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野马电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野马电池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4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745.0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4,276.6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468.43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6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4月6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266号)。
(二)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544,684,346.2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302,503,329.88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5,109,946.16元(其中募集资金2,181,016.35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12,928,929.81元)。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
契约锁契约锁
目99,889,327.12元;2、购买理财产品240,000,000.00元;3、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9,287,551.05元,银行手续费支出637.0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连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中心区支行等四家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在宁波银行鄞州中心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结转的少量银行存款利息已全部转入公司基本结算账户。公司已于2021年10月27日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性质 | 期末余额(万元)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骆驼支行 | 370179414715 | 募集资金专户-年产8.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活期 | 727.1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支行 | 403979416861 | 募集资金专户-智慧工厂信息化建设项目-活期 | 68.70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 | 76850180801805000 | 募集资金专户-研发检测中心及智能制造中心项目-活期 | 715.19 |
契约锁契约锁
合计 | 1,510.99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12,929,733.84元(其中2021年度利息收入3,642,182.79元),已扣除手续费804.03元(其中2021年度手续费167.00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0.00元。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列示如下:
存放机构 | 产品名称 | 收益类型 | 年末余额(万元)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骆驼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2,5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500.00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9,000.00 |
合计 | -- | -- | 24,000.0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25.6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71.70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6)。截至2021年末,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6,297.30万元完成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2021年
月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契约锁契约锁
同意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现金管理受托方,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5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购买的投资产品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22年5月18日召开了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类型 | 金额(万元) | 起止日期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报告期末是否赎回 | 收回投资收益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分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PY20210515】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 | 2021年9月2日至2022年3月7日 | 1.50%-3.30% | 是 | 33.63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 | 银行理财产品 | 12,000 | 2021年12月7日至2022年3月7日 | 1%/3.15%/3.25% | 是 | 94.5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分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104165】 | 银行理财产品 | 7,490 | 2021年5月31日至2022年5月18日 | 1.50%-3.54% | 是 | 255.7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1 | 银行理财产品 | 2,500 | 2021年5月31日至2022 | 1.49%-3.55% | 是 | 35.92 |
契约锁契约锁
分行 | 04166】 | 年5月18日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分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104167】 | 银行理财产品 | 2,510 | 2021年5月31日至2022年5月17日 | 1.50%-3.54% | 是 | 85.4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分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109708】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 | 2021年12月2日至2022年5月17日 | 1.50%-3.45% | 是 | 78.45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2022年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汇率定制第三期产品311 | 银行理财产品 | 11,000 | 2022年3月17日至2022年5月17日 | 1.1%/3.05%/3.15% | 是 | 57.75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2022年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汇率定制第五期产品357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 | 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8月23日 | 1.50%/3.05%/3.15% | 是 | 76.2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PY20221080】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 | 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11月28日 | 1.50%/3.30% | 是 | 5.0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216616】 | 银行理财产品 | 1,700 | 2022年5月27日至2023年5月17日 | 1.50%/3.40% | 否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分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216614】 | 银行理财产品 | 6,000 | 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7月7日 | 1.30%/3.10% | 是 | 20.8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分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216615】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 | 2022年5月27日至2023年1月10日 | 1.50%/3.35% | 否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 | 2022年5月27日 | 1.50%/3.40% | 否 | / |
契约锁契约锁
镇海分行 | 【CSDVY202216616】 | 至2023年5月17日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分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PY20221185】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 | 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8月15日 | 1.30%/2.88% | 是 | 2.7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分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PY20221186】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 | 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9月13日 | 1.30%/3.03% | 是 | 5.3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分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PY20221187】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 | 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10月11日 | 1.30%/3.29% | 是 | 24.88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2022年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汇率定制第八期产品365 | 银行理财产品 | 9,500 | 2022年8月23日至2022年11月23日 | 1.5%/3%/3.1% | 是 | 71.2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分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PY20221327】 | 银行理财产品 | 1,500 | 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11月9日 | 1.30%/2.93% | 是 | 7.4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PY20221333】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 | 2022年9月9日至2023年3月13日 | 1.50%/3.18% | 否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分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PY20221387】 | 银行理财产品 | 1,500 | 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2月14日 | 1.30%/2.93% | 是 | 7.4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分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PY20221460】 | 银行理财产品 | 1,500 | 2022年11月11日至2023年2月13日 | 1.30%/3.18% | 否 |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 2022年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 | 银行理财产品 | 9,000 | 2022年11月23 | 1.50%/2.85%/2.95% | 否 | / |
契约锁契约锁
公司宁波分行 | 汇率定制第十一期产品298 | 日至2023年2月23日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PY20221504】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 | 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日 | 1.30%/3.18% | 否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分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PY20221540】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 | 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3月20日 | 1.30%/3.18% | 否 | /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总投资额的情况因原生产线供应商被收购后战略调整不再对外出售电池生产线,公司将生产线由外购调整为自制,产能规模相应增加,同时调整生产大楼规模,2021年8月,公司将原“年产6.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调整为“年产8.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总投资额由25,398.23万元调整为44,313.4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调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期调整是在原募投项目“年产6.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的基础上调增生产线产能,募集资金投入金额、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等未发生变化。
契约锁契约锁
该项目调整后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2.58%,静态回收期(税前)8.62年,达产后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约42,934.29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6,975.25万元(含置换前期预先投入部分)。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已及时、准确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野马电池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契约锁契约锁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海涛马涛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契约锁契约锁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4,468.4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988.9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0,250.3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8.1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 | 否 | 25,398.23 | - | 25,398.23 | 5,895.39 | 12,870.64 | -12,527.59 | 50.68% | 2023年 | 2,116.32 | 不适用 | 否 |
研发检测中心及智能制造中心项目 | 否 | 13,413.07 | - | 13,413.07 | 3,603.32 | 4,234.04 | -9,179.03 | 31.57% | 2023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智慧工厂信息化建设项目 | 否 | 4,677.20 | - | 4,677.20 | 490.22 | 2,165.72 | -2,511.48 | 46.30% | 2024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979.93 | - | 10,979.93 | - | 10,979.93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54,468.43 | - | 54,468.43 | 9,988.93 | 30,250.33 | -34,207.03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见三、(二)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见三、(三)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见三、(四)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见三、(五)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
:截至2022年
月
日,年产
8.1
亿只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技改项目已有部分设备投入使用,在2022年度实现实现经济效益2,116.32万元。该项目将于2023年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契约锁契约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