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一诺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诺威”或“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一诺威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3月20日,一诺威发行普通股29,932,748股,发行方式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10.8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23,573,005.8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87,390,679.20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4月25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投入进度(%) (3)=(2)/(1)
1募投项目年产 34 万吨聚氨酯系列产品扩建项目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334,000,000.0042,259,499.3312.65%
合计--334,000,000.0042,259,499.3312.65%

注: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42,259,499.33元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拟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募集资金置换。

截至2023年4月25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如有):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账号金额(元)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张店支行37050163614109834261300,678,689.43
合计--300,678,689.43

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前账户余额为300,678,689.43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资金42,259,499.33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13,288,010.23进行置换后账户余额为245,131,179.87元。

(二) 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安排,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年产34万吨聚氨酯系列产品扩建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 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

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三) 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购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