环,进一步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致同会计师出具了《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上述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33.5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处细分行业为黄金珠宝首饰零售业,属于黄金珠宝首饰流通环节,公司经营过程中不存在工业污染源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仅在经营卖场和办公区域产生少量生活污染物,主要包括生活污水、正常经营排放的废气、少量制冷设施产生的噪声以及生活固体废弃物。公司已通过安装空气净化系统及排风系统、对制冷设施加装额外隔音罩等设施积极提升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公司正常经营产生的生活污染物的排放量符合环境监测标准,环保设施处理能力充足且实际运行情况正常。公司日常经营符合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日常工作中积极推行节能降耗、节能减排。在物流端,商品运输过程中多采用可循环利用的搬运箱,减少纸箱使用。在经营和办公场所,公司总店一是为减少噪音排放,报告期内在1-4层空调新风口安装隔音降噪设备,在屋顶平台增加冷却塔隔音屏设备,有效降低噪音。二是为
节约用水,在洗手间配备了定量出水装置,一定程度上节省了水资源。三是采用楼宇自控系统,监测并调节空调温度、用电情况等,减少资源浪费。公司各连锁分店配合所在物业方落实节能减排措施。此外,公司有明确的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在配合当地政府进行垃圾分类的同时,加强日常宣传和检查力度。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践行绿色办公、绿色出行。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一方面利用信息系统完成日常工作中的公文流转和审批工作,推行无纸化办公。同时,针对非正式文件推行双面用纸,减少非必要办公用纸。另一方面缩减日常公务用车,鼓励乘坐公共交通,绿色出行。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12 | / |
其中:资金(万元) | 12 |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向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捐款5万元,用于扶助困难少年儿童,开展“心飞扬”志愿家庭成长计划项目;向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喀喇沁旗西桥镇人民政府捐款2万元,帮助西部地区实现乡村振兴,用于为困难户保洁员购买保洁服装及村级公共卫生安全;向北京西城慈善协会捐款5万元,用于协会“携手慈善送温暖”项目。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
惠及人数(人) | 616 | /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2 | / |
其中:资金(万元) | 2 | 报告期内,公司向内蒙古自治区赤峰 |
市喀喇沁旗西桥镇人民政府捐款2万元,帮助西部地区实现乡村振兴,用于为困难户保洁员购买保洁服装及村级公共卫生安全。 |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
惠及人数(人) | 100 |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卫生扶贫 | 为困难户保洁员购买保洁服装及村级公共卫生安全。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详见说明一 | 详见说明一 | 详见说明一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详见说明二 | 详见说明二 | 详见说明二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详见说明三 | 详见说明三 | 详见说明三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详见说明四 | 详见说明四 | 详见说明四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一)2020年7月13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声明与承诺函》,承诺如下:
1.截至本函出具之日,西城区国资委控制企业未从事自营黄金饰品、贵金属投资产品或其他珠宝饰品相关业务,没有从事或参与和菜百股份目前所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西城区国资委将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控制企业未来不会从事与菜百股份相同或相近似的生产经营业务,以避免对菜百股份的生产经营构成同业竞争。3.如西城区国资委控制的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商业机会,而该等新业务可能与菜百股份产生同业竞争的,西城区国资委控制的企业将在符合国家行业政策及审批要求的条件下,优先将上述新业务的商业机会提供给菜百股份进行选择,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的商业机会具备转移给菜百股份的条件。
4.如果菜百股份放弃上述新业务的商业机会,西城区国资委控制的企业可以自行经营有关的新业务,但未来随着经营发展之需要,菜百股份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仍将享有下述权利:1)菜百股份有权一次性或多次向西城区国资委控制的企业收购上述业务中的资产、业务及其权益;2)除收购外,菜百股份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亦可以选择以委(受)托经营、租赁、承包经营、许可使用等方式具体经营西城区国资委控制的企业与上述业务相关的资产及/或业务。上述承诺在西城区国资委作为菜百股份实际控制人期间有效。
(二)2020年4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金正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现已更名为北京金正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声明与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公司控制企业目前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参与和菜百公司目前所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本公司将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控制企业未来不会从事与菜百公司相同或相近似的生产经营业务,以避免对菜百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同业竞争。
3.如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商业机会,而该等新业务可能与菜百股份产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在符合国家行业政策及审批要求的条件下,优先将上述新业务的商业机会提供给菜百公司进行选择,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的商业机会具备转移给菜百公司的条件。
4.如果菜百公司放弃上述新业务的商业机会,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可以自行经营有关的新业务,但未来随着经营发展之需要,菜百公司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仍将享有下述权利:1)菜百公司有权一次性或多次向金正公司控制的企业收购上述业务中的资产、业务及其权益的权利;2)除收购外,菜百公司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亦可以选择以委(受)托经营、租赁、承包经营、许可使用等方式具体经营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上述业务相关的资产及/或业务。上述承诺于本公司对菜百公司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给菜百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2020年4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金正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现已更名为北京金正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出具《关于规范关联交易及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包括菜百股份及其控股企业,下同)将尽量避免、减少与菜百股份发生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菜百股份内部制度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相关批准决策手续。
2.本公司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求菜百股份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优于第三方的条件和利益。
3.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保证不从菜百股份违规借用资金,承诺不直接或间接违规占用菜百股份资金或其他资产,不损害菜百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4.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菜百股份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赔偿或补偿由此给菜百股份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5.上述承诺于本公司对菜百股份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
三、股份限售的承诺
(一)2020年4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金正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现已更名为北京金正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自菜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菜百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该等股份派生的股份,如因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情形而新增的股份),也不由菜百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本公司所持菜百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若菜百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则本公司所持菜百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承诺期限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在菜百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若菜百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收盘价、减持价格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3.本公司将积极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本公司未遵守上述承诺事项,违规操作的收益将
归菜百公司所有,本公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菜百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菜百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菜百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公司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菜百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公司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4.如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公司授权菜百公司董事会基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要求,对本公司所持菜百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二)2020年4月24日,其他法人股东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恒安天润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云南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民航空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金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锦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京沙金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宣武虎坊路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西城区职工技能交流创新中心出具《关于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自菜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菜百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该等股份派生的股份,如因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情形而新增的股份),也不由菜百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本公司将积极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本公司未遵守上述承诺事项,违规操作的收益将归菜百公司所有,本公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菜百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菜百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菜百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公司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菜百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公司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3.如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公司授权菜百公司董事会基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要求,对本公司所持菜百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备注:截至2022年9月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已满12个月,上述法人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期限已满,承诺期限内上述法人股东均严格遵守相关承诺。
(三)持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赵志良、王春利、谢华萍、陈捷、张添一、申俊峰、付颖、关强、宁才刚、李沄沚、时磊、董振邦、杨娜出具股份锁定承诺函,承诺如下:
1.自菜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菜百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该等股份派生的股份,如因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情形而新增的股份),也不由菜百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本人所持菜百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若菜百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则本人所持菜百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承诺期限12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在菜百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若菜百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收盘价、减持价格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菜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菜百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菜百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菜百公司股份。
4.本人将积极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本人未遵守上述承诺事项,违规操作的收益将归菜百公司所有,本人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菜百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菜百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菜百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菜百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5.如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人授权菜百公司董事会基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要求,对本人所持菜百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备注:
(1)赵志良、王春利、陈捷、谢华萍、关强、宁才刚、李沄沚、申俊峰、付颖于2020年8月25日作出上述承诺,其中陈捷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第六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11月26日公司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职务,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申俊峰、付颖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11月26日公司换届后不再担任职工代表监事,申俊峰现任公司连锁经营部经理,付颖现任公司党政事务部副经理,关强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已于2023年1月18日离任。
(2)时磊于2021年1月26日作出上述承诺。
(3)张添一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董振邦、杨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于2021年11月26日作出上述承诺。
(四)除持股董监高外的739名自然人股东于2020年5月出具承诺函,承诺如下:
自菜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菜百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该等股份派生的股份,如因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情形而新增的股份),也不由菜百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本人将积极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本人未遵守上述承诺事项,违规操作的收益将归菜百公司所有,本人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菜百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菜百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菜百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菜百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如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人授权菜百公司董事会基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监管要求,对本人所持菜百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备注:截至2022年9月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已满12个月,上述自然人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期限已满,承诺期限内上述自然人股东均严格遵守相关承诺。
四、其他承诺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承诺
菜百股份、控股股东北京市金正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现已更名为北京金正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和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菜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和停止条件
自菜百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菜百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下简称“启动条件”,若因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则上述股票收盘价或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每股净资产应做相应调整,下同),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启动本预案中的股价稳定措施。若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点至股价稳定措施尚未正式实施前或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停止实施本阶段股价稳定措施,直至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启动条件。
2.公司稳定股价具体措施及程序
(1)在公司符合本预案第一条启动条件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菜百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并结合公司控股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意见,选择如下一种或几种稳定股价措施,制定并公告具体的股价稳定方案,披露拟采取的稳定股价措施、回购或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1)公司回购股份若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中选择公司回购方式,则公司应自公告之日起1个月之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份回购计划;公司股份回购计划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公司应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股份回购计划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全部回购(若该股份回购计划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则完成时间相应顺延)。公司回购股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且不能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单次计划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的10%;若公司根据本预案在同一个会计年度需多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则在同一个会计年度之内累计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的30%。公司承诺在触发稳定股价方案的启动条件后,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公司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相关程序并取得所需的相关批准后,履行上述的股份回购义务。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若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中选择控股股东增持方式,则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金正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应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全部增持计划(如该期间存在限制其买卖股票的情形或该股份增持计划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则完成时间相应顺延)。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沪市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且不能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单次计划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取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10%;若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本预案在同一个会计年度需多次增持公司股份,则在同一个会计年度之内累计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总额不超过其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取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30%。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若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中选择由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方式,则菜百公司届时在任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全部增持计划(如该期间存在限制其买卖股票的情形或该股份增持计划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则完成时间相应顺延)。公司届时在任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且不能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届时在任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单次计划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取得的税后薪酬总额的10%;若根据本预案在同一个会计年度需多次增持公司股份,则各自在同一个会计年度之内累计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总额不超过其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取得的税后薪酬总额的30%。
(2)根据上述程序实施完毕一次稳定股价方案后的6个月内,公司不再启动其他股价稳定方案。若前一次稳定股价方案实施完毕6个月后,在本预案有效期内菜百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再次启动新一轮的稳定股价方案。
(3)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本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并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在聘任该等新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将促使其签署相关承诺。若拟新聘任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拒绝签订相关承诺函,本公司将不予聘任。
