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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05-03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5 届 30 次董事会于 2012 年 5 月 2 日
在公司会议室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应出席
董事八人,实际出席八人。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本届董事会即将届满,同意本届
董事全部续任下届董事。提名于淑珉、周厚健、肖建林、林澜、刘洪新、马金泉、李书
锋、韩廷春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候选人,其中马金泉、李书锋、韩廷春为独立董事候选
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简
历附后)
    1、关于提名于淑珉担任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2、关于提名周厚健担任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3、关于提名肖建林担任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4、关于提名林 澜担任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5、关于提名刘洪新担任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6、关于提名马金泉担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7、关于提名李书锋担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8、关于提名韩廷春担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均认为,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董事选任
与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提名
上述候选人。
    二、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5 月 3 日
     简历:
     于淑珉:2001 年 7 月起任海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青岛海信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 年 6 月起任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周厚健:2001 年起任海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肖建林:1999 年 1 月起任海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8 年 1 月起任海信集团有限
公司副总裁。2008 年 6 月 30 日起任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 年 1 月起任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林 澜:2006 年 6 月起任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6 年 7 月起任海信
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07 年 5 月 28 日起任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9
年 12 月 28 日起任海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刘洪新:2006 年 1 月 24 日起任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 年 6 月
30 日起任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马金泉:曾任彩虹集团副总经理,兼彩虹股份(A 股)董事长、彩虹电子(H 股)董
事长,2005 年 7 月退休。2008 年 4 月起任中国西电独立董事。2009 年 5 月 18 日起任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书锋:2004 年 9 月起任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从事会计与财务教学与研
究。2009 年 5 月 18 日起任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韩廷春:2004 年 12 月起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经济学教授,从事经济学教学与
研究。2009 年 5 月 18 日起任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马金泉、李书
锋、韩廷春为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
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间
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
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
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
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
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
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
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
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
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
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
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
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
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其中,李书锋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会
计学专业教授等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
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
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5 月 3 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马金泉、李书锋、韩廷春,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青岛
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为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
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青岛海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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