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725 公司简称:天安新材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吴启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巧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廖龙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470,846.62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638,930.98元。鉴于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公司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的相关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1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8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本公司、本集团、天安新材 | 指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天安 | 指 | 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
天安集成 | 指 | 广东天安集成整装科技有限公司 |
天安高分子 | 指 | 广东天安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
瑞欣、瑞欣装材 | 指 | 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鹰牌实业 | 指 | 广东鹰牌实业有限公司 |
石湾鹰牌 | 指 | 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
东源鹰牌 | 指 | 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
鹰牌科技 | 指 | 佛山鹰牌科技有限公司 |
鹰牌贸易 | 指 | 佛山鹰牌陶瓷贸易有限公司 |
鹰牌陶瓷、鹰牌四家公司 | 指 | 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佛山鹰牌科技有限公司、佛山鹰牌陶瓷贸易有限公司的合称 |
天汇建科 | 指 | 广东天汇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高分子材料 | 指 | 以高分子化合物为基础的材料 |
防火板材 | 指 | 热固性树脂浸渍纸高压层积板,英文名称为Decorative High-pressure Laminate(DHL),又名耐火板,是表面装饰用耐火建材,有丰富的表面色彩、纹路以及特殊的物理性能。 |
建筑陶瓷 | 指 | 用于建筑物饰面或作为建筑物构件的陶瓷制品,主要指陶瓷墙地砖,不包括建筑玻璃制品、黏土砖和烧结瓦等。 |
医疗旧改 | 指 | 为提高既有医院的工作效率与医疗品质,改善医患工作、就医环境,对老旧医院在不停业的情况下进行合理快捷的建筑工业化装配化施工改扩建,做到功能提升、降低能耗、缩短建设周期、降低改造成本,同时达到改善医疗环境及适应医院现代化的要求。 |
PVC | 指 | 聚氯乙烯,英文名称为Polyvinylchloride,是一种非结晶性合成树脂,具有良好的阻燃性和耐热性,机械强度及电绝缘性良好。 |
PP | 指 | 聚丙烯,英文名称为Polypropylene,是一种半结晶性合成树脂材料,防酸和防碱的能力强,电绝缘性能优异,比PE更坚硬并且有更高的熔点。 |
TPO | 指 | 热塑性聚烯烃弹性体,英文名称为 Theroplasticpolyolefin,在常温下成橡胶弹性,具有密度小、弯曲大、低温抗冲击性能高、易加工、可重复使用等特点,是汽车轻量化发展产生的一种新型环保复合材料。 |
PEF | 指 | 指聚乙烯泡沫片材,英文名称为 polyethene foam,具有柔软富有弹性,气味小,密度小,强度及低温性能均较好,回收较易等特点,是家装及汽车轻量化发展产生的一种新型环保材料。 |
EBPP | 指 | 电子束处理的聚丙烯材料。英文名Electron Beam Polypropylene。材料以环保的聚丙烯材料为基础材料,采用电子束改性或固化涂层,材料综合了聚丙烯环保优势和电子束处理的环保优势,同时具备电子束改性带来各种性能优化提升,是一种高性能的新型环保材料。材料广泛运用于各类空间的表面装饰。 |
VOC | 指 |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定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指常温下,沸点由50℃-260℃的各种有机化合物;最常见的有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三氯乙烯、三氯甲烷、三氯乙烷、二异氰酸酯(TDI)、二异氰甲苯酯等,对人体有害。 |
本报告期、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天安新材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Guangdong Tianan New Material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Tianan New Material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吴启超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曾艳华 | 曾艳华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梧村工业区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梧村工业区 |
电话 | 0757-82560399 | 0757-82560399 |
传真 | 0757-82561955 | 0757-82561955 |
电子信箱 | securities@tianantech.com | securities@tianantech.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小雾岗公园园林陶瓷厂内11号(自编4号楼203室)住所申报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公司设立时,注册地址为“佛山市禅城区五峰四路”; 2008年1月,注册地址变更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吉利工业园新源一路30号”; 2021年7月,注册地址变更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小雾岗公园园林陶瓷厂内11号(自编4号楼203室)住所申报”。 |
公司办公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梧村工业区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28061 |
公司网址 | www.tianantech.com |
电子信箱 | securities@tianantech.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天安新材 | 603725 | -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楼四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徐聃、郭华赛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名称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 |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申晓毅、詹程浩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年9月2日-2022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2,716,228,475.12 | 2,064,562,405.41 | 31.56 | 869,214,571.12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2,683,040,317.78 | 2,043,491,564.70 | 31.30 | 869,128,470.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5,470,846.62 | -57,705,042.06 | 不适用 | 38,286,589.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80,486,278.31 | -58,788,967.91 | 不适用 | 22,949,160.8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4,477,627.62 | 292,578,935.96 | -6.19 | 66,001,118.15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24,042,239.86 | 664,013,352.95 | -21.08 | 821,642,812.62 |
总资产 | 2,864,140,891.99 | 3,053,007,567.35 | -6.19 | 1,474,268,907.42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9 | -0.28 | 不适用 | 0.1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9 | -0.28 | 不适用 | 0.1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7 | -0.28 | 不适用 | 0.1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7.75 | -7.93 | 不适用 | 4.7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0.27 | -8.08 | 不适用 | 2.83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496,016,827.48 | 740,381,142.09 | 713,774,303.31 | 766,056,202.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17,563.89 | 14,421,241.94 | 2,783,540.24 | -184,093,192.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066,137.10 | 12,863,074.98 | -1,494,992.14 | -190,788,224.0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724,598.26 | 55,310,234.51 | 107,501,338.08 | 147,390,653.29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2年金额 | 附注(如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适用)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80,255.85 | -284,247.88 | -2,286,038.52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478,981.67 | 10,663,489.43 | 15,135,336.3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3,611,428.14 | -9,799,274.32 | 5,269,191.52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637,962.5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662,518.75 | 1,028,146.96 | 242,568.6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664,237.10 | 776,863.73 | 148,340.67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873,474.00 | 271,420.54 | 2,870,029.1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785,966.62 | 1,029,631.53 | 301,941.21 | |
合计 | 15,015,431.69 | 1,083,925.85 | 15,337,428.2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9,999,000.00 | 9,999,000.00 | 1,037,682.80 |
应收款项融资 | 80,080,336.18 | 23,468,818.54 | -56,611,517.64 | 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7,803,600.00 | 42,681,300.00 | 4,877,700.00 | 4,377,700.00 |
合计 | 117,883,936.18 | 76,149,118.54 | -41,734,817.64 | 5,415,382.80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国际环境复杂严峻,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明显。面对各种挑战,公司紧抓整装市场机遇,围绕“构建泛家居产业生态圈”的战略目标,积极探索健康人居应用新场景,利用优势资源加强整合发展,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泛家居产业战略。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化品类协同,不断完善供应链体系,强化渠道建设,加强技术研发,优化成本管控,各业务板块持续稳健经营。2022年,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1,622.85万元,同比增加31.5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47.0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幅较大,主要是因为较上年同期相比鹰牌陶瓷、瑞欣装材在本报告期全年纳入并表范围,另外公司汽车内饰饰面材料报告期内销售回暖,订单增加,汽车内饰饰面材料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一方面是由于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鹰牌陶瓷对部分地产客户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另一方面是受房地产行业低迷、能源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鹰牌陶瓷报告期内经营不及预期而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影响。
1、推进集团架构变革,赋能产业协同发展
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建筑陶瓷、大家居等业务由各子公司专业化经营,负责各自板块的研发、生产、制造、营销等,天安新材原制造业业务板块由全资子公司天安高分子负责经营管理,天安新材上市主体则专注于对各子公司的集团化管理,并通过上市公司自身优势搭建投融资平台为子公司输血赋能。公司通过对各子公司的优势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实现各业务板块的协同发展和相互赋能,以品牌、渠道建设为主的鹰牌陶瓷作为直达终端消费的前台公司,以价值供应链体系搭建为核心的天安集成作为链接的中台公司,以环保饰面材料技术研发、制造为支撑的天安高
分子、瑞欣装材作为后台公司,全面构建泛家居产业生态圈,形成技术领先、产业闭环、关联度强的组织架构,不断扩展业务广度、深度和高度,打造集团互为犄角的产业生态圈。
2、整合终端渠道,打造整装平台
在终端渠道整合上,以鹰牌陶瓷为战略基点,立足建筑陶瓷,坚持“陶瓷+大家居”双轨并行的发展路径,从单一品类建陶产品到环保墙体、室内门、地板、柜体、软体家居、智能家具等全品类产品线逐步扩展,通过鹰牌陶瓷的终端品牌门店向市场推出。同时,以沉浸式场景化模式为主的鹰牌生活馆、鹰牌改造家引流终端消费市场,为客户提供产品系统性输出的一站式整装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推出面向高净值人群的高端整装品牌“鹰牌生活”,以WELL健康人居为标准,秉持“让每个人都能享受健康美好人居生活”的品牌使命,围绕“健康”和“美学”两个价值主张,实现全空间、全品类、全功能的健康家居定制,为消费者打造高标准、可持续的健康生活方式。
3、加强投后管理,筑牢发展基石
报告期内,公司利用自身的市场化运营机制和精细化管理经验,积极开展投后“一体化”资源整合。公司通过对饰面材料核心技术的巩固和信息化运营系统的加持,确定了在泛家居领域多维发展的新思路,同时通过制定绩效考核制度,推行“开放、坦诚、公平、利他”的核心价值观、构建创新进取的组织氛围和企业文化,使鹰牌陶瓷、瑞欣装材快速融入公司战略规划,加强风险控制,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规范经营运作。
4、围绕客户需求,强化业务拓展
公司积极维护与现有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发挥各业务板块的优势,配合并引导客户加大产品的开发研究,提升产品服务能力和业务服务质量,增强客户粘性,巩固市场地位。公司按照既定的战略目标,充分挖掘市场机会,以客户和市场需求为导向,优化生产工艺,捕捉流行元素,及时推出市场适销的新工艺新产品,同时把健康、环保两大重要因素落实到工艺技术及产品研发中,满足人们对健康美好生活的向往。
5、提升管理水平,优化成本管控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成本管理建设,通过积极管控生产成本、优化生产工艺、节能化改造生产设备,提升精益生产和标准化管理水平等举措克服了能源价格上涨、人工成本刚性增长等经营压力,控制生产和运营成本。同时,公司持续开展全面、系统的库存管理工作,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水平,优化产供销协同,较好地完成了库存周转目标和采购降本目标,扎实提升发展质量与经营效益,保证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建筑陶瓷以及全屋整装交付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修订),家居装饰饰面材料、汽车内饰饰面材料、防火板材、薄膜、人造革为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属于制造业中的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公司参照上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行业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建筑陶瓷属于制造业中的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公司的主营产品包括家居装饰饰面材料、汽车内饰饰面材料、防火板材、薄膜、人造革、建筑陶瓷,因产品品类下游应用行业存在差异,其行业发展、准入门槛、竞争格局和经营模式等均存在差异,以下分别按各产品类别进行行业情况的说明。
(1)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
a、家居装饰饰面材料
常见的家居装饰饰面材料主要包括实木(俗称贴木皮)、三聚氰胺纸(俗称贴纸)、聚酯漆面(俗称烤漆)以及PVC、PP等高分子复合材料。家居装饰饰面材料兼具实用性与装饰性,可应用于家具、音响、免漆板、免漆门、橱柜、建材、天花等,以及居室内墙和吊顶的装饰。
公司主要从事PVC、PP等材质的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该类材料的物性以及在下游加工应用方面具有一系列优点,包括:重量轻、隔热、保温、防潮、阻燃、抗腐蚀;耐酸碱、耐磨、耐刮、耐候性较好;表面光滑、色泽鲜艳、极富装饰性,装饰应用面较广。PVC、PP以及PET等材质装饰膜逐渐成为家居装饰领域中广泛应用的饰面材料之一。公司近年来持续研发环保健康的家居装饰饰面材料,已建立了装配式门、墙、地、柜等全屋环保部品部件的产品体系。
国内家装市场发展紧随房地产市场发展变化,行业景气度很大程度上受房地产竣工周期的影响,目前家装行业已步入整体增速放缓的成熟期。报告期内,国内房地产市场疲弱,居民购房意愿较低,新房销量逐渐趋缓,一二线城市逐渐迈入存量房时代,精装房渗透及存量房翻新逐渐成为家装行业需求的重要驱动力,综合而言家装行业仍然拥有稳定的需求前景,其市场规模与业绩依然有较大的增长空间。随着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逐年增长,人们消费水平不断提升,消费升级趋势加强,消费者对居住环境的关注度增加、对美好生活有了新的定义和追求,未来消费者将对装修装饰材料提出更高要求。同时面对年轻一代消费者群体,一站式整装服务、个性化定制解决方案等将成为家装行业的发展趋势。2022年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30%以上。2022年8月,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推进家居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深入推广家居产业新模式新业态,稳步提高全屋定制、场景化集成定制等个性化定制比例,增加健康、智能、绿色产品供给,新模式的推广或将为家居行业注入新活力。在低碳节能的政策背景下,国家对建筑装修行业未来发展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以预见装配式建筑、装配式装修以及节能建材等行业拥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将为家居行业内企业的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契机。装配式内装对家装的要求集室内设计、施工、家具、软装、全屋定制家具、智能家居等于一体,整装企业需要从设计入手充分协调装修、施工、建材、家具、配饰等供应链,一站式满足消费者所有家装采购需求。目前,PVC、PP等环保高分子材料应用于吊顶、地面、墙面、室内门、柜体等全屋空间装修已成为行业大趋势,其快速高效、批量化、标准化的加工及安装受到市场青睐,并将持续受益于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因此,国家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积极推进全装修住宅建设,将进一步推动装饰饰面材料产业的快速发展。
b、汽车内饰饰面材料
近十年来,随着中国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居民消费水平提高、产业政策扶持等,我国汽车行业整体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带动了国民经济中众多相关行业的发展,目前已建成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成为支撑和拉动中国经济的支柱性产业之一。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2年汽车产销整体呈现稳中有增的发展态势,展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2022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702.1万辆和2686.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和2.1%。
未来,我国汽车行业仍具备稳定增长的基础。一方面,我国汽车产业正从成长期向成熟期迈进,当前我国的千人汽车保有量仍较低,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潜在需求较为旺盛,随着居民收入水平提升、产业政策支持及防疫政策优化后消费回暖等共同作用,中国汽车市场仍有较大的增长空间。另一方面,我国现有庞大的汽车保有总量使得未来每年的更新需求维持在较高水平,据公安部统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国汽车保有量为3.19亿辆,构成中国汽车市场未来数年需求稳定增长的基础。随着国家双碳目标的实施,新能源汽车利好政策频出,市场持续爆发式增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信息,2022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9%和93.4%,市场占有率提升至25.6%,逐步进入全面市场化拓展期,迎来新的发展和增长阶段。未来随着国家与地方政策的大力扶持,特别是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的大力推动下,新能源汽车有望支撑汽车市场继续前行,汽车零部件及内饰产业也将同步新能源汽车势力规模的提高而持续扩大。
汽车内饰是汽车基本单元之一,包括座椅、仪表板、门板、顶棚、遮阳板、门板扶手等部件,汽车内饰的饰面材料直接与消费者接触,其外观、触感和气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消费者的第一印象。目前汽车内饰饰面材料主要包括真皮、纺织布、PVC/TPU等高分子复合材料、TPO材料等,生产技术相对成熟,国内企业在技术上已达到甚至超越国际水平,成为车厂选取供应商的重要关注要素。公司在汽车内饰材料领域深耕十余年,有较强的技术积累,凭借着极具竞争力的产品和高水平的服务质量在汽车内饰材料产业领域逐渐站稳脚跟,并获得了较为快速的成长,公司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在汽车内饰行业领域均处于较为领先的地位。在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发展的新机遇下,公司发挥自身产品优势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领域,持续拓展新能源汽车内饰饰面材料的产品研发,加快与新能源汽车厂商的项目合作,不断完善服务体系。
c、防火板材
国内耐火建筑装饰板材制造多集中于低端产能,高端市场主要由外资品牌所占据,随着国内主流企业技术装备水平的提高、经营规模的扩大以及产品质量的提升,国内主流防火板企业的产
品质量已接近或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国内企业利用原材料、劳动力、市场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在国内市场逐渐打下了稳固的根基,市场份额呈增长趋势。瑞欣是国内耐火板材第一梯队企业,未来有望在国内高端装饰板材领域占有更大份额以及更重要的地位。耐火建筑装饰板材产品由于成本高、产能受限等原因,其主要应用市场为公装市场,比如医院、学校、餐饮等兼具装饰效果和防火功能要求的领域。2018年4月1日起,《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正式实施,强制规定,机场、火车站、会议厅、幼儿园、养老院、图书馆等场所墙面和天花都必须达到A级不燃标准,瑞欣生产的高压不燃板符合相关防火标准,行业前景非常可观。近年来防火板材全球市场容量呈不断上升趋势,随着建筑工程不断增多,而且档次越来越高,相应的建筑防火装饰板材需求量也将越来越大。d、薄膜我国塑料薄膜的产量约占塑料制品总产量的20%,是塑料制品中产量增长较快的类别之一。随着我国包装、农业等领域对塑料薄膜的需求量不断增加,其市场前景十分广阔。塑料薄膜工业上的生产方法有挤出法和压延法,其中挤出法又分为挤出吹膜、挤出流延、挤出拉伸等,目前挤出法应用较为广泛,尤其是对于聚烯烃薄膜的加工,而压延法主要用于聚氯乙烯薄膜的生产。塑料薄膜按用途可分为黏胶膜、装饰膜、车贴膜、药包膜等,产品应用范围较广,品质要求高,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近年来已逐步加大开发力度。其中药包膜方面,伴随着世界人口总量增长及社会老龄化进程加快,医药产品需求加大,医药产品市场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同时消费者对药品包装质量和安全性的要求也持续提高,药包膜产品将朝着规模化、可持续发展的方向积极迈进。车贴膜方面,随着国内汽车消费趋势向高端化和个性化转变,车贴膜、改色膜成为越来越多年轻消费者关注的领域。车贴膜、改色膜不仅能满足消费者对个性化的需求,同时相较于传统喷漆工艺来说更环保。车贴膜、改色膜正在取代原有的喷漆工艺,迎来高速发展机遇。随着各种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不断地涌现,中国的塑料薄膜将朝着品种无害化、多样化、专用化以及具备多功能的高端复合膜方向发展。未来,国内新能源和环保行业的发展将带动塑料薄膜行业往绿色环保、可持续的方向发展,产品结构也将随之调整升级。
e、人造革人造革应用非常广泛,按用途可分为:球革、鞋革、家具革、服装革、箱包革、工业配件、包装等。目前,由于动物保护主义日盛、真皮制革工业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及其制品价格昂贵,人造革作为真皮的替代品,已成为当今市场主流的制革材料。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新材料、新工艺的开发应用,人造革应用的广度将会进一步拓展,深度也会得到增强。由于国内人造革生产企业数量较多,竞争比较激烈,行业利润率水平不高,对行业内大多数中小规模的企业而言,开发新材料新技术、谋求产品应用的转型升级、进入利润率相对较高的行业应用是人造革企业的必然发展方向。
(2)建筑陶瓷
建筑陶瓷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为国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原材料保障。然而长期以来,行业整体发展方式较为粗放,存在节能减排任务艰巨、产品附加值低、技术创新不足、企业平均规模小等问题,制约了行业进一步健康发展。为此,国家制订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以加快建筑陶瓷行业转型升级,2019年6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将陶瓷用高档装饰材料生产、特种陶瓷、高性能陶瓷基复合材料及制品列为鼓励类产业,2016年9月,《建材工业发展规划》(工信部规[2016]315号)要求建材工业适应不断涌现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深化信息技术和建材工业的融合,优化产业结构,推广使用薄型化、功能化的陶瓷砖,2022年11月,工信部、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和住建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将陶瓷作为与水泥、玻璃同样重要的重点能耗及碳排放强度降低的产品,预计行业碳管理进一步加强,加速中小落后产能出清节奏,行业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升。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建筑陶瓷行业已在产业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节能减排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建筑陶瓷行业逐渐从“以量博利”向“以质取胜”的转变,并将维持“稳中趋缓、缓中趋优”的运行格局。
近年来,在上游原燃料价格上涨增加成本、下游需求减弱及客户信用风险加剧背景下,建筑陶瓷行业面临较大经营压力,但头部企业凭借规模、管理、品牌等方面的优势仍然交出不错的业绩答卷,行业竞争格局明显优化,建筑陶瓷行业有望向综合实力较强的头部企业进一步集中。鹰牌陶瓷拥有四十九年历史,是中国陶瓷著名品牌,一直以自主品牌开拓国内及国际市场,鹰牌陶
瓷以其丰富的产品品类、过硬的产品质量,品牌知名度高、销售渠道及客户资源广,具有较高的行业地位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公司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以及建筑陶瓷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其中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包括家居装饰饰面材料、汽车内饰饰面材料、防火板材、其他高分子材料。近两年,公司通过收购获得瑞欣装材和鹰牌陶瓷的控制权,将防火板材、建筑陶瓷纳入公司整体业务版图,从而拓展了产品品类和产业布局,符合公司全品类产品及整装服务向To C端延伸的战略转型需求,符合公司向泛家居产业领域发展的战略方向。在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业务方面,公司始终专注于饰面材料前沿技术的研发与创新,注重产品的绿色环保性能,提倡以科技与艺术的深度融合为消费者带来美学空间视觉享受和健康环保的现代人居空间。公司经过二十余年在饰面装饰材料行业的深耕细作,实现了从传统装饰材料到更具核心竞争优势的环保新材料产品的升级发展。
在建筑陶瓷业务方面,鹰牌陶瓷经过四十九年的品牌积累与沉淀,一直坚持自主研发设计,匠心打造出品类齐全、品质优异的建筑陶瓷产品体系,向消费者传递出“很多年以后,我还选鹰牌”的品牌理念。报告期内,鹰牌陶瓷秉承“让每个人都能享有健康美好的家居生活”的使命,推出健康家居一站式整装服务品牌“鹰牌生活”,把公司十余年来自主研发创新所掌握的汽车内饰饰面材料极高标准的环保技术跨界应用于大家居领域,为消费者呈现高环保、可持续的健康生活方式,打造中国健康人居生活标杆。公司以鹰牌陶瓷为战略基点,坚定落实“陶瓷+大家居”双轨并行的战略,聚焦泛家居生态圈建设,积极探索健康人居发展的新途径,增强品牌影响力。
瑞欣装材是一家专业的装饰材料生产企业,专注于高端耐火板、不燃高压树脂板等装饰材料的研发和制造,是国内耐火板材第一梯队企业。瑞欣装材的耐火板材主要应用于大型船舶(游轮)、医院、净化室、高铁动车、机场、酒店等公共设施室内及外墙等领域。为了进一步整合资源,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收购瑞欣装材少数股东30%的股权,公司持有瑞欣装材股权比例由60%增加至90%,有利于公司加强对瑞欣装材的管理和资源利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公司围绕泛家居产业链,打造“营销前台、赋能中台、支持后台”三维协同的组织架构,即以品牌、渠道建设为主的鹰牌陶瓷作为直达终端消费的前台公司,以价值供应链体系搭建为核心的天安集成作为链接的中台公司,以环保饰面材料技术研发、制造为支撑的天安高分子、瑞欣装材作为后台公司,构建各子公司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产业生态圈,向家居消费数据、工业化内装和健康人居品牌的方向发展,完善产品体系,实现多品类多品牌融合发展,相互赋能,全力打造成长为泛家居领域的健康人居消费者品牌。
(1)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
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主要采用PVC(聚氯乙烯)、PP(聚丙烯)、TPO(热塑性聚烯烃弹性体)、化工装饰纸等各种原材料,设计、生产出一系列符合时尚美观、绿色环保要求并具有良好应用性能的饰面材料。
a、家居装饰饰面材料
公司生产的家居装饰饰面类产品包括PVC饰面材料、PP饰面材料、EBPP装饰膜、适合用于全空间的PEF类软质装饰产品等,产品通过包覆、真空吸塑等技术与基材成型。经过十余年的技术研发和市场深耕,公司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加工性能不断提升,可广泛应用于天花、吊顶、地面、墙体、柜体、门窗、厨卫、软装等全空间领域的表面装饰,公司与国内定制家居龙头企业等下游客户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
图片:家居装饰饰面材料及其应用b、汽车内饰饰面材料汽车内饰饰面材料应用范围较广,目前的产品主要为应用于乘用车、客车等的座椅革、仪表板、门板、遮阳板、排挡罩、装饰板、顶棚、遮物帘等PVC、TPO汽车内饰饰面材料,公司汽车内饰产品在国内外主流整车厂的各类车型中获得了广泛的应用。
座椅及扶手皮革 | 门板 |
图片:汽车内饰饰面材料及其应用c、防火板材控股子公司瑞欣装材主要生产各类抗病毒不燃板、磁力不燃板、防辐射不燃板、莱仕特、防火板、英耐特墙板、嵌石、洁净板、免漆木皮、理化板、户外板等饰面材料,主要应用于医院、学校、机场、餐饮等公共建筑室内外装修装饰,能够为客户提供一套体现品质追求及高性价比的材料解决方案。
图片:防火板材及其应用d、其他高分子材料公司生产的其他高分子材料主要为薄膜、人造革。其中,薄膜产品主要有黏胶膜、磁胶膜、装饰膜、地砖膜、车贴膜、药包膜等;人造革产品包括鞋革、沙发革、箱包革等。
(2)建筑陶瓷
鹰牌陶瓷致力于高品质建筑陶瓷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覆盖瓷质无釉砖、瓷质有釉砖两大类别,主要包括抛光砖、抛釉砖、仿古砖等,广泛应用于写字楼、政府机关、星级酒店、文教体卫建筑等公共建筑及住宅建筑装修装饰。鹰牌陶瓷至今已有四十九年的发展历史,是中国陶瓷著名品牌,鹰牌陶瓷多年来深耕建筑陶瓷行业,拥有“鹰牌”、“鹰牌2086”、“华鹏”、“鹰牌改造家”、“鹰牌生活”五大品牌。鹰牌陶瓷坚持创新与发展,以高品质产品与服务,为消费者提供美好人居生活,铸就了“很多年以后,我还选鹰牌”的优质口碑。
图片:建筑陶瓷产品及其应用
2、公司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公司的原辅材料由采购部门负责集中统一采购。其中大宗原材料、主原材料因为用量较大,由采购部根据物料每月用量、库存量的情况,结合市场价格走势、供应货源是否充足、订单情况、生产备货计划等因素进行分析后制定采购计划。其他原辅材料由需求部门根据订单所需用料和库存物料的状况,提交请购申请,交主管生产负责人审批,再由采购部向供应商采购。建筑陶瓷:生产部门或需求部门提交原材料、设备等物资和能源采购申请,按公司流程审批或由招标小组进行招标,再由采购部执行采购任务。采购部门对供应商进行选择和评价,通过搜集供应商资料、对供应商进行市场调研、样品鉴定、试用等手段对供应商进行筛选,建立供应商管理体系。
(2)生产模式
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由于下游客户涉及行业多、产品种类多,对产品的规格、颜色、花纹、手感和表面效果等有多种多样的要求,因此公司目前主要采用多品种、小批量生产的柔性化生产模式。
建筑陶瓷:公司综合考虑已有及预测的客户需求、新产品推广需要的库存支持以及生产安排的成本效益原则来确定生产计划及库存水平。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及自身产能负荷情况,安排部分产品采用外协方式进行生产。
(3)销售模式
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公司针对不同用途的产品采用不同的销售模式。其中,家居装饰饰面材料、薄膜及人造革采用直销终端客户和专业市场开发经销商的方式进行销售;汽车内饰饰面材料的销售模式主要为直销方式;防火板材在国内以直销为主,外销以经销商为主;
建筑陶瓷:采用“直销+经销”的销售模式,直销模式下主要面向工程客户、直营零售客户、网络客户等进行销售,经销模式下通过经销商进行销售。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
(1)研发优势
公司目前不仅形成了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东省新型高分子表层材料工程实验室、聚合物新材料创新产业化基地、佛山市高分子复合环保饰面材料(天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为核心的技术研究开发体系,而且企业实验室已经取得了CNAS认可,拥有领先的产品技术研究开发平台。公司引进的低能电子束辐照设备(EB机)是国内少数已经实现低能电子束辐照技术工业化生产应用的表面处理设备,主要用于家居装饰饰面材料、汽车内饰饰面材料等高端产品开发和性能提升,可大幅提高材料的耐热、耐污、耐磨及耐刮擦性能,对于整个行业的升级换代也起到一定的技术引领作用,促进产业向高性能、高附加值、低碳环保方向发展。公司不仅主动参与国家各级政府科技部门的科研项目攻关,还引入了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等行业尖端科研院所的人才资源,为公司科研创新提供助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领域拥有授权专利179件,其中发明专利63件、实用新型专利88件、外观设计专利26件、PCT国际专利2件。知识产权的高质量发展,使公司自主创新的发明专利成果《电子束固化涂料、电子束固化涂层的制备方法以及应用》于2021年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公司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优势不断提升促进技术研发实力的不断增强,为企业保持持续稳定的增长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2)技术优势
在多层次研发平台的基础上,依托经验丰富的科研团队,公司不断地进行饰面材料制造工艺技术的开发,技术水平在行业内一直保持领先地位。公司开发的船舶内饰用材料、PP饰面材料、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EBPP饰面材料等产品,获得了多项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公司的科技创新成果“基于电子束辐照复合薄膜的研究和应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防火板材方面,控股子公司瑞欣装材跟踪国内外技术动态,调研市场发展需求,制定了高压装饰材料的技术发展和研究规划,近几年有多个新产品通过省级验收。
(3)环保优势
“成为全球领先的环保艺术空间综合服务商”的企业愿景,体现了公司对产品环保性能、消费者健康体验的高度重视,也是公司未来产品和技术的研发方向。公司不仅逐步增加了气味实验室、甲醛实验室、VOC实验室等与人的健康息息相关的性能检测科室,还陆续增设了抗菌、防污等环保相关的化学性能、安全性能检测科目,支撑企业从原材料采购到生产工艺、品质控制等环节严格执行环保相关质量标准,为高品质、绿色环保产品提供保障,还不断地推动环保技术的跨界应用。一方面,公司严格遵循汽车内饰饰面材料对气味等级、VOC含量等环保性能的严苛环保标准,另一方面,公司成功将开发汽车内饰面料形成的技术标准嫁接到家装饰面材料产品上,达到改善家装饰面材料的气味等级、VOC含量等环保性能的效果。同时,公司通过产品的抗菌耐污、低甲醛等产品的绿色化、健康化、功能化方面的质量需求开展技术攻关,开发的水性油墨环保饰面材料、PP环保饰面材料等高新技术产品,其有害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远低于排放标准及市场同类产品。
(4)品牌及设计优势
“博瑅”是公司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的高端品牌。博瑅通过提炼全球时尚潮流元素,设计创想手册,持续为客户、消费者提供装饰装修设计及色彩搭配方案。“瑞欣”是浙江省名牌产品,可根据需方应用场景,提出新产品、新技术研制开发方案,能够满足下游客户对产品的规格、颜色、花纹、手感和表面效果等多种多样的要求,为医院、酒店、机场等领域建筑提供高性价比装饰材料。
(5)品质优势
公司重视产品质量管控,从原材料采购、生产管理、质量检测等各环节对产品质量实施全流程把控,并对产品售后质量情况紧密跟进。公司先后通过了ISO9001、IATF16949等国内和国际质量管理体系。公司为保障产品出厂质量,已建立了较完备的检测实验室。公司产品通过了欧盟EN-71标准、ROHS标准、欧盟REACH标准等检测,先后获得美国、挪威、日本等多家船级社认证以及SGS认证。总体来说,公司的橱柜装饰材料、船舶装饰材料等空间饰面装饰产品的品质及出厂标准要求已逐步实现对标欧美先进企业。
2、建筑陶瓷
(1)品牌优势
鹰牌陶瓷拥有四十九年发展历史,是中国陶瓷著名品牌,旗下拥有“鹰牌”、“鹰牌2086”、“华鹏”三大建陶品牌以及“鹰牌改造家”、“鹰牌生活”两个健康家居一站式服务品牌,曾获得“2020中国陶瓷?杰出品牌贡献奖”、“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十大品牌”、“陶瓷领军品牌”、“大理石瓷砖金奖”、“中国建陶老字号品牌”、“佛山标准产品企业”等众多荣誉奖项,并连续多年参加陶瓷行业极具知名度的意大利博洛尼亚展会与世界各国品牌同台竞技。鹰牌陶瓷较多应用于高端项目和地标建筑,品牌文化内涵丰富,经过四十九年的精心运营,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升,具备强大的品牌优势。
(2)营销模式优势
鹰牌陶瓷采用“直销+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直销模式下主要面向工程客户、零售客户等进行销售,经销模式下通过经销商进行销售。通过在建陶行业多年的深耕细作,鹰牌陶瓷建立了遍布全国的销售网络和众多品牌展厅,截至2022年12月31日,鹰牌陶瓷拥有1303家经销商、1229家门店,店面面积达到30万平方米。近年来鹰牌陶瓷紧跟潮流开展抖音、小红书、快手等新媒体直播引流工作,为全国终端渠道获客留资,具备明显的营销渠道优势。品牌之一的“鹰牌2086”则创新发展设计师渠道模式,出道即签约广州设计周,连续五年成为世界青年设计师论坛的全球战略合作伙伴,在全国各地搭建青年设计师成长交流的平台,打造持续的营销动力。报告期内,在公司的全新战略部署下,鹰牌陶瓷推出鹰牌生活、鹰牌改造家两类店态,将护墙板、柜体、地板等产品植入鹰牌陶瓷终端门店,逐步实现从建筑陶瓷单品销售到室内门墙柜一体化交付,为客户提供产品系统性输出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并推出旧房改造和精装房深化业务,为居住者带来可实现的现代健康家居生活方式,满足用户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将鹰牌陶瓷从建材品牌打造为泛家居领域的消费者品牌。
(3)产品优势
多年的行业积淀铸就了鹰牌陶瓷强大的产品开发设计能力。鹰牌陶瓷能够快速将创意设计、技术成果转化为新工艺、新风格的系列产品,并与绿色、环保、整体家装的空间美学设计相融合,
形成丰富的产品线,通过把握时代脉搏,针对细分市场需求快速进行原创设计开发。从之前的渗花砖、大规格瓷砖、弧面砖,到如今顺应文化自信潮流的水墨京砖、青花瓷系列,以及符合现代审美的柔光砖系列等,鹰牌陶瓷不断推陈出新,快速响应市场需求,为陶瓷艺术注入更鲜明的时代语言和文化内涵,各系列产品可与不同风格的家装艺术设计相融合,让广大消费者在万千种宜居空间设计中找到适宜且具有美学的产品,深受设计师与消费者的喜爱,具备强大的产品优势。
(4)工艺技术和质量控制优势
鹰牌陶瓷向着“百年品牌,行业标杆”的愿景一路前行,致力于提供高品质的建筑陶瓷制品,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组建了一支产品和工艺开发经验丰富的人才队伍,并建立了一套科学、严密、高效的质量控制体系。公司凭借深厚的工艺技术和质量控制水平,在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产品性能稳定的同时,亦不断开发新工艺、新产品。截至报告期末,鹰牌陶瓷拥有授权专利245件,其中发明专利72件、实用新型专利112件、外观设计专利61件。鹰牌陶瓷曾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第十九届中国专利优秀奖”、“第二十届中国专利优秀奖”、“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工业设计中心”、“2019年度广东陶瓷标准化示范企业”、“中国陶瓷行业科技创新型先进企业”、“2021年佛山标准产品企业”等众多荣誉,并先后参与了《GB/T4100-2015陶瓷砖》、《GB/T35153-2017防滑陶瓷砖》、《GB/T37798-2019陶瓷砖防滑性等级评价》、《T/CBCSA 21-2020地面用陶瓷砖》等多个国家标准、团体标准的制定,其企业标准Q\EBG 2-2021《干压资质砖》荣获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全国建筑卫生陶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联合颁发的企业标准“领跑者”殊荣,具备明显的工艺技术和质量控制优势。