3.公司股价稳定预案的保障措施
(1)若公司董事会未能在公司符合本预案第一条启动条件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制定并公告股价稳定方案,则公司将延期发放全部董事的50%薪酬,直至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股价稳定方案之日止。
(2)若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公告的股价稳定方案中选择公司回购方式,则除因不可抗力、未获相关部门审批等外部因素之外,公司未能按期履行回购义务的,公司将公开说明未按期履行该等回购义务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公司将自愿申请冻结与履行本次回购义务相等金额的自有资金,为公司履行上述回购义务提供保障,直至公司履行完毕上述回购义务或实施其他替代措施。
(3)若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公告的股价稳定方案中选择由控股股东增持方式,则除因不可抗力、未获相关部门审批等外部因素之外,公司控股股东未能按期履行增持义务,则菜百公司应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其实施完毕上述股份增持计划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
(4)若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公告的股价稳定方案中选择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方式,则除因不可抗力、未获相关部门审批等外部因素之外,公司届时在任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能按期履行增持义务,则菜百公司应将与该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薪酬予以截留,直至其实施完毕股份增持计划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
(5)若因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证券监管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菜百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回购或增持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前述惩罚,但亦应积极采取其他措施稳定股价。
4.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其他说明
(1)本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后自动生效,有效期三年。
(2)任何对本预案的修订均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及控股股东、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按照本预案中相关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并同意本预案中未履行承诺时相关处置措施。备注:
(1)北京市金正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现已更名为北京金正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赵志良、王春利、程嬿琳、陈捷、刘伟、张山树、谢华萍、关强、宁才刚、李沄沚于2020年4月24日作出上述承诺,其中陈捷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第六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11月26日公司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职务,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程嬿琳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已于2023年1月18日离任;关强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已于2023年1月18日离任。
(2)李卓、时磊于2021年1月26日作出上述承诺。
(3)董振邦、杨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于2021年11月26日作出上述承诺。
(4)贾强为公司于2023年2月6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的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于2023年2月6日作出上述承诺。
(二)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2020年4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金正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现已更名为北京金正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出具《关于菜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公司拟长期、稳定持有菜百公司股份。在36个月限售期届满之日起2年内,本公司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本公司就股份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
2.本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若《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被修订、废止,本公司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减持股份的条件、方式、价格及期限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1)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限售期限届满;2)承诺的限售期届满;3)不存在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转让股份的情形;4)减持前3个交易日发布减持股份意向公告。
(2)减持股份的方式:本公司因故需转让持有的菜百公司股份的,需在发布减持意向公告后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者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
(3)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本公司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和股份拆细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确定)。
3.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进行减持的,则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至菜百公司,并同意归菜百公司所有。如本公司未将前述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上交菜百公司,则菜百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菜百股份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2020年4月24日,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恒安天润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云南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菜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公司拟长期、稳定持有菜百公司股份。在12个月限售期届满之日起2年内,本公司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本公司就股份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
2.本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若《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被修订、废止,本公司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减持股份的条件、方式、价格及期限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1)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限售期限届满;2)承诺的限售期届满;3)不存在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转让股份的情形;4)减持前3个交易日发布减持股份意向公告。
(2)减持股份的方式:本公司因故需转让持有的菜百公司股份的,需在发布减持意向公告后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者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
(3)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本公司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和股份拆细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确定)。
3.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进行减持的,则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至菜百公司,并同意归菜百公司所有。如本公司未将前述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上交菜百公司,则菜百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菜百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三)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填补措施
2020年8月25日,菜百股份出具《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承诺如下: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提升投资回报
公司已对募投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符合行业发展趋势,若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将稳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提升投资回报,降低上市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用账户进行存储,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接受保荐机构、开户银行、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有权部门的监督。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按照计划用途充分有效使用,加快募投项目建设,积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努力提高股东回报。
3.完善公司治理,为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公司经营活动的效率性和效果性、资产的安全性、经营信息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积极引进专业性管理人才,提升公司管理水平,降低公司管理风险。
2020年8月25日,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金正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现已更名为北京金正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切实履行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承诺函》,承诺如下:
本公司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菜百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菜百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菜百公司利益。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切实履行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薪酬制度时,应全力支持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会议议案,并愿意投票赞成(若有投票权)该等议案。
5.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应全力支持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涉及股权激励的会议议案,并愿意投票赞成(若有投票权)该等议案。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备注:
(1)赵志良、王春利、陈捷、程嬿琳、刘伟、张山树、周晓鹏、张大鸣、戴敏、谢华萍、关强、宁才刚、李沄沚于2020年8月25日作出上述承诺,其中陈捷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第六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11月26日公司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职务,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戴敏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11月26日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程嬿琳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已于2023年1月18日离任;关强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已于2023年1月18日离任。
(2)李卓、时磊于2021年1月26日作出上述承诺。
(3)李燕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于2021年11月26日作出上述承诺。
(4)董振邦、杨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于2021年11月26日作出上述承诺。
(5)贾强为公司于2023年2月6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的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于2023年2月6日作出上述承诺。
(四)关于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
2020年4月24日,菜百股份出具《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约束措施承诺函》,承诺如下: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实际执行过程中,本公司对相关公开承诺未能履行、确认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或履行相关承诺将不利于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公司违反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关于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应回购股票及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等公开承诺事项的,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公司将:
(1)在公司股东大会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履行承诺的内容、原因及后续处理等,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公开道歉;
(2)自愿接受社会监督,中国证监会等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督促公司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同时接受中国证监会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处理;
(3)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补偿金额由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确定;
(4)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将变更承诺或提出新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并经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或者未能按期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2020年4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金正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现已更名为北京金正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出具《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约束措施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本公司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2.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公开披露本公司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菜百股份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采取相关替代措施;
(2)若本公司未能履行该等承诺导致社会公众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同意按照经司法机关最终裁决确认的赔偿金额冻结本公司相应自有资金,为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机构要求赔偿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期间全体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约束措施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本人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2.本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如果本人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人将在菜百股份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详细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菜百股份有权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对本人进行现金分红(如有),并停发本人应在菜百股份领取的薪酬、津贴,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
(3)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菜百股份所有。本人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菜百股份指定账户。
(4)如本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本人同意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注:
(1)赵志良、王春利、陈捷、程嬿琳、刘伟、张山树、周晓鹏、张大鸣、戴敏、虞阿五、申俊峰、付颖、高建忠、刘惠敏、谢华萍、关强、宁才刚、李沄沚于2020年4月24日作出上述承诺,其中陈捷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第六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11月26日公司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职务,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戴敏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11月26日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虞阿五、申俊峰、付颖、刘惠敏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2021年11月26日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程嬿琳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第七届董事
会董事,已于2023年1月18日离任;关强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已于2023年1月18日离任。
(2)李卓、时磊于2021年1月26日作出上述承诺。
2021年11月2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新任独立董事李燕、监事会主席杨纳新、监事汪继源、张添一、李静、高级管理人员董振邦、杨娜出具《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约束措施承诺函》,2023年2月6日,公司新任董事贾强、新任监事会主席饶玉出具《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约束措施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人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本人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2.本人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如果本人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人将在菜百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详细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菜百公司有权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对本人进行现金分红(如有),并停发本人应在菜百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
(3)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菜百公司所有。本人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菜百公司指定账户。
(4)如本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本人同意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注:杨纳新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已于2023年1月18日离任;李静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已于2023年4月8日离任。
(五)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2020年4月24日,菜百股份出具《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承诺或重大遗漏之承诺函》,承诺如下: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董事会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及时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参考回购条件成就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若因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的30天内,本公司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具体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如对损失认定存在争议,将以司法机关最终出具的司法裁决认定的数额为准。若因发行人提供虚假记载资料、误导性陈述或对相关信息进行刻意隐瞒等原因导致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的,上述机构因此对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的,发行人将依法赔偿上述机构损失。
2020年4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金正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现已更名为北京金正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出具《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承诺或重大遗漏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菜百股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定程序督促菜百股份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且本公司将依法购回菜百股份上市后本公司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2.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期间全体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承诺或重大遗漏之承诺函》,承诺如下:
1.《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如违反上述承诺,则菜百股份有权将应付本人的薪酬、津贴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各项承诺事项为止。3,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发行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注:
(1)赵志良、王春利、陈捷、程嬿琳、刘伟、张山树、周晓鹏、张大鸣、戴敏、虞阿五、申俊峰、付颖、高建忠、刘惠敏、谢华萍、关强、宁才刚、李沄沚于2020年4月24日作出上述承诺。
(2)李卓、时磊于2020年11月29日作出上述承诺。
(六)不谋求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承诺
2020年5月12日,公司股东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恒安天润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云南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不谋求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主体保证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增持菜百公司的股份,也不主动通过其他关联方或一致行动人(如有)直接或间接增持菜百公司的股份(但因菜百公司的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被动因素增持除外);不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委托、征集投票权、协议安排等任何方式扩大在菜百公司的股份表决权。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主体不以与除北京市金正资产投资经营公司以外的菜百公司其他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之间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达成类似协议、安排等其他任何方式谋求菜百公司第一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且不会协助或促使任何其他方通过任何方式谋求菜百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地位。本公司同意依法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带来的不利后果,并赔偿因此给菜百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造成的损失。注:
上述关于不谋求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承诺函在承诺人持有菜百公司股份期间持续有效。
