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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精达: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主要内容: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实施2022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6,365,592.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7.52%。

? 审议程序: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2,717,937.74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42,683,952.56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4,268,395.26元后,母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28,415,557.3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7,754,303.23元,减去2022年实施的2021年度的现金股利55,319,040.00元,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61,465,600.00元后,本公司2022年度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29,385,220.53元。公司拟以实施2022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6,365,592.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7.52%。

二、 相关决策程序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一致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

三、 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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