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203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0人。
(7)2022年经审计总收入213,165.0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1,343.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267.54万元。
(8)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5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4,541.58万元,汉商集团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
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
(2)39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行政管理措施4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晓华,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珂,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起为汉商集团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方正,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方正,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汉商集团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方正、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珂最近3年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黄晓华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最近3年收(受)行政监管措施一次。详见下表: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结果 |
黄晓华 | 2022年9月15日 | 行政监管措施 | 广东证监局 | 被出示警示函 |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黄晓华、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珂、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方正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会计师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2021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11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人民币。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会议,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年审工作。提议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壹年,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内控审计过程中能够尽职尽责,及时与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沟通年审计划及相关事项,确保了审计进程顺利进行;审计结果公允反
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内控状况与经营成果。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三)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十一届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