(七)2020年4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金正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现已更名为北京金正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出具《关于保证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作为菜百公司控股股东,为保证菜百公司的独立运作,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除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菜百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影响菜百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具体承诺如下:
1.保证菜百公司人员独立
(1)本公司承诺与菜百公司保持人员独立,菜百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在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即本公司的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但不含菜百公司及其下属控股企业,下同)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不会在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菜百公司的财务人员不会在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
(2)菜百公司拥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制度,根据菜百公司制定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选聘、任免、考核、奖罚员工。菜百公司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与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2.保证菜百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菜百公司具有独立的与其经营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以及注册商标、商号、字号、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未来也不会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菜百公司的资金、资产。
3.保证菜百公司财务独立
(1)菜百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以及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配有独立的财务人员,能够独立地做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账簿,不存在本公司干预菜百公司资金或资产使用的情况。
(2)菜百公司独立在银行开设账户,不存在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也不存在将资金存入本公司账户的情形。
(3)菜百公司为独立的纳税人,已依法独立履行纳税申报及缴纳义务,不存在与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纳税的情况。
4.保证菜百公司机构独立
(1)菜百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能独立自主地运作,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独立于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2)菜百公司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开,不存在与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等机构混同的情形,本公司不存在干预菜百公司独立运作的情形。
5.保证菜百公司业务独立
(1)菜百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菜百公司的业务均按照市场化的方式独立运作,不存在需要依赖本公司进行经营活动的情况。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除通过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菜百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3)本公司承诺与菜百公司保持业务独立,不存在且不发生实质性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承诺在本公司作为菜百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所述。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16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5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纪小健、赵亚苹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纪小健(2年)、赵亚苹(5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50,000 |
财务顾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保荐人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为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菜百股份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 | 自有资金 | 960,100,000.00 | 291,100,000.00 | 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700,000,000 | 90.0000 | -508,900,000 | -508,900,000 | 191,100,000 | 24.570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213,150,000 | 27.4050 | -22,050,000 | -22,050,000 | 191,100,000 | 24.57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486,850,000 | 62.5950 | -486,850,000 | -486,850,000 | 0 | 0.0000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355,701,818 | 45.7331 | -355,701,818 | -355,701,818 | 0 | 0.000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31,148,182 | 16.8619 | -131,148,182 | -131,148,182 | 0 | 0.0000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77,777,800 | 10.0000 | 508,900,000 | 508,900,000 | 586,677,800 | 75.43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77,777,800 | 10.0000 | 508,900,000 | 508,900,000 | 586,677,800 | 75.43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777,777,800 | 100.0000 | 0 | 0 | 777,777,800 | 100.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于2022年9月9日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共涉及761名股东,所对应股份数量为508,900,000股,截至报告期末,上述解除限售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43%(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2022-033号公告)。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北京金正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191,100,000 | 0 | 0 | 191,100,00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4年9月9日 |
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126,000,000 | 126,00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2年9月9日 |
北京恒安天润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103,320,000 | 103,32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2年9月9日 |
北京云南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67,581,818 | 67,581,818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2年9月9日 |
赵志良 | 24,995,944 | 24,995,944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2年9月9日 |
民航空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2,050,000 | 22,05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2年9月9日 |
北京金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8,900,000 | 18,90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2年9月9日 |
北京锦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8,900,000 | 18,90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2年9月9日 |
王春利 | 16,004,546 | 16,004,546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2年9月9日 |
京沙金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9,450,000 | 9,45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2年9月9日 |
北京市宣武虎坊路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 6,300,000 | 6,30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2年9月9日 |
其他限售股东 | 95,397,692 | 95,397,692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2年9月9日 |
合计 | 700,000,000 | 508,900,000 | 0 | 191,100,000 | / | / |
注:为便于投资者阅读,上表中于2022年9月9日解除限售的761名股东中,仅列示其中持有限售股数量前10位的股东的具体情况,其他股东不逐一列示。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4,568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3,764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北京金正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0 | 191,100,000 | 24.57 | 191,100,0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0 | 126,000,000 | 16.20 | 0 | 质押 | 62,5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北京恒安天润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0 | 103,320,000 | 13.28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北京云南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0 | 67,581,818 | 8.69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赵志良 | 0 | 24,995,944 | 3.2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民航空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 | 22,050,000 | 2.83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北京金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 | 18,900,000 | 2.43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王春利 | 0 | 16,004,546 | 2.0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京沙金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0 | 9,450,000 | 1.21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北京锦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1,722,500 | 7,177,500 | 0.92 | 0 | 质押 | 3,344,00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126,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6,000,000 | |||||
北京恒安天润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103,3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3,320,000 | |||||
北京云南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67,581,818 | 人民币普通股 | 67,581,818 | |||||
赵志良 | 24,995,944 | 人民币普通股 | 24,995,944 | |||||
民航空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2,0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050,000 | |||||
北京金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8,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900,000 | |||||
王春利 | 16,004,546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04,546 | |||||
京沙金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9,4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450,000 | |||||
北京锦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7,177,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177,500 | |||||
北京市宣武虎坊路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 6,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300,0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本公司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不存在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情形。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北京金正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2.本公司前10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况; 3.本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及其与前10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况。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北京金正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191,100,000 | 2024年9月9日 | 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北京金正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北京金正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程嬿琳 |
成立日期 | 1993年5月18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对国有资产产权经营管理、国有资产优化配置、收缴国有资产权益、收缴国有产权转让收入、国有资产投资、咨询服务;餐饮服务(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饮食服务;禁止新建与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场所边界水平距离小于9米的项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持有北京银行(601169.SH)112,991,939股股份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涂云国 |
主要经营业务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西城区国资委同时为以下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金融街(000402.SZ)、华远地产(600743.SH)、金融街物业(1502.HK)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 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虞阿五 | 1999.12.6 | 91330600717613816X | 115,000,000 | 批发、零售:袜子、服装、纺织面料、化纤织品、纺织品、塑料薄膜、日用百货、建筑材料、家用电器、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实业投资;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成果转让。 |
北京恒安天润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刘伟 | 2004.8.16 | 9111010976628000XK | 6,800,000 | 投资顾问;企业形象策划;计算机软硬件、网络产品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销售日用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情况说明 | 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62,500,000股限售股股份质押给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质押到期日为2025年2月23日。详情请见公司2022-009号临时公告。 |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3)第110A014812号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菜百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菜百股份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菜百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黄金及珠宝首饰销售收入的确认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5及附注五、32。
1、事项描述
菜百股份2022年度黄金及珠宝首饰销售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超过95%。由于黄金及珠宝首饰销售收入的确认影响到菜百股份的关键业绩指标,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黄金及珠宝首饰销售收入的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黄金及珠宝首饰销售收入的确认主要执行了以下程序:
(1)了解和评价与收入循环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及协议,识别与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黄金及珠宝首饰收入确认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收集同行业公司的财务信息,分析公司营业收入变化、毛利率水平是否与同行业公司相符;
(4)实施分析程序,检查分品类、分月份毛利率波动是否合理;
(5)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获取应收账款客户明细表,检查期后收款凭证;
(6)检查销售凭证、收款凭证、发票等支持性文件;将收入与增值税进行勾稽比对;对重要客户实施了应收账款余额及交易额函证程序;
(7)获取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价格表,并与公司销售商品的单价实施比对分析程序,检查是否合理;
(8)对营业收入执行截止测试,选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执行抽样测试,核对至销售发票和相关证据,以认定收入确认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内。
(二)存货的存在及计价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2及附注五、6。
1、事项描述
菜百股份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存货账面价值占资产总额的比重接近50%,主要为黄金及
珠宝首饰等。由于黄金及珠宝首饰具有体积小、单位价值高、容易被盗窃的特性,并且其价值容易受黄金市场价格波动而变动,因此其存在性和计价风险较大。
由于公司存货具有的特殊性质,期末账面价值重大且期末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需要管理层运用估计和判断,因此,我们将存货的存在及计价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存货的存在及计价主要执行了以下程序:
(1)了解和评价与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获取并检查公司黄金原料采购记录,查询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系统会员交易数据,并核对采购种类、数量及金额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
(3)获取并检查公司与重要黄金及珠宝首饰供应商的采购记录,检查公司与委外加工商之间的采购明细,根据采购订单,检查供应商发货单、检测证书、验收入库单及业务系统入库记录,核对相关支持性文件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
(4)结合黄金的市场价格变动趋势,选取重要品类,分析其各月份采购入库价格的合理性;
(5)对发出商品,检查电商平台订单、收款单据、库房发货记录以及期后顾客确认收货证据等原始信息;
(6)获取公司期末存货盘点计划,与管理层讨论并评价存货盘点计划的合理性;执行存货监盘程序,关注库龄较长可能存在减值的情况,执行抽盘时进行双向测试,并选取部分黄金饰品进行称重以核实存货数量的准确性;对存货的检测结果进行抽查;
(7)对管理层确定可变现净值时的估计售价、销售费用等数据进行测算并与实际数据进行核对,以评价管理层在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做出的判断是否合理。
四、其他信息
菜百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菜百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菜百股份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菜百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菜百股份、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菜百股份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菜百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菜百股份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菜百股份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563,421,883.52 | 1,186,849,954.6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291,961,758.91 | 407,953,529.02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252,911,502.94 | 178,313,613.03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7 | 96,050.00 | 10,166,935.97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 纪小健 赵亚苹 |
中国·北京 |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42,058,649.55 | 46,371,802.8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2,716,444,643.74 | 2,740,308,256.84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286,628,858.49 | 339,010,799.10 |
流动资产合计 | 5,153,523,347.15 | 4,908,974,891.4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9,982,785.67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20,724,006.35 | 21,414,806.56 |
固定资产 | 七、21 | 158,368,269.58 | 167,972,528.01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67,169,452.27 | 89,064,515.71 |
无形资产 | 七、26 | 22,869,289.50 | 8,730,252.34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25,654,281.98 | 18,734,861.5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21,398,371.50 | 27,579,813.3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2,915,010.93 | 289,297.0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29,081,467.78 | 333,786,074.57 | |
资产总计 | 5,482,604,814.93 | 5,242,760,966.0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七、33 | 1,395,666,000.00 | 1,233,705,000.00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68,430,713.53 | 117,919,568.41 |
预收款项 | 七、37 | 2,333,683.83 | 1,666,146.55 |
合同负债 | 七、38 | 332,010,525.88 | 359,410,307.8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48,374,264.00 | 44,359,110.37 |
应交税费 | 七、40 | 37,102,383.06 | 71,069,530.16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40,681,922.18 | 21,421,211.28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40,092,133.67 | 40,302,556.00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43,161,375.39 | 46,723,340.02 |