3、整装产品创新优势
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基于对人居生活环境升级的洞察,坚持不懈研发新材料、新工艺、新工法,以国际WELL健康人居标准为出发点,围绕“健康”和“美学”两个价值主张,利用EB系列产品和汽车内饰技术打造符合健康人居标准的整装产品线供应链体系,致力于打造健康人居产业生态圈,为消费者和下游客户提供室内空间装饰装修整体解决方案,以健康价值的创新产品为社会造益。WELL健康建筑标准是目前全球首个完全专注于建筑使用者与环境及健康关系的建筑标准,基于建筑性能的衡量体系,对空气、水、光照、声环境、热舒适等方面通过量化的方式检验健康建筑。公司旗下展馆以超高分通过WELL建筑标准铂金级认证,成功打造铂金级健康人居范本,让WELL健康标准成为生活标配,也证明了公司创新的健康环保整装产品得到认可。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1,622.85万元,同比增加31.5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6,547.0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048.63万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716,228,475.12 | 2,064,562,405.41 | 31.56 |
营业成本 | 2,154,649,283.63 | 1,610,277,504.95 | 33.81 |
销售费用 | 217,939,730.17 | 134,939,127.08 | 61.51 |
管理费用 | 155,406,156.51 | 152,440,361.48 | 1.95 |
财务费用 | 46,676,095.88 | 39,010,475.55 | 19.65 |
研发费用 | 103,772,602.91 | 93,464,716.29 | 11.0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4,477,627.62 | 292,578,935.96 | -6.1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058,380.69 | -584,806,233.85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9,652,592.37 | 304,542,132.20 | -149.14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4,377,700.00 | -10,768,055.88 | 不适用 |
信用减值损失 | -169,258,072.93 | -135,982,033.52 | 不适用 |
资产减值损失 | -90,340,932.38 | -8,570,874.68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为较上年同期相比鹰牌陶瓷、瑞欣装材在本报告期全年纳入并表范围;另一方面公司汽车内饰饰面材料业务板块本年销售回暖,订单增加,导致汽车内饰饰面材料营业收入同比增加20.49%。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受营业收入增加和部分原材料、能源价格上涨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受营业收入增加所致,同时陶瓷销售占比加大,支付的商务费用增大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无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支付银行并购贷款利息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为较上年同期相比鹰牌陶瓷、瑞欣装材在本报告期全年纳入并表范围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支付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款项较多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上期支付收购瑞欣装材、鹰牌陶瓷的并购对价款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报告期取得银行贷款净流入额较同期减少和天安新材支付收购瑞欣装材少数股东30%股权的对价所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报告期被投资企业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允价值变动增加所致。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对公司应收款项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信用减值准备增大所致。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受房地产行业低迷、能源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鹰牌陶瓷本报告期内经营不及预期而计提鹰牌四家公司商誉减值准备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1,622.85万元,同比增加31.56%,主要是一方面受鹰牌陶瓷、瑞欣装材在本报告期全年纳入并表范围所影响;另一方面公司汽车内饰饰面材料业务板块本年销售回暖,订单增加,营业收入同比增加所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在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的基础上增加防火板材和建筑陶瓷业务。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1,363,992,119.97 | 1,118,565,191.75 | 17.99 | -0.96 | 0.91 | 减少1.53个百分点 |
建筑陶瓷 | 1,299,382,046.80 | 999,700,499.83 | 23.06 | 98.94 | 107.11 | 减少3.0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薄膜 | 360,596,611.31 | 335,580,465.40 | 6.94 | -14.85 | -12.57 | 减少2.43个百分点 |
汽车内饰饰面材料 | 422,006,173.46 | 313,082,789.48 | 25.81 | 20.49 | 19.72 | 增加0.48个百分点 |
家居装饰饰面材料 | 238,744,212.93 | 192,683,873.93 | 19.29 | -12.93 | -6.56 | 减少5.50个百分点 |
人造革 | 89,581,223.29 | 86,396,816.10 | 3.55 | -22.38 | -20.02 | 减少2.85个百分点 |
防火板材 | 253,063,898.98 | 190,821,246.84 | 24.60 | 18.32 | 28.19 | 减少5.80个百分点 |
建筑陶瓷-自制产品 | 269,092,968.13 | 229,285,108.01 | 14.79 | 96.10 | 96.40 | 减少0.14个百分点 |
建筑陶瓷-外协产品 | 1,030,289,078.67 | 770,415,391.82 | 25.22 | 99.69 | 110.53 | 减少3.8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国内 | 2,355,251,497.87 | 1,871,314,141.77 | 20.55 | 29.39 | 30.41 | 减少0.62个百分点 |
国外 | 327,788,819.91 | 260,437,048.89 | 20.55 | 55.97 | 66.79 | 减少5.1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1,370,036,387.52 | 1,079,030,812.90 | 21.24 | 10.78 | 14.72 | 减少2.71个百分点 |
经销 | 1,313,003,930.26 | 1,052,720,377.76 | 19.82 | 65.43 | 61.82 | 增加1.7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幅较大,主要是因为上期并购标的瑞欣装材、鹰牌陶瓷于2021年4-12月、8-12月分别纳入并表范围,而本报告期对前述两家控股子公司全年纳入并表范围;另一方面公司汽车内饰饰面材料业务本年销售回暖,订单增加,导致汽车内饰饰面材料营业收入同比增加
20.49%。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薄膜 | 吨 | 33,081.34 | 30,712.18 | 1,939.88 | -3.78 | -8.08 | 40.22 |
家居装饰饰面材料 | 吨 | 9,397.35 | 8,633.20 | 2,002.84 | -14.06 | -14.94 | 7.92 |
汽车内饰饰面材料 | 吨 | 11,558.83 | 10,456.81 | 2,582.63 | 25.78 | 19.93 | 43.11 |
人造革 | 吨 | 6,372.69 | 6,218.97 | 379.97 | -22.80 | -21.27 | -24.15 |
防火板材 | 万张 | 427.15 | 407.98 | 8.44 | 31.96 | 30.15 | -40.03 |
建筑陶瓷-自制产品 | 万平方米 | 738.74 | 595.24 | 465.09 | 323.27 | 99.04 | 49.67 |
建筑陶瓷-外协产品 | 万平方米 | 2,723.86 | 2,815.42 | 129.44 | 88.02 | 106.90 | -13.21 |
产销量情况说明公司的建筑陶瓷板块业务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产能负荷的情况,安排部分产品采用外协方式进行生产。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直接材料 | 787,437,493.32 | 37.17 | 842,937,402.76 | 52.97 | -15.80 |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直接人工 | 86,402,357.50 | 4.08 | 64,268,871.07 | 4.04 | 0.04 |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能源消耗 | 75,461,594.31 | 3.56 | 42,560,179.87 | 2.67 | 0.89 |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制造费用 | 105,039,811.05 | 4.96 | 99,428,962.07 | 6.25 | -1.29 |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其他费用 | 33,879,303.96 | 1.60 | 28,048,323.18 | 1.76 | -0.16 |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运输装卸费 | 30,344,631.61 | 1.43 | 31,189,027.27 | 1.96 | -0.53 | |
建筑陶瓷 | 直接材料 | 82,490,962.85 | 3.89 | 46,569,541.46 | 2.93 | 0.96 | |
建筑陶瓷 | 直接人工 | 29,764,181.91 | 1.41 | 13,152,180.92 | 0.83 | 0.58 | |
建筑陶瓷 | 能源消耗 | 75,982,447.44 | 3.59 | 23,958,799.19 | 1.51 | 2.08 | |
建筑陶 | 制造费 | 36,461,433.06 | 1.72 | 30,187,872.90 | 1.9 | -0.18 |
瓷 | 用 | ||||||
建筑陶瓷 | 运输装卸费 | 19,487,094.06 | 0.92 | 15,760,889.96 | 0.99 | -0.07 | |
建筑陶瓷 | 其他费用 | 1,833,686.84 | 0.09 | 1,046,316.32 | 0.07 | 0.02 | |
建筑陶瓷 | 外协成本 | 753,680,693.66 | 35.58 | 352,004,612.32 | 22.12 | 13.46 | |
合计 | 2,118,265,691.58 | 100.00 | 1,591,112,979.28 | 100 | 0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薄膜 | 直接材料 | 253,124,862.45 | 75.42 | 314,288,427.51 | 81.89 | -6.47 | |
薄膜 | 直接人工 | 18,608,725.98 | 5.55 | 12,589,205.98 | 3.28 | 2.27 | |
薄膜 | 能源消耗 | 22,837,868.66 | 6.81 | 12,222,345.62 | 3.18 | 3.63 | |
薄膜 | 制造费用 | 34,908,306.53 | 10.40 | 37,166,577.74 | 9.68 | 0.72 | |
薄膜 | 其他费用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薄膜 | 运输装卸费 | 6,100,701.78 | 1.82 | 7,547,704.42 | 1.97 | -0.15 | |
小计 | 335,580,465.40 | 100.00 | 383,814,261.27 | 100.00 | 0.00 | ||
家居装饰饰面材料 | 直接材料 | 121,821,542.79 | 63.22 | 157,995,017.57 | 76.61 | -13.39 | |
家居装饰饰面材料 | 直接人工 | 25,541,477.28 | 13.26 | 17,893,489.61 | 8.68 | 4.58 | |
家居装饰饰面材料 | 能源消耗 | 11,250,649.85 | 5.84 | 4,641,176.72 | 2.25 | 3.59 | |
家居装饰饰面材料 | 制造费用 | 28,806,727.99 | 14.95 | 19,666,674.51 | 9.54 | 5.41 | |
家居装饰饰面材料 | 其他费用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家居装饰饰面材料 | 运输装卸费 | 5,263,476.03 | 2.73 | 6,021,426.93 | 2.92 | -0.19 | |
小计 | 192,683,873.93 | 100.00 | 206,217,785.34 | 100.00 | 0.00 | ||
汽车内饰饰面材料 | 直接材料 | 216,484,626.45 | 69.14 | 186,901,044.16 | 71.46 | -2.32 | |
汽车内 | 直接人 | 21,275,139.88 | 6.80 | 14,334,153.74 | 5.48 | 1.32 |
饰饰面材料 | 工 | ||||||
汽车内饰饰面材料 | 能源消耗 | 16,147,241.88 | 5.16 | 8,927,255.80 | 3.41 | 1.75 | |
汽车内饰饰面材料 | 制造费用 | 16,628,279.94 | 5.31 | 15,130,720.89 | 5.79 | -0.48 | |
汽车内饰饰面材料 | 其他费用 | 33,879,303.96 | 10.82 | 28,048,323.18 | 10.73 | 0.09 | |
汽车内饰饰面材料 | 运输装卸费 | 8,668,197.37 | 2.77 | 8,179,369.02 | 3.13 | -0.36 | |
小计 | 313,082,789.48 | 100.00 | 261,520,866.79 | 100.00 | 0.00 | ||
人造革 | 直接材料 | 61,810,243.38 | 71.54 | 79,984,376.41 | 74.04 | -2.50 | |
人造革 | 直接人工 | 8,481,392.46 | 9.82 | 9,222,103.41 | 8.54 | 1.28 | |
人造革 | 能源消耗 | 7,367,447.87 | 8.53 | 5,358,932.30 | 4.96 | 3.57 | |
人造革 | 制造费用 | 6,492,368.53 | 7.51 | 11,586,680.95 | 10.73 | -3.22 | |
人造革 | 运输装卸费 | 2,245,363.87 | 2.60 | 1,868,613.91 | 1.73 | 0.87 | |
小计 | 86,396,816.10 | 100.00 | 108,020,706.99 | 100.00 | 0.00 | ||
防火板材 | 直接材料 | 134,196,218.26 | 70.32 | 103,768,537.10 | 69.70 | 0.62 | |
防火板材 | 直接人工 | 12,495,621.90 | 6.55 | 10,229,918.33 | 6.87 | -0.32 | |
防火板材 | 能源消耗 | 17,858,386.05 | 9.36 | 11,410,469.43 | 7.67 | 1.69 | |
防火板材 | 制造费用 | 18,204,128.07 | 9.54 | 15,878,307.99 | 10.67 | -1.13 | |
防火板材 | 运输装卸费 | 8,066,892.56 | 4.23 | 7,571,912.99 | 5.09 | -0.86 | |
小计 | 190,821,246.84 | 100.00 | 148,859,145.83 | 100.00 | 0.00 | ||
建筑陶瓷-自制产品 | 直接材料 | 82,490,962.85 | 35.98 | 46,569,541.46 | 39.89 | -3.91 | |
建筑陶瓷-自制产品 | 直接人工 | 29,764,181.91 | 12.98 | 13,152,180.92 | 11.27 | 1.71 | |
建筑陶瓷-自制产品 | 能源消耗 | 75,982,447.44 | 33.14 | 23,958,799.19 | 20.52 | 12.62 | |
建筑陶瓷-自制产品 | 制造费用 | 36,461,433.06 | 15.90 | 30,187,872.90 | 25.86 | -9.96 | |
建筑陶 | 其他费 | 116,871.94 | 0.05 | 34,835.36 | 0.03 | 0.02 |
瓷-自制产品 | 用 | ||||||
建筑陶瓷-自制产品 | 运输装卸费 | 4,469,210.80 | 1.95 | 2,839,950.49 | 2.43 | -0.48 | |
小计 | 229,285,108.01 | 100.00 | 116,743,180.31 | 100.00 | 0.00 | ||
建筑陶瓷-外协产品 | 外协成本 | 753,680,693.66 | 97.83 | 352,004,612.32 | 96.19 | 1.64 | |
建筑陶瓷-外协产品 | 运输装卸费 | 15,017,883.26 | 1.95 | 12,920,939.47 | 3.53 | -1.58 | |
建筑陶瓷-外协产品 | 其他费用 | 1,716,814.90 | 0.22 | 1,011,480.96 | 0.28 | -0.06 | |
小计 | 770,415,391.82 | 100.00 | 365,937,032.75 | 100.00 | 0.00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2,230.2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1.87%;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0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00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9,053.7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5.7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0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0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说明 |
销售费用 | 217,939,730.17 | 134,939,127.08 | 61.51 | 主要受营业收入增加,同时陶瓷销售占比加大,支付的商务费用增多所致。 |
财务费用 | 46,676,095.88 | 39,010,475.55 | 19.65 | 主要是本期支付银行并购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03,772,602.91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00 |
研发投入合计 | 103,772,602.91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82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0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316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2.75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0 |
硕士研究生 | 5 |
本科 | 91 |
专科 | 83 |
高中及以下 | 137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56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26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88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45 |
60岁及以上 | 1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4,477,627.62 | 292,578,935.96 | -6.19 | 主要是本期支付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款项较多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058,380.69 | -584,806,233.85 | 不适用 | 主要是上期支付收购瑞欣装材、鹰牌陶瓷的并购对价款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9,652,592.37 | 304,542,132.20 | -149.14 | 主要是本报告期取得银行贷款净流入额较同期减少和天安新材支付收购瑞欣装材少数股东30%股权的对价所致。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说明 |
投资收益 | -12,590,696.65 | 7,464,599.73 | -268.67 | 主要是本报告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4,377,700.00 | -10,768,055.88 | 不适用 | 主要是本期被投资企业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允价值变动增加所致。 |
信用减值损失 | -169,258,072.93 | -135,982,033.52 | 不适用 | 主要是本报告期控股子公司鹰牌陶瓷计提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以及其他房地产客户及其成员企业信用减值损失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90,340,932.38 | -8,570,874.68 | 不适用 | 主要是本期计提鹰牌四家公司商誉减值准备所致。 |
资产处置收益 | -164,864.21 | 225.48 | -73,217.00 | 主要是本报告期增加了处置废旧固定资产所致。 |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 | 本期期 | 情况说明 |
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
货币资金 | 448,874,771.08 | 15.67 | 343,620,630.69 | 11.26 | 30.63 | 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回客户货款增多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999,000.00 | 0.35 | 0.00 | 0 | 不适用 | 主要是本年度期末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
应收票据 | 39,407,355.23 | 1.38 | 108,130,693.32 | 3.54 | -63.56 | 主要是本年度票据因出票人无力履行而将票据转到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23,468,818.54 | 0.82 | 80,080,336.18 | 2.62 | -70.69 | 主要是本年度票据贴现承兑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31,175,466.36 | 1.09 | 55,484,381.31 | 1.82 | -43.81 | 主要是本报告期对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的应收款项加大计提比例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30,200,737.71 | 1.05 | 11,536,338.79 | 0.38 | 161.79 | 主要是本年度待抵扣增值税增多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13,230,275.68 | 0.46 | 25,054,700.47 | 0.82 | -47.19 | 主要是本年度被投资企业新动力权益法确认投资损失减少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19,616,314.41 | 0.68 | 28,748,165.77 | 0.94 | -31.76 | 主要是本年度计提折旧所致。 |
商誉 | 163,474,342.64 | 5.71 | 252,127,200.97 | 8.26 | -35.16 | 主要是本年度计提鹰牌四家公司商誉减值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5,795,239.91 | 4.04 | 79,301,392.81 | 2.6 | 46.02 | 主要是本年度控股子公司鹰牌陶瓷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568,387.00 | 0.19 | 11,354,806.63 | 0.37 | -50.96 | 主要是本报告期末预付工程、设备款项减少所致。 |
应交税费 | 37,040,050.76 | 1.29 | 21,620,632.83 | 0.71 | 71.32 | 主要是本年度应交税费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3,867,040.72 | 3.98 | 80,330,812.60 | 2.63 | 41.75 | 主要是本报告期内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以及租赁负债增加所致。 |
租赁负债 | 11,167,898.32 | 0.39 | 17,821,883.45 | 0.58 | -37.34 | 主要是本年支付租金增加所致。 |
减:库存股 | 9,043,320.00 | 0.32 | 15,296,600.00 | 0.5 | -40.88 | 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对全体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发生回购所致。 |
未分配利润 | -23,638,930.98 | -0.83 | 142,134,342.44 | 4.66 | -116.63 | 主要是本报告期受计提恒大及其他房地产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以及鹰牌四家公司商誉计提减值损失导致净利润亏损影响所致。 |
少数股东权益 | 94,542,472.04 | 3.30 | 165,540,559.69 | 5.42 | -42.89 | 主要是本报告期少数股东所占份额减少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第十节“(七)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从事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以及建筑陶瓷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其中,家居装饰饰面材料、汽车内饰饰面材料、薄膜、人造革、防火板材属于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是制造业中的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公司参照上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行业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建筑陶瓷属于制造业中的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我国建筑陶瓷行业处于完全竞争状态,市场竞争激烈,行业内企业数量众多,单个企业在整体市场销售中所占比例较小,行业集中度低,缺乏具有垄断地位的企业。受建筑陶瓷行业产能过剩叠加环保趋严影响,近年来行业洗牌加速,低端中小企业生存日趋艰难。随着国内市场消费结构不断升级,消费者对美好生活有了新的定义,对高品质建筑陶瓷产品的个性化需求日益提升;同时,国家持续推动建筑陶瓷行业进行绿色转型,环保要求的提高使得中小企业压力加大甚至退出市场;另外,产品迭代和技术升级加速要求企业具备过硬的技术和资金实力。在上述因素的共同作用下,行业洗牌加速,产能逐步向头部品牌集中,鹰牌陶瓷将借助自身优势进一步拓展业务规模,不断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
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1 行业基本情况
(1). 行业政策及其变化
√适用 □不适用
1、高分子材料行业相关政策
2015年,国务院发布《中国制造2025》提出:加大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工艺和装备的研发力度,加快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积极推行低碳化、循环化和集约化,提高制造业资源利用效率;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努力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以特种金属功能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特种无机非金属材料和先进复合材料为发展重点。2016年,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公司符合其中的“新材料”第三条:“高分子材料”第6款“高分子材料的新型加工和应用技术”中的“高分子材料高性能化改性和加工技术”领域。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明确将“热塑性弹性体材料开发与生产”、“功能性膜材料开发与生产”、“轻量化材料应用”的“复合塑料”、“塑木复合材料生产”、“先进适用的建筑成套技术、产品和住宅部品研发与推广”、“新型防火涂料、防火材料、阻火抑爆装置、建筑耐火构件”列为鼓励类产业。
2、汽车行业政策
2009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指出,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稳定汽车消费,加快结构调整,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升级,我国将以坚持扩大内需、坚持结构调整、坚持自主创新、坚持产业升级作为基本原则,推动我国汽车产业实现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2019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提出,车内装饰材料轻量化应用、复合塑料的轻量化材料应用为鼓励类产业。
2020年,由工信部指导、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组织编制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根据路线图预测,我国2025年、2030年、2035年的汽车计划年产销规模分别达到3,200万辆、3,800万辆、4,000万辆,新能源汽车占总销量约为20%、40%、50%。
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以汽车、家电为重点,引导企业面向农村开展促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
3、防火板材相关行业政策
2018年《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颁布,强制规定机场、火车站、会议厅、幼儿园、养老院、图书馆等场所墙面和天花都必须达到A级不燃标准。
目前,国内防火板材制造多集中于低端产能,大部分产品性能指标较难达到A级标准,高端防火板材市场主要由外资或合资品牌所占据。防火板材产品由于成本高、产能受限等原因,其主要应用市场为公装市场,但随着防火板材工艺技术的突破,其安装便捷高效、美观手感好以及抗菌性能优越,受到民用装饰装修市场的青睐,未来行业前景非常可观。
4、家居材料相关行业政策
2017年,国家住建部发布了《“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明确指出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政策体系、规划体系、标准体系、技术体系、产品体系和监管体系,形成一批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部品部件规模化生产企业和工程总承包企业,形成装配式建筑专业化队伍,全面提升装配式建筑质量、效益和品质,实现装配式建筑全面发展。
202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基本建立,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打造一批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形成一批建筑机器人标志性产品,培育一批智能建造和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2022年,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推进家居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深入推广家居产业新模式新业态,稳步提高全屋定制、场景化集成定制等个性化定制比例,增加健康、智能、绿色产品供给,新模式的推广或将为家居行业注入新活力。
装配式建筑有利于节约能源、减少施工污染、提升劳动效率和质量安全,装配式建筑是未来建筑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截至目前,我国装配式建筑整体发展态势已经形成,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方向已经明确并得到国家、各省市以及行业等各方面的大力推动,装配式建筑将迎来大发展的机遇期,这将带来全装修市场趋势性利好,并有望在政府强制推进下成为建筑标配要求。
(2). 主要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行业地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高分子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家居装饰饰面材料、汽车内饰饰面材料、薄膜、人造革及防火板材。本报告中已经概述了主要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公司的行业地位,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2 产品与生产
(1). 主要经营模式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调整经营模式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主要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产品 | 所属细分行业 | 主要上游原材料 | 主要下游应用领域 | 价格主要影响因素 |
家居装饰饰面材料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聚氯乙烯、聚丙烯、增塑剂 | 衣柜、橱柜、室内门窗、吊顶及护墙,轮船的内表面装饰等领域 | 成本因素及供求关系 |
汽车内饰饰面材料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聚氯乙烯、TPO树脂、增塑剂、发泡聚丙烯、布类 | 座椅、仪表板、门板、顶棚、遮阳板、门板扶手、排挡罩、遮物帘等汽车内饰部件 | 成本因素及供求关系 |
薄膜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聚氯乙烯、增塑剂 | 日用品、广告、标签、文具、玩具、建材、化妆品、药包等 | 成本因素及供求关系 |
人造革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聚氯乙烯、增塑剂、布类 | 鞋革、箱包革、沙发革等 | 成本因素及供求关系 |
防火板材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装饰纸、牛皮纸、苯酚、甲醛、三聚氰胺 | 家具,橱柜,医院等场合内墙板和户外墙板,地板面材、餐桌等 | 成本因素及供求关系 |
(3). 研发创新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坚持市场导向原则,不断从供给侧进行创新,为市场提供超越客户需求的高端环保装饰材料。公司通过战略布局,聚焦新型环保材料的创新研发,不断寻求技术突破,强化技术与生产工艺的结合,并建立了生产技术开发和品质保障平台,持续改善产品品质,不断扩展产品应用领域,逐步强化创新研发对公司整体竞争力的贡献。截至报告期末,在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业务领域,公司通过创新共获得179件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63件、实用新型专利88件、外观
设计专利26件以及PCT国际专利2件。知识产权的高质量发展,使公司自主创新的发明专利成果《电子束固化涂料、电子束固化涂层的制备方法以及应用》于2021年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技术攻关的项目主要有以下几项:
1、环保无异味的稳定性装饰膜技术开发。环保无异味的装饰材料是公司重点推进的业务。该项目主要针对硬质PVC生产时使用的传统有机锡稳定剂在高温下味道较大的情况,开发一种可替代有机锡的且适用于硬质PVC的、稳定性好的稳定剂,从而开发出一种环保无异味的装饰膜。项目将以一种新型复合稳定剂进行实验,开发出无异味、适用于高温加工的稳定剂,解决硬质PVC生产时长时间容易烧料的问题。目前,项目处于研发阶段,已申请了1件发明专利。
2、流延法制备聚丙烯膜的技术开发。该项目将以粘结性较好的材料开展底层配方设计,以耐刮性能优异的原材料开展面层配方设计,改善聚丙烯薄膜粘合牢度不足、表面耐刮不好等缺点。项目还将通过聚丙烯流延生产工艺及参数的设计,开发出能够适用于三层共挤流延设备生产的,提升聚丙烯膜的性能。同时,三层共挤流延工艺较原压延成型工艺缩短了工艺步骤,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产品成本,提升产品竞争力。目前本项目处于研发阶段,阶段成果已申请了1件发明专利,并获得授权。
3、一种耐候人造革的技术开发。为了解决浅色系汽车内饰产品无法达到汽车厂的长期耐热不变色的要求,项目主要通过配方改进,选用多种具有不同特点的增塑剂进行复配使用,改善产品耐热性能。同时,项目调整配方开展设计,进一步抑制汽车内饰人造革产品长时间高温下的颜色变化,满足长时间耐热不变色的要求。目前项目在研发阶段,阶段成果已申请了1件发明专利。
4、环保型除TVOC装饰板技术开发。该项目针对市场对环保要求日益提高的情况,开发一种可去除室内污染TVOC的装饰板。项目借由光触媒材料的自身结构特性产生强氧化剂,通过吸附,降解,分解,挥发的循环,在不饱和状态下TVOC,取合适的光触媒材料并调配比例,既保证板的装饰性又能实现除TVOC的功能。通过调整配方,以达到环保功能,同时保证基层自身的内结合强度和表面装饰层的粘接强度。目前已获得1件发明专利。
5、一种吸塑不起泡饰面材料的技术开发。项目通过在配方中添加高弹粉等材料进行改性、底部增加透明膜以及控制其粗糙度等方法,同时配合工艺的优化设计,提高产品的贴合牢度,解决平纹产品在吸塑过程中容易起泡而导致产品报废的难题,减少下游客户产品加工的报废率,提高饰面材料竞争力。目前项目已完成研发,阶段性成果已申请1件发明专利,并已获得授权。
(4). 生产工艺与流程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专业从事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产品包括家居装饰饰面材料、汽车内饰饰面材料、薄膜及人造革、防火板材。各类产品的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1、家居装饰饰面材料工艺流程
2、汽车内饰饰面材料、人造革工艺流程
3、TPO/PPF、PVC/PPF汽车内饰饰面材料工艺流程
4、薄膜工艺流程
5、防火板材
(5). 产能与开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厂区或项目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在建产能已投资额 | 在建产能预计完工时间 |
家居装饰饰面材料 | 53,800吨 | 78.96 | 11,000吨 | 1,912 | 2023年12月31日 |
薄膜 | |||||
汽车内饰饰面材料 | 21,700吨 | 82.63 | 无 | - | - |
人造革 | |||||
防火板材 | 450万张 | 94.92 | 无 | - | - |
生产能力的增减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增加一条汽饰复合材料的压延生产线,主要生产汽车仪表板、门板等饰面材料,产线于2022年4月开始投产,年设计产能4,400吨,2022年增加产能3,000吨。
2、基于目前薄膜市场需求及客户开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增的在建产能主要生产地板耐磨层、吹气膜等产品,该产线可补强公司在宽幅产品领域的布局。
产品线及产能结构优化的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非正常停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原材料采购
(1). 主要原材料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树脂粉 | 市场化采购 | 按照合同约定账期结算 | -17.23 | 35,956.13吨 | 35,581.54吨 |
增塑剂 | 市场化采购 | 按照合同约定账期结算 | -11.47 | 11,498.53吨 | 11,361.5吨 |
表面处理剂 | 市场化采购 | 按照合同约定账期结算 | 17.01 | 1,464.72吨 | 1,433.33吨 |
添加剂 | 市场化采购 | 按照合同约定账期结算 | 20.23 | 6,667.8吨 | 6,570.16吨 |
布类 | 市场化采购 | 按照合同约定账期结算 | 8.38 | 3,662.87吨 | 3,603.59吨 |
牛皮纸 | 市场化采购 | 按照合同约定账期结算 | 4.11 | 9,809.39吨 | 9,597.45吨 |
装饰纸 | 市场化采购 | 按照合同约定账期结算 | 0.17 | 1,146.28吨 | 1,206.25吨 |
苯酚 | 市场化采购 | 按照合同约定账期结算 | 8.34 | 1,947.25吨 | 1,947.74吨 |
甲醛 | 市场化采购 | 按照合同约定账期结算 | -7.04 | 2,828.67吨 | 2,822.61吨 |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相应板块业务的营业成本的影响呈正相关关系。
(2). 主要能源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能源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电 | 市场化采购 | 月结 | 5.74 | 6,469.02万千瓦时 | 6,469.02万千瓦时 |
水 | 市场化采购 | 月结 | -6.95 | 43.26万吨 | 43.26万吨 |
气 | 市场化采购 | 月结/预充值 | 24.64 | 1145.15万立方米 | 1145.15万立方米 |
主要能源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能源价格的上升,营业成本有所上升。
(3).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应对措施
持有衍生品等金融产品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采用阶段性储备等其他方式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的主要原材料树脂粉全年平均采购单价比上年同期下调
17.23%;主要原材料增塑剂全年平均采购单价比上年同期下降11.47%。为保障材料的供应和应对价格的波动,对各类材料采取分门别类的采购模式进行日常采购活动。对树脂粉和增塑剂的采购,通过隆众石化网的相关行情信息,对大数据分析及市场变化进行分析,做到逢低买入,高位避险的策略进行采购。对价格相对稳定的材料,与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保证生产供应。
4 产品销售情况
(1). 按细分行业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136,399.21 | 111,856.52 | 17.99 | -0.96 | 0.91 | -1.53 |
(2). 按销售渠道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销售渠道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97,552.57 | -0.41 |
经销 | 38,846.64 | -2.31 |
会计政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环保与安全情况
