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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元地信: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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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元地信”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周健、郭小波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3年4月21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郭小波、王伟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经营状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1、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

2、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文件;

3、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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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凭证等资料;

5、查阅公司的内控制度相关文件;

6、查阅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有关资

料。

二、针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正元地信的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制度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查阅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和记录等资料,核对了公司相关公告,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访谈。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合规,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信息披露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已披露的公告及相关资料,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三会文件及公告,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大额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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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查阅了相关三会会议资料和信息披露文件,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制定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方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六)经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财务报表等资料,查阅了公司部分重大销售合同,同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沟通,了解近期行业和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务运转正常,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生产经营及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风险事件,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

(七)其他应予以现场检查的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1、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

及实施。

2、保荐机构提请公司继续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

3、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关注业绩波动。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则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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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过程中,公司给予了积极配合,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正元地信在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独立性、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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