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津贴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监事薪酬方案分别经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和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3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5万元/年/人(税前),不领取其他薪酬。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董事长领取董事职务报酬,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定。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其他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薪酬主要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特别奖励(如有)构成,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其他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
取董事职务报酬。
(二)监事薪酬方案
未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监事,不在本公司领取报酬。公司职工监事的薪酬主要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特别奖励(如有)构成,绩效年薪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特别奖励(如有)构成,绩效年薪将根据其与公司签订的2023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执行。
三、审议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薪酬方案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薪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同意将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领取津贴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根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方案均含税,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特此公告。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