(1). 公司报告期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环保违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日,公司与瑞欣装材及其他交易对手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二》(于2022年5月16日生效),并已支付完毕第二次收购的股权转让价款。2022年8月8日,瑞欣装材完成了第二次收购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持有瑞欣装材的股权由60%增加到90%。瑞欣装材专注于高端耐火板、不燃高压树脂板等装饰材料的研发和制造,是国内耐火板材第一梯队企业,产品广泛应用于医院、净化室、酒店、高铁动车、大型船舶(游轮)等公共设施室内及外墙等领域。公司继续收购瑞欣装材少数股东30%股权,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对瑞欣装材的管理和资源利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第十一项“公允价值的披露”。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万元) | 净资产(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备注 |
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 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 | 48,000.00 | 100 | 75,534.20 | 53,916.89 | 325.34 | |
广东天安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 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 | 6,000.00 | 100 | 34,297.65 | 8,859.25 | 1,227.66 | |
广东天安集成整装科技有限公司 | 空间装饰的整体设 计方案输出以及相应产品的供应链配套服务 | 2,000.00 | 56.5 | 1,076.29 | 188.32 | -424.56 | |
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高端耐火板、不燃高压树脂等装饰材料的研发和制造 | 2,810.00 | 90 | 13,100.76 | 4,215.00 | 2,648.09 | |
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 各类建筑陶瓷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 | 43,000.00 | 66 | 90,871.47 | 8,001.65 | -12,373.31 | |
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 各类建筑陶瓷的开发、设计、研发、生产及经营 | 1,666.67 | 66 | 40,000.91 | 10,819.20 | 661.07 | |
佛山鹰牌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经营建筑陶瓷产品 | 1,000.00 | 66 | 3,316.12 | 556.44 | 793.47 |
佛山鹰牌陶瓷贸易有限公司 | 主要经营建筑陶瓷出口销售业务 | 80.00 | 66 | 715.07 | -3,599.26 | -658.57 | |
广东鹰牌实业有限公司 | 建筑陶瓷经营及企业管理 | 5,000.00 | 66 | 0.05 | -0.05 | -0.05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
目前,我国家居装饰饰面材料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竞争较为激烈,尤其以中小企业居多,主要分散在长三角、珠三角地区,行业集中度较低。受到房地产市场陷入低迷、消费者的购房和装修需求增长放缓的影响,家居行业对装饰膜的需求有所萎缩,装饰膜行业产能过剩。行业内拥有核心技术、生产高端环保产品的企业较少,随着未来产业技术水平的快速升级、板式定制家具制造业集中度的提高、全屋定制整装需求的增长,本行业产业集中度将会逐步提高,产业梯度也将分化。随着装配式装修技术日趋成熟,行业变革正在凸显。装配式装修可实现产能的均质化快速扩张,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产业链有望重构。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板式家具、室内装修的需求也将不断增长,虽然受房地产增速放缓的影响,从中长期发展趋势来看,我国仍处于城镇化推进阶段,住宅装修需求较大,同时,宾馆饭店、写字楼、娱乐场所、商务用房等的装修周期大约6-8年,整个装修市场的需求量也处于增长的过程中,现代快节奏、高质量的生活方式下,终端用户对装修的要求通常是高效率、高颜值、高品质、高环保,而装配式装修在工期、现场管理、材料选择和环保等方面较传统装修方式具有突出优势,加之国家和地方政策对装配式装修比例的强制推进,未来将逐步替代传统装修被市场和销售者普遍接受,并成为室内空间的主流装修方式。作为装修行业上游的家居装饰饰面材料行业将保持较长时期的景气周期。目前,日、德、美、韩等跨国汽车巨头占据了汽车消费市场的主要份额,由于其固有的供应体系格局,国内高分子复合汽车内饰面料产品市场也主要被与之相配套的跨国企业或合资企业所占据,内资企业鲜有涉足。近年来,包括本公司在内的少数内资企业逐渐通过自身研发和技术积累打破了跨国企业、合资企业对技术和市场的垄断,开始切入国内外各大型汽车生产商的汽车内饰面料供应体系,并逐渐站稳脚跟。内资企业产品的性能与跨国企业、合资企业相媲美,其性价比优势受到了市场的青睐,成长比较迅速。从国内汽车行业来看,随着人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城镇化进程加快、消费者购买力强劲的背景下,汽车置换需求、二三线城市及乡镇农村首次购置汽车需求依然旺盛,中国潜在汽车消费需求仍然巨大。同时,在政策的大力推动下,市场对新能源汽车的需求增大,作为国民支柱的汽车产业未来依然将保持持续的发展势头,相应的对汽车内饰材料的需求也将继续保持。随着国家对公共建筑、高层民用建筑等领域内部所用材料装修装饰材料防火等级要求的提高,国内耐火板材制造企业也迎来较快的发展。目前,国内耐火建筑装饰板材制造多集中于低端产能,高端市场主要由外资品牌所占据,近年来,国内耐火板材头部企业在产品研发、工艺优化、技术攻坚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在产品防火、产品美观、抗菌等性能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逐渐成长起来高端耐火板材第一梯队企业,拥有了与外资品牌相抗衡的实力。近年来防火板材全球市场容量呈不断上升趋势,随着建筑工程不断增多,要求越来越高,相应的建筑防火装饰板材需求量也将越来越大。
2、建筑陶瓷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建筑陶瓷生产地及主要的建筑陶瓷出口国,但建筑陶瓷产业进入门槛相对较低,产业集中度较低,总体产能特别是低端产品产能存在过剩,竞争较为激烈,整体呈现“大
市场、小企业”的特征。根据数据显示,截止到2021年底,我国规模以上建筑陶瓷企业共有1048家,再加上众多的小型生产企业和上下游配套企业,行业内相关企业数量庞大,分布广泛。大多建筑陶瓷生产企业规模小,从事低端产品的生产,产品附加值较低且竞争激烈。随着消费需求变化和建筑陶瓷行业市场竞争加剧,行业内企业将加速转型升级,行业内中高端市场将得到进一步开拓,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部分企业开始专注于建筑陶瓷中高端市场。高品质建筑陶瓷生产企业通过独到的品牌营销战略、持续推出新产品、渠道升级等方式扩大了销售份额,因此提升了建筑陶瓷行业整体的集中度。未来,随着国内消费能力进一步提高,消费者更加青睐高品质建筑陶瓷产品,建筑陶瓷行业的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在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方面,公司通过二十余年的研发创新和技术积累,形成了以EB表面处理技术为支撑的饰面集群产品,将汽车内饰饰面材料的环保技术跨界应用到室内装修领域,打造符合健康人居标准的墙体、室内门、地板、柜体、软体家居、窗帘等产品线。公司完成对鹰牌、瑞欣控制权的收购后,将建筑陶瓷、防火板材纳入到公司主营业务板块,丰富了公司的产品品类,通过鹰牌遍布全国的经销商和品牌展厅,公司多品类产品将扩展至消费终端,契合公司向泛家居产业链延伸发展的战略布局。在大家居整装领域,公司利用控股子公司鹰牌在建筑陶瓷经营和服务等方面形成的规模化及品牌化优势,制定了鹰牌“陶瓷+大家居”双轨并行的经营战略,发挥并购整合后的资源优势,分别创立“鹰牌生活”、“鹰牌改造家”两大家居整装一站式服务品牌,满足用户对美好生活的追求。鹰牌生活以WELL健康人居标准为出发点,以绿色健康、生活美学为价值主张,致力于向高端消费群体提供装配式健康环保的家居功能空间系统解决方案,为用户带来可实现、可交付的现代健康家居生活方式。鹰牌改造家主要面向中高端消费群体,为消费者和下游客户提供室内空间装饰装修整体解决方案,满足广大消费者群体在整体装修过程中对环保、高效、颜值和成本等方面的需求。在公装领域,公司将通过控股子公司天汇建科进军医疗旧改领域,公司通过挖掘医疗旧改市场的发展机会,以装配式装修集成技术来实现医疗空间既有建筑不停诊、噪音小、污染少、建设周期短的快速环保换新交付,为老旧医院的室内环境升级改造、功能提升、节能降耗提供保障。公司通过鹰牌、天汇建科分别切入家装领域和公装领域,并以终端整装需求带动对前端饰面材料以及门、墙、地、顶、柜、防火板材、建筑陶瓷等产品的销售提量,全面构建材料端技术领先、产业链闭环融合、各业务板块关联度极强的泛家居生态圈,不断拓展公司在产品、研发、品牌、服务等方面的广度、深度和高度。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高质量发展精神,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继续聚焦泛家居生态圈建设,坚持以巩固存量、多元经营、完善渠道布局为主线,强化创新驱动,积极探索健康人居理念发展的新路径。未来公司将在传统产业制造模式、价值供应链体系构建、终端消费数据整合等方面逐步推行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提升,逐步实现工业互联网、产业互联网、消费互联网三网合一,以打通从消费终端到供应链体系、到材料制造端的互联互动、相互赋能,打造互为犄角的集团产业生态圈,提升企业经营发展效率效能。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布局健康整装业务,深化实施战略规划
公司将继续立足饰面材料和建筑陶瓷两大基业,通过公司饰面材料环保技术的加持,围绕“健康”和“美学”两个价值主张,用环保饰面材料、装配式技术、WELL健康建筑标准向消费者提供环保健康的一站式整装解决方案,从单品销售到多部品部件整装销售实现健康人居空间交付。公司将积极抓住整装发展新趋势,深化实施“打造健康人居生活的消费者品牌”的战略规划,健康整装业务将成为公司发展的新赛道。
2、布局医疗旧改领域,发挥装配式技术优势
随着我国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医疗环境及医务人员对所处工作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我国新建医院及老旧医院更新存在巨大的市场空间,医院升级改造市场需求逐渐增大,
以满足患者和医务人员对环境品质的需要。医疗旧改需要进行合理快捷的改建,缩短建设周期。公司基于模块化数字设计,准确高效完成装配化装修并保证医疗秩序不受干扰的装配式装修集成技术十分适合应用在医院既有建筑改造中,具备医院不停诊、医患不撤场、施工完成即可入住的优势,达到医疗环境提升的目标。公司引入装配式装修集成技术专业人才团队,于2023年1月收购天汇建科,通过控股子公司天汇建科以进军医疗空间既有建筑更新(医疗旧改工程)业务领域为切入点进而向装配式整装领域延伸发展。公司将积极发挥装配式装修集成技术的优势,推动装配式装修集成技术在医院旧改领域中的应用,解决运行中医院的环境品质提升,实现医疗建筑活力再生。
3、坚持品牌赋能,拓宽销售市场
践行“科技与艺术创造美好生活”的企业使命,公司从产品、设计、高附加值、差异化服务打造各品牌,孕育出“以质量、服务取胜的鹰牌陶瓷、华鹏陶瓷、瑞欣装材,着重文化底蕴和现代美学设计的鹰牌2086,专注环保整装服务的鹰牌改造家、天安集成,打造健康人居空间美学的鹰牌生活”的品牌生态圈,充分发挥各品牌优势,以品牌力助推产品力、创新力。并继续加强营销终端体系建设,完善终端布局,聚焦以经销商渠道为核心、设计师渠道、优质工程、整装等渠道并重的经营策略,进一步完善经销商管理和激励机制,建立标准化专卖店以及标准的产品销售体系,简化建店流程,加快产品销售周转。推动一站式整装门店新模式在空白市场的覆盖,开拓精装房升级优化和存量房翻新改造市场,构建全产业链数字化服务能力,提高消费者对整体交付的体验感和获得感,让公司的环保家装服务触达更多消费者,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4、注重研发创新,提升产品品质
努力提升各品类产品的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构建快速反应的研发体系,持续加大产品研发在创新、设计、创意的投入,把握新形势和用户需求,集中研发力量实现技术与市场突破,延伸产品品类,开发更多功能性产品和装饰性产品,在确保颜值的基础上增加产品的健康和环保价值,打造产品优势,应对用户对产品内核价值的需求和环境友好的需求,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后劲。
5、深化成本管控、降本提质增效
结合属地化生产的特点,推动中心仓建设,优化供应链布局,充分发挥中心仓价格、资源、服务效率的三大优势,优化产品的仓储物流能力,解决门店的产品供应及快速响应的服务需求,打造具备成本优势的供应链,加快开发及覆盖区域空白市场,强化公司的竞争力。同时进一步深化成本管控,细化降本增效措施,将成本管控落实到公司各部门,提升资源使用效率,促进精益化管理水平提高,着力打造公司的成本竞争力。
6、完善企业文化,夯实发展基础
文化和人才是夯实企业发展的基石,是公司商业成功与持续发展的关键驱动因素。公司围绕发展战略和业绩目标,加强公司人才队伍和团队建设,完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充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凝聚力及创造力。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资源的整合管理,公司积极开展企业文化建设,通过“开放、坦诚、公平、利他”的核心价值观引领,拓宽思维格局,提供公平的工作环境,形成良性竞争,促进员工成长,让每位员工都成为企业价值的创造者,激发企业活力。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风险
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受房地产行业调控以及国内外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当前房地产行业景气度下降,国内外宏观经济增长放缓,对公司的盈利增长有一定压力。公司积极向装配式内装领域转型,构建整装价值产业链,实现去中间化,提高产品附加值,通过终端引流带动家居装饰饰面材料、家装部品部件、防火板材等产业链产品的增量发展。同时,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公司在新能源车型内饰领域加强与客户的合作开发,公司汽车内饰面料的销售同步得到拓展。
建筑陶瓷产业除了受房地产行业调控的影响外,还存在进入门槛低、行业集中度低、总体产能过剩、竞争较为激烈的情况。行业内一些缺少自主品牌、渠道建设落后、技术创新能力薄弱的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走向退出,注重品牌形象建设、研发技术投入以及绿色环保制造升级的企业将会在行业洗牌中做大做强,行业集中度将会得到提高。如果公司在未来市场竞争中,在新产品研发、产能设置、品牌渠道建设、绿色制造等方面不能保持现有竞争优势,将会给公司建筑陶瓷的生产、销售及盈利水平带来不利影响。
2、经营风险
(1)原材料和能源价格波动的风险
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的主要原材料为树脂粉、增塑剂以及牛皮纸、苯酚等,建筑陶瓷等产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包括泥砂料、化工材料等,所需能源包括天然气、煤、电等。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产品生产原材料及能源价格存在不同程度的上涨,如果未来原材料及能源价格继续出现波动,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盈利水平带来较为直接的影响。但公司积极应对,通过技术创新、降本提效、改进工艺、严控费用等措施来化解原材料和能源价格上涨所造成的经营压力。
(2)汽车内饰饰面材料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由于汽车市场竞争激烈,各种车型的推出都具有较强的产品生命周期性,行业内整车降价的压力通常都会由汽车制造商部分转嫁到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汽车制造商一般会要求各零部件供应商在该款汽车生命周期内每年进行降价。故此,若公司无法持续获得新车型的汽车内饰面料产品订单,将面临汽车内饰饰面材料产品销售价格下降的风险。
(3)产品质量责任风险
公司的家居装饰饰面材料以及室内整装部品部件主要销售给国内定制家具行业龙头企业、工程客户或终端消费者,其对产品的环保性能、有害物质含量等均具有严格的要求。如因公司的产品环保性能、有害物质含量等未能符合要求从而使最终消费者受到损害,则公司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4)人力资源成本上升风险
当前国内人力资源成本随着经济增长而不断攀升,职工收入提高,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和社会稳定。虽然公司一直努力通过设备自动化减少人工依赖、降低人工强度,通过加大技术创新投入、促进产品升级换代来改善销售结构,但是,如果公司采取的措施不能有效抵消人力资源成本上升带来的成本压力,那么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将会下降。
3、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
公司的主要客户涵盖国内多家大型家居生产企业、国内外大型汽车生产商的配套供应商以及房地产工程客户。总体而言,公司客户普遍具有一定的经营实力,历史信誉相对较好,大部分应收客户款项在公司给予的信用期内;但近年来随着经济放缓,房地产市场调控等因素影响,部分客户出现了一定的应收款项风险,公司基于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相应计提坏账准备。
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在信用政策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应收账款余额仍会进一步增加,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该等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存货减值风险
由于经营模式和行业特点,鹰牌陶瓷存货规模较大。一方面,鹰牌陶瓷在行业内拥有较强的新产品开发能力,新产品推出频率较高,导致其保有的产品系列及类别较多。此外,为保证供货的及时性,须维持一定规模的备货。虽然鹰牌陶瓷维持规模较大的存货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但如果未来销售不及预期或者市场流行趋势发生变化,可能会导致鹰牌陶瓷存货规模进一步增加,进而导致大额存货减值风险并对鹰牌陶瓷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商誉减值风险
为拓展产业布局,公司于2021年完成对石湾鹰牌、东源鹰牌、鹰牌科技、鹰牌贸易各66%股权以及瑞欣装材60%股权的收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上述收购产生一定的商誉。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时进行减值测试。受房地产行业低迷、能源价格上涨等影响,公司控股子公司鹰牌陶瓷报告期内经营不及预期,出现商誉减值的迹象,经测算,鹰牌陶瓷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余额小于账面价值,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为8,865.29万元。未来如上述标的公司经营状况恶化,则仍存在商誉减值风险,从而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财政补贴风险
公司一直重视技术创新工作。近年来,公司先后承担了省、市、区各级政府项目,并获得了各级政府相应的政策补助。未来几年,公司将持续加强研发投入并积极承担政府资金扶持的科研项目。因此,公司将可能继续收到相关政府补贴,但每年实际收到的资金及确认的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会因为具体项目的不同而不同,可能存在一定波动性。
4、环境保护的风险
公司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固体废弃物等。近年来,公司通过技术升级已拥有较强的绿色制造能力,在环保相关方面建立和执行较为严苛的标准和制度,并积极投入环保处理设备、加强环境实时监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通过生产设备改造、工艺优化的举措逐步降低能源消耗。但随着国家环保政策的不断收紧,环境保护标准日趋提高,以及环保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环保压力。从长远来看,环保标准的提高,会淘汰落后高能耗产能,有利于行业向着更加节能化、清洁化方向良序发展,但短期内会促使公司追加环保投入,从而导致经营成本提高,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与相关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独立运作,相关人员切实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与职责。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公司股东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均由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存在超越股东大会权限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情形,没有占用公司资金或要求为其担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管理机构均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得超过6年。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制定了相应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为完善公司治理提供了保障。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生产经营方案、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内部机构的设置、基本制度的制定等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有效决议;同时,对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及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切实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财务工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等重大事项实施了有效监督,充分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5、关于信息披露: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为加强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
6、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注重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设立了投资者热线,设置专人接听投资者来电,及时回复电子信箱及上证e互动平台的问题,确保与投资者进行有效顺畅沟通。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2月11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2月12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共1项议案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5月16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5月17日 |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等32项议案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12月30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12月3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共1项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吴启超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56 | 2022-5-16 | 2025-5-16 | 63,105,600 | 63,105,600 | 0 | / | 71.29 | 否 |
沈耀亮 | 董事 | 男 | 49 | 2022-5-16 | 2025-5-16 | 12,005,755 | 12,355,755 | 350,000 | 二级市场增持 | 2.70 | 是 |
陈贤伟 | 董事 | 男 | 48 | 2022-5-16 | 2025-5-16 | 78,500 | 0 | -78,500 | 二级市场减持 | 78.21 | 否 |
白秀芬 | 董事 | 女 | 49 | 2022-5-16 | 2025-5-16 | 870,050 | 750,050 | -120,000 | 回购注销股权激励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 62.77 | 否 |
宋岱瀛 | 董事 | 男 | 52 | 2022-5-16 | 2025-5-16 | 867,717 | 787,717 | -80,000 | 回购注销股权激励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 60.40 | 否 |
洪晓明 | 董事 | 女 | 49 | 2022-5-16 | 2025-5-16 | 6,321,028 | 6,116,028 | -205,000 | 二级市场减持 | 33.74 | 否 |
徐坚 | 独立董事 | 男 | 62 | 2022-5-16 | 2025-5-16 | 0 | 0 | 0 | / | 5.20 | 否 |
安林 | 独立董事 | 女 | 54 | 2022-5-16 | 2025-5-16 | 0 | 0 | 0 | / | 5.20 | 否 |
李云超 | 独立董事 | 男 | 46 | 2022-5-16 | 2025-5-16 | 0 | 0 | 0 | / | 5.20 | 否 |
徐芳 | 常务副总 | 女 | 49 | 2022-5-16 | 2025-5-16 | 1,640,001 | 1,965,001 | 325,000 | 二级市场增 | 48.41 | 否 |
经理 | 持、回购注销股权激励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 ||||||||||
刘巧云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女 | 47 | 2022-5-16 | 2025-5-16 | 100,000 | 60,000 | -40,000 | 回购注销股权激励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 14.01 | 否 |
曾艳华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女 | 38 | 2022-5-16 | 2025-5-16 | 100,000 | 60,000 | -40,000 | 回购注销股权激励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 14.80 | 否 |
吴建明(离任) | 副总经理 | 男 | 60 | 2020-10-27 | 2022-5-14 | 200,000 | 120,000 | -80,000 | 回购注销股权激励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 22.95 | 否 |
黎华强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5 | 2022-5-16 | 2025-5-16 | 912,861 | 912,861 | 0 | / | 46.13 | 否 |
王东勇 | 监事 | 男 | 40 | 2022-5-16 | 2025-5-16 | 0 | 0 | 0 | / | 45.92 | 否 |
丘惠萍 | 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41 | 2022-5-16 | 2025-5-16 | 0 | 0 | 0 | / | 24.72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86,201,512 | 86,233,012 | 31,500 | / | 541.64 | / |
注:董事陈贤伟年初直接持股78,500股,并于2022年4月份完成减持,任职公司董事后未持有公司股票。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吴启超 | 2000年创办天安新材,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佛山市易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以及天安集成董事长、总经理,瑞欣装材、鹰牌实业、石湾鹰牌、东源鹰牌、鹰牌科技、鹰牌贸易董事长。担任的社会职务主要有佛山市禅城区政治协商委员会常委、广东省中小 |
企业促进会副会长、佛山市禅城区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主席、佛山市工商联副主席、广东省工商联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曾被评为“广东十大经济风云人物”、“佛山市创新领军人物”、“佛山?大城企业家”、“2017年禅城十大新闻人物”、“佛山市创业杰出人才奖”、“广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暨光彩事业贡献者”、“禅商翘楚”。 | |
沈耀亮 | 2000年起至今,任公司董事。曾任中化广州进出口有限公司业务员、广东金安奔力贸易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广东天耀绿畅超市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广东天耀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盈创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粤耀盈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
陈贤伟 | 曾任职于鹰牌控股有限公司产研管理部经理、企业管理部总监、鄂尔多斯兴辉陶瓷有限公司运营总监、广东鹰牌陶瓷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鹰牌实业、石湾鹰牌、东源鹰牌、鹰牌科技、鹰牌贸易总裁。担任的社会职务主要有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副理事长、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副会长、广东陶瓷协会副会长等;曾被评为佛山市第三届创新领军人才,先后获得中国建陶十大营销人物,家居营销风云人物,华南电子商务联盟领军人物等荣誉称号。 |
白秀芬 | 曾任佛山市北江机械厂财务副科长,2001年6月加入公司,曾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鹰牌实业、石湾鹰牌、东源鹰牌、鹰牌科技、鹰牌贸易董事、常务副总经理,任控股子公司天安集成董事,瑞欣装材监事。 |
宋岱瀛 | 2003年5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技术部经理、生产部经理、研发中心副主任、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董事,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安高分子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汇建科执行董事。曾任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冠丰公司技术科主办科员、生产科科长。曾获得佛山市首届“佛山?大城工匠”荣誉称号。 |
洪晓明 | 曾任职于佛山市城区华宇经济发展公司,2002年起至今,历任公司董事、行政总监,现担任公司董事、汽饰复材事业部副总经理、安徽天安执行董事、天盈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启虹有限公司董事。 |
徐坚 | 毕业于四川大学高分子材料专业,博士研究生,2019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北京化工学院讲师、高分子物理与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所长助理、副所长、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东华大学)等职。国家863计划专家委员会首席专家、国家973计划碳纤维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基础科技条件平台大型科学仪器中心负责人。中国材料研究会和中国复合材学会副理事长。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202国际主席。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现任深圳大学特聘教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委员会专家。兼任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中兴新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如意智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
安林 | 2019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职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佛山分所授薪合伙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佛山分所副总经理,现任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副总经理,佛山市青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佛山市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
李云超 | 2021年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专业,法学博士。历任广东信利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广州仲裁委、长沙仲裁委、重庆仲裁委、宁波仲裁委、南京仲裁委、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兼任深圳市中兴康讯电子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徐芳 | 曾任湖南省金盛期货经纪公司结算员,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办、财务部经理,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 |
代表,广东圣都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现任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监事、天安高分子监事,天安集成董事、鹰牌实业董事、石湾鹰牌董事、东源鹰牌董事、鹰牌科技董事、鹰牌贸易董事,瑞欣装材董事,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起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 |
刘巧云 | 2000年进入公司财务部,历任公司财务部财务经理、财务副总监等职务。2022年5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曾艳华 | 曾任职于广州日康食用化工有限公司。2011年进入公司董事会秘书室,2017年10月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2年5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吴建明(离任) | 曾任兵器工业204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佛山市新伟星塑料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广州花都狮岭申越皮革行总经理,广东天进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0月至2022年5月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副总裁。 |
黎华强 | 2000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总经理。曾任职于佛山市泰华化工商行,担任的社会职务有全椒县政治协商委员会常委。2018年被评为“安徽省第六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 |
王东勇 | 2019年5月起任公司监事。历任天安新材技术部科长、技术部经理、技术部部长。现任公司汽饰皮革事业部总经理。 |
丘惠萍 | 2019年5月起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曾任职于佛山市日丰企业有限公司。2009年加入公司,一直任职于人力资源部,现任天安新材人力资源部总监。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吴启超 | 广东天安集成整装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18年6月 | 至今 |
吴启超 | 佛山市易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9年4月 | 至今 |
吴启超 | 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4月 | 至今 |
吴启超 | 广东鹰牌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8月 | 至今 |
吴启超 | 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8月 | 至今 |
吴启超 | 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8月 | 至今 |
吴启超 | 佛山鹰牌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8月 | 至今 |
吴启超 | 佛山鹰牌陶瓷贸易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8月 | 至今 |
吴启超 | 佛山市佛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3月 | 至今 |
吴启超 | 佛山市禅商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2年1月 | 至今 |
沈耀亮 | 广东天耀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4年9月 | 至今 |
沈耀亮 | 盈创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3年7月 | 至今 |
沈耀亮 | 佛山市粤耀盈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2年5月 | 至今 |
陈贤伟 | 广东鹰牌实业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1年8月 | 至今 |
陈贤伟 | 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1年8月 | 至今 |
陈贤伟 | 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1年8月 | 至今 |
陈贤伟 | 佛山鹰牌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1年8月 | 至今 |
陈贤伟 | 佛山鹰牌陶瓷贸易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1年8月 | 至今 |
白秀芬 | 广东鹰牌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 2021年8月 | 至今 |
白秀芬 | 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 2021年8月 | 至今 |
白秀芬 | 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 2021年8月 | 至今 |
白秀芬 | 佛山鹰牌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 2021年8月 | 至今 |
白秀芬 | 佛山鹰牌陶瓷贸易有限公司 |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 2021年8月 | 至今 |
白秀芬 | 广东天安集成整装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6月 | 至今 |
白秀芬 | 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 | 监事 | 2021年4月 | 至今 |
公司 | ||||
宋岱瀛 | 广东天安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0年6月 | 至今 |
宋岱瀛 | 广东天汇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3年3月 | 至今 |
洪晓明 | 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4年6月 | 至今 |
洪晓明 | 启虹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3年3月 | 至今 |
洪晓明 | 天盈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1年3月 | 至今 |
徐坚 |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5月 | 至今 |
徐坚 |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5月 | 至今 |
徐坚 |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1月 | 至今 |
徐坚 | 深圳中兴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5月 | 至今 |
徐坚 | 山东如意智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1月 | 至今 |
安林 |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 副总经理 | 2020年11月 | 至今 |
安林 | 佛山市青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0月 | 至今 |
安林 | 佛山市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 外部董事 | 2022年3月 | 至今 |
李云超 |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 高级合伙人/律师 | 2017年10月 | 至今 |
李云超 | 深圳市中兴康讯电子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6月 | 至今 |
徐芳 | 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3月 | 至今 |
徐芳 | 广东天安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6月 | 至今 |
徐芳 | 广东天安集成整装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6月 | 至今 |
徐芳 | 广东鹰牌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8月 | 至今 |
徐芳 | 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8月 | 至今 |
徐芳 | 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8月 | 至今 |
徐芳 | 佛山鹰牌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8月 | 至今 |
徐芳 | 佛山鹰牌陶瓷贸易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8月 | 至今 |
徐芳 | 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4月 | 至今 |
徐芳 |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7月 | 至今 |
黎华强 | 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 | 总经理 | 2017年3月 | 至今 |
司 | ||||
丘惠萍 | 广东鹰牌实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8月 | 至今 |
丘惠萍 | 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8月 | 至今 |
丘惠萍 | 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8月 | 至今 |
丘惠萍 | 佛山鹰牌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8月 | 至今 |
