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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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4481号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电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晨光电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晨光电缆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晨光电缆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晨光电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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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晨光电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晨光电缆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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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印发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京证券交易所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666.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30元,共计募集资金20,066.67万元,坐扣未支付的承销和保荐费用1,751.9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8,314.7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用(已支付)、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52.3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862.3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3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6,862.39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8,164.23[注1]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76.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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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8,164.23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76.64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8,774.80[注2]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8,774.80[注2] | |
差异 | G=E-F |
[注1]其中包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金额306.96万元[注2]结余募集资金金额中包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末尚未到期余额3,5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分别与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山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和4个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专
用结算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机构 | 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山港支行 | 201000310672782 | 5,415,955.32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 | 361081330385 | 6,343,816.99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 | 1204080029300662873 | 40,987,791.49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科技支行 | 3304040160000802675 | 20,000,305.67 |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专用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 | 89090122000061145 | 10,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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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 | 16352000000146486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建国北路证券营业部 | 103800000211 | 5,000,173.61 |
合计 | 87,748,043.08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2022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306.96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504.78万元,合计811.74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9279号)。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对于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无异议。
(三)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本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杭州银行嘉兴平湖科技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 1,000.00 | 2022-09-09 | 2023-09-08 | 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 | 3.03% |
杭州银行嘉兴平湖科技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 1,000.00 | 2022-12-09 | 2023-06-09 | 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 | 2.90% |
宁波银行嘉兴平湖支行 | 定期存款 | 定期存单 | 1,000.00 | 2022-09-21 | 2023-03-21 | 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 | 2.10% |
中信证券平湖建国北路证券营业部 | 收益凭证 | 信智安盈系列916期收益凭证 | 500.00 | 2022-09-28 | 2023-09-27 | 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 | 0.10%或4.10% |
2022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