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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电子: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拟向包括但不限于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南京银行、中信银行、建设银行、宁波银行、农业银行、汇丰银行、民生银行等在内的多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8亿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进出口押汇、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

公司已制订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并将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和批准时间选择授信银行,以上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合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本年度银行授信融资采用信用、抵押等担保方式。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审核批准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抵押、担保、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及担保事项,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拟向包括但不限于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南京银行、中信银行、建设银行、宁波银行、农业银行、汇丰银行、民生银行等在内的多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8亿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进出口押汇、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该方案可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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