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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得凯: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红锵)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2022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1次、股东大会6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或缺席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并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022年度,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1、2022年10月12日,在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额、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均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11月23日,在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非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独立董事、公司第三届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年12月1日,在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公司拟签订重大合同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年12月20日,在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聘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均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个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1、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2年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相关会议,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对2022年度提名委员会工作进行总结,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研发方向、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运营、财务及投资等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动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

职能与作用,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2、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报告期内没有单独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以上是本人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3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周红锵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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