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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集团: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4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玲琼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根据2022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认为其勤勉尽责,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3-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和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同意《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按照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各项业务、各个环节的规范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有效防范。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因此,监事会同意《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交易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和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开展业务所需,交易价格也在遵循市场定价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协商确定,合理、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可以增强公司现金管理的灵活性。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产负债率在同行业中处于较低水平,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且公司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确认了监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同时制定了监事 2023年度薪酬方案。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情况: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都已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汇总了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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