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公司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与本次换届选举相关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监事会的组成
按照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1名(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3年。
二、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单独和合并持有公司发行股份总数5%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出新的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二)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的产生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民主选举产生。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提名人在2012年5月9日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在上述提名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
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候选人应在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四、关于推荐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1、推荐人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监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2、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持股凭证。
3、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如采取亲自送达的方式,则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当日下午五点前将相关文件送达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3)如采取邮寄的方式,则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当日下午五点前将相关文件传真至0756-3329002,并经本公司指定联系人确认收到;同时,“监事候选人推荐书”的原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当日前邮寄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收到时间以收件局邮戳时间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夏文树
联系电话:0756-3329002
联系传真:0756-3329002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吉大水湾路386号南方证券大厦六楼
邮政编码:519015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