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长华集团: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增强公司资金运用的灵活性,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累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函、开立信用证等。

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或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与银行实际发生的金额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金额范围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融资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