流动负债合计 | 2,007,853,001.54 | 1,936,576,770.65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25,037,354.69 | 44,578,684.67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3,585,258.17 | 4,345,855.6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36,314,947.53 | 36,799,405.5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4,937,560.39 | 85,723,945.86 | |
负债合计 | 2,072,790,561.93 | 2,022,300,716.5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777,777,800.00 | 777,777,8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831,633,896.83 | 831,633,896.8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58,575,639.18 | 39,766,763.27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712,781,277.18 | 667,141,385.97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026,596,089.60 | 892,109,054.7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407,364,702.79 | 3,208,428,900.79 | |
少数股东权益 | 2,449,550.21 | 12,031,348.7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409,814,253.00 | 3,220,460,249.5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482,604,814.93 | 5,242,760,966.01 |
公司负责人:赵志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卓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鹏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541,696,433.50 | 1,134,867,117.3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91,961,758.91 | 407,953,529.02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480,792,897.71 | 380,086,742.31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96,050.00 | 10,166,935.97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41,748,958.47 | 45,878,985.0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504,850,710.58 | 2,561,678,495.77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71,197,867.59 | 326,939,392.76 | |
流动资产合计 | 5,132,344,676.76 | 4,867,571,198.2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10,000,000.00 | 20,2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982,785.67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20,724,006.35 | 21,414,806.56 | |
固定资产 | 157,922,661.45 | 167,454,168.51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66,411,704.16 | 86,636,673.01 | |
无形资产 | 21,882,316.57 | 8,617,909.82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3,894,597.92 | 18,177,384.3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940,586.64 | 26,513,688.1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915,010.9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31,673,669.69 | 349,014,630.40 | |
资产总计 | 5,464,018,346.45 | 5,216,585,828.6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395,666,000.00 | 1,233,705,000.00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应付账款 | 68,252,575.46 | 116,556,597.69 | |
预收款项 | 2,333,683.83 | 1,666,146.55 | |
合同负债 | 331,663,732.92 | 359,410,307.86 | |
应付职工薪酬 | 45,797,074.43 | 41,559,443.20 | |
应交税费 | 35,269,462.61 | 69,210,674.24 | |
其他应付款 | 38,910,959.33 | 21,071,893.44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9,909,340.14 | 38,607,963.64 | |
其他流动负债 | 43,116,292.28 | 46,723,340.02 | |
流动负债合计 | 2,000,919,121.00 | 1,928,511,366.64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5,013,464.52 | 44,368,949.19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585,258.17 | 4,345,855.6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6,125,510.50 | 36,192,444.9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4,724,233.19 | 84,907,249.70 | |
负债合计 | 2,065,643,354.19 | 2,013,418,616.3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777,777,800.00 | 777,777,8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31,633,896.83 | 831,633,896.8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58,575,639.18 | 39,766,763.27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712,781,277.18 | 667,141,385.97 | |
未分配利润 | 1,017,606,379.07 | 886,847,366.2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398,374,992.26 | 3,203,167,212.2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464,018,346.45 | 5,216,585,828.62 |
公司负责人:赵志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卓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鹏艳
合并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10,989,874,651.79 | 10,405,751,109.56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0,989,874,651.79 | 10,405,751,109.56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0,433,259,209.42 | 9,896,918,597.85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9,756,969,301.95 | 9,226,123,975.4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97,083,389.97 | 211,368,392.23 |
销售费用 | 七、63 | 351,474,228.19 | 314,815,596.49 |
管理费用 | 七、64 | 99,541,560.63 | 98,419,594.10 |
研发费用 | 七、65 | 9,753,387.99 | 8,526,383.97 |
财务费用 | 七、66 | 18,437,340.69 | 37,664,655.62 |
其中:利息费用 | 15,771,824.01 | 19,781,771.83 | |
利息收入 | 17,691,611.55 | 5,358,656.54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7,137,782.71 | 8,186,765.2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53,929,904.83 | -5,008,006.5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90,759.42 | 7,238,049.95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5,156,214.46 | -16,894,282.7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6,068,282.17 | -1,839,236.34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40,194.83 | 37,149.36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16,620,497.61 | 500,552,950.66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27,205.66 | 334,322.90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50,852.03 | 100,911.0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16,696,851.24 | 500,786,362.56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55,767,381.00 | 136,902,858.4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60,929,470.24 | 363,883,504.1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60,929,470.24 | 363,883,504.1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60,126,934.09 | 363,529,996.67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802,536.15 | 353,507.43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57 | 18,808,875.91 | -14,544,745.72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8,808,875.91 | -14,544,745.72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910.75 | -329,025.00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七、57 | -12,910.75 | -329,025.00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8,821,786.66 | -14,215,720.72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七、57 | 18,821,786.66 | -14,215,720.72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79,738,346.15 | 349,338,758.3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78,935,810.00 | 348,985,250.95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802,536.15 | 353,507.43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十八、2 | 0.59 | 0.50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9 | 0.50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赵志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卓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鹏艳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10,937,076,505.07 | 10,414,376,722.89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9,791,960,205.41 | 9,298,455,728.36 |
税金及附加 | 180,853,184.73 | 195,148,151.46 | |
销售费用 | 305,557,086.85 | 278,612,627.76 | |
管理费用 | 93,987,596.04 | 91,226,360.21 | |
研发费用 | 9,753,387.99 | 8,526,383.97 | |
财务费用 | 19,160,550.03 | 39,176,206.37 | |
其中:利息费用 | 15,729,019.03 | 19,656,512.51 | |
利息收入 | 17,531,799.10 | 5,251,520.31 | |
加:其他收益 | 6,675,339.13 | 7,922,025.6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56,293,109.68 | -2,233,373.2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0,759.42 | 7,238,049.95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6,526,243.80 | -16,784,605.4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280,009.94 | -1,683,427.15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0,194.83 | 37,149.36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09,868,612.10 | 497,727,083.90 | |
加:营业外收入 | 17,446.88 | 328,302.71 | |
减:营业外支出 | 120,148.00 | 100,911.0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09,765,910.98 | 497,954,475.61 | |
减:所得税费用 | 153,366,998.91 | 135,227,637.68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56,398,912.07 | 362,726,837.93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56,398,912.07 | 362,726,837.93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8,808,875.91 | -14,544,745.72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910.75 | -329,025.00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 -12,910.75 | -329,025.00 |
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8,821,786.66 | -14,215,720.72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18,821,786.66 | -14,215,720.72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75,207,787.98 | 348,182,092.21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赵志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卓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鹏艳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2,155,486,564.31 | 11,548,849,278.70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93,075,743.56 | 238,292,758.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548,562,307.87 | 11,787,142,036.8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 10,906,727,095.80 | 11,171,573,443.36 |
金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53,749,821.25 | 246,927,337.6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60,744,394.49 | 404,955,218.2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20,656,529.15 | 367,751,315.0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941,877,840.69 | 12,191,207,314.2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6,684,467.18 | -404,065,277.3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3,72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6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9,600.00 | 80,779.4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379,658,297.51 | 1,646,513,483.2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79,717,897.51 | 1,830,674,262.6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8,094,165.79 | 36,926,906.2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249,000,000.00 | 1,610,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07,094,165.79 | 1,646,926,906.2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2,623,731.72 | 183,747,356.4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741,778,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41,778,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 280,000,008.00 |
付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72,350,947.60 | 71,119,148.6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2,350,955.60 | 71,119,148.6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2,350,955.60 | 670,658,851.3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七、78 | 326,957,243.30 | 450,340,930.4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47,259,996.82 | 596,919,066.3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74,217,240.12 | 1,047,259,996.82 |
公司负责人:赵志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卓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鹏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2,066,502,834.39 | 11,515,793,594.28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2,066,662.92 | 237,889,862.1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458,569,497.31 | 11,753,683,456.3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902,414,053.34 | 11,210,284,728.15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39,756,100.05 | 234,758,437.5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31,120,382.81 | 383,214,468.0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4,525,148.17 | 340,603,268.9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847,815,684.37 | 12,168,860,902.7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0,753,812.94 | -415,177,446.3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748,210.78 | 183,72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800,000.00 | 3,56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9,600.00 | 80,779.4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79,658,291.58 | 1,586,304,109.9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92,266,102.36 | 1,773,664,889.3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 46,276,838.80 | 36,201,114.21 |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49,000,000.00 | 1,57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05,276,838.80 | 1,606,201,114.2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6,989,263.56 | 167,463,775.1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741,778,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41,778,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80,000,008.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0,250,592.95 | 69,421,547.6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0,250,600.95 | 69,421,547.6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0,250,600.95 | 672,356,452.3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57,492,475.55 | 424,642,781.1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95,492,160.55 | 570,849,379.3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52,984,636.10 | 995,492,160.55 |
公司负责人:赵志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卓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鹏艳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77,777,800.00 | 831,633,896.83 | 39,766,763.27 | 667,141,385.97 | 892,109,054.72 | 3,208,428,900.79 | 12,031,348.71 | 3,220,460,249.5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77,777,800.00 | 831,633,896.83 | 39,766,763.27 | 667,141,385.97 | 892,109,054.72 | 3,208,428,900.79 | 12,031,348.71 | 3,220,460,249.5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18,808,875.91 | 45,639,891.21 | 134,487,034.88 | 198,935,802.00 | -9,581,798.50 | 189,354,003.50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808,875.91 | 460,126,934.09 | 478,935,810.00 | 802,536.15 | 479,738,346.1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384,334.65 | -10,384,334.6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0,384,334.65 | -10,384,334.6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5,639,891.21 | -325,639,899.21 | -280,000,008.00 | -280,000,008.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5,639,891.21 | -45,639,891.2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 | -280,000,008.00 | -280,000,008.00 | -280,000,008.00 |
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77,777,800.00 | 831,633,896.83 | 58,575,639.18 | 712,781,277.18 | 1,026,596,089.60 | 3,407,364,702.79 | 2,449,550.21 | 3,409,814,253.00 |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00,000,000.00 | 186,307,435.84 | 144,581,508.99 | 621,841,702.18 | 483,608,741.84 | 2,136,339,388.85 | 11,677,841.28 | 2,148,017,230.1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00,000,000.00 | 186,307,435.84 | 144,581,508.99 | 621,841,702.18 | 483,608,741.84 | 2,136,339,388.85 | 11,677,841.28 | 2,148,017,230.13 | |||||||
三、本 | 77,777,800.00 | 645,326,460.99 | - | 45,299,683.79 | 408,500,312.88 | 1,072,089,511.94 | 353,507.43 | 1,072,443,019.37 |