丘惠萍 | 佛山鹰牌陶瓷贸易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8月 | 至今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和监事的报酬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确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依据公司薪酬制度确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对独立董事采用年度津贴的办法确定报酬,税前5.2万元人民币/年;非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2.6万元人民币/年;监事年度津贴为1.3万元人民币/年;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所担任的其他职务采用年度基本薪酬+年度绩效薪酬的年薪制来确定报酬,绩效薪酬则结合公司实际完成的生产经营业绩和公司的经营目标等综合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截至本报告对外披露日,公司已足额支付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541.64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徐芳 |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任期届满、工作调整 |
陈贤伟 | 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选举 |
宋岱瀛 | 副总经理 | 离任 | 任期届满 |
白秀芬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离任 | 任期届满 |
吴建明 | 副总经理 | 离任 | 任期届满 |
徐芳 | 常务副总经理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刘巧云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曾艳华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2年1月26日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2年3月28日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2年4月25日 | 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38个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2年4月28日 | 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2年5月16日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等6个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2年8月30日 | 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2年10月28日 | 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等5个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2年12月14日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吴启超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3 |
陈贤伟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2 |
白秀芬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3 |
宋岱瀛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3 |
沈耀亮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3 |
洪晓明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3 |
徐坚 | 是 | 8 | 0 | 8 | 0 | 0 | 否 | 3 |
安林 | 是 | 8 | 0 | 8 | 0 | 0 | 否 | 3 |
李云超 | 是 | 8 | 0 | 8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8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8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安林、徐坚、白秀芬 |
提名委员会 | 徐坚、李云超、沈耀亮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李云超、安林、洪晓明 |
战略委员会 | 吴启超、陈贤伟、宋岱瀛、徐坚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3月28日 | (1)《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审议相关议案,经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全部议案。 | 无 |
2022年4月25日 | (1)《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关于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4)《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6)《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8)《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9)《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审议相关议案,经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全部议案。 | 无 |
2022年4月28日 | (1)《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2022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审计委员会严格审议相关议案,经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全部议案。 | 无 |
2022年8月30日 | (1)《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3)《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4)《2022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审计委员会严格审议相关议案,经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全部议案。 | 无 |
2022年10月28日 | (1)《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2)《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3)《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4)《2022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 | 审计委员会严格审议相关议案,经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全部议案。 | 无 |
作报告》 | |||
2022年12月14日 | (1)《关于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审议相关议案,经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全部议案。 | 无 |
2022年12月31日 | (1)《2023年度内部审计计划》(2)《2022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3)《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审计委员会严格审议相关议案,经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全部议案。 | 无 |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4月22日 | (1)《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审查了候选董事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经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2年5月16日 |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3)《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4)《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审查了候选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经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4月22日 |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法规、规章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5).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4月25日 | (1)《关于公司发展战略及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审议相关议案,经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全部议案。 | 无 |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27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351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478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394 |
销售人员 | 442 |
技术人员 | 293 |
财务人员 | 68 |
行政人员 | 281 |
合计 | 2,478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学历 | 15 |
本科学历 | 392 |
大专学历 | 555 |
大专以下学历 | 1,516 |
合计 | 2,478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公平、市场化为原则,制定了完善的薪酬管理制度。以货币形式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并通过整体业绩、员工绩效考核、服务年限、专业技术水平等方面的表现动态调整员工收入,使员工待遇结合员工级别、能力进行定岗定薪,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及享受带薪休假和带薪培训等待遇。员工的劳动报酬主要由基本工资、浮动薪酬、福利/津贴/补贴构成。其中基本工资指地方最低工资标准,最低限度保障员工收入;浮动薪酬指绩效奖金;福利/津贴/补贴指五险一金及各类津贴、补贴在内。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和员工多样化培训需求,公司每年度组织员工做培训需求调查,并结合实际运作需要制定培训计划,把提升岗位技能与员工综合素质作为目标,分类别的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培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培训的质量,在做好基础培训和常规培训的基础上,完善培训体系,保证企业人力资本的可持续发展。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65,614.50小时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1,998,485.92元 |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1年6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7月12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对公司2021年至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做出了规定: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以及保证现金分红最低分配比例、公司股本规模与股权结构合理等为前提。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且审计机构对当年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最近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内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每年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且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公司未来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当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连续两年未负数时,不得进行高比例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④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生产经营状况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应广泛征求独立董事、监事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新的利润分配政策应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拟定,董事会应该就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进行详细论证、说明理由,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对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发表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2022年4月26日,公司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通知了债权人,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2022年6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全体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及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其他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672,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结合各高级管理人员的分管范围及责任、权限等综合因素,制定了相应的关键绩效考核指标作为薪酬计算与发放的依据,从而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严格的内控管理体系,结合行业特征及企业经营实际,对内控制度进行持续完善与细化,不断提高企业决策效率,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资产安全提供保障,有效促进公司战略的稳步实施。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结构合理,内部控制制度框架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对于内部控制体系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公司不断健全内控体系,内控运行机制有效,达到了内部控制预期目标,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根据2022年度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编制了《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规范运作、对外投资、信息披露、财务资金及对外担保、生产运营、人力资源等事项进行管理或监督。为提高公司下属子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定期对下属子公司召开质询会,并对控股子公司内部运作、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通过委派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重要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对子公司的管理;同时要求控股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运作,明确规定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及时跟踪子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安全环保等重大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603.71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天安高分子、安徽天安以及控股子公司瑞欣装材、东源鹰牌属于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严格实施节能减排,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未出现超标排放情况,相关排污信息如下表:
重点排污单位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吨) | 年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吨) | |||||||||
天安高分子 | 连续 | 27 | 各生产区域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 | 无 | ||||
颗粒物 | 120mg/Nm3 | 0.4959 | 2.688 | ||||||
二氧化硫 | 50mg/Nm3 | 0.07942 | 1.965 | ||||||
氮氧化物 | 150mg/Nm3 | 1.7564 | 16.792 | ||||||
挥发性有机物 | 120mg/Nm3 | 8.7372 | 67.324 |
安徽天安
安徽天安 | 颗粒物 | 连续 | 24 | 各生产装置区 | 2.5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1.67 | 5.184 | 无 |
氮氧化物 | 28mg/m3 | 0.06 | 6.360 | ||||||
挥发性有机物 | 43.5mg/m3 | 9.02 | 172.8 |
瑞欣装
材
瑞欣装材 | 挥发性有机物 | 连续 | 2 | 各生产装置区 | 4.39mg/m3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0.3698 | 0.708 | 无 |
二氧化硫 | 6.69mg/m3 | 0.4616 | 0.480 | ||||||
颗粒物 | 3.1mg/m3 | 0.8857 | 1.165 | ||||||
氮氧化物 | 22.14mg/m3 | 1.4533 | 2.245 |
东源鹰
牌
东源鹰牌 | 二氧化硫 | 连续 | 2 | 各生产装置区 | 30mg/m3 | 广东省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160-2019;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160-2019) | 13.48 | 23.718 | 无 |
氮氧化物 | 100mg/m3 | 45.58 | 79.06 | ||||||
颗粒物 | 20mg/m3 | 9.10 | 10.18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三同时”方面,公司及各子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的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要求和防治污染设施验收,做到了“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运行”。并开展污染物源头削减及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等工作,通过源头削减、过程管控及末端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天安高分子对压延机、压纹机、低能电子束辐照设备(EB机)等生产设备的废气处理设备进行了改造升级,并已完成改造,有利于废气深化治理,进一步减少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排放。同时为了确保废气处理设施运行达标有效,针对已建成投运的环保设施,安装在线监控设备,通过手机APP实时有效监控设施的运行情况,杜绝出现设备故障。目前,全资子公司天安高分子、安徽天安以及控股子公司瑞欣装材、东源鹰牌针对不同工艺,建设了低温等离子和生物法、冷凝+静电、蓄热式焚烧、活性炭吸附、滤筒除尘等废气处理设施,由专门部门和委托第三方负责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安环办负责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并通过定期检测对环保设备的运行效果进行跟踪评估,确保环保设施有效、稳定运行。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各子公司严格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依法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项目建成后按期办理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全资子公司天安高分子、安徽天安、控股子公司瑞欣装材、东源鹰牌均已取得国家排污许可证,并根据排污许可证的管理要求定期做好排污许可证的证后管理工作,制定污染物自行监测方
案并委托第三方有环境监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建立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监测记录并留档保存,按要求定期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填报“执行报告”、“信息公开”事项。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在环境应急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及应急资源调查,建立应急物资管理,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各子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均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且均已在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公司安全环保部门在预案管理方面,一是根据法规要求适时做好预案的修订、评审和备案工作;二是持续做好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定期组织相关活动,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在环境监测方面,一是严格按照法规及环保部门要求,积极推进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并与环保监管部门联网,实现了环境监测的动态监测、实时监测。二是按照排污证自行监测要求,通过委托第三方有环境监测资质的单位和自行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对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进行日常监管,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达标排放。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0月,因瑞欣装材未按规定贮存固体废物,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及第二款的规定,对瑞欣装材罚款10万元。事件发生后,瑞欣装材已及时缴纳罚款,并组织相关人员制定落实整改方案,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设置了危险废物贮存仓库,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安新材关于子公司收到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制度、落实职责并认真执行,加强环保法制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环保意识,宣传环保知识,增强全员治理环境的良好氛围,确保各类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环保投入持续增加,治理设施不断优化,对压延机、贴合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废气处理和板材锯切的粉尘回收设备进行了升级改造并通过验收,持续完成车间内废气的有组织收集,并经处理设备处理后达标排放。报告期内,天安高分子对排污管网进行雨污分流改造,顺利通过验收并取得生活污水排水证,履行了环境保护责任。
公司通过了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全市“百千万”重点用能单位“十三五”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达成佛山市“万家”重点用能单位“十三五”节能双控目标。东源鹰牌曾获得广东省绿色供应链协会授予的“广东省绿色企业”称号,表彰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1,357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措施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为做好减少碳排放工作,节能降耗。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
1、公司通过采取将年度总量控制指标横向分解到车间工段,纵向分解到月,制定奖罚制度,严格考核;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成立能源管理委员会,强化能源管理,优化工艺控制,提高能耗利用效率等措施,减少碳排放。
2、通过对设备进行节能改造、落实冷却水的再循环使用等措施加强能耗管理,减少能源浪费。
3、对产生VOCs区域加强有效收集并对低效能处理设备进行改造,降低有机废气排放浓度。全面开展高挥发性油性原辅材料的替代测试,做好将生产工艺中的油性漆改为水性漆的应用准备。
4、加强节能降耗日常管理,规范员工日常行为,督促落实对水、电、气和办公用品的消费,实施“就餐公约”、光盘行动;持续开展“健康出行”活动,提倡乘坐公共交通、骑行等出行方式,节约资源,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15.53 | / |
其中:资金(万元) | 14.70 | / |
物资折款(万元) | 0.83 | /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10.73 | / |
其中:资金(万元) | 9.90 | / |
物资折款(万元) | 0.83 | / |
惠及人数(人) | / | 惠及人员涉及结对帮扶地区的人员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结对帮扶 | /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为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打赢脱贫攻坚战,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进行精准帮扶,以尽绵薄之力。报告期内,公司参与精准扶贫的相关工作,与帮扶对象黎平县九湖镇
罗伍村、东源县骆湖镇等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助力帮扶对象发展集体经济、整合资源助力贫困村脱贫摘帽、贫困人口脱贫奔康。后续公司仍将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宣传正能量,配合相关地方政府部门跟进巩固脱贫成效。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天安新材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1 | 注1 | 否 | 是 | ||
其他 | 天安新材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2 | 注2 | 否 | 是 | |||
其他 | 天安新材 | 注3 | 注3 | 否 | 是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4 | 注4 | 否 | 是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5 | 注5 | 否 | 是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6 | 注6 | 否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7 | 注7 | 否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8 | 注8 | 否 | 是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沈耀亮、洪晓明 | 注9 | 注9 | 是 | 是 | |||
其他 | 交易对方鹰牌集团 | 注10 | 注10 | 否 | 是 | |||
其他 | 交易对方鹰牌集团 | 注11 | 注11 | 否 | 是 | |||
其他 | 交易对方鹰牌集团 | 注12 | 注12 | 否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交易对方鹰牌集团 | 注13 | 注13 | 否 | 是 | |||
其他 | 交易对方鹰牌集团 | 注14 | 注14 | 否 | 是 | |||
其他 | 交易对方鹰牌集团 | 注15 | 注15 | 否 | 是 | |||
其他 | 交易对方鹰牌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 | 注16 | 注16 | 是 | 是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注17 | 注17 | 注17 | 是 | 是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 | 其他 | 注18 | 注18 | 注18 | 是 | 是 |
诺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注19 | 注19 | 注19 | 否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注20 | 注20 | 注20 | 否 | 是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注21 | 注21 | 注21 | 否 | 是 |
注1: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天安新材承诺:
(1)本公司承诺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本公司保证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的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扫描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3)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并披露本次交易所需的资料和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披露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披露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天安新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的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扫描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在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该等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本人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信息披露、申请文件、说明及确认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4)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注2:未受处罚及不存在内幕交易天安新材承诺:
(1)本公司未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最近三年亦未受到影响本次交易的重大行政处罚或者重大刑事处罚;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2)本公司未泄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且受到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的情形。天安新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影响本次交易且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行政处罚、重大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的大额债务、未履行在证券交易市场做出的承诺,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采取影响本次交易的重大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2)本人未泄露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且受到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的情形。
注3: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天安新材承诺:
本公司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主体,特此承诺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上述主体控制的机构、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以下情形:
(1)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自立案之日起至责任认定前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2)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生效之日起至少36个月内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注4: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说明天安新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无任何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如本人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本人届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定操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本说明自签署之日起即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注5: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天安新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
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注6: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天安新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本人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将保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以任何方式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运营。本人将采取如下措施保障上市公司的独立性:(1)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的资产严格区分并独立管理,确保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并独立经营;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等规定,保证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发生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情形。(2)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保证上市公司保持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财务独立核算,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的银行基本账户和其他结算账户,不存在与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保证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4)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并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保证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机构完全分开,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5)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并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6)本人严格履行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立即停止违反承诺的行为,并对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7: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天安新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避免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关联交易难以避免的,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按照正常商业准则进行,依法与上市公司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按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并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以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及条件的公允性。(2)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保证不通过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谋求任何特殊利益,亦不进行任何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关联交易。
注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天安新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己经营、为他人经营、协助他人经营等)从事与天安新材及其控制的企业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亦未投资于任何与天安新材及其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营实体,本人与天安新材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2)在本人作为天安新材实际控制人的事实改变之前,本人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己经营、为他
人经营、协助他人经营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与天安新材及其控制的企业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会投资于任何与天安新材及其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营实体。(3)无论是由本人自身研究开发的、从国外引进或者与他人合作开发的与天安新材及其控制的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新技术、新产品,天安新材及其控制的企业均有优先受让、生产的权利。(4)本人如若拟出售与天安新材及其控制的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其他资产、业务或权益,天安新材及其控制的企业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本人承诺自身、并保证将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或业务时给予天安新材及其控制的企业的条件不逊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5)如天安新材及其控制的企业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承诺将不与天安新材及其控制的企业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天安新材及其控制的企业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人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天安新材及其控制的企业的竞争:①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②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③将相竞争的资产或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天安新材及其控制的企业;④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⑤采取其他对维护天安新材权益有利的行动以消除同业竞争。(6)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承诺函及其项下之声明、承诺和保证即不可撤销,并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为天安新材的实际控制人为止。(7)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天安新材造成损失的,本人将给予全部赔偿。如本人在天安新材要求后十个工作日内未给予全部赔偿,则天安新材有权将与其损失相等金额的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本人给予全部赔偿。
注9: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的承诺天安新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本人不会直接或者间接让渡股权、转让控制权或将本人拥有的天安新材表决权以及董事提名权委托给交易对方及其实际控制人,本人将采取措施积极维护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除已披露的受让条件外,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利益安排情形。天安新材主要股东沈耀亮先生和洪晓明女士承诺: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本人不会直接或者间接让渡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控制权给交易对方或其实际控制人或将本人拥有的天安新材表决权以及董事提名权(如有)委托给交易对方或其实际控制人。
注10: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交易对方鹰牌集团作出承诺:
