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年度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