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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能: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忠实勤勉、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切实有效开展各项工作,现对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等工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蔡建先生、独立董事巫强先生和非独立董事张丁先生,其中主任委员蔡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10次会议,审议26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

2022年1月27日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

2022年4月6日

《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要点》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

2022年4月27日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

2022年6月7日

《关于大丰8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相关事宜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

2022年8月29日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关于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

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关于

2022年上半年规范运作的自查报告》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

2022年9月15日

《关于对外投资成立江苏新能信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

2022年10

月27日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

2022年11

月18日

《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

2022年12月1日

《关于对外投资成立江苏新能昊仪凯西新能源有限公司

(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年第九次会议

《关于对外投资成立江苏新能昊邮凯西新能源有限公司(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2022年第十次会议

2022年12月15日

《关于对外投资成立江苏新能金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主要工作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协调推进年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效监督及评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交流,配合外部审计工作,共同发挥监督功能,保障年审工作的有效开展。

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和《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要点》,督促内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执行。经认真审阅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报告,评估内审工作的结果,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会计政策、《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梳理内控流程,有序开展内控评价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5、审核关联交易事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在审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认为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业务开展所需,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2022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负责,认真履行了董事会赋予的监督指导职能。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关注公司财务报告、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情况,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权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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