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4,814,745.7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544,745.72 | 363,529,996.67 | 348,985,250.95 | 353,507.43 | 349,338,758.3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7,777,800.00 | 645,326,460.99 | 723,104,260.99 | 723,104,260.9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77,777,800.00 | 645,323,418.90 | 723,101,218.90 | 723,101,218.9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3,042.09 | 3,042.09 | 3,042.09 | ||||||||||||
(三)利润分配 | 36,272,683.79 | -36,272,683.7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6,272,683.79 | -36,272,683.79 | |||||||||||||
2.提取一般风 |
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90,270,000.00 | 9,027,000.00 | 81,243,0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90,270,000.00 | 9,027,000.00 | 81,243,000.00 | ||||||||||||
6.其他 | |||||||||||||||
(五) |
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77,777,800.00 | 831,633,896.83 | 39,766,763.27 | 667,141,385.97 | 892,109,054.72 | 3,208,428,900.79 | 12,031,348.71 | 3,220,460,249.50 |
公司负责人:赵志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卓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鹏艳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77,777,800.00 | 831,633,896.83 | 39,766,763.27 | 667,141,385.97 | 886,847,366.21 | 3,203,167,212.2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77,777,800.00 | 831,633,896.83 | 39,766,763.27 | 667,141,385.97 | 886,847,366.21 | 3,203,167,212.2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808,875.91 | 45,639,891.21 | 130,759,012.86 | 195,207,779.9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808,875.91 | 456,398,912.07 | 475,207,787.9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5,639,891.21 | -325,639,899.21 | -280,000,008.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5,639,891.21 | -45,639,891.21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80,000,008.00 | -280,000,008.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77,777,800.00 | 831,633,896.83 | 58,575,639.18 | 712,781,277.18 | 1,017,606,379.07 | 3,398,374,992.26 |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00,000,000.00 | 186,307,435.84 | 144,581,508.99 | 621,841,702.18 | 479,150,212.07 | 2,131,880,859.0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00,000,000.00 | 186,307,435.84 | 144,581,508.99 | 621,841,702.18 | 479,150,212.07 | 2,131,880,859.0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7,777,800.00 | 645,326,460.99 | -104,814,745.72 | 45,299,683.79 | 407,697,154.14 | 1,071,286,353.20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544,745.72 | 362,726,837.93 | 348,182,092.2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7,777,800.00 | 645,326,460.99 | 723,104,260.9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77,777,800.00 | 645,323,418.90 | 723,101,218.9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3,042.09 | 3,042.09 | |||||||||
(三)利润分配 | 36,272,683.79 | -36,272,683.7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6,272,683.79 | -36,272,683.79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90,270,000.00 | 9,027,000.00 | 81,243,0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90,270,000.00 | 9,027,000.00 | 81,243,000.00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77,777,800.00 | 831,633,896.83 | 39,766,763.27 | 667,141,385.97 | 886,847,366.21 | 3,203,167,212.28 |
公司负责人:赵志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卓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鹏艳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身即北京菜市口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政府于1994年6月17日出具的《关于对菜市口百货商场组建菜市口百货有限责任公司请示的批复》(宣政复[1994]2号)和北京市体改委出具的《关于批准设立北京菜市口百货有限公司的批复》(京体改委字[1994]第116号),由北京市宣武区菜市口百货商场、中银金行、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百货商场3家企业法人及赵志良等45名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并于1994年12月9日在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注册号为1150339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800万元。2000年3月29日,经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办函[2000]35号批准,北京菜市口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公司,2000年4月19日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股本15,000万元。后经货币增资、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股本为70,000.00万元。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于2021年8月26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777.78万股,并于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此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股份总数77,777.78万股。
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101542829P,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06号,法定代表人:赵志良。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
本公司下设人力资源部、安保物业部、原料交易部、物流中心、质量法务部、党政事务部、证券事务部、设计研发部、审计部、财务管理部、信息技术部、品牌推广部、市场拓展部、总店经营部、连锁经营一部、连锁经营二部十六个一级部门。
本公司所属行业为黄金珠宝首饰零售业,主营业务为销售金银饰品、工艺美术品、回收黄金、黄金饰品等。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北京金正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公司”),金正公司为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街资本”)的全资子公司,金融街资本的出资人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西城国资委”),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西城国资委。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批准。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子公司包括:一级子公司有深圳市菜百黄金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菜百”);二级子公司有北京菜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商务”)。
本报告期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见附注五、23及附注五、38。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
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但是,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方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满足条件的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仅在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为: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B、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结算时间差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适用母公司)应收账款组合3:应收其他客户应收结算时间差系顾客持银行卡、购物卡及其他支付工具等消费形成的款项划账时间差。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押金、保证金、备用金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代理黄金回购款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适用母公司)其他应收款组合4:应收其他客户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本公司认为金融资产在下列情况发生违约:
借款人不大可能全额支付其对本公司的欠款,该评估不考虑本公司采取例如变现抵押品(如果持有)等追索行动;或金融资产逾期超过90天。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核销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见本节“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见本节“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商品及周转材料。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和个别计价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①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主要包括黄金原料、铂金原料等。期末可变现净值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所生产的成品终端销售价格,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②库存商品主要包括投资金条、黄金饰品、铂金饰品、K金饰品、镶嵌饰品和翡翠珠宝等。期末可变现净值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终端销售价格,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包装物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与其相关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权益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五、30。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30。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50 | 5% | 1.9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19.00%-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 | 9.5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5 | 5% | 19.00%-6.33% |
固定资产装修 | 年限平均法 | 按受益期 | 0 | —— |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30。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作为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拆除复原等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后续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0.长期资产减值”所述。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软件和特许经营权。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 | 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软件 | 5-10年 | 直线法 |
特许经营权 | 按受益期 | 直线法 |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0.长期资产减值”所述。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①和②项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租赁内含利率计算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
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A、期权的行权价格;B、期权的有效期;C、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D、股价预计波动率;E、股份的预计股利;F、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的非市场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一般原则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见附注五、10(6))。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2)具体方法本公司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本公司商品销售方式以直销模式为主。主要销售渠道包括直营店、电商及银行。直营店、电商及银行销售模式的收入确认时点如下:
①直营店销售分为自营店面模式及商场联营模式。自营店面模式是指通过自有房产或租赁房产销售商品,商场联营模式是指通过百货商场店中店模式销售商品,本公司于商品销售给客户并收取货款或者取得索取货款权利时确认销售收入。本公司与特定供应商采用联营模式进行合作,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②电商销售渠道是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本公司于客户签收并已收取货款或取得索取货款权利时确认销售收入。
③银行销售渠道是指通过与银行合作,利用银行网点销售各类定制化和非定制化金条、金银商品等,本公司于商品销售给客户并收取货款或者取得索取货款权利时确认销售收入。本公司其他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代理采购黄金原材料业务是指本公司作为代理人,根据代理采购协议为委托人提供代理服务以赚取代理手续费。本公司于收取客户货款并向客户发货时确认代理手续费收入。代理黄金回购业务是指本公司为供应商代理黄金回购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按照代理黄金回购的时间和合同约定的手续费计算确认收入。软件开发定制业务,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发销售定制软件业务,在交付客户并取得验收单之时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或出租人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本公司认定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使用权资产的会计政策见附注五、28。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租赁内含利率计算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短期租赁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除外。本公司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对于短期租赁,本公司按照租赁资产的类别将下列资产类型中满足短期租赁条件的项目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低价值资产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低于5万元的租赁。本公司将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租赁变更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除适用财会〔2022〕13号文件规定情形的合同变更采用简化方法外,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
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经营租赁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变更除适用财会〔2022〕13号文件规定情形的合同变更采用简化方法外,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除适用财会〔2022〕13号文件规定情形的合同变更采用简化方法外,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融资租赁发生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①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②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4)适用财会〔2022〕13号文件规定情形的租金减让
本公司对于适用财会〔2022〕13号文件规定情形的、承租人与出租人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且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的房屋及建筑物等类别租赁采用简化方法。本公司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当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时,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对使用权资产进行计提折旧等后续计量。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解除原租金支付义务时,按未折现或减让前折现率折现金额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相应调整租赁负债;延期支付租金的,本公司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租赁负债。对于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减免期间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延期支付租金的,本公司在原支付期间将应支付的租金确认为应付款项,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付款项。当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对于经营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减免期间冲减租赁收入;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在原收取期间将应收取的租金确认为应收款项,并在实际收到时
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款项。对于融资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利息并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放弃原租金收取权利时,按未折现或减让前折现率折现金额冲减原确认的租赁收入,不足冲减的部分计入投资收益,同时相应调整应收融资租赁款;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融资租赁款。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套期会计
在初始指定套期关系时,本公司正式指定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并有正式的书面文件记录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目标。其内容记录包括载明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以及套期有效性评估方法。本公司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判断该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是否满足运用套期会计对于有效性的要求。如果不满足,则终止运用套期关系。运用套期会计,应当符合下列套期有效性的要求:
①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
②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
③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应当等于企业实际套期的被套期项目数量与对其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实际数量之比,但不应当反映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相对权重的失衡,这种失衡会导致套期无效,并可能产生与套期会计目标不一致的会计结果。本公司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①因风险管理目标发生变化,导致套期关系不再满足风险管理目标。
②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
③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不再存在经济关系,或者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开始占主导地位。
④套期关系不再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的其他条件。
公允价值套期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本公司的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上述项目组成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敞口进行的套期,该公允价值变动源于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对于公允价值套期,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已确认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的,对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按照开始摊销日重新计算的实际利率进行摊销,并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在套期关系指定后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各相关期间损益。当履行确定承诺而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时,调整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以包括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现金流量套期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极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或与上述项目组成部分有关的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即扣除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于现金流量套期,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本公司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或者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一项适用于公允价值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本公司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对于不属于上述情况的现金流量套期,本公司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是一项损失,且该损失全部或部分预计在未
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的,本公司在预计不能弥补时,将预计不能弥补的部分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当本公司对现金流量套期终止运用套期会计时,若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仍然会发生的,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予以保留,直至预期交易实际发生时,再按上述现金流量套期的会计政策处理。如果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不再发生的,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不再极可能发生但可能预期仍然会发生,在预期仍然会发生的情况下,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予以保留,直至预期交易实际发生时,再按上述现金流量套期的会计政策处理。本公司为规避原料价格波动而买入T+D合约(以下简称“T+D业务”)作为套期保值工具。T+D是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延期交易品种,以保证金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客户可以选择合约交易日当天交割,也可以延期交割,同时引入延期补偿费机制来平抑供求矛盾。