(1)本公司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明、承诺所涉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本公司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本公司保证在本次交易期间,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11:拥有标的资产完整权利交易对方鹰牌集团作出承诺:
(1)本公司具有签署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并履行该等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2)本公司已经依法对标的公司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本公司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3)本公司对标的公司的股权具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不存在质押等任何担保权益,不存在冻结、查封或者其他任何被采取强制保全措施的情形,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其他任何权利限制的任何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文件、股东协议、合同、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4)本公司保证,标的公司是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已取得其设立及经营业务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所有该等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均为有效,并不存在任何原因或事由可能导致上述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失效。(5)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本公司保证不会就本公司所持标的公司的股权设置质押等任何限制性权利,不会利用标的公司非法转移、隐匿资产,并支持标的公司保持正常、有序、合法经营状态。
注12:主体资格及合法合规事项交易对方鹰牌集团作出承诺:
(1)本公司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影响本公司诚信的情况。(2)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3)本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不存在公司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4)本公司注册资本均已缴足;本公司不存在接管人任命或公司清算的决议或命令。(5)本公司符合作为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具有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能够参与本次交易的情形。(6)本公司未利用本次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7)本公司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2]33号)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査,或者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生效之日起未满36个月等情形。(8)本公司保证上述承诺是真实的、准确的及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情形。
注13: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交易对方鹰牌集团作出承诺:
(1)本次交易前,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重要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2)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将尽可能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上市公司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关联交易审批程序。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本公司关联方保证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3)如因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未履行本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本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注14:未泄露内幕信息及未进行内幕交易
交易对方鹰牌集团作出承诺:
(1)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情形;(2)本公司不涉及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形成结论意见,或最近36个月内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注15:不存在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情形交易对方鹰牌集团作出承诺:
本公司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主体,特此承诺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上述主体控制的机构、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以下情形:(1)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自立案之日起至责任认定前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2)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生效之日起至少36个月内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注16: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说明交易对方及其实际控制人鹰牌集团、石湾镇街道办事处作出承诺:
(1)本单位不会在36个月内以任何方式取得天安新材控制权。(2)本单位与吴启超先生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受让天安新材股份、受让天安新材控制权或吴启超先生将其拥有的天安新材表决权以及董事提名权委托给本单位等会导致天安新材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约定或安排,亦不存在关于本次交易其他未披露的利益安排情形。
注17:股份锁定及限售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吴启超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的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管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自公司离职,则本人自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上述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在锁定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价格不得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2)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启超的近亲属,公司董事洪晓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自公司离职,则本人自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在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3)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和高管徐芳、白秀芬、沈耀亮、宋岱瀛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自公司离职,则本人自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在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4)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黎华强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于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自公司离职,则本人自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注18: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启超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启超先生持有公司39.9777%的股份。其持股及减持意向如下:①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②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锁定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③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持有股份的25%,转让价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有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等事项的,上述股份总数应作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超过上述期限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注19: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启超先生:①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事实改变之前,本人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己经营、为他人经营、协助他人经营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与公司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会投资于任何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营实体。②无论是由本人自身研究开发的、从国外引进或者与他人合作开发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新技术、新产品,公司均有优先受让、生产的权利。③本人如若拟出售与发行人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其他资产、业务或权益,发行人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本人承诺自身、并保证将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或业务时给予发行人的条件不逊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④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承诺将不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人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公司的竞争: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将相竞争的资产或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公司;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采取其他对维护公司权益有利的行动以消除同业竞争。如因本人未履行签署承诺而给公司造成损失,
本人将给与全部赔偿。(2)持股5%以上股东:在本人作为公司主要股东的事实改变之前,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将来也不会从事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且将来不会利用股东的地位从事任何有损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注20: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持股5%以上股东:在本人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期间,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避免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关联交易难以避免的,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按照正常商业准则进行,依法与公司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按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并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以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及条件的公允性。在本人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期间,本人保证不通过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谋求任何特殊利益,亦不进行任何可能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关联交易。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避免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关联交易难以避免的,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按照正常商业准则进行,依法与公司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按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并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以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及条件的公允性。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保证不通过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谋求任何特殊利益,亦不进行任何可能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关联交易。
注21: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收购瑞欣装材少数股东30%的股权,公司持有瑞欣装材股权比例由60%增加至90%。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手、瑞欣装材签订的收购协议约定,瑞欣装材2021年至2023年累计业绩承诺为6,900万元,其中2022年承诺实现净利润2,300万元。瑞欣装材2022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2,648.09万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号:信会师粤报字[2023]第10324号),经测算后瑞欣装材2022年度业绩实际完成情况已经达到前述《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根据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出具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国际评字【2023】第TKMQD0186号的评估结果,商誉不存在减值情况。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48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9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徐聃、郭华赛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9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8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公司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与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存在合同纠纷,2022年1月28日,石湾鹰牌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网上立案。2022年1月30日,石湾鹰牌向广州中院现场提交起诉材料。2022年8月10日,石湾鹰牌收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2)粤0112民初26786号),该案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有关详情请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以及《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
公司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与恒大地产集团郑州有限公司存在借款纠纷,石湾鹰牌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22年11月15日,石湾鹰牌收到禅城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2) | 有关详情请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以及《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
粤0604民初29038号)。2023年2月28日,石湾鹰牌收到禅城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2)粤0604民初29038号),该案件一审已判决。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恒大地产集团郑州有限公司提起上诉,该案件处于二审审理阶段。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类别做了预计,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在上交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情况请参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第十二项“5、关联交易情况”。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456,500,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424,300,892.28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424,300,892.28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80.97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282,300,892.28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282,300,892.28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闲置自有资金 | 52,240.00 | 0.00 | 0.00 |
券商理财产品 | 闲置自有资金 | 1,500.00 | 500.00 | 0.0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报酬确定 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 | 2022-5-18 | 2022-6-22 | 闲置自有资金 | 2.17% | 1.04 | 已收回 | 是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0 | 2022-5-23 | 2022-6-13 | 闲置自有资金 | 2.55% | 2.93 | 已收回 | 是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 | 2022-6-2 | 2022-6-23 | 闲置自有资金 | 2.05% | 0.59 | 已收回 | 是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 | 2022-6-8 | 2022-6-22 | 闲置自有资金 | 1.93% | 0.37 | 已收回 | 是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0 | 2022-6-8 | 2022-9-8 | 闲置自有资金 | 3.25% | 16.25 | 已收回 | 是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0 | 2022-6-16 | 2022-6-24 | 闲置自有资金 | 2.35% | 1.03 | 已收回 | 是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 | 2022-6-17 | 2022-6-24 | 闲置自有资金 | 2.30% | 0.22 | 已收回 | 是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640.00 | 2022-7-4 | 2022-7-25 | 闲置自有资金 | 2.50% | 3.80 | 已收回 | 是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400.00 | 2022-7-5 | 2022-7-26 | 闲置自有资金 | 2.33% | 3.21 | 已收回 | 是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500.00 | 2022-7-8 | 2022-8-5 | 闲置自有资金 | 3.00% | 3.45 | 已收回 | 是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700.00 | 2022-7-15 | 2022-7-22 | 闲置自有资金 | 2.36% | 0.32 | 已收回 | 是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0 | 2022-7-18 | 2022-10-18 | 闲置自有资金 | 3.05% | 15.25 | 已收回 | 是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 | 2022-7-27 | 2022-8-31 | 闲置自有资金 | 2.25% | 2.16 | 已收回 | 是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0 | 2022-8-1 | 2022-8-22 | 闲置自有资金 | 2.50% | 2.88 | 已收回 | 是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 | 2022-8-3 | 2022-8-31 | 闲置自有资金 | 2.22% | 1.70 | 已收回 | 是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大良证券营业部 | 中低风险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 | 2022-8-3 | 2022-11-2 | 闲置自有资金 | 4.63% | 11.53 | 已收回 | 是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大良证券营业部 | 中低风险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 | 2022-8-3 | 2023-8-2 | 闲置自有资金 | 4.55% | 未收回 | 是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0 | 2022-8-8 | 2022-8-29 | 闲置自有资金 | 2.33% | 2.68 | 已收回 | 是 |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椒支行 | 低风险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 | 2022-8-25 | 2022-9-13 | 闲置自有资金 | 2.43% | 1.26 | 已收回 | 是 |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椒支行 | 低风险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 | 2022-8-25 | 2022-9-14 | 闲置自有资金 | 2.43% | 0.66 | 已收回 | 是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200.00 | 2022-9-1 | 2022-9-22 | 闲置自有资金 | 2.45% | 3.10 | 已收回 | 是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0 | 2022-9-5 | 2022-10-11 | 闲置自有资金 | 2.45% | 4.83 | 已收回 | 是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椒支行 | 低风险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 | 2022-9-6 | 2022-9-15 | 闲置自有资金 | 2.43% | 0.60 | 已收回 | 是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600.00 | 2022-9-6 | 2022-9-20 | 闲置自有资金 | 2.70% | 2.69 | 已收回 | 是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700.00 | 2022-9-6 | 2022-9-20 | 闲置自有资金 | 2.70% | 0.72 | 已收回 | 是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 | 2022-9-14 | 2022-9-28 | 闲置自有资金 | 2.03% | 0.39 | 已收回 | 是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800.00 | 2022-9-19 | 2022-9-26 | 闲置自有资金 | 1.75% | 0.27 | 已收回 | 是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4,100.00 | 2022-9-30 | 2022-10-14 | 闲置自有资金 | 2.70% | 4.25 | 已收回 | 是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500.00 | 2022-10-8 | 2022-10-31 | 闲置自有资金 | 3.10% | 2.97 | 已收回 | 是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 | 2022-10-8 | 2022-10-15 | 闲置自有资金 | 2.56% | 0.25 | 已收回 | 是 |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椒支行 | 低风险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900.00 | 2022-11-2 | 2022-12-22 | 闲置自有资金 | 2.24% | 2.76 | 已收回 | 是 | |||||
交通银行股份有 | 保本浮动 | 3,200.00 | 2022-11-7 | 2022-11-28 | 闲置自 | 2.40% | 4.42 | 已收回 | 是 |
限公司佛山分行 | 收益型 | 有资金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100.00 | 2022-11-11 | 2022-11-25 | 闲置自有资金 | 2.70% | 2.17 | 已收回 | 是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600.00 | 2022-11-15 | 2022-12-27 | 闲置自有资金 | 2.21% | 1.52 | 已收回 | 是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 | 2022-11-21 | 2022-11-28 | 闲置自有资金 | 2.27% | 0.22 | 已收回 | 是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300.00 | 2022-12-1 | 2022-12-29 | 闲置自有资金 | 2.35% | 5.95 | 已收回 | 是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 | 2022-12-7 | 2022-12-28 | 闲置自有资金 | 2.13% | 0.61 | 已收回 | 是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 | 2022-12-8 | 2022-12-29 | 闲置自有资金 | 2.13% | 0.61 | 已收回 | 是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090,000 | 1.95 | -1,672,000 | -1,672,000 | 2,418,000 | 1.16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090,000 | 1.95 | -1,672,000 | -1,672,000 | 2,418,000 | 1.16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05,352,000 | 98.05 | 0 | 205,352,000 | 98.84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05,352,000 | 98.05 | 0 | 205,352,000 | 98.84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209,442,000 | 100 | -1,672,000 | -1,672,000 | 207,770,000 | 100 |
注:鉴于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完成对前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418,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207,770,000股变更为205,352,000股,并于2023年4月20日完成工商变更、取得换发营业执照。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披露的《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度业绩目标未能实现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完成全体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及上述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其他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672,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209,442,000股变更为207,77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在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天安新材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1、基本每股收益:按照报告期初总股本209,442,000股计算,基本每股收益-0.79元/股,按照报告期末已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计算,基本每股收益-0.79元/股。
2、稀释每股收益:按照报告期初总股本209,442,000股计算,稀释每股收益-0.79元/股,按照报告期末已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计算,稀释每股收益-0.79元/股。
3、每股净资产:按照报告期初总股本209,442,000股计算,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2.50元/股,按照报告期末已发行在外普通股计算,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2.50元/股。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114人 | 4,090,000 | 0 | 0 | 2,418,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锁定 | 详见注 |
合计 | 4,090,000 | 0 | 0 | 2,418,000 | / | / |
注:(1)报告期内,因公司对全体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及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其他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672,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此报告期末限售股数减少至2,418,000股。
(2)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1年5月24日,登记日为2021年6月3日,本激励计划各批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上市公司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具体内容见公司2021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安新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因公司对全体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及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其他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672,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此公司股份总数由期初的209,442,000股减少为期末的207,770,000股。
2、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变动情况请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1,45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1,451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吴启超 | 0 | 63,105,600 | 30.3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沈耀亮 | 350,000 | 12,355,755 | 5.95 | 0 | 无 | 0 | 境外自然人 | ||
孙泳慈 | 0 | 7,000,000 | 3.3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洪晓明 | -205,000 | 6,116,028 | 2.94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陈剑 | 0 | 5,947,757 | 2.8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潜力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3,740 | 3,902,040 | 1.88 | 0 | 无 | 0 | 其他 | ||
肖国华 | 1,845,820 | 3,703,671 | 1.7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王进花 | 0 | 3,281,080 | 1.5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梁梓聪 | 1,000 | 2,902,828 | 1.4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徐芳 | 325,000 | 1,965,001 | 0.95 | 18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吴启超 | 63,105,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3,105,600 | ||||||
沈耀亮 | 12,355,755 | 人民币普通股 | 12,355,755 | ||||||
孙泳慈 | 7,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000,000 | ||||||
洪晓明 | 6,116,028 | 人民币普通股 | 6,116,028 | ||||||
陈剑 | 5,947,757 | 人民币普通股 | 5,947,75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潜力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902,040 | 人民币普通股 | 3,902,040 |
肖国华 | 3,703,671 | 人民币普通股 | 3,703,671 |
王进花 | 3,281,08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81,080 |
梁梓聪 | 2,902,828 | 人民币普通股 | 2,902,828 |
徐芳 | 1,785,001 | 人民币普通股 | 1,785,001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吴启超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洪晓明与吴启超配偶系姐妹。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徐芳 | 180,000 | 假设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分三期解除限售:2022年6月3日(注)、2023年6月3日、2024年6月3日,分别对应解除限售120000股、90000股、90000股 | 0 |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股解锁规定执行 |
2 | 白秀芬 | 180,000 | 假设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分三期解除限售:2022年6月3日(注)、2023年6月3日、2024年6月3日,分别对应解除限售120000股、90000股、90000股 | 0 |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股解锁规定执行 |
3 | 吴建明 | 120,000 | 假设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分三期解除限售:2022年6月3日(注)、2023年6月3日、2024年6月3日,分别对应解除限售80000股、60000股、60000股 | 0 |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股解锁规定执行 |
4 | 宋岱瀛 | 120,000 | 假设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分三期解除限售:2022年6月3日(注)、2023年6月3日、2024年6月3日,分别对应解除限售80000股、60000股、60000股 | 0 |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股解锁规定执行 |
5 | 黄永发 | 96,000 | 假设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分三期解除限售:2022年6月3日(注)、2023年6月3日、2024年6月3日,分别对应解除限售64000股、48000股、48000股 | 0 |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股解锁规定执行 |
6 | 莫梓健 | 66,000 | 假设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分三期解除限售:2022年6月3日(注)、2023年6月3日、2024年6月3日,分别对应解除限售44000股、33000股、33000股 | 0 |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股解锁规定执行 |
7 | 刘巧云 | 60,000 | 假设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分三期解除限售:2022年6月3日(注)、2023年6月3日、2024年6月3日,分别对应解除限售40000股、30000股、30000股 | 0 |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股解锁规定执行 |
8 | 冷娟 | 60,000 | 假设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分三期解除限售:2022年6月3日(注)、2023年6月3日、2024年6月3日,分别对应解除限售40000股、30000股、30000股 | 0 |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股解锁规定执行 |
9 | 曾艳华 | 60,000 | 假设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分三期解除限售:2022年6月3日(注)、2023年6月3日、2024年6月3日,分别对应解除限售40000股、30000股、30000股 | 0 |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股解锁规定执行 |
10 | 张松 | 48,000 | 假设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分三期解除限售:2022年6月3日(注)、2023年6月3日、2024年6月3日,分别对应解除限售32000股、24000股、24000股 | 0 |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股解锁规定执行 |
11 | 黄金沙 | 48,000 | 假设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分三期解除限售:2022年6月3日(注)、2023年6月3日、2024年6月3日,分别对应解除限售32000股、24000股、24000股 | 0 |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股解锁规定执行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均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股对象 |
注:鉴于公司2021年度业绩目标未能实现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回购注销全体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及上述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其他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672,000股限制性股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2022年6月27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吴启超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吴启超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2年4月26日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0.8 |
拟回购金额 | 6,086,080.00 |
拟回购期间 | 不适用 |
回购用途 | 鉴于公司2021年度业绩目标未能实现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回购注销全体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及上述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其他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672,000股限制性股票。 |
