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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诺威: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3]第3-00155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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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2206 邮编100083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电话Telephone:+86(10)82330558 传真Fax: +86(10)82327668 网址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3]第3-00155号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2023年4月25日《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编制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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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到位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1]号)核准,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932,74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81元。截止2023年3月23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932,748股,募集资金总额323,573,005.88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不含税) 36,182,326.6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7,390,679.2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3-00001号验资报告。

根据本公司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张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限定公司将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集中存放入以下银行账户,且保证下述专户仅用于本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序号账户名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专户账户
1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张店支行37050163614109834261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计划

根据本公司《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备注
1年产 34万吨聚氨酯系列产品扩建项目50,000.0033,400.00

根据本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在本次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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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可以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投资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21年11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该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确认“年产34万吨聚氨酯系列产品扩建项目”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2021年12月3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该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2021年11月18日至2023年4月25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具体情况: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年产 34万吨聚氨酯系列产品扩建项目500,000,000.00334,000,000.0042,259,499.33
合计500,000,000.00334,000,000.0042,259,499.33

四、以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2021年11月18日至2023年4月25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

单位:元

项目不含税金额
保荐费1,886,792.45
审计及验资费用7,169,811.32
律师费用3,867,924.53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113,207.55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250,274.38
合计13,288,010.23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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