(2)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金融资产的分类本公司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本公司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本公司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与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本公司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公司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公司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未上市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确定未上市的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是根据具有类似条款和风险特征的项目当前折现率折现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这种估价要求本公司估计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因此具有不确定性。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2021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相关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详见下方“其他说明” |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 ||
2022年11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要求“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本公司选择自2022年11月30日起实施。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相关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详见下方“其他说明” |
其他说明2021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2022年11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要求“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本公司选择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① 适用财会〔2022〕13号文件规定情形的租金减让
2022年5月,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22〕13号文件,对于适用财会〔2022〕13号文件规定情形的2022年6月30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财会〔2020〕10号文件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采用简化方法的,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继续采用简化方法。(参见附注五、42(4))。在减免期间或在达成减让协议等解除并放弃相关权利义务时,将相关租金减让计入损益。上述简化方法对本期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143.52万元。
②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解释第15号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解释第15号规定,在判断亏损合同时,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
较财务报表数据。采用解释第15号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③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金融工具,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上述规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实施。企业应当对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涉及所得税影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本年度的,涉及所得税影响按照上述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涉及所得税影响进行追溯调整。解释第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上述规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实施。企业应当对于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该类交易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本年度发生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上述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于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该类交易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对于“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年11月30日起实施,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租赁业务或者新建的存在弃置义务的固定资产,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处理。2021年1月1日的存量租赁业务(尚在租赁期内的租赁业务)或存量固定资产,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追溯调整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1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本公司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进行追溯调整,同时调整比较报表。执行上述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影响金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282,372.1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569,991.16 |
盈余公积 | -14,985.30 |
未分配利润 | -244,379.03 |
少数股东权益 | -28,254.73 |
合并利润表项目 | 影响金额 |
所得税费用 | -162,393.51 |
净利润 | 162,393.51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63,410.07 |
少数股东权益 | -1,016.56 |
执行上述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2021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1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359,503.18 | 21,220,310.16 | 27,579,813.3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5,129,082.85 | 21,670,322.73 | 36,799,405.58 |
盈余公积 | 667,173,299.36 | -31,913.39 | 667,141,385.97 |
未分配利润 | 892,499,915.74 | -390,861.02 | 892,109,054.72 |
少数股东权益 | 12,058,586.87 | -27,238.16 | 12,031,348.71 |
单位:元
合并利润表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所得税费用 | 136,452,845.89 | 450,012.57 | 136,902,858.46 |
净利润 | 364,333,516.67 | -450,012.57 | 363,883,504.10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363,952,771.08 | -422,774.41 | 363,529,996.67 |
少数股东权益 | 380,745.59 | -27,238.16 | 353,507.43 |
执行上述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2021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08,301.01 | 9,816,305.38 | 11,724,606.3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0,400,887.35 | 9,816,305.38 | 60,217,192.73 |
执行上述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13%、6%、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7% |
消费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5%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42号文件的规定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持有黄金交易所开具的《黄金交易结算凭证》),未发生实物交割的,免征增值税,发生实物交割的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2)依据《关于发布<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号),本公司自2012年1月1日起销售熊猫普制金币,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3)鉴于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的特殊情况,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等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计缴增值税。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其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4)根据《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0,919,777.08 | 10,022,682.16 |
银行存款 | 1,120,039,553.09 | 945,985,095.37 |
其他货币资金 | 432,432,300.09 | 230,842,177.12 |
数字货币 | 30,253.26 | -- |
合计 | 1,563,421,883.52 | 1,186,849,954.65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0 | 0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0 | 0 |
其他说明本公司使用权受限的货币资金主要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明细如下:
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保证金 | 188,711,797.40 | 138,364,708.48 |
履约保证金 | -- | 1,010,248.35 |
电子商务平台保证金 | 492,846.00 | 215,001.00 |
合计 | 189,204,643.40 | 139,589,957.83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91,961,758.91 | 407,953,529.02 |
其中: | ||
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 291,961,758.91 | 407,953,529.02 |
合计 | 291,961,758.91 | 407,953,529.0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其中:0-6个月 | 253,121,477.87 |
6个月-1年 | -- |
1年以内小计 | 253,121,477.87 |
1至2年 | 96,773.35 |
合计 | 253,218,251.2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4,370,788.06 | 12.48 | 12,275,212.78 | 50.37 | 12,095,575.28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53,218,251.22 | 100.00 | 306,748.28 | 0.12 | 252,911,502.94 | 170,916,745.21 | 87.52 | 4,698,707.46 | 2.75 | 166,218,037.75 |
其中: | ||||||||||
应收其他客户 | 186,901,885.60 | 73.81 | 306,748.28 | 0.16 | 186,595,137.32 | 140,781,262.84 | 72.09 | 4,698,707.46 | 3.34 | 136,082,555.38 |
其中:未逾期 | 184,221,496.24 | 72.75 | -- | -- | 184,221,496.24 | 93,794,188.26 | 48.03 | -- | -- | 93,794,188.26 |
逾期 | 2,680,389.36 | 1.06 | 306,748.28 | 11.44 | 2,373,641.08 | 46,987,074.58 | 24.06 | 4,698,707.46 | 10.00 | 42,288,367.12 |
应收结算时间差 | 66,316,365.62 | 26.19 | -- | -- | 66,316,365.62 | 30,135,482.37 | 15.43 | -- | -- | 30,135,482.37 |
合计 | 253,218,251.22 | 100.00 | 306,748.28 | 0.12 | 252,911,502.94 | 195,287,533.27 | 100.00 | 16,973,920.24 | 8.69 | 178,313,613.0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其他客户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未逾期 | 184,221,496.24 | ||
逾期 | 2,680,389.36 | 306,748.28 | 11.44 |
合计 | 186,901,885.60 | 306,748.28 | 0.1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结算时间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0-6个月 | 66,316,365.62 | -- | -- |
合计 | 66,316,365.62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金额 | 16,973,920.24 | -4,391,959.18 | 12,095,575.28 | 179,637.50 | 306,748.28 | |
合计 | 16,973,920.24 | -4,391,959.18 | 12,095,575.28 | 179,637.50 | 306,748.2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客户1 | 6,274,641.50 | 银行存款 |
客户2 | 3,222,421.84 | 银行存款 |
客户3 | 2,598,511.94 | 银行存款 |
合计 | 12,095,575.28 | / |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79,637.5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6 | 63,726,792.42 | 25.17 | |
客户7 | 29,747,540.10 | 11.75 | |
客户1 | 27,473,963.64 | 10.85 | |
客户8 | 17,893,492.00 | 7.07 | |
客户9 | 6,490,978.40 | 2.56 | |
合计 | 145,332,766.56 | 57.39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96,050.00 | 100 | 10,166,935.97 | 100.00 |
合计 | 96,050.00 | 100 | 10,166,935.97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1 | 31,850.00 | 33.16 |
供应商2 | 64,200.00 | 66.84 |
合计 | 96,050.00 | 100.00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42,058,649.55 | 46,371,802.83 |
合计 | 42,058,649.55 | 46,371,802.8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0-6个月 | 42,075,073.31 |
6个月-1年 | 47,548.00 |
1年以内小计 | 42,122,621.31 |
1至2年 | 4,595,331.08 |
2至3年 | 1,451,732.60 |
3至4年 | 2,221,760.29 |
4至5年 | 1,244,294.63 |
5年以上 | 3,552,201.38 |
合计 | 55,187,941.29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代理黄金回购款 | 23,848,593.39 | 31,294,558.54 |
押金、保证金等 | 15,432,699.42 | 13,288,022.14 |
其他 | 15,906,648.48 | 3,587,193.89 |
合计 | 55,187,941.29 | 48,169,774.57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797,971.74 | 1,797,971.74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1,331,320.00 | 11,331,320.0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13,129,291.74 | 13,129,291.74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 | 1,797,971.74 | 11,331,320.00 | 13,129,291.74 | |||
合计 | 1,797,971.74 | 11,331,320.00 | 13,129,291.7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深圳市翠绿黄金精炼有限公司 | 代理黄金回购款 | 21,923,151.39 | 0-6个月 | 39.72 | -- |
个人 | 占用资金 | 11,331,320.00 | 0-6个月 | 20.53 | 11,331,320.00 |
北京华普联合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 租金 | 1,797,971.74 | 5年以上 | 3.26 | 1,797,971.74 |
上海蓝精灵科技有限公司 | 代收代付款 | 1,570,100.00 | 0-6个月 | 2.85 | -- |
深圳市众恒隆实业有限公司 | 代理黄金回购款 | 1,120,157.85 | 0-6个月 | 2.03 | -- |
合计 | -- | 37,742,700.98 | —— | 68.39 | 13,129,291.74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64,720,706.67 | 64,720,706.67 | 82,158,960.78 | 82,158,960.78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2,364,052,471.48 | 405,944.57 | 2,363,646,526.91 | 1,985,966,861.51 | 149,407.19 | 1,985,817,454.32 |
周转材料 | 7,352,301.88 | 7,352,301.88 | 6,730,171.09 | 6,730,171.09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委托加工物资 | 264,742,320.18 | 264,742,320.18 | 657,216,201.77 | 657,216,201.77 | ||
发出商品 | 15,982,788.10 | 15,982,788.10 | 8,385,468.88 | 8,385,468.88 | ||
合计 | 2,716,850,588.31 | 405,944.57 | 2,716,444,643.74 | 2,740,457,664.03 | 149,407.19 | 2,740,308,256.84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49,407.19 | 6,068,282.17 | 5,811,744.79 | 405,944.57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149,407.19 | 6,068,282.17 | -- | 5,811,744.79 | -- | 405,944.57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54,402,037.39 | 163,739,265.25 |
暂估进项税 | 225,439,805.30 | 168,448,180.88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46,807.25 | 49,014.91 |
预付各项费用 | 6,461,725.62 | 6,774,338.06 |
预缴所得税 | 278,482.93 | -- |
合计 | 286,628,858.49 | 339,010,799.10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国润黄金(深圳)有限公司 | 9,982,785.67 | -- |
合计 | 9,982,785.67 | --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4,331,230.65 | 34,331,230.6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34,331,230.65 | 34,331,230.65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2,916,424.09 | 12,916,424.0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90,800.21 | 690,800.21 | ||
(1)计提或摊销 | 690,800.21 | 690,800.2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3,607,224.30 | 13,607,224.3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0,724,006.35 | 20,724,006.3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1,414,806.56 | 21,414,806.56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58,368,269.58 | 167,972,528.01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58,368,269.58 | 167,972,528.0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 | 固定资产装修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1.期初余额 | 142,816,801.66 | 14,397,849.10 | 4,520,370.07 | 15,536,290.96 | 71,540,293.76 | 248,811,605.55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7,445,577.19 | -- | 315,779.83 | -145,107.75 | 7,616,249.27 |
(1)购置 | -- | 7,445,577.19 | -- | 315,779.83 | -145,107.75 | 7,616,249.27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133,611.62 | -- | 133,611.62 |
(1)处置或报废 | -- | -- | -- | 133,611.62 | -- | 133,611.62 |
4.期末余额 | 142,816,801.66 | 21,843,426.29 | 4,520,370.07 | 15,718,459.17 | 71,395,186.01 | 256,294,243.2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3,566,213.97 | 8,372,589.81 | 2,198,665.75 | 4,813,699.88 | 21,887,908.13 | 80,839,077.54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49,021.31 | 1,983,848.40 | 312,189.42 | 1,677,012.56 | 10,505,019.22 | 17,127,090.91 |
(1)计提 | 2,649,021.31 | 1,983,848.40 | 312,189.42 | 1,677,012.56 | 10,505,019.22 | 17,127,090.91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40,194.83 | -- | 40,194.83 |
(1)处置或报废 | -- | -- | -- | 40,194.83 | -- | 40,194.83 |
4.期末余额 | 46,215,235.28 | 10,356,438.21 | 2,510,855.17 | 6,450,517.61 | 32,392,927.35 | 97,925,973.6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6,601,566.38 | 11,486,988.08 | 2,009,514.90 | 9,267,941.56 | 39,002,258.66 | 158,368,269.58 |
2.期初账面价值 | 99,250,587.69 | 6,025,259.29 | 2,321,704.32 | 10,722,591.08 | 49,652,385.63 | 167,972,528.01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6,123,270.38 | 126,123,270.3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764,835.06 | 22,764,835.06 |
(1)租入 | 31,087,943.30 | 31,087,943.30 |
(2)租赁负债调整 | -8,323,108.24 | -8,323,108.24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713,799.47 | 16,713,799.47 |
处置 | 16,713,799.47 | 16,713,799.47 |
4.期末余额 | 132,174,305.97 | 132,174,305.9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7,058,754.67 | 37,058,754.67 |
2.本期增加金额 | 44,659,898.50 | 44,659,898.50 |
(1)计提 | 44,659,898.50 | 44,659,898.50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713,799.47 | 16,713,799.47 |
(1)处置 | 16,713,799.47 | 16,713,799.47 |
4.期末余额 | 65,004,853.70 | 65,004,853.7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7,169,452.27 | 67,169,452.27 |
2.期初账面价值 | 89,064,515.71 | 89,064,515.71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 | 专利权 | 非专利 | 软件 | 特许经营 | 合计 |
权 | 技术 | 权 |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776,559.16 | 197,566.38 | 15,974,125.5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516,046.24 | -- | 16,516,046.24 | |||
(1)购置 | 16,516,046.24 | -- | 16,516,046.24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2,292,605.40 | 197,566.38 | 32,490,171.78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7,178,605.49 | 65,267.71 | 7,243,873.2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36,745.81 | 40,263.27 | 2,377,009.08 | |||
(1)计提 | 2,336,745.81 | 40,263.27 | 2,377,009.0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9,515,351.30 | 105,530.98 | 9,620,882.2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2,777,254.10 | 92,035.40 | 22,869,289.5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8,597,953.67 | 132,298.67 | 8,730,252.34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12,588,803.13 | 25,094,615.96 | 12,029,137.11 | -- | 25,654,281.98 |
