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单位: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 ||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关于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3)第213130号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版传媒”)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龙版传媒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3)第213198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2022年12月修订)》(上证函〔2022〕2216号)的相关要求,龙版传媒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龙版传媒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龙版传媒2022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龙版传媒实施于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龙版传媒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龙版传媒2022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龙版传媒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附表1
关于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 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2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22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2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2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2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
小计 | / | / | / | / | / | |||||
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
小计 | / | / | / | / | / | |||||
总计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2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 2022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2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2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2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大庆市新华书店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应收账款 | 3,146.86 | 10,084.59 | 9,149.56 | 4,081.89 | 销售商品 | 经营性往来 | |
大庆市大同新华书店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应收账款 | 0.22 | 21.68 | 21.75 | 0.15 | 销售商品 | 经营性往来 |
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新华书店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应收账款 | 0.80 | 16.59 | 16.21 | 1.18 | 销售商品 | 经营性往来 | ||
大庆市龙凤新华书店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应收账款 | 4.28 | 68.13 | 64.23 | 8.18 | 销售商品 | 经营性往来 | ||
大庆市让胡路新华书店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应收账款 | 1.22 | 16.22 | 14.49 | 2.95 | 销售商品 | 经营性往来 | ||
大庆市肇州县新华书店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应收账款 | 0.70 | 44.43 | 37.96 | 7.17 | 销售商品 | 经营性往来 | ||
林甸县新华书店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应收账款 | 0.46 | 34.38 | 33.19 | 1.65 | 销售商品 | 经营性往来 | ||
肇源县新华书店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应收账款 | 4.27 | 54.87 | 59.06 | 0.08 | 销售商品 | 经营性往来 | ||
人民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应收账款 | 50.43 | 1,684.79 | 1,642.36 | 92.86 | 销售商品 | 经营性往来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
关联自然人 | ||||||||||
关联自然人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
总计 | / | / | / | 3,209.24 | 12,025.68 | 11,038.81 | 4,196.11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