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万得凯: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12月31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12月31日的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股东持续、稳定的回报以及公司未来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以来,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

任和义务,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有利于投资者真实、准确地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增资用于购买土地使用权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增资230万美元用于购买土地使用权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优化公司区域生产基地布局,增强公司整体产业配套能力,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增资230万美元用于购买土地使用权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

五、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未来在扩大规模的同时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推动公司的不断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保持强劲的发展动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六、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化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关联董事钟兴富、陈方仁、陈金勇、陈礼宏在审议本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并与

相关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各项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八、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九、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公司经营情况需要,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且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十、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黄曼女士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且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吴文华先生在财务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较强的财务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黄良彬 周红锵 朱建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