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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博科技:保荐机构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博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就朗博科技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40号”《关于核准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朗博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4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71,19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不含税)2,741.9949万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12月25日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530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公司的募投项目,项目投入需要分期分批进行,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将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00万元的

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下,额度内资金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履行的程序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朗博科技计划使用不超过8,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朗博科技计划使用不超过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罗 欣 于晓丹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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