已回购数量(股) | 1,672,000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40%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无 |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209号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新材)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天安新材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天安新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一)收入确认 |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五的第38点”所述的会计政策及“七的第61点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天安新材对于销售收入在商品控制权已转移至客户时确认,根据销售合同约定,通常以客户收货后于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在送货单上签章确认或取得客户对相应产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双方对账的对数表时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销售收入。 由于收入是天安新材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天安新材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与评价收入确认相关的审计程序包括: 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针对不同销售模式,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天安新材不同销售模式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提货单(出库单)、销售发票、对账单、签收单、出口报关单、出口装运单、第三方物流单据等; 通过公开渠道查询重要客户的工商登记资料等,并获取其关联方清单,核查重要客户与天安新材及其主要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对重要客户就应收账款余额及销售交易金额执行函证程序; 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抽样核对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对重要客户执行期后收款测试,检查客户的期后回款情况及其真实性; 核查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退货情况,核查其退货原因及其合理性。 |
(二)商誉减值测试 | |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五的第30点”所述的会计政策及“七的第28点商誉”。 天安新材以前年度因收购瑞欣装材60%的股权和鹰牌四家公司各66%的股权产生的商誉合计25,212.72万元。 管理层于每年年末对上述商誉进行减值测试,通过对比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管理层引入外部估值专家对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截至2022年12月31日,商誉减值准备为8,865.29万元。 由于商誉金额重大,且管理层在减值测试过程涉及重大判断和估计,因此我们将商誉减值测试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针对管理层商誉减值测试的主要程序包括: 评价管理层聘请的外部估值专家的独立性、资质以及专业胜任能力; 评价管理层对资产组的认定和商誉的分摊方法; 结合与管理层的沟通和获取的资料,通过比对历史财务数据、经批准的预算、行业经验和市场预测,评估管理层及其聘请的外部估值专家在未来现金流量预测时所采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 引入估值专家,协助我们评估管理层及其聘请的外部估值专家所采用的估值模型和评估方法的适当性,以及重要假设、折现率等关键参数的合理性;并复核相关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 评价本年实际数据与上年预测数据差异的合理性; 关注管理层在财务报表中对商誉披露的充分性。 |
四、 其他信息
天安新材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天安新材2022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天安新材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天安新材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天安新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天安新材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天安新材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聃(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华赛
中国?上海 2023年4月25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448,874,771.08 | 343,620,630.69 |
结算备付金 | 0.00 | 0.00 | |
拆出资金 | 0.00 | 0.0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9,999,000.00 | 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0.00 | 0.00 | |
应收票据 | 七.4 | 39,407,355.23 | 108,130,693.32 |
应收账款 | 七.5 | 484,633,294.19 | 601,754,754.97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23,468,818.54 | 80,080,336.18 |
预付款项 | 七.7 | 28,382,821.99 | 25,023,449.69 |
应收保费 | 0.00 | 0.00 | |
应收分保账款 | 0.00 | 0.00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0.00 | 0.00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31,175,466.36 | 55,484,381.31 |
其中:应收利息 | 0.00 | 0.00 | |
应收股利 | 0.00 | 502617.80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0.00 | 0.00 | |
存货 | 七.9 | 516,548,268.02 | 461,155,556.58 |
合同资产 | 0.00 | 0.00 | |
持有待售资产 | 0.00 | 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0.00 | 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30,200,737.71 | 11,536,338.79 |
流动资产合计 | 1,612,690,533.12 | 1,686,786,141.53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0.00 | 0.00 | |
债权投资 | 0.00 | 0.00 | |
其他债权投资 | 0.00 | 0.00 | |
长期应收款 | 0.00 | 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13,230,275.68 | 25,054,700.4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0.00 | 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42,681,300.00 | 37,803,6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0.00 | 0.00 | |
固定资产 | 七.21 | 645,964,335.59 | 673,670,352.64 |
在建工程 | 七.22 | 24,651,707.38 | 29,568,381.2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0.00 | 0.00 | |
油气资产 | 0.00 | 0.00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9,616,314.41 | 28,748,165.77 |
无形资产 | 七.26 | 187,202,268.23 | 199,410,704.40 |
开发支出 | 0.00 | 0.00 | |
商誉 | 七.28 | 163,474,342.64 | 252,127,200.97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33,266,188.03 | 29,182,120.8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115,795,239.91 | 79,301,392.8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5,568,387.00 | 11,354,806.6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51,450,358.87 | 1,366,221,425.82 | |
资产总计 | 2,864,140,891.99 | 3,053,007,567.3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666,361,559.37 | 715,518,792.4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0.00 | 0.00 | |
拆入资金 | 0.00 | 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0.00 | 0.00 | |
衍生金融负债 | 0.00 | 0.00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33,907,873.02 | 144,657,782.39 |
应付账款 | 七.36 | 363,301,611.42 | 287,560,717.20 |
预收款项 | 0.00 | 0.00 | |
合同负债 | 七.38 | 239,391,245.76 | 259,460,225.6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0.00 | 0.00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0.00 | 0.00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0.00 | 0.00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0.00 | 0.00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50,032,160.47 | 52,567,377.16 |
应交税费 | 七.40 | 37,040,050.76 | 21,620,632.83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98,002,656.77 | 204,091,075.16 |
其中:应付利息 | 0.00 | 0.00 | |
应付股利 | 14,701,257.46 | 12,053,169.86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0.00 | 0.00 | |
应付分保账款 | 0.00 | 0.00 | |
持有待售负债 | 0.00 | 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13,867,040.72 | 80,330,812.60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8,956,330.30 | 16,838,968.39 |
流动负债合计 | 1,820,860,528.59 | 1,782,646,383.75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0.00 | 0.00 | |
长期借款 | 七.45 | 331,275,000.00 | 320,650,000.00 |
应付债券 | 0.00 | 0.00 | |
其中:优先股 | 0.00 | 0.00 | |
永续债 | 0.00 | 0.00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1,167,898.32 | 17,821,883.45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43,981,479.96 | 58,908,987.02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0.00 | 0.00 | |
预计负债 | 0.00 | 0.00 | |
递延收益 | 七.51 | 13,479,744.93 | 16,710,628.9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24,791,528.29 | 26,715,771.5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0.00 | 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24,695,651.50 | 440,807,270.96 | |
负债合计 | 2,245,556,180.09 | 2,223,453,654.7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207,770,000.00 | 209,442,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0.00 | 0.00 |
其中:优先股 | 0.00 | 0.00 | |
永续债 | 0.00 | 0.00 | |
资本公积 | 七.55 | 316,738,939.85 | 295,820,486.32 |
减:库存股 | 七.56 | 9,043,320.00 | 15,296,60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0.00 | 0.00 | |
专项储备 | 0.00 | 0.00 | |
盈余公积 | 七.59 | 32,215,550.99 | 31,913,124.19 |
一般风险准备 | 0.00 | 0.00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23,638,930.98 | 142,134,342.4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24,042,239.86 | 664,013,352.95 | |
少数股东权益 | 94,542,472.04 | 165,540,559.6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18,584,711.90 | 829,553,912.6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864,140,891.99 | 3,053,007,567.35 |
公司负责人:吴启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巧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廖龙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9,296,973.05 | 67,416,815.0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999,000.00 | 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0.00 | 0.00 | |
应收票据 | 21,383,963.79 | 41,195,120.87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149,249,620.93 | 131,788,038.16 |
应收款项融资 | 15,680,809.62 | 60,916,503.37 | |
预付款项 | 2,813,479.10 | 1,959,095.09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38,084,405.74 | 27,813,471.41 |
其中:应收利息 | 0.00 | 0.00 | |
应收股利 | 23,832,788.43 | 18,582,372.60 | |
存货 | 68,415,100.06 | 108,919,413.88 | |
合同资产 | 0.00 | 0.00 | |
持有待售资产 | 0.00 | 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0.00 | 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478,643.53 | 2,425,352.11 | |
流动资产合计 | 345,401,995.82 | 442,433,809.9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0.00 | 0.00 | |
其他债权投资 | 0.00 | 0.00 | |
长期应收款 | 0.00 | 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1,265,640,936.07 | 1,218,560,360.8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0.00 | 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2,181,300.00 | 37,803,6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65,552,650.81 | 0.00 | |
固定资产 | 10,788,461.94 | 119,757,118.40 | |
在建工程 | 0.00 | 8,650,241.2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0.00 | 0.00 | |
油气资产 | 0.00 | 0.00 | |
使用权资产 | 0.00 | 0.00 | |
无形资产 | 22,086,633.30 | 29,989,304.64 | |
开发支出 | 0.00 | 0.00 | |
商誉 | 0.00 | 0.00 | |
长期待摊费用 | 3,336,500.36 | 4,644,905.1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817,610.09 | 5,955,235.8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0,000.00 | 2,500,392.2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17,444,092.57 | 1,427,861,158.40 | |
资产总计 | 1,762,846,088.39 | 1,870,294,968.3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64,464,597.82 | 368,188,504.77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0.00 | 0.00 | |
衍生金融负债 | 0.00 | 0.00 | |
应付票据 | 3,343,648.12 | 5,601,521.58 | |
应付账款 | 126,010,552.16 | 188,972,593.85 | |
预收款项 | 0.00 | 0.00 | |
合同负债 | 7,048,324.71 | 1,766,368.87 | |
应付职工薪酬 | 4,379,724.73 | 9,652,556.91 | |
应交税费 | 8,726,467.60 | 1,238,916.56 | |
其他应付款 | 111,107,983.45 | 82,189,511.37 | |
其中:应付利息 | 0.00 | 0.00 | |
应付股利 | 0.00 | 0.00 | |
持有待售负债 | 0.00 | 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3,943,493.70 | 68,220,070.77 | |
其他流动负债 | 907,089.95 | 152,128.76 | |
流动负债合计 | 629,931,882.24 | 725,982,173.44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31,275,000.00 | 320,650,000.00 | |
应付债券 | 0.00 | 0.00 | |
其中:优先股 | 0.00 | 0.00 | |
永续债 | 0.00 | 0.00 | |
租赁负债 | 0.00 | 0.00 | |
长期应付款 | 17,541,207.65 | 34,077,490.65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0.00 | 0.00 | |
预计负债 | 0.00 | 0.00 | |
递延收益 | 61,066.24 | 6,459,380.9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0.00 | 0.0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0.00 | 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48,877,273.89 | 361,186,871.57 | |
负债合计 | 978,809,156.13 | 1,087,169,045.0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07,770,000.00 | 209,442,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0.00 | 0.00 | |
其中:优先股 | 0.00 | 0.00 | |
永续债 | 0.00 | 0.00 | |
资本公积 | 370,387,342.57 | 377,081,881.63 | |
减:库存股 | 9,043,320.00 | 15,296,60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0.00 | 0.00 | |
专项储备 | 0.00 | 0.00 | |
盈余公积 | 32,215,550.99 | 31,913,124.19 | |
未分配利润 | 182,707,358.70 | 179,985,517.4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84,036,932.26 | 783,125,923.2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762,846,088.39 | 1,870,294,968.30 |
公司负责人:吴启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巧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廖龙
合并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716,228,475.12 | 2,064,562,405.41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716,228,475.12 | 2,064,562,405.41 |
利息收入 | 0.00 | 0.00 | |
已赚保费 | 0.00 | 0.00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0.00 | 0.00 | |
二、营业总成本 | 2,697,565,750.52 | 2,042,961,261.45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154,649,283.63 | 1,610,277,504.95 |
利息支出 | 0.00 | 0.00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0.00 | 0.00 | |
退保金 | 0.00 | 0.00 | |
赔付支出净额 | 0.00 | 0.00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0.00 | 0.00 | |
保单红利支出 | 0.00 | 0.00 | |
分保费用 | 0.00 | 0.00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9,121,881.42 | 12,829,076.10 |
销售费用 | 七.63 | 217,939,730.17 | 134,939,127.08 |
管理费用 | 七.64 | 155,406,156.51 | 152,440,361.48 |
研发费用 | 七.65 | 103,772,602.91 | 93,464,716.29 |
财务费用 | 七.66 | 46,676,095.88 | 39,010,475.55 |
其中:利息费用 | 52,482,683.92 | 41,094,434.97 | |
利息收入 | 6,316,942.71 | 4,569,592.58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3,375,694.42 | 10,883,567.2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2,590,696.65 | 7,464,599.7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1,824,424.79 | 6,515,034.7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 0.00 | 0.00 |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0.00 | 0.00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0.00 | 0.00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4,377,700.00 | -10,768,055.88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69,258,072.93 | -135,982,033.5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90,340,932.38 | -8,570,874.6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64,864.21 | 225.48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35,938,447.15 | -115,371,427.63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5,291,858.17 | 2,428,811.09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844,731.06 | 1,685,137.4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32,491,320.04 | -114,627,754.03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28,467,233.41 | -18,008,065.3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4,024,086.63 | -96,619,688.7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4,024,086.63 | -96,619,688.7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0.00 | 0.00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5,470,846.62 | -57,705,042.06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38,553,240.01 | -38,914,646.64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0.00 | 0.00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0.00 | 0.00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0.00 | 0.00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0.00 | 0.00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0.00 | 0.00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0.00 | 0.00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0.00 | 0.00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0.00 | 0.00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0.00 | 0.00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0.00 | 0.00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 | 0.00 | 0.00 |
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0.00 | 0.00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0.00 | 0.00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0.00 | 0.00 | |
(7)其他 | 0.00 | 0.00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0.00 | 0.00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04,024,086.63 | -96,619,688.70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65,470,846.62 | -57,705,042.06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8,553,240.01 | -38,914,646.64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9 | -0.28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9 | -0.2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公司负责人:吴启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巧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廖龙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628,068,732.91 | 627,313,162.15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530,755,842.62 | 507,042,405.65 |
税金及附加 | 5,218,723.44 | 4,000,505.18 | |
销售费用 | 37,169,744.44 | 32,681,280.77 | |
管理费用 | 30,502,900.04 | 50,734,274.26 | |
研发费用 | 6,689,933.56 | 19,772,890.00 | |
财务费用 | 37,324,724.90 | 29,594,205.73 | |
其中:利息费用 | 36,327,966.03 | 28,911,661.72 | |
利息收入 | 902,534.63 | 1,226,192.63 | |
加:其他收益 | 8,121,134.97 | 6,062,307.9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10,638,396.96 | 25,139,425.5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1,824,424.79 | 6,515,034.7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0.00 | 0.00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0.00 | 0.00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377,700.00 | -10,768,055.88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86,763.74 | 2,612,498.5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3,046.47 | 160,924.3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 -369,755.15 | -23,104.98 |
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654,530.48 | 6,671,596.04 | |
加:营业外收入 | 282,879.73 | 588,336.96 | |
减:营业外支出 | 775,516.43 | 908,159.98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61,893.78 | 6,351,773.02 | |
减:所得税费用 | -1,862,374.25 | -3,479,215.44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24,268.03 | 9,830,988.46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24,268.03 | 9,830,988.46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0.00 | 0.00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0.00 | 0.00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0.00 | 0.00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0.00 | 0.00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0.00 | 0.00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0.00 | 0.00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0.00 | 0.00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0.00 | 0.00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0.00 | 0.00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0.00 | 0.00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0.00 | 0.00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0.00 | 0.00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0.00 | 0.00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0.00 | 0.00 | |
7.其他 | 0.00 | 0.00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024,268.03 | 9,830,988.46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 | 0.00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 | 0.00 |
公司负责人:吴启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巧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廖龙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969,892,147.08 | 1,890,220,610.85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 | 0.00 | 0.00 |
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0.00 | 0.00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0.00 | 0.00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0.00 | 0.00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0.00 | 0.00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0.00 | 0.00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0.00 | 0.00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0.00 | 0.00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0.00 | 0.00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0.00 | 0.0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6,410,715.17 | 15,496,343.5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76,039,460.61 | 229,209,233.8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72,342,322.86 | 2,134,926,188.2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06,001,910.52 | 1,316,319,474.20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0.00 | 0.00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0.00 | 0.00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0.00 | 0.00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0.00 | 0.00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0.00 | 0.00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0.00 | 0.00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16,310,110.08 | 205,661,045.3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9,139,237.59 | 67,276,550.5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76,413,437.05 | 253,090,182.2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97,864,695.24 | 1,842,347,252.3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4,477,627.62 | 292,578,935.9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32,400,000.00 | 372,592,2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599,390.22 | 475,847.5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05,830.18 | 661,095.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0.00 | 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0.00 | 5,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34,305,220.40 | 378,729,142.5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8,620,646.43 | 62,815,719.5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42,939,000.00 | 328,99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0.00 | 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0.00 | 566,710,440.28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803,954.66 | 5,019,216.5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83,363,601.09 | 963,535,376.3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058,380.69 | -584,806,233.8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0.00 | 19,096,6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0.00 | 3,8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54,973,738.89 | 1,115,591,540.23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00 | 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54,973,738.89 | 1,134,688,140.2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971,067,400.02 | 740,572,105.68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5,586,119.63 | 77,776,620.95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0.00 | 20,605,305.4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77,972,811.61 | 11,797,281.4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04,626,331.26 | 830,146,008.0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9,652,592.37 | 304,542,132.2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753,101.47 | -645,946.4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7,519,756.03 | 11,668,887.8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7,555,922.98 | 275,887,035.1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65,075,679.01 | 287,555,922.98 |
