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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淼科技: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4月25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79,697,588.2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79,450,497.68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162,532,523.89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161,760,940.56元,其他资本公积为771,583.33元)。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79,186,549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1.00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0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7,918,654.9元,转增7,918,654.9股。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3年4月22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阅《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求,综合考虑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考虑了公司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考虑了公司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应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定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

1.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以及当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数,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公司根据盈利、资金需求、现金流等情况,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2.本章程中所指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系指下述情形之一:

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除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超过20%,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中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的规定。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在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挂牌,公司严格执行《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述规划要求。

五、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在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挂牌,公司严格执行《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述规划要求。

1.《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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