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01,683,370.44元,2022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837,503,613.68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9,143,370.28元,2022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414,772,030.94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拟进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暂以截至公司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前一交易日的总股本208,487,5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3,680,769股后的股本204,806,731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45,768,077.20元(含税)。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