公司负责人:吴启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巧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廖龙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62,123,595.38 | 643,361,555.61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601,573.06 | 3,059,211.3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917,927.36 | 101,402,453.1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03,643,095.80 | 747,823,220.0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57,905,740.68 | 454,917,591.05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7,748,461.15 | 66,214,204.5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0,906,599.98 | 19,057,960.7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3,960,238.90 | 94,629,420.5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90,521,040.71 | 634,819,176.8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122,055.09 | 113,004,043.1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5,000,000.00 | 42,302,2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62,645.06 | 72,247.5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7,313,053.17 | 5,171,210.71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0.00 | 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00 | 11,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3,275,698.23 | 58,545,658.2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062,673.92 | 16,575,876.3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15,864,245.20 | 659,9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0.00 | 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03,954.66 | 13,219,216.5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0,730,873.78 | 689,695,092.9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44,824.45 | -631,149,434.6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0.00 | 15,296,6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98,407,581.72 | 796,307,913.03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5,500,000.00 | 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3,907,581.72 | 811,604,513.0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42,031,268.44 | 436,863,901.29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5,704,423.12 | 48,924,377.93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3,097,726.05 | 3,31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50,833,417.61 | 489,098,279.2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925,835.89 | 322,506,233.8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91,108.50 | -343,390.0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0,567,847.85 | -195,982,547.6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7,159,486.92 | 243,142,034.6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591,639.07 | 47,159,486.92 |
公司负责人:吴启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巧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廖龙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09,442,000.00 | 295,820,486.32 | 15,296,600.00 | 31,913,124.19 | 142,134,342.44 | 664,013,352.95 | 165,540,559.69 | 829,553,912.6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9,442,000.00 | 295,820,486.32 | 15,296,600.00 | 31,913,124.19 | 142,134,342.44 | 664,013,352.95 | 165,540,559.69 | 829,553,912.6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672,000.00 | 20,918,453.53 | -6,253,280.00 | 302,426.80 | -165,773,273.42 | -139,971,113.09 | -70,998,087.65 | -210,969,200.7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5,470,846.62 | -165,470,846.62 | -38,553,240.01 | -204,024,086.6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672,000.00 | 20,918,453.53 | -6,253,280.00 | 25,499,733.53 | -29,796,760.04 | -4,297,026.5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672,000.00 | -4,414,080.00 | -6,086,08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280,459.06 | -167,200.00 | -2,113,259.06 | -2,113,259.06 | ||||||||||
4.其他 | 27,612,992.59 | 27,612,992.59 | -29,796,760.04 | -2,183,767.45 | ||||||||||
(三)利润分配 | 302,426.80 | -302,426.80 | -2,648,087.60 | -2,648,087.6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02,426.80 | -302,426.8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648,087.60 | -2,648,087.6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
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7,770,000.00 | 316,738,939.85 | 9,043,320.00 | 32,215,550.99 | -23,638,930.98 | 524,042,239.86 | 94,542,472.04 | 618,584,711.90 |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05,352,000.00 | 363,594,103.93 | 30,930,025.34 | 221,766,683.35 | 821,642,812.62 | 1,701,450.26 | 823,344,262.8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5,352,000.00 | 363,594,103.93 | 30,930,025.34 | 221,766,683.35 | 821,642,812.62 | 1,701,450.26 | 823,344,262.8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90,000.00 | -67,773,617.61 | 15,296,600.00 | 983,098.85 | -79,632,340.91 | -157,629,459.67 | 163,839,109.43 | 6,209,649.7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7,705,042.06 | -57,705,042.06 | -38,914,646.64 | -96,619,688.7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090,000.00 | -67,773,617.61 | 15,296,600.00 | -78,980,217.61 | 214,806,925.93 | 135,826,708.3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090,000.00 | 11,206,600.00 | 15,296,600.00 | 3,800,000.00 | 3,8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280,459.06 | 2,280,459.06 | 2,280,459.06 | |||||||||||
4.其他 | -81,260,676.67 | -81,260,676.67 | 211,006,925.93 | 129,746,249.26 | ||||||||||
(三)利润分配 | 983,098.85 | -21,927,298.85 | -20,944,200.00 | -12,053,169.86 | -32,997,369.8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83,098.85 | -983,098.85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944,200.00 | -20,944,200.00 | -12,053,169.86 | -32,997,369.86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 |
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9,442,000.00 | 295,820,486.32 | 15,296,600.00 | 31,913,124.19 | 142,134,342.44 | 664,013,352.95 | 165,540,559.69 | 829,553,912.64 |
公司负责人:吴启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巧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廖龙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09,442,000.00 | 377,081,881.63 | 15,296,600.00 | 31,913,124.19 | 179,985,517.47 | 783,125,923.2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9,442,000.00 | 377,081,881.63 | 15,296,600.00 | 31,913,124.19 | 179,985,517.47 | 783,125,923.2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672,000.00 | -6,694,539.06 | -6,253,280.00 | 302,426.80 | 2,721,841.23 | 911,008.9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024,268.03 | 3,024,268.0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672,000.00 | -6,694,539.06 | -6,253,280.00 | -2,113,259.0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672,000.00 | -4,414,080.00 | -6,086,08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280,459.06 | -167,200.00 | -2,113,259.06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02,426.80 | -302,426.8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02,426.80 | -302,426.8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7,770,000.00 | 370,387,342.57 | 9,043,320.00 | 32,215,550.99 | 182,707,358.70 | 784,036,932.26 |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05,352,000.00 | 363,594,822.57 | 30,930,025.34 | 192,081,827.86 | 791,958,675.7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5,352,000.00 | 363,594,822.57 | 30,930,025.34 | 192,081,827.86 | 791,958,675.7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90,000.00 | 13,487,059.06 | 15,296,600.00 | 983,098.85 | -12,096,310.39 | -8,832,752.4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830,988.46 | 9,830,988.4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090,000.00 | 13,487,059.06 | 15,296,600.00 | 2,280,459.0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090,000.00 | 11,206,600.00 | 15,296,6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280,459.06 | 2,280,459.06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83,098.85 | -21,927,298.85 | -20,944,2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83,098.85 | -983,098.85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944,200.00 | -20,944,2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9,442,000.00 | 377,081,881.63 | 15,296,600.00 | 31,913,124.19 | 179,985,517.47 | 783,125,923.29 |
公司负责人:吴启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巧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廖龙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佛山市天安塑料有限公司,经佛山市天安塑料有限公司2012年9月29日股东会决议同意,以原有股东作为发起人将佛山市天安塑料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10月30日取得广东省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44060040000093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于2016年1月19日取得广东省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6007224411582《营业执照》。本公司成立时的股份总数为9,000万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00.00万元。
根据本公司2014年4月15日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万元,由股东以货币增资,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和股本均为人民币10,500.00万元。上述股本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410225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本公司2014年12月31日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万元,由股东以货币增资,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和股本均为人民币11,000.00万元。上述股本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410015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本公司2015年9月5日召开的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7年8月12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并经2017年8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89号《关于核准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6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64元/股,发行完成后股份总数变更为146,680,000股,注册资本变更为146,680,000.00元。于2017年9月6日,本公司上述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3,668万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603725”。该次增资本公司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本公司2019年5月14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总股本146,68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58,672,000股,转增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05,352,000.00元,该次增资本公司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经本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114名激励对象授予40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3.74元/股。上述激励对象实际认购公司限制性股票409万股,相应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090,000.00元,公司总股本由205,352,000股增加至209,442,000股。
2022年4月25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全体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及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其他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672,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人民币3.64元/股。上述股份已于2022年6月27日完成注销,公司相应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1,672,000.00元,公司总股本由209,442,000
股减少至207,770,000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05,352,000 | 98.84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2,418,000 | 1.16 |
股份总数 | 207,770,000 | 100.00 |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主要经营活动为: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以及建筑陶瓷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室内整装相关产品销售及服务。主要经营产品有家居装饰饰面材料、汽车内饰饰面材料、薄膜、人造革、防火板材、建筑陶瓷等。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5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
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安”) |
广东天安集成整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集成”) |
广东天安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高分子”) |
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湾鹰牌”) |
佛山鹰牌陶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牌贸易”) |
佛山鹰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牌科技”) |
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鹰牌”) |
广东鹰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牌实业”) |
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欣装材”) |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存货的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的确认时点,详见附注五的第15点、第23点、第29点、第38点。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
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① 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② 处置子公司
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③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当月月初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
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本集团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
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本集团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集团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集团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集团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第10点“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第10点“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第10点“金融工具”。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第10点“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周转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自制半成品、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及成品、发出商品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第10点(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集团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集团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集团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
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年 | 5% | 2.38%-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20年 | 5-10% | 4.5-19%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年 | 5-10% | 9-31.67%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3-10年 | 5-10% | 9-31.67% |
固定资产装修 | 年限平均法 | 10年 | 0% | 10%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处置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第42点“租赁”。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466-600月 | 按照土地使用权证剩余可使用年限 |
软件 | 10年 | 按预计使用年限平均摊销 |
专利使用权 | 5年 | 按预计使用年限平均摊销 |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本集团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标权,管理层认为其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无法可靠估计,所以本集团将其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本集团于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上述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处理。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
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集团长期待摊费用为装修费等。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第42点“租赁”。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集团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集团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集团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集团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集团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
? 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集团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集团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集团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集团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集团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
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视情况不同计入当期损益,或者在项目期内分期确认为当期收益。
(2)确认时点
本集团于收到政府补助时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集团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集团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本集团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本集团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的,本集团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集团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 商誉的初始确认;
?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
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集团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①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
金额;
? 本集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 本集团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后续釆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集团按照本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②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集团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集团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③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④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集团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①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集团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2〕13号文、《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通过 | 无 |
其他说明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
称“解释第15号”)。
① 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②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解释第15号明确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本集团执行解释第15号未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财会 〔2022〕13 号文
财政部于 2022年5月19日发布了财会〔2022〕13号文,再次对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特殊情况下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取消了原先“仅针对 2022 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才能适用简化方法的限制。对于由特殊情况直接引发的 2022 年6 月30 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财会〔2020〕10号文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其他适用条件不变。
本集团执行特殊情况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未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①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 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发生在 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 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
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4)执行《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政部于2022年12月6日发布了《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2〕32号,以下简称“年报工作通知”)。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财会〔2006〕3号,以下简称固定资产准则)等相关规定,将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与存货的生产和加工相关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按照存货成本确定原则进行处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专设的销售机构等发生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按照功能分类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
企业应当按照固定资产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财会〔2006〕3号)等相关规定,在停工停产期间继续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例如,企业因需求不足而停产或因事故而停工检修等,相关生产设备应当继续计提折旧,并计入营业成本。
本集团已采用该年报工作通知的要求编制2022年度财务报表,执行该规定未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回购本公司股份
回购自身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发行、回购、出售或注销自身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
(2)分部报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3、5、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母公司及子公司石湾鹰牌、鹰牌贸易、天安高分子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出口免抵税额计征 | 7 |
子公司安徽天安、瑞欣装材、东源鹰牌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出口免抵税额计征 | 5 | |
子公司天安集成、鹰牌科技、鹰牌实业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 7 | |
教育费附加 | 母公司及子公司石湾鹰牌、鹰牌贸易、东源鹰牌、瑞欣装材、安徽天安、天安高分子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出口免抵税额计征 | 3 |
子公司天安集成、鹰牌科技、鹰牌实业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 3 | |
地方教育附加 | 母公司及子公司石湾鹰牌、鹰牌贸易、东源鹰牌、瑞欣装材、安徽天安、天安高分子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出口免抵税额计征 | 2 |
子公司天安集成、鹰牌科技、鹰牌实业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 2 | |
企业所得税 | 子公司安徽天安、天安高分子、石湾鹰牌、东源鹰牌、瑞欣装材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注1~5) | 15 |
母公司及子公司鹰牌实业、天安集成、鹰牌贸易、鹰牌科技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注6~7) | 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注1:本公司子公司安徽天安于2020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2034002651,发证日期:2020年10月30日),有效期为三年。安徽天安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的三年内(2020年-2022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
注2:本公司子公司天安高分子于2021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2144004467,发证日期:2021年12月20日),有效期为三年。天安高分子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的三年内(2021年-2023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
注3:本公司子公司石湾鹰牌于2021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2144003206,发证日期:2021年12月20日),有效期为三年。石湾鹰牌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的三年内(2021年-2023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
注4:本公司子公司东源鹰牌于2022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2244008170,发证日期:2022年12月22日),有效期为三年。东源鹰牌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的三年内(2022年-2024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注5:本公司子公司瑞欣装材于2021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2133007338,发证日期:2021年12月16日),有效期为三年。瑞欣装材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的三年内(2021年-2023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注6:本公司子公司天安集成、鹰牌贸易、鹰牌科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8号)相关规定,适用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2年12月31日终止。按照《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注7:本公司子公司天安集成、鹰牌贸易、鹰牌科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的规定,对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1)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公告的第(1)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52,402.54 | 32,847.87 |
银行存款 | 364,131,390.71 | 286,396,085.86 |
其他货币资金 | 84,690,977.83 | 57,191,696.96 |
合计 | 448,874,771.08 | 343,620,630.6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0.00 | 0.00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0.00 | 0.00 |
其他说明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因资金集中管理支取受限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46,810,694.24 | 33,630,267.75 |
信用证保证金 | 16,986,660.41 | 5,201,653.05 |
保函保证金及其他保证金 | 20,001,737.42 | 17,232,786.91 |
合计 | 83,799,092.07 | 56,064,707.71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9,999,000.00 | 0.00 |
其中: | ||
理财产品及其他 | 9,999,000.00 | 0.00 |
合计 | 9,999,000.00 | 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8,012,182.20 | 52,081,185.18 |
商业承兑票据 | 2,996,488.32 | 108,838,326.44 |
其中:坏账准备 | -1,601,315.29 | -52,788,818.30 |
合计 | 39,407,355.23 | 108,130,693.32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000,000.00 |
合计 | 2,000,000.00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3,863,899.37 | 10,288,079.77 |
商业承兑票据 | 0.00 | 0.00 |
合计 | 53,863,899.37 | 10,288,079.77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106,993,991.85 |
合计 | 106,993,991.85 |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012,121.16 | 4.91 | 1,552,096.93 | 77.14 | 460,024.23 | 63,129,202.65 | 39.23 | 50,503,362.11 | 80.00 | 12,625,840.5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8,996,549.36 | 95.09 | 49,218.36 | 0.13 | 38,947,331.00 | 97,790,308.97 | 60.77 | 2,285,456.19 | 2.34 | 95,504,852.78 |
其中: | ||||||||||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 984,367.16 | 2.52 | 49,218.36 | 5.00 | 935,148.80 | 45,709,123.79 | 46.74 | 2,285,456.19 | 5.00 | 43,423,667.60 |
按低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8,012,182.20 | 97.48 | 0.00 | 0.00 | 38,012,182.20 | 52,081,185.18 | 53.26 | 0.00 | 0.00 | 52,081,185.18 |
合计 | 41,008,670.52 | / | 1,601,315.29 | / | 39,407,355.23 | 160,919,511.62 | / | 52,788,818.30 | / | 108,130,693.3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其他地产客户 | 2,012,121.16 | 1,552,096.93 | 77.14 | 按照预期可收回金额计提 |
合计 | 2,012,121.16 | 1,552,096.93 | 77.14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984,367.16 | 49,218.36 | 5.00 |
合计 | 984,367.16 | 49,218.3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低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38,012,182.20 | 0.00 | 0.00 |
合计 | 38,012,182.20 | 0.00 | 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0,503,362.11 | 1,552,096.93 | 0.00 | 0.00 | -50,503,362.11 | 1,552,096.9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85,456.19 | 0.00 | 2,236,237.83 | 0.00 | 0.00 | 49,218.36 |