展示货柜 | 6,146,058.45 | -- | 6,146,058.45 | -- | -- |
合计 | 18,734,861.58 | 25,094,615.96 | 18,175,195.56 | -- | 25,654,281.98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3,841,984.59 | 3,460,496.15 | 18,741,661.67 | 4,685,415.42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可抵扣亏损 |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 17,214.33 | 4,303.58 | ||
交易性金融负债及T+D业务公允价值变动 | 803,526.55 | 200,881.64 | ||
租赁负债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差异 | 65,129,488.36 | 16,282,372.10 | 84,881,240.67 | 21,220,310.16 |
抵销内部未实现利润 | 2,216,013.92 | 554,003.48 | 2,350,495.38 | 587,623.85 |
递延收益 | 3,585,258.17 | 896,314.55 | 4,345,855.61 | 1,086,463.91 |
合计 | 85,593,485.92 | 21,398,371.50 | 110,319,253.33 | 27,579,813.34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78,118,066.57 | 19,529,516.64 | 53,022,351.03 | 13,255,587.76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861,758.91 | 215,439.73 | 6,853,529.02 | 1,713,382.26 |
交易性金融负债及T+D业务公允价值变动 | 640,451.33 | 160,112.83 | ||
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差异 | 66,279,964.61 | 16,569,991.16 | 86,681,290.91 | 21,670,322.73 |
合计 | 145,259,790.09 | 36,314,947.53 | 147,197,622.29 | 36,799,405.58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1,554,280.70 | |
资产减值准备 | 179,637.50 |
合计 | -- | 1,733,918.20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2年 | 569,015.88 | ||
2023年 | 607,223.02 | ||
2024年 | 40,503.08 | ||
2025年 | 337,538.72 | ||
2026年 | |||
2027年 | |||
合计 | -- | 1,554,280.7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采购长期资产 | 2,915,010.93 | -- | 2,915,010.93 | 289,297.03 | -- | 289,297.03 |
合计 | 2,915,010.93 | -- | 2,915,010.93 | 289,297.03 | -- | 289,297.03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1,233,705,000.00 | 2,639,418,000.00 | 2,477,457,000.00 | 1,395,666,000.00 |
合计 | 1,233,705,000.00 | 2,639,418,000.00 | 2,477,457,000.00 | 1,395,666,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68,430,713.53 | 117,919,568.41 |
合计 | 68,430,713.53 | 117,919,568.4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金 | 2,333,683.83 | 1,666,146.55 |
合计 | 2,333,683.83 | 1,666,146.5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332,010,525.88 | 359,410,307.86 |
合计 | 332,010,525.88 | 359,410,307.86 |
说明:预收货款主要为预订投资金条款项,系顾客认购一定数量的金条,签署认购协议并付款后可在约定的期限后提取现货金条。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4,359,110.37 | 234,430,850.62 | 230,415,696.99 | 48,374,264.0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 | 23,291,612.44 | 23,291,612.44 |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44,359,110.37 | 257,722,463.06 | 253,707,309.43 | 48,374,264.00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2,100,663.91 | 169,525,554.42 | 165,648,256.83 | 45,977,961.50 |
二、职工福利费 | -- | 4,514,235.16 | 4,514,235.16 | -- |
三、社会保险费 | 746,086.14 | 14,118,661.84 | 14,118,661.84 | 746,086.14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746,086.14 | 13,732,719.53 | 13,732,719.53 | 746,086.14 |
工伤保险费 | -- | 313,150.58 | 313,150.58 | -- |
生育保险费 | -- | 72,791.73 | 72,791.73 | -- |
四、住房公积金 | -- | 17,027,811.00 | 17,027,811.00 |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503,360.32 | 3,985,303.68 | 3,838,447.64 | 1,650,216.36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9,000.00 | 25,259,284.52 | 25,268,284.52 | -- |
合计 | 44,359,110.37 | 234,430,850.62 | 230,415,696.99 | 48,374,264.0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 | 22,584,801.61 | 22,584,801.61 | -- |
2、失业保险费 | -- | 706,810.83 | 706,810.83 |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 | 23,291,612.44 | 23,291,612.4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851,434.59 | 9,741,517.89 |
消费税 | 10,274,267.78 | 17,465,656.04 |
企业所得税 | 23,381,759.88 | 39,797,264.08 |
个人所得税 | 110,339.87 | 179,507.5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85,195.43 | 1,917,890.33 |
教育费附加 | 561,816.94 | 1,369,918.20 |
印花税 | 1,136,351.76 | 597,776.04 |
环保税 | 1,216.81 | -- |
合计 | 37,102,383.06 | 71,069,530.16 |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40,681,922.18 | 21,421,211.28 |
合计 | 40,681,922.18 | 21,421,211.2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款 | 13,693,759.70 | 6,413,791.52 |
应付银行卡 | 12,711,510.20 | 5,034,487.80 |
应付费用 | 9,765,228.00 | 5,326,796.42 |
押金保证金 | 4,392,594.18 | 4,411,046.18 |
代收代付款项 | 57,540.79 | 65,477.36 |
其他 | 61,289.31 | 169,612.00 |
合计 | 40,681,922.18 | 21,421,211.2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北京建海伟业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679,300.00 | 未到结算期 |
北京物美大卖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616,848.54 | 租赁保证金 |
经易金业有限责任公司 | 301,000.00 | 未到结算期 |
合计 | 1,597,148.5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0,092,133.67 | 40,302,556.00 |
合计 | 40,092,133.67 | 40,302,556.00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43,161,375.39 | 46,723,340.02 |
合计 | 43,161,375.39 | 46,723,340.02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67,401,540.93 | 88,329,570.45 |
减: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 2,272,052.57 | 3,448,329.78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0,092,133.67 | 40,302,556.00 |
合计 | 25,037,354.69 | 44,578,684.67 |
其他说明:
说明:本期计提的租赁负债利息费用金额为人民币2,456,303.41元,计入到财务费用-利息支出中。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4,345,855.61 | -- | 760,597.44 | 3,585,258.17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合计 | 4,345,855.61 | -- | 760,597.44 | 3,585,258.17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777,777,800.00 | 777,777,8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747,845,153.83 | 747,845,153.83 | ||
其他资本公积 | 83,788,743.00 | 83,788,743.00 | ||
合计 | 831,633,896.83 | 831,633,896.8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7,214.33 | -4,303.58 | -12,910.75 | -12,910.75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39,766,763.27 | 35,236,988.89 | 10,141,273.35 | 6,273,928.88 | 18,821,786.66 | 58,588,549.93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39,766,763.27 | 35,219,774.56 | 10,141,273.35 | 6,269,625.30 | 18,808,875.91 | 58,575,639.18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发生额为18,808,875.91元。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68,948,601.56 | 45,639,891.21 | -- | 514,588,492.77 |
任意盈余公积 | 198,192,784.41 | -- | -- | 198,192,784.41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667,141,385.97 | 45,639,891.21 | -- | 712,781,277.18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892,109,054.72 | 483,608,741.8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892,109,054.72 | 483,608,741.8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60,126,934.09 | 363,529,996.6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5,639,891.21 | 36,272,683.79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80,000,008.00 |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81,243,000.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26,596,089.60 | 892,109,054.7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390,861.02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0,980,673,761.91 | 9,756,278,501.74 | 10,396,066,522.64 | 9,225,433,175.23 |
其他业务 | 9,200,889.88 | 690,800.21 | 9,684,586.92 | 690,800.21 |
合计 | 10,989,874,651.79 | 9,756,969,301.95 | 10,405,751,109.56 | 9,226,123,975.44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交付商品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与剩余履约义务有关的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2022.12.31 | 预计确认收入时间 |
预收货款 | 332,010,525.88 | 取决于客户提金时点 |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162,537,496.73 | 176,958,962.2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6,486,776.68 | 16,380,300.61 |
教育费附加 | 11,776,115.58 | 11,785,747.78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2,257,361.50 | 2,350,423.03 |
土地使用税 | 76,800.00 | 76,800.00 |
车船使用税 | 11,010.00 | 9,983.34 |
印花税 | 3,936,023.89 | 3,806,175.26 |
环保税 | 1,805.59 | -- |
合计 | 197,083,389.97 | 211,368,392.23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员工薪酬 | 183,322,334.11 | 165,517,603.01 |
物业折旧及摊销费 | 77,553,623.43 | 68,524,578.58 |
服务费 | 38,414,270.10 | 33,107,224.62 |
广告宣传费 | 35,230,448.65 | 29,825,249.94 |
包装费 | 8,818,373.94 | 9,041,184.81 |
能源费用 | 2,978,951.19 | 2,646,639.85 |
其他 | 5,156,226.77 | 6,153,115.68 |
合计 | 351,474,228.19 | 314,815,596.49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员工薪酬 | 64,646,740.96 | 63,193,765.35 |
物业折旧及摊销费 | 9,833,553.02 | 8,931,498.82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5,028,328.57 | 6,355,306.68 |
修理费 | 3,524,725.12 | 3,856,605.74 |
服务费 | 3,893,569.19 | 5,380,392.06 |
运输费 | 2,419,595.91 | 2,072,745.47 |
通讯费 | 1,678,847.61 | 1,656,811.03 |
办公费用 | 2,215,731.71 | 1,044,460.19 |
其他 | 6,300,468.54 | 5,928,008.76 |
合计 | 99,541,560.63 | 98,419,594.10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 | 9,753,387.99 | 7,771,950.01 |
服务费 | -- | 754,433.96 |
合计 | 9,753,387.99 | 8,526,383.97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5,771,824.01 | 19,781,771.83 |
减:利息收入 | 17,691,611.55 | 5,358,656.54 |
手续费及其他 | 20,357,128.23 | 23,241,540.33 |
合计 | 18,437,340.69 | 37,664,655.62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个税返还 | 190,980.87 | 396,267.46 |
稳岗补贴 | 39,000.00 | 255,384.57 |
西城区上市专项支持资金 | 800,000.00 | 2,200,000.00 |
西城区发改委节能改造项目补助资金 | 340,788.00 | 340,788.00 |
市级创新补助 | -- | 100,000.00 |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上市补贴 | -- | 3,000,000.00 |
资金 | ||
新型学徒制培训项目拨款 | -- | 518,000.00 |
北京市商务局消费季支持资金 | 3,348,400.00 | 400,000.00 |
传统商场升级转型鼓励资金 | 419,809.44 | 314,857.09 |
2020年重点企业贡献奖励 | -- | 300,000.00 |
西城区商务局消费季支持资金 | -- | 159,105.98 |
北京文化消费支持资金 | 1,000,000.00 | -- |
北京市商务局网络消费市场奖励 | 448,000.00 | -- |
西城区商务局助企纾困资金 | 300,000.00 | -- |
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 | 100,000.00 | -- |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补贴 | 100,000.00 | -- |
增值税减免 | -- | 153,480.34 |
其他 | 50,804.40 | 48,881.84 |
合计 | 7,137,782.71 | 8,186,765.28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3,674,859.40 | 11,849,946.3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 360,000.00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负债取得的投资收益 | -82,653,982.32 | 71,870,362.86 |
T+D业务产生的投资收益 | 119,411,007.19 | -88,708,251.98 |
无效套期产生的投资收益 | 3,498,020.56 | -380,063.80 |
合计 | 53,929,904.83 | -5,008,006.56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12,767.13 | 6,597,598.62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49,869,026.55 | -12,126,548.67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T+D业务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49,065,500.00 | 12,767,000.00 |
合计 | -190,759.42 | 7,238,049.95 |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6,487,534.46 | -16,894,282.7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1,331,320.00 |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5,156,214.46 | -16,894,282.74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6,068,282.17 | -1,839,236.34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6,068,282.17 | -1,839,236.34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损失以“-”填列) | 40,194.83 | 37,149.36 |
合计 | 40,194.83 | 37,149.36 |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无需支付款项 | 209,758.78 | 6,020.19 | 209,758.78 |
废品收入 | 2,425.00 | 13,838.37 | 2,425.00 |
违约金、补偿款 | -- | 296,230.00 | -- |
其他 | 15,021.88 | 18,234.34 | 15,021.88 |
合计 | 227,205.66 | 334,322.90 | 227,205.6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120,000.00 | 100,000.00 | 120,000.00 |
滞纳金 | 49.01 | -- | 49.01 |
其他 | 30,803.02 | 911.00 | 30,803.02 |
合计 | 150,852.03 | 100,911.00 | 150,852.03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56,340,022.51 | 141,237,603.9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572,641.51 | -4,334,745.53 |
合计 | 155,767,381.00 | 136,902,858.46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616,696,851.2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54,174,212.8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6,680.21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556,487.9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所得税费用 | 155,767,381.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详见本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57.其他综合收益”所述。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押金、保证金、备用金等 | 139,784,798.83 | 191,734,784.01 |
T+D损益 | 213,886,340.62 | -- |
往来代垫款 | 15,306,901.56 | 29,695,525.84 |
政府补助及营业外收入 | 6,406,091.00 | 11,503,791.79 |
利息收入 | 17,691,611.55 | 5,358,656.54 |
合计 | 393,075,743.56 | 238,292,758.18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116,002,116.08 | 127,996,564.76 |
支付押金、保证金、备用金等 | 191,526,597.23 | 141,719,141.53 |
往来代垫款 | 1,651,298.83 | 1,909,779.47 |
工会经费 | -- | 3,004,959.27 |
T+D损益 | -- | 93,019,958.98 |
营业外支出 | 145,197.01 | 100,911.00 |
其他 | 11,331,320.00 | |
合计 | 320,656,529.15 | 367,751,315.01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赎回理财产品 | 2,359,000,000.00 | 1,628,200,000.00 |
理财产品收益 | 20,658,297.51 | 18,313,483.24 |
合计 | 2,379,658,297.51 | 1,646,513,483.24 |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理财产品 | 2,249,000,000.00 | 1,610,000,000.00 |
合计 | 2,249,000,000.00 | 1,610,000,000.00 |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借金手续费 | 13,574,701.61 | 16,245,880.55 |
租赁付款额 | 48,391,911.34 | 38,338,726.67 |
发行费用 | -- | 16,534,541.44 |
向少数股东分配剩余净资产 | 10,384,334.65 | -- |
合计 | 72,350,947.60 | 71,119,148.66 |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净利润 | 460,929,470.24 | 363,883,504.1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6,068,282.17 | 1,839,236.34 |
信用减值损失 | -5,156,214.46 | 16,894,282.7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7,817,891.12 | 17,616,315.14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44,659,898.50 | 37,058,754.67 |
无形资产摊销 | 2,377,009.08 | 1,882,566.0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8,175,195.56 | 15,033,285.9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0,194.83 | -37,149.36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12,767.13 | -6,597,598.62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5,771,824.01 | 19,781,771.8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674,859.40 | -12,209,946.3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185,745.42 | -15,855,206.9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758,386.93 | 11,520,461.43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795,330.93 | -1,035,269,171.6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2,747,863.82 | -2,362,685.0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0,798,391.18 | 201,710,596.71 |
其他 | 25,095,715.54 | -18,954,294.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6,684,467.18 | -404,065,277.3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当期新增的使用权资产 | 31,087,943.30 | 80,418,854.57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374,217,240.12 | 1,047,259,996.82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047,259,996.82 | 596,919,066.3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26,957,243.30 | 450,340,930.44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374,217,240.12 | 1,047,259,996.82 |
