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通电子”或“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利通电子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42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29元,共计募集资金48,225.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727.53万元后(未包括已预付的1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为44,497.47万元,已由首次公开发行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17.87万元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41,879.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472号)。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23号)核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14名发行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万股,发行价格17.3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93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130.42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24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90号)。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77万元,公司将尽快办理本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
单位: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41,879.60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34,358.37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639.81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B3 | 2,430.42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498.99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3.83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C3 | 5,240.70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34,857.35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653.64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D3=B3+C3 | 7,671.12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 | 4.77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4.77 | |
差异 | G=E-F | - |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6,869.02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51,130.42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34,519.88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258.48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34,519.88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258.48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16,869.02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6,869.02 | |
差异 | G=E-F | -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6月18日,公司及子公司安徽博盈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0年10月9日,因公司变更保荐机构,公司及子公司安徽博盈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存放账户未发生变化。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奕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孙公司利通电子(墨西哥)有限公司、孙公司华雷斯利通电子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3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奕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7月27日,因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利通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利通电子(墨西哥)有限公司、华雷斯利通电子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月3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利通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利通电子(墨西哥)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08470100100350194 | 11,226.42 | 活期存款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宜兴支行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 | 408470100100328083 | 5,033.78 | 活期存款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 | 1103028829201183666 | 608.81 | 活期存款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徐舍支行 | 1103053819100004906 | 4.77 | 活期存款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徐舍支行 | 32050161624800000446 | - | 活期存款,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已销户 |
合计 | 16,873.79 | - |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3《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8,791.39万元,其中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年产50万套超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的生产线项目、年产300万套大屏幕液晶电视不锈钢外观件扩建项目、年产60套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通用模具生产线项目四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分别为人民币1,325.77万元、3,160.26万元、3,392.85万元、912.5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8330号),2019年1月15日,公司第一届第十五次董事会、第一届第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的8,791.39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本期末,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6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2,336.61万元,其中奕铭5条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件智能化(自动化)生产线项目、墨西哥华雷斯年产300万件大屏幕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分别为人民币16,560.83万元、5,775.7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23号)和《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8041号),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第二十五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一致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的22,336.6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本期末,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通过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由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的理财产品10,000万元,理财产品名称为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委托理财期限为271天。该理财产品已于2022年12月12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10,000万元,并取得收益210.02万元,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金属精密构件研发和制造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在保障项目进度和使用效果的前提下,本着节约的原则对资金使用进行合理规划,优化设备采购和项目实施方案,从而节余了部分募集资金。经公司2022年8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9月15日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金属精密构件研发和制造项目”结项后剩余的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利息收入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发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进行披露。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5,240.70万元(含银行理财及利息收入净额)。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利通电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3929号)。
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利通电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利通电子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主要通过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情况的相关公告和中介机构相关专项报告,并与中介机构和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多种形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1,879.6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98.9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2,103.22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4,857.3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52.78%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 | 是 | 9,349.60 | 3,515.28 | - | 3,515.28 | - | 100.00 | - | - | 不适用 | 是 |
年产50万套超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的生产线项目 | 是 | 4,000.00 | 3,756.96 | - | 3,756.96 | - | 100.00 | 2018年 | 574.35 | 否[注] | 否 |
年产300万套大屏幕液晶电视不锈钢外观件扩建项目 | 是 | 10,410.00 | 8,403.55 | - | 8,403.55 | - | 100.00 | 2020年 | 1,188.07 | 否[注] | 否 |
年产500万套液晶显示结构模组生产项目 | 是 | 12,130.00 | - | - | - | - | - | - | 是 |
年产60套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通用模具生产线项目 | 是 | 5,990.00 | 1,851.10 | - | 1,851.10 | - | 100.00 | - | - | 不适用 | 是 |
金属精密构件研发和制造项目 | 否 | - | 17,330.47 | 498.99 | 17,330.47 | - | 100.00 | 2022年 | -2,008.58 | 否[注] | 否 |
合 计 | - | 41,879.60 | 34,857.35 | 498.99 | 34,857.35 | - | - | - | -246.15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详见本核查意见之附表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中“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9年1月15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金额8,791.39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无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之“2、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注:本期实现效益低于承诺效益,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①受经济环境及电视机行业景气度走低等因素影响,公司产销量、销售价格均不达预期;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制定时间于2017年,时间较早,实际项目建成投产后的原材料价格、用工成本均高于预期。
附表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入金额(1) | 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 |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金属精密构件研发和制造项目 | 年产500万套液晶显示结构模组生产项目 | 22,103.22 | 17,330.47 | 498.99 | 17,330.47 | 100.00 | 2022年 | -2,008.58 | 否 | 否 |
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 | ||||||||||
年产60套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通用模具生产线项目 | ||||||||||
合 计 | - | 22,103.22 | 17,330.47 | 498.99 | 17,330.47 | - | - | -2,008.58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鉴于公司通过对原有生产线的智能化改造,提升了生产线的生产效率,同时公司更加侧重于大尺寸精密金属冲压背板、后壳产品的募投项目投入并预计可以实现良好的预期收益,为尽量减少重复投资,尽可能控制投资风险,充分合理地利用公司现有以及在建产能,公司决定终止“年产500万套液晶显示结构模组生产项目”的建设,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募投项目“金属精密构件研发和制造项目”。本次变更业经公司2019年5月23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9年6月10日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5月23日发布《利通电子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进行披露。 |
公司上市以来,液晶彩电市场的供求关系发生了较大变化,国内电视行业发展由2018年前的快速增长转为趋稳甚至有所回落。受上述电视行业景气度走低及2020年突发国际公共卫生事件等因素影响,公司“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和“年产60套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通用模具生产线项目”投资进度相对较慢。同时公司原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立项时主要立足于解决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产能问题,近年来,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改造、挖潜增效及部分IPO募集资金的投入,公司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产能在原有基础上已经得到较大程度的提高,综合考虑目前电视行业景气度走低的市场背景,公司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决定终止实施“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和“年产60套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通用模具生产线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金属精密构件研发和制造项目”。本次变更业经公司2020年9月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0年9月17日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9月2日发布《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进行披露。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附表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1,130.4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4,519.8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4,519.8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奕铭5条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件智能化(自动化)生产线项目 | 否 | 20,000.00 | 20,000.00 | 19,400.16 | 19,400.16 | -599.84 | 97.00 | 2023年 | - | - | 否 |
墨西哥蒂华纳年产300万件大屏幕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项目 | 否 | 11,000.00 | 11,000.00 | - | - | -11,000.00 | - | 2024年 | - | - | 否 |
墨西哥华雷斯年产300万件大屏幕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项目 | 否 | 11,000.00 | 11,000.00 | 5,987.98 | 5,987.98 | -5,012.02 | 54.44 | 2024年 | - | -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9,130.42 | 9,130.42 | 9,131.74 | 9,131.74 | 1.32 | 100.0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 | 51,130.42 | 51,130.42 | 34,519.88 | 34,519.88 | -16,610.54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2年1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金额16,560.83万元;2022年6月1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5,775.78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经公司2022年12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经公司2022年1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通过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由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相关产品均已赎回。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赵溪寻 张 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