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0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于2017 年 12 月 19 日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50万股(面值人民币1元/股),发行价格为 6.4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71,19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16,037,735.85元后,实收人民币155,152,264.15元,于2017年12月25日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存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账号:519902821410901)开立的验资专户中;另扣除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1,382,213.2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3,770,050.9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530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二)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143,770,050.91 |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33,185,820.92 |
减: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7,012,720.00 |
(1)汽车动力系统和制动系统橡胶零部件生产项目 | 3,364,300.00 |
(2)汽车用O型圈生产项目 | 3,424,420.00 |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24,000.00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2,331,449.76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其中:2022年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445,068.17 |
加: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 | 11,997,810.89 |
其中:2022年理财产品的收益 | 1,926,644.90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注) | 117,900,770.64 |
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17,900,770.64元,其中80,000,000.00元为未到期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7,900,770.64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了《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对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并对其管理、使用和变更进行监督和责任追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等内容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于2018年1月3日分别与中国银行金坛支行、南京银行常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金坛支行三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上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年末余额(人民币元) |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中国银行金坛华城中路支行 | 505371001454 | 活期存款 | 5,101,862.84 |
南京银行常州金坛支行 | 1007280000000132 | 活期存款 | 2,183,141.35 |
中国建设银行金坛华城支行 | 32050162644200000266 | 活期存款 | 30,615,766.45 |
合计 | 37,900,770.64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5月26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投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投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8,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起息日 | 产品到期日 | 预期年化 收益率 | 认购 金额 |
中国银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 | 2022.9.2 | 2023.3.3 | 1.5%- | 3,000.00 |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起息日 | 产品到期日 | 预期年化 收益率 | 认购 金额 |
行 | 款[CSDVY202220695] | 3.5385% | |||
中国银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220860] | 2022.9.7 | 2023.3.8 | 1.5%- 3.5385% | 2,000.00 |
中国银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223223] | 2022.11.7 | 2023.5.10 | 1.6%- 4.42% | 1,600.00 |
中国银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223224] | 2022.11.7 | 2023.5.11 | 1.6%- 4.4199% | 1,400.00 |
合计 | 8,000.00 |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3年4月25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43,770,050.9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012,720.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0,198,540.9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汽车动力系统和制动系统橡胶零部件生产项目 | 72,940,270.82 | 72,940,270.82 | 72,940,270.82 | 3,364,300.00 | 30,975,690.92 | -41,964,579.90 | 42% | 2023年12月 | 1,225,807.59 | 不适用(注4) | 否 | |
汽车用O型圈生产项目 | 25,874,353.08 | 25,874,353.08 | 25,874,353.08 | 3,424,420.00 | 5,876,850.00 | -19,997,503.08 | 23%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注5) | 不适用(注5) | 否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4,955,427.01 | 44,955,427.01 | 44,955,427.01 | 224,000.00 | 3,346,000.00 | -41,609,427.01 | 7%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注6) | 不适用(注6) | 否 | |
合计 | 143,770,050.91 | 143,770,050.91 | 143,770,050.91 | 7,012,720.00 | 40,198,540.92 | -103,571,509.9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2022年中国市场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702.1万辆和2686.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和2.1%,中国汽车销量整体呈现稳中有增的态势。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9%和93.4%,市场占有率达到25.6%,高于上年12.1个百分点,而传统燃油汽车的市场占有率持续下滑。公司的募投项目主要针对燃油汽车,随着国家排放标准的日益严格和新能源汽车的冲击,燃油汽车的产销量呈持续下滑的趋势,同时叠加2022年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和公共卫生事件等因素,汽车产业链整体压力较大,公司募集资金投入进度受到影 |
响,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汽车动力系统和制动系统橡胶零部件生产项目”、“汽车用 O 型圈生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在前次延期后,进度仍未有明显变化。 鉴于目前行业面临的压力、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以及公司现有产能的饱和度较高,为避免产能过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将继续延长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期,其中“汽车用O型圈生产项目”、“汽车动力系统和制动系统橡胶零部件生产项目”由原计划建设进度36个月延长至72个月(即2023年12月底),“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原计划建设进度24个月延长至72个月(即2023年12月底)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见本专项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全完工,正在陆续建设中,实现的效益尚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项目尚未完工等因素影响。注5:汽车用O型圈生产项目的主要设备的投入在2022年底,设备处于调试阶段,未全面投入生产。注6: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的经济效益,但项目的建成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编制单位: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无 | ||||||||||
合计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