其中:库存现金 | 10,919,777.08 | 10,022,682.1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120,029,553.09 | 944,964,847.0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数字货币 | 30,253.26 |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243,237,656.69 | 92,272,467.64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74,217,240.12 | 1,047,259,996.82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88,711,797.40 | 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492,846.00 | 电子商务平台保证金 |
合计 | 189,204,643.40 | —— |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相关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1)现金流量套期业务概况
黄金原材料为本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其价格容易受黄金市场价格波动而变动,为规避金价波动风险,本公司基于顾客预订投资金条数量分析预期的黄金原材料采购交易,以此为依据采用上海黄
金交易所黄金延期交易合约进行套期操作。公司制定了《实物金条延期提货业务销售及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2)现金流量套期业务定性分析
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规避黄金价格波动而开展的黄金延期交易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的能力。
(3)现金流量套期业务对各期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2022年度现金流量套期业务情况
单位:元
被套期项目名称 | 套期工具 | 套期工具累计利得或损失 | 累计套期有效部分(套期储备) | 套期无效部分 | 本期转至当期损益的套期储备 | 套期储备余额 |
预期黄金原材料采购交易 | 黄金延期交易 | 45,405,887.00 | 35,236,988.89 | 3,498,020.56 | 16,812,150.90 | 78,118,066.57 |
2021年度现金流量套期业务情况
单位:元
被套期项目名称 | 套期工具 | 套期工具累计利得或损失 | 累计套期有效部分(套期储备) | 套期无效部分 | 本期转至当期损益的套期储备 | 套期储备余额 |
预期黄金原材料采购交易 | 黄金延期交易 | -17,078,707.00 | -13,289,558.81 | -380,063.80 | 2,255,651.09 | 53,022,351.03 |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稳岗补贴 | 39,000.00 | 其他收益 | 39,000.00 |
西城区上市专项支持资金 | 800,000.00 | 其他收益 | 800,000.00 |
西城区发改委节能改造项目补助资金 | 340,788.00 | 其他收益 | 340,788.00 |
北京市商务局消费季支持资金 | 3,348,400.00 | 其他收益 | 3,348,400.00 |
传统商场升级转型鼓励资金 | 419,809.44 | 其他收益 | 419,809.44 |
北京文化消费支持资金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0 |
北京市商务局网络消费市场奖励款 | 448,000.00 | 其他收益 | 448,000.00 |
西城区商务局助企纾困资金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补贴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其他 | 50,804.40 | 其他收益 | 50,804.40 |
合计 | 6,946,801.84 | 6,946,801.84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清算子公司本年度清算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级次 | 企业 类型 | 注册地 | 主要 经营地 | 业务 性质 | 实收 资本 | 持股 比例(%) | 享有的表决权(%) | 投资额 | 取得方式 |
北京玉缘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1 | 境内非金融子企业 | 北京市西城区 | 北京市 | 投资并购 | 2,000万元 | 51 | 51 | 1,020万元 | 投资设立 |
上海金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 | 境内非金融子企业 | 上海市杨浦区 | 上海市 | 技术服务 | 166.67万元 | 70 | 70 | 166.67万元 | 投资设立 |
根据2022年10月17日北京玉缘合伙人会议决议,对北京玉缘进行清算,自2022年10月17日起停止营业,2022年12月5日完成清税,2022年12月23日工商注销手续办理完毕,2022年12月26日完成银行基本户账户撤销。根据2022年6月30日上海金迈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解散上海金迈。上海金迈自2022年6月30日起停止营业,2022年10月21日完成清税,2022年10月31日工商注销手续办理完毕,2022年12月7日完成银行基本户账户撤销。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深圳菜百 | 深圳市 | 深圳市罗湖区 | 加工 | 100 | --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电子商务 | 20% | 719,256.02 | -- | 2,449,550.21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电子商务 | 306,241,339.75 | 7,015,724.41 | 313,257,064.16 | 300,868,039.45 | 141,273.64 | 301,009,313.09 | 226,971,877.11 | 4,021,096.50 | 230,992,973.61 | 221,900,814.06 | 440,688.59 | 222,341,502.65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电子商务 | 1,472,119,583.86 | 3,596,280.11 | 3,596,280.11 | -7,208,347.41 | 1,098,032,888.82 | 2,124,456.50 | 2,124,456.50 | 8,078,365.07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交易性金融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及租赁负债。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公司的风险水平。本公司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改变。本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
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57.39%(2021年:48.64%);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68.39%(2021年:70.92%)。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本公司通过经营业务产生的资金及银行及其他借款来筹措营运资金。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为40.59亿元(2021年12月31日:46.02亿元)。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交易性金融负债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本公司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本公司利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利率对冲政策。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利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费用,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本公司持有的计息金融工具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固定利率金融工具 | ||
金融负债 | 139,566.60 | 123,370.50 |
其中:交易性金融负债 | 139,566.60 | 123,370.50 |
浮动利率金融工具 | ||
金融资产 | 29,196.18 | 40,795.35 |
其中: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 29,196.18 | 40,795.35 |
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汇率风险主要为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受外汇汇率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本公司未持有外币资产及负债,因此本公司认为面临的汇率风险并不重大。其他价格风险其他价格风险,是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无论这些变动是由于与单项金融工具或其发行方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还是由于与市场内交易的所有类似金融
工具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其他价格风险可源于商品价格、股票市场指数、权益工具价格以及其他风险变量的变化本公司以市场价格采购黄金原材料,因此受到此等价格波动的影响。本公司采用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延期交易合约对预期的黄金原材料采购价格风险进行套期。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中的有效套期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在相关被套期交易影响损益的当期计入利润表。
2、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融资方式、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与其他权益工具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37.81%(2021年12月31日:38.57%)。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291,961,758.91 | 291,961,758.91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91,961,758.91 | 291,961,758.91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982,785.67 | 9,982,785.67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301,944,544.58 | 301,944,544.58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 |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1,395,666,000.00 | 1,395,666,000.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1,395,666,000.00 | 1,395,666,000.00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本公司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本年度,本公司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未发生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之间的转换,亦无转入或转出第三层次的情况。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股利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股利分配率、永续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扣等。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为公司向银行租借黄金实物业务,黄金存在活跃市场(即上海黄金交易所),并且上海黄金交易所每个交易日均会公布黄金合约交易的收盘价格,公司期末以最后一个交易日上海黄金交易所公布的收盘价格作为市价确定依据。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中使用的重要的不可观察输入值的量化信息
单位:元
内容 | 期末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不可观察输入值 |
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 291,961,758.91 | 预期收益率 | |
权益工具投资: | |||
非上市股权投资 | 9,982,785.67 | 净资产法 | 净资产收益率、流动性折扣率、净资产 |
(2)归入公允价值层级第三层次的公允价值计量的调节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数) | 期初余额 | 转入第三层次 | 转出第三层次 |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
计入损益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07,953,529.02 | -5,991,770.1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7,214.33 |
续
项目(本期数) | 购买、发行、出售和结算 | 期末余额 | 对于在报告期末持有的资产,计入损益的当期未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 | |||
购入 | 发行 | 出售 | 结算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249,000,000.00 | 2,359,000,000.00 | 291,961,758.91 | 612,767.1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000,000.00 | 9,982,785.67 | -17,214.33 |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金正公司 | 北京市 | 投资 | 111,156 | 24.57 | 24.57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金正公司,金正公司为金融街资本的全资子公司,金融街资本的出资人为西城区国资委,西城区国资委为本公司最终控制人。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西城区国资委
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所述。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关联自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京张一元茶叶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股东之联营企业 |
北京融晟置业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京金融街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京金融街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董事、监事、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 关键管理人员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明牌珠宝 | 接受劳务 | 1,223,701.02 | 10,000,000.00 | 否 | 1,654,593.88 |
融晟置业 | 接受劳务 | 67,150.69 | -- | 20,917.56 | |
北京金融街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9,433.96 | -- | -- | |
北京金融街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886.79 | -- | -- |
说明:关联采购定价以市场同类商品价格为基础。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明牌珠宝 | 接受委托代为销售 | 606,101.16 | 1,506,786.42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说明:本公司本期与明牌珠宝代理销售的含税结算金额为1,734,274.08元,不含税结算金额为1,534,755.85元,公司本期确认代理佣金收入606,101.16元。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张一元 | 房产 | 362,079.87 | 373,760.04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融晟置业 | 房屋建筑物 | 238,089.60 | 59,522.40 | 21,465.90 | 12,680.9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定价以市场同类出租价格为基础。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460.08 | 1,429.27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融晟置业 | 80,776.55 | -- | 99,776.55 | --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预收款项 | 张一元 | 860,426.68 | 31,146.55 |
应付账款 | 明牌珠宝 | 124,693.48 | 320,764.29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357,777,788.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其中:0-6个月 | 481,051,259.31 |
6个月-1年 | |
1年以内小计 | 481,051,259.31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481,051,259.3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4,191,150.56 | 6.10 | 12,095,575.28 | 50.00 | 12,095,575.28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81,051,259.31 | 100.00 | 258,361.60 | 0.05 | 480,792,897.71 | 372,680,197.15 | 93.90 | 4,689,030.12 | 1.26 | 367,991,167.03 |
其中: | ||||||||||
应收其他客户 | 119,946,286.65 | 24.93 | 258,361.60 | 0.22 | 119,687,925.05 | 127,341,469.52 | 32.09 | 4,689,030.12 | 3.68 | 122,652,439.40 |
其中:未逾期 | 117,362,670.64 | 24.40 | -- | -- | 117,362,670.64 | 80,451,168.29 | 20.28 | -- | -- | 80,451,168.29 |
逾期 | 2,583,616.01 | 0.54 | 258,361.60 | 10.00 | 2,325,254.41 | 46,890,301.23 | 11.81 | 4,689,030.12 | 10.00 | 42,201,271.11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294,788,607.04 | 61.28 | -- | -- | 294,788,607.04 | 215,203,245.26 | 54.22 | -- | -- | 215,203,245.26 |
应收结算时间差 | 66,316,365.62 | 13.79 | -- | -- | 66,316,365.62 | 30,135,482.37 | 7.59 | -- | -- | 30,135,482.37 |
合计 | 481,051,259.31 | 100.00 | 258,361.60 | 0.05 | 480,792,897.71 | 396,871,347.71 | 100.00 | 16,784,605.40 | 4.23 | 380,086,742.3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其他客户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未逾期 | 117,362,670.64 | -- | -- |
逾期 | 2,583,616.01 | 258,361.60 | 10.00 |
合计 | 119,946,286.65 | 258,361.60 | 0.2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0-6个月 | 294,788,607.04 | -- | -- |
合计 | 294,788,607.04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结算时间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0-6个月 | 66,316,365.62 | -- | -- |
合计 | 66,316,365.62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 | 16,784,605.40 | -4,430,668.52 | 12,095,575.28 | 258,361.60 | ||
合计 | 16,784,605.40 | -4,430,668.52 | 12,095,575.28 | 258,361.6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客户1 | 6,274,641.50 | 银行存款 |
客户2 | 3,222,421.84 | 银行存款 |
客户3 | 2,598,511.94 | 银行存款 |
合计 | 12,095,575.28 | /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0 | 294,788,607.04 | 61.28 | |
客户7 | 29,747,540.10 | 6.18 | |
客户1 | 27,473,963.64 | 5.70 | |
客户8 | 17,893,492.00 | 3.72 | |
客户9 | 6,490,978.40 | 1.35 | |
合计 | 376,394,581.18 | 78.24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41,748,958.47 | 45,878,985.01 |
合计 | 41,748,958.47 | 45,878,985.0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其中:0-6个月 | 30,962,806.23 |
6个月-1年 | 47,548.00 |
1年以内小计 | 31,010,354.23 |
1至2年 | 4,447,311.08 |
2至3年 | 1,451,732.60 |
3至4年 | 2,221,760.29 |
4至5年 | 1,018,770.63 |
5年以上 | 3,397,001.38 |
合计 | 43,546,930.2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代理黄金回购款 | 23,592,657.83 | 31,122,414.24 |
押金、保证金等 | 14,903,955.42 | 12,662,778.14 |
其他 | 5,050,316.96 | 3,891,764.37 |
合计 | 43,546,930.21 | 47,676,956.7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797,971.74 | 1,797,971.74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1,797,971.74 | 1,797,971.74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北京华普联合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 1,797,971.74 | 1,797,971.74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合计 | 1,797,971.74 | 1,797,971.7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深圳市翠绿黄金精炼有限公司 | 代理黄金回购款 | 21,691,513.43 | 0-6个月 | 49.80 | -- |
北京华普联合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 租金 | 1,797,971.74 | 5年以上 | 4.13 | 1,797,971.74 |
上海蓝精灵科技有限公司 | 代收代付款 | 1,570,100.00 | 0-6个月 | 3.61 | -- |
深圳市众恒隆实业有限公司 | 代理黄金回购款 | 1,120,157.85 | 0-6个月 | 2.57 | -- |
北京新燕莎商业有限公司 | 押金 | 1,034,856.00 | 3-5年 | 2.38 | -- |
合计 | —— | 27,214,599.02 | —— | 62.49 | 1,797,971.74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0,000,000.00 | -- | 10,000,000.00 | 20,200,000.00 | -- | 20,200,000.00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10,000,000.00 | -- | 10,000,000.00 | 20,200,000.00 | -- | 20,200,000.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深圳菜百 | 10,000,000.00 | -- | -- | 10,000,000.00 | -- | -- |
北京玉缘 | 10,200,000.00 | -- | 10,200,000.00 | -- | -- | -- |
合计 | 20,200,000.00 | -- | 10,200,000.00 | 10,000,000.00 | -- | --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0,927,897,994.92 | 9,791,269,405.20 | 10,404,739,496.35 | 9,297,764,928.15 |
其他业务 | 9,178,510.15 | 690,800.21 | 9,637,226.54 | 690,800.21 |
合计 | 10,937,076,505.07 | 9,791,960,205.41 | 10,414,376,722.89 | 9,298,455,728.36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800,000.00 | 3,200,0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563,210.78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3,674,853.47 | 11,424,579.6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 360,000.00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负债取得的投资收益 | -82,653,982.32 | 71,870,362.86 |
T+D业务产生的投资收益 | 119,411,007.19 | -88,708,251.98 |
无效套期产生的投资收益 | 3,498,020.56 | -380,063.80 |
合计 | 56,293,109.68 | -2,233,373.24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0,194.83 | 附注七、73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946,801.84 | 附注七、67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3,674,859.40 | 附注七、68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40,064,286.01 | 附注七、68、70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12,095,575.28 | 附注七、5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6,353.63 | 附注七、74、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90,980.87 | 个税返还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8,227,534.7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95,405.46 | |
合计 | 54,666,111.6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11 | 0.59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43 | 0.52 | --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赵志良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4月25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