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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版传媒: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出具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分配政策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与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均属合理、必要,所发生的交易过程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合理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客观、公允,体现了市场定价的原则。董事会在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已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变更部分首发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充分考虑了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表决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形,其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五、《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是根据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所做出的合理决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七、《关于提请免去李久军先生公司董事等职务的议案》《关于增补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请免去李久军先生公司董事等职务的议案》《关于增补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提出的,从候选增补董事的履历看,符合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且具有履职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和能力。议案中所涉及的董事提名、任免等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冯向辉、窦玉前、王永德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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