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261 证券简称:一诺威 公告编号:2023-073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
任追究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二十条 对责任人作出责任追究处罚前,应当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第二十一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的主要形式包括:
(一)责令改正并做检讨;
(二)通报批评;
(三)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四)赔偿损失;
(五)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在进行上述处罚的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处罚金额由董事会视事件情节进行具体确定。上述各项措施可单独使用也可并用。 第二十二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的结果纳入公司对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认定及处罚的决议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对外披露。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季度报告、半年报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