合计 | 52,788,818.30 | 1,552,096.93 | 2,236,237.83 | 0.00 | -50,503,362.11 | 1,601,315.29 |
注:其他是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应收票据转为应收账款,同时将已单项计提的应收票据减值准备转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05,255,659.36 |
1年以内小计 | 405,255,659.36 |
1至2年 | 249,600,403.90 |
2至3年 | 86,457,299.97 |
3至4年 | 25,289,913.12 |
4至5年 | 14,060,330.43 |
5年以上 | 7,143,704.18 |
合计 | 787,807,310.9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95,683,508.76 | 50.23 | 270,974,558.10 | 68.48 | 124,708,950.66 | 74,893,253.02 | 10.49 | 61,170,113.57 | 81.68 | 13,723,139.4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92,123,802.20 | 49.77 | 32,199,458.67 | 8.21 | 359,924,343.53 | 638,748,909.06 | 89.51 | 50,717,293.54 | 7.94 | 588,031,615.52 |
合计 | 787,807,310.96 | 100.00 | 303,174,016.77 | — | 484,633,294.19 | 713,642,162.08 | 100.00 | 111,887,407.11 | — | 601,754,754.9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恒大集团(注) | 106,067,515.49 | 100,764,139.71 | 95.00 | 按照预期可收回金额计提 |
其他地产客户 | 256,043,967.99 | 139,422,737.94 | 54.45 | 按照预期可收回金额计提 |
其他经销商和客户 | 33,572,025.28 | 30,787,680.45 | 91.71 | 按照预期可收回金额计提 |
合计 | 395,683,508.76 | 270,974,558.10 | 68.48 | / |
注:包括中国恒大集团及成员企业。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392,123,802.20 | 32,199,458.67 | 8.21 |
合计 | 392,123,802.20 | 32,199,458.67 | 8.21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账龄组合,按账龄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338,143,081.31 | 16,907,154.08 | 5.00 |
1-2年(含2年) | 24,272,993.76 | 2,427,299.38 | 10.00 |
2-3年(含3年) | 17,871,983.54 | 5,361,595.07 | 30.00 |
3-4年(含4年) | 7,567,752.20 | 3,783,876.10 | 50.00 |
4-5年(含5年) | 2,742,286.75 | 2,193,829.40 | 80.00 |
5年以上 | 1,525,704.64 | 1,525,704.64 | 100.00 |
合计 | 392,123,802.20 | 32,199,458.67 | ——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1,170,113.57 | 160,409,347.87 | 0.00 | 1,108,265.45 | 50,503,362.11 | 270,974,558.1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0,717,293.54 | 0.00 | 18,419,651.27 | 98,183.60 | 0.00 | 32,199,458.67 |
合计 | 111,887,407.11 | 160,409,347.87 | 18,419,651.27 | 1,206,449.05 | 50,503,362.11 | 303,174,016.77 |
注:其他是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应收票据转为应收账款,同时将已单项计提的应收票据减值准备转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206,449.05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客户一 | 货款 | 824,894.13 | 预计无法收回 | 管理层批准 | 否 |
客户二 | 货款 | 228,935.10 | 预计无法收回 | 管理层批准 | 否 |
客户三 | 货款 | 98,183.60 | 预计无法收回 | 管理层批准 | 否 |
客户四 | 货款 | 30,310.42 | 预计无法收回 | 管理层批准 | 否 |
客户五 | 货款 | 24,125.80 | 预计无法收回 | 管理层批准 | 否 |
合计 | 1,206,449.05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至五 | 190,590,123.29 | 24.19 | 106,540,266.99 |
合计 | 190,590,123.29 | 24.19 | 106,540,266.99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23,468,818.54 | 80,080,336.18 |
合计 | 23,468,818.54 | 80,080,336.18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应收票据 | 80,080,336.18 | 263,644,020.56 | 320,255,538.20 | 0.00 | 23,468,818.54 | 0.00 |
合计 | 80,080,336.18 | 263,644,020.56 | 320,255,538.20 | 0.00 | 23,468,818.54 | 0.00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本集团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27,408,845.19 | 0.00 |
合计 | 127,408,845.19 | 0.00 |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6,911,055.71 | 94.81 | 23,801,463.44 | 95.12 |
1至2年 | 675,727.41 | 2.38 | 457,932.45 | 1.83 |
2至3年 | 73,745.79 | 0.26 | 161,560.29 | 0.65 |
3年以上 | 722,293.08 | 2.55 | 602,493.51 | 2.40 |
合计 | 28,382,821.99 | 100.00 | 25,023,449.69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客户一至五 | 5,818,892.94 | 20.50 |
合计 | 5,818,892.94 | 20.50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0.00 | 502,617.80 |
其他应收款 | 31,175,466.36 | 54,981,763.51 |
合计 | 31,175,466.36 | 55,484,381.3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00 | 502,617.80 |
合计 | 0.00 | 502,617.80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1,375,071.17 |
1年以内小计 | 11,375,071.17 |
1至2年 | 186,927,138.21 |
2至3年 | 6,157,736.00 |
3至4年 | 1,267,181.45 |
4至5年 | 953,592.19 |
5年以上 | 3,014,171.31 |
合计 | 209,694,890.33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款项 | 154,956,966.12 | 150,125,319.75 |
备用金及其他款项 | 53,095,407.12 | 55,124,274.11 |
代扣代缴款项 | 1,517,990.57 | 1,197,379.34 |
代垫费用 | 124,526.52 | 252,698.35 |
合计 | 209,694,890.33 | 206,699,671.5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7,717,908.04 | 0.00 | 144,000,000.00 | 151,717,908.04 |
本期计提 | 1,091,308.43 | 0.00 | 27,000,000.00 | 28,091,308.43 |
本期转回 | 138,791.20 | 0.00 | 0.00 | 138,791.20 |
本期核销 | 1,151,001.30 | 0.00 | 0.00 | 1,151,001.30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7,519,423.97 | 0.00 | 171,000,000.00 | 178,519,423.97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46,337,785.30 | 26,899,999.00 | 0.00 | 1,151,001.30 | 0.00 | 172,086,783.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380,122.74 | 1,052,518.23 | 0.00 | 0.00 | 0.00 | 6,432,640.97 |
合计 | 151,717,908.04 | 27,952,517.23 | 0.00 | 1,151,001.30 | 0.00 | 178,519,423.9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1,151,001.3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客户 | 押金、保证金款项 | 1,151,001.30 | 预计无法收回 | 管理层批准 | 否 |
合计 | 1,151,001.30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押金、保证金款项 | 130,000,000.00 | 1-2年 | 61.99 | 123,500,000.00 |
第二名 | 备用金及其他款项 | 50,000,000.00 | 1-2年 | 23.84 | 47,500,000.00 |
第三名 | 押金、保证金款项 | 5,500,000.00 | 1-3年 | 2.62 | 1,000,000.00 |
第四名 | 押金、保证金款项 | 1,284,200.00 | 2-3年 | 0.61 | 385,260.00 |
第五名 | 备用金及其他 | 1,085,283.00 | 5年以上 | 0.52 | 1,085,283.00 |
合计 | 187,869,483.00 | 89.58 | 173,470,543.00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08,764,026.59 | 5,013,937.94 | 103,750,088.65 | 100,609,045.86 | 6,286,402.33 | 94,322,643.53 |
周转材料 | 6,855,858.27 | 632,343.21 | 6,223,515.06 | 7,115,328.87 | 686,407.76 | 6,428,921.11 |
自制半成品 | 11,739,213.31 | 0.00 | 11,739,213.31 | 15,254,140.66 | 0.00 | 15,254,140.66 |
库存商品 | 329,205,798.66 | 18,612,324.46 | 310,593,474.20 | 269,163,047.67 | 19,022,775.27 | 250,140,272.40 |
发出商品 | 79,625,130.85 | 3,023,241.62 | 76,601,889.23 | 89,834,673.87 | 2,763,826.58 | 87,070,847.29 |
委托加工物资及成品 | 0.00 | 0.00 | 0.00 | 192,088.99 | 0.00 | 192,088.99 |
在产品 | 7,090,099.33 | 0.00 | 7,090,099.33 | 6,890,693.87 | 0.00 | 6,890,693.87 |
在途物资 | 549,988.24 | 0.00 | 549,988.24 | 855,948.73 | 0.00 | 855,948.73 |
合计 | 543,830,115.25 | 27,281,847.23 | 516,548,268.02 | 489,914,968.52 | 28,759,411.94 | 461,155,556.58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6,286,402.33 | 119,689.34 | 0.00 | 1,392,153.73 | 0.00 | 5,013,937.94 |
周转材料 | 686,407.76 | 0.00 | 0.00 | 54,064.55 | 0.00 | 632,343.21 |
库存商品 | 19,022,775.27 | 2,725,507.63 | 0.00 | 3,135,958.44 | 0.00 | 18,612,324.46 |
发出商品 | 2,763,826.58 | 259,415.04 | 0.00 | 0.00 | 0.00 | 3,023,241.62 |
合计 | 28,759,411.94 | 3,104,612.01 | 0.00 | 4,582,176.72 | 0.00 | 27,281,847.23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缴税款 | 1,772,648.90 | 5,793,032.68 |
待抵扣和待认证的进项税 | 26,814,925.37 | 5,398,468.27 |
待摊费用 | 1,613,163.44 | 344,837.84 |
合计 | 30,200,737.71 | 11,536,338.79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联营企业 | |||||||||||
佛山新动力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054,700.47 | 0.00 | 0.00 | -11,824,424.79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3,230,275.68 | 0.00 |
小计 | 25,054,700.47 | 0.00 | 0.00 | -11,824,424.79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3,230,275.68 | 0.00 |
合计 | 25,054,700.47 | 0.00 | 0.00 | -11,824,424.79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3,230,275.68 | 0.00 |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2,681,300.00 | 37,803,600.00 |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 42,681,300.00 | 37,803,600.00 |
合计 | 42,681,300.00 | 37,803,6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645,964,335.59 | 673,670,352.64 |
固定资产清理 | 0.00 | 0.00 |
合计 | 645,964,335.59 | 673,670,352.6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固定资产装修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28,687,875.99 | 669,698,671.40 | 14,636,013.29 | 37,535,779.16 | 5,211,606.33 | 1,155,769,946.17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0,202.90 | 48,408,332.57 | 517,185.19 | 2,702,855.92 | 362,608.42 | 52,191,185.00 |
(1)购置 | 200,202.90 | 16,083,293.17 | 517,185.19 | 2,702,855.92 | 362,608.42 | 19,866,145.60 |
(2)在建工程转入 | 0.00 | 32,325,039.40 | 0.00 | 0.00 | 0.00 | 32,325,039.40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1,735,919.63 | 1,841,522.94 | 2,379,882.23 | 0.00 | 5,957,324.80 |
(1)处置或报废 | 0.00 | 1,735,919.63 | 1,841,522.94 | 2,379,882.23 | 0.00 | 5,957,324.80 |
4.期末余额 | 428,888,078.89 | 716,371,084.34 | 13,311,675.54 | 37,858,752.85 | 5,574,214.75 | 1,202,003,806.3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89,618,184.31 | 360,334,957.04 | 9,366,414.60 | 21,245,089.26 | 1,534,948.32 | 482,099,593.5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516,935.15 | 56,795,944.11 | 1,529,027.06 | 4,504,988.06 | 592,838.29 | 79,939,732.67 |
(1)计提 | 16,516,935.15 | 56,795,944.11 | 1,529,027.06 | 4,504,988.06 | 592,838.29 | 79,939,732.67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2,026,150.33 | 1,732,513.28 | 2,241,191.81 | 0.00 | 5,999,855.42 |
(1)处置或报废 | 0.00 | 2,026,150.33 | 1,732,513.28 | 2,241,191.81 | 0.00 | 5,999,855.42 |
4.期末余额 | 106,135,119.46 | 415,104,750.82 | 9,162,928.38 | 23,508,885.51 | 2,127,786.61 | 556,039,470.7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本期增加金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4.期末余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22,752,959.43 | 301,266,333.52 | 4,148,747.16 | 14,349,867.34 | 3,446,428.14 | 645,964,335.59 |
2.期初账面价值 | 339,069,691.68 | 309,363,714.36 | 5,269,598.69 | 16,290,689.90 | 3,676,658.01 | 673,670,352.64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23,956,296.42 | 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4,651,707.38 | 29,568,381.27 |
工程物资 | 0.00 | 0.00 |
合计 | 24,651,707.38 | 29,568,381.2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土建工程 | 0.00 | 0.00 | 0.00 | 416,981.14 | 0.00 | 416,981.14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508,973.45 | 0.00 | 508,973.45 | 0.00 | 0.00 | 0.00 |
待安装机器设备 | 24,142,733.93 | 0.00 | 24,142,733.93 | 29,151,400.13 | 0.00 | 29,151,400.13 |
合计 | 24,651,707.38 | 0.00 | 24,651,707.38 | 29,568,381.27 | 0.00 | 29,568,381.27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6号压延线 | 22,000,000.00 | 0.00 | 19,120,509.26 | 0.00 | 0.00 | 19,120,509.26 | 86.91 | 86.91% | 0.00 | 0.00 | 0.00 | 自有资金 |
环保工程 | 4,180,530.97 | 0.00 | 2,366,371.56 | 0.00 | 0.00 | 2,366,371.56 | 56.60 | 56.60% | 0.00 | 0.00 | 0.00 | 自有资金 |
贴合机 | 1,627,968.76 | 0.00 | 1,627,968.76 | 0.00 | 0.00 | 1,627,968.76 | 100.00 | 95.00% | 0.00 | 0.00 | 0.00 | 自有资金 |
新四版表处机 | 3,133,880.42 | 0.00 | 1,027,884.35 | 0.00 | 0.00 | 1,027,884.35 | 32.80 | 32.80% | 0.00 | 0.00 | 0.00 | 自有资金 |
鼎捷软件 | 630,880.00 | 0.00 | 508,973.45 | 0.00 | 0.00 | 508,973.45 | 80.68 | 80.68% | 0.00 | 0.00 | 0.00 | 自有资金 |
其他 | 32,958,011.58 | 29,568,381.27 | 3,350,950.40 | 32,325,039.40 | 594,292.27 | 0.00 | 100.00 | 100.00% | 0.00 | 0.00 | 0.00 | 自有资金 |
合计 | 64,531,271.73 | 29,568,381.27 | 28,002,657.78 | 32,325,039.40 | 594,292.27 | 24,651,707.38 | 0.00 | 0.00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8,040,925.80 | 38,040,925.80 |
2.本期增加金额 | 6,879,918.45 | 6,879,918.45 |
新增租赁 | 6,879,918.45 | 6,879,918.45 |
3.本期减少金额 | 6,845,801.04 | 6,845,801.04 |
处置 | 6,845,801.04 | 6,845,801.04 |
4.期末余额 | 38,075,043.21 | 38,075,043.2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9,292,760.03 | 9,292,760.0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499,800.51 | 12,499,800.51 |
(1)计提 | 12,499,800.51 | 12,499,800.51 |
3.本期减少金额 | 3,333,831.74 | 3,333,831.74 |
(1)处置 | 3,333,831.74 | 3,333,831.74 |
4.期末余额 | 18,458,728.80 | 18,458,728.8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0.00 | 0.00 |
2.本期增加金额 | 0.00 | 0.00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0.00 |
4.期末余额 | 0.00 | 0.00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9,616,314.41 | 19,616,314.41 |
2.期初账面价值 | 28,748,165.77 | 28,748,165.77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专利技术 | 商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7,706,774.45 | 19,548,950.12 | 40,344,400.00 | 77,807,200.00 | 225,407,324.57 |
2.本期增加金额 | 0.00 | 221,658.89 | 0.00 | 0.00 | 221,658.89 |
(1)购置 | 0.00 | 221,658.89 | 0.00 | 0.00 | 221,658.89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处置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4.期末余额 | 87,706,774.45 | 19,770,609.01 | 40,344,400.00 | 77,807,200.00 | 225,628,983.46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3,959,469.53 | 6,530,084.02 | 5,507,066.62 | 0.00 | 25,996,620.1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58,743.84 | 2,502,471.30 | 8,068,879.92 | 0.00 | 12,430,095.06 |
(1)计提 | 1,858,743.84 | 2,502,471.30 | 8,068,879.92 | 0.00 | 12,430,095.06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4.期末余额 | 15,818,213.37 | 9,032,555.32 | 13,575,946.54 | 0.00 | 38,426,715.2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本期增加金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4.期末余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1,888,561.08 | 10,738,053.69 | 26,768,453.46 | 77,807,200.00 | 187,202,268.23 |
2.期初账面价值 | 73,747,304.92 | 13,018,866.10 | 34,837,333.38 | 77,807,200.00 | 199,410,704.40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账面原值 |
瑞欣装材 | 54,516,481.90 | 0.00 | 0.00 | 54,516,481.90 |
石湾鹰牌、鹰牌贸易、鹰牌科技、东源鹰牌、(以下合称“鹰牌四家公司”) | 197,610,719.07 | 0.00 | 0.00 | 197,610,719.07 |
合计 | 252,127,200.97 | 0.00 | 0.00 | 252,127,200.97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处置 | |||
瑞欣装材 | 0.00 | 0.00 | 0.00 | 0.00 |
鹰牌四家公司 | 0.00 | 88,652,858.33 | 0.00 | 88,652,858.33 |
合计 | 0.00 | 88,652,858.33 | 0.00 | 88,652,858.33 |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由于瑞欣装材主要从事耐火板等装饰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产生的主要现金流独立于本公司其他子公司,且本公司对瑞欣装材单独进行经营活动管理,所以本公司将瑞欣装材与商誉相关的长期资产作为一个资产组。由于鹰牌四家公司主要从事建筑陶瓷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生的主要现金流独立于本公司其他子公司,且本公司对鹰牌四家公司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经营活动管理,所以本公司将鹰牌四家公司与商誉相关的长期资产作为一个资产组。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被分配至相对应的子公司以进行减值测试,详见下表(单位:万元):
资产组名称 | 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账面价值 | 应分配的商誉账面价值 | 未确认的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商誉价值 | 包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合计 |
瑞欣装材资产组 | 8,702.91 | 5,451.65 | 3,634.43 | 17,788.99 |
鹰牌四家公司资产组 | 28,542.40 | 19,761.07 | 10,179.95 | 58,483.42 |
上述商誉所在的资产组与购买日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管理层于每年年末对上述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在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本集团将包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如果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相关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上述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是基于管理层批准的未来五年期财务预算,采用现金流量预测方法计算。
2)本集团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方法的关键参数信息
资产组名称 | 预测期 | 预测期增长率 | 稳定期增长率 | 折现率 |
瑞欣装材资产组 | 2023年-2027年 (后续为稳定期) | 注 | 0% | 10.28% |
鹰牌四家公司资产组 | 2023年-2027年 (后续为稳定期) | 注 | 0% | 12.96% |
注: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增长率,并采用能够反映相关资产组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为折现率;瑞欣装材资产组2023年-2027年的预测期收入增长率为5.30%至1.99%,鹰牌四家公司资产组2023年-2027年的预测期收入增长率为13.65%至2.74%。3)商誉减值测试结论(单位:万元)
资产组名称 | 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 包含商誉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 整体商誉减值准备 | 归属于本年度商誉减值损失 | 应分配的本年度商誉减值损失 |
瑞欣装材资产组 | 28,477.38 | 17,788.99 | 无需计提 | 0.00 | 0.00 |
鹰牌四家公司资产组 | 45,051.17 | 58,483.42 | 13,432.25 | 8,865.29 | 8,865.29 |
本集团对瑞欣装材包含商誉的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收回金额)的测算参考了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出具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国际评字【2023】第TKMQD0186号)的评估结果。本集团对鹰牌四家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收回金额)的测算参考了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2023年4月24日出具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佛山鹰牌科技有限公司、佛山鹰牌陶瓷贸易有限公司模拟合并主体形成的整体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国际评字【2023】第TKMQD0093号)的评估结果。4)根据本公司与瑞欣装材的原股东以及瑞欣装材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瑞欣装材的原股东承诺,瑞欣装材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不低于2,100万元、2,300万元、2,500万元。
瑞欣装材2022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2,648.09万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号:信会师粤报字[2023]第10324号)。经测算后瑞欣装材2022年度业绩实际完成情况已经达到前述《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经减值测试,本集团收购瑞欣装材形成的商誉其包含商誉的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高于资产组的账面价值,本年度无需计提减值;本集团收购鹰牌四家公司形成的商誉其包含商誉的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低于资产组的账面价值,本年度应计提减值,应分配的商誉减值损失8,865.29万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等 | 29,182,120.86 | 16,065,193.66 | 11,981,126.49 | 33,266,188.03 |
合计 | 29,182,120.86 | 16,065,193.66 | 11,981,126.49 | 33,266,188.03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471,548,346.72 | 71,898,273.19 | 312,287,645.15 | 46,841,221.01 |
销售返利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 151,158,971.78 | 22,886,886.30 | 123,330,321.42 | 18,704,361.90 |
可弥补亏损 | 68,533,675.73 | 12,245,450.34 | 43,677,934.50 | 6,551,690.18 |
递延收益 | 13,479,744.93 | 2,913,245.49 | 16,710,628.98 | 2,506,594.35 |
应付未付费用 | 8,118,856.45 | 1,217,828.47 | 12,155,672.25 | 1,823,350.84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5,061,021.52 | 3,420,230.67 | 8,866,022.30 | 1,330,881.18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2,992,287.00 | 748,071.75 | 7,369,987.00 | 1,105,498.05 |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折旧差异 | 1,409,211.41 | 211,381.71 | 1,780,250.22 | 267,037.53 |
租赁税会差异 | 1,652,992.03 | 253,871.99 | 1,184,459.52 | 170,757.77 |
合计 | 733,955,107.57 | 115,795,239.91 | 527,362,921.34 | 79,301,392.81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 | 163,011,255.26 | 24,791,528.29 | 175,839,543.39 | 26,715,771.51 |
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合计 | 163,011,255.26 | 24,791,528.29 | 175,839,543.39 | 26,715,771.51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9,028,256.58 | 27,757,971.81 |
可抵扣亏损 | 16,994,429.31 | 22,453,523.88 |
合计 | 56,022,685.89 | 50,211,495.69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2023 | 1,839,681.86 | 1,839,681.86 |
2024 | 2,726,966.27 | 2,726,966.27 |
2025 | 3,300,439.16 | 12,864,325.88 |
2026 | 4,979,339.48 | 5,022,549.87 |
2027 | 4,148,002.54 | 0.00 |
合计 | 16,994,429.31 | 22,453,523.8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设备款等 | 5,568,387.00 | 0.00 | 5,568,387.00 | 11,354,806.63 | 0.00 | 11,354,806.63 |
合计 | 5,568,387.00 | 0.00 | 5,568,387.00 | 11,354,806.63 | 0.00 | 11,354,806.63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担保借款 | 387,987,083.54 | 273,000,000.00 |
信用借款 | 267,399,800.00 | 415,736,377.78 |
票据贴现借款 | 10,288,079.77 | 25,600,214.61 |
应付借款利息 | 686,596.06 | 1,182,200.01 |
合计 | 666,361,559.37 | 715,518,792.4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担保借款情况详见本附注“十二第5点的第(4)关联担保情况”。注2: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到期但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23,548,495.38 | 67,746,205.29 |
银行承兑汇票 | 110,359,377.64 | 76,911,577.10 |
合计 | 133,907,873.02 | 144,657,782.39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 元。注: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应付票据均为一年内到期。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工程设备款 | 363,301,611.42 | 287,560,717.20 |
合计 | 363,301,611.42 | 287,560,717.2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49,818,977.88 | 135,603,240.71 |
积分递延收益 | 89,572,267.88 | 123,856,984.91 |
合计 | 239,391,245.76 | 259,460,225.62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52,567,377.16 | 295,313,744.53 | 297,848,961.22 | 50,032,160.4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0.00 | 17,874,082.85 | 17,874,082.85 | 0.00 |
三、辞退福利 | 0.00 | 1,358,378.38 | 1,358,378.38 | 0.00 |
合计 | 52,567,377.16 | 314,546,205.76 | 317,081,422.45 | 50,032,160.47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 | 52,218,758.70 | 267,221,347.84 | 269,488,079.97 | 49,952,026.57 |
和补贴 | ||||
二、职工福利费 | 231,215.96 | 13,546,236.06 | 13,777,452.02 | 0.00 |
三、社会保险费 | 0.00 | 7,912,524.70 | 7,864,772.80 | 47,751.9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0.00 | 7,403,557.97 | 7,355,806.07 | 47,751.90 |
工伤保险费 | 0.00 | 508,966.73 | 508,966.73 | 0.00 |
四、住房公积金 | 83,868.50 | 5,082,099.10 | 5,165,967.60 | 0.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3,534.00 | 1,551,536.83 | 1,552,688.83 | 32,382.00 |
合计 | 52,567,377.16 | 295,313,744.53 | 297,848,961.22 | 50,032,160.47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0.00 | 17,245,053.65 | 17,245,053.65 | 0.00 |
2、失业保险费 | 0.00 | 629,029.20 | 629,029.20 | 0.00 |
合计 | 0.00 | 17,874,082.85 | 17,874,082.85 | 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5,111,605.38 | 12,187,184.15 |
企业所得税 | 5,885,514.64 | 6,373,779.3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784,326.81 | 939,336.57 |
房产税 | 1,043,054.63 | 360,968.98 |
土地使用税 | 618,744.81 | 233,441.25 |
其他税费 | 2,596,804.49 | 1,525,922.53 |
合计 | 37,040,050.76 | 21,620,632.83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14,701,257.46 | 12,053,169.86 |
其他应付款 | 183,301,399.31 | 192,037,905.30 |
合计 | 198,002,656.77 | 204,091,075.1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95,358,629.35 | 82,769,628.17 |
预提费用 | 8,206,135.37 | 19,164,580.79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9,043,320.00 | 15,296,600.00 |
应付交易对价款及其他 | 70,693,314.59 | 74,807,096.34 |
合计 | 183,301,399.31 | 192,037,905.3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70,000,000.00 | 37,850,000.00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9,923,547.02 | 12,110,741.83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33,379,517.92 | 29,856,569.38 |
应付借款利息 | 563,975.78 | 513,501.39 |
合计 | 113,867,040.72 | 80,330,812.60 |
其他说明:
注1: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详见本附注七第45点。注2: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详见本附注七第47点。注3: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详见本附注七第48点。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18,956,330.30 | 16,838,968.39 |
合计 | 18,956,330.30 | 16,838,968.39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担保借款(注) | 296,400,000.00 | 312,000,000.00 |
信用借款 | 104,875,000.00 | 46,500,000.00 |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70,000,000.00 | -37,850,000.00 |
合计 | 331,275,000.00 | 320,65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2021年,本公司以交割后持有的东源鹰牌66%股权、石湾鹰牌66%股权、鹰牌科技66%股权、鹰牌贸易66%股权作为质押物,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提供的人民币31,200万元并购贷款进行担保,本期担保借款余额29,640.00万元。公司已与浦发银行签订了《权利质押合同》,分别办理了上述4家公司股权的工商出质设立登记。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① 于2022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的年利率范围在3.45%-4.80%之间。
②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到期但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22,695,113.30 | 32,155,572.12 |
其中:未确认融资费用 | -1,603,667.96 | -2,222,946.84 |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9,923,547.02 | -12,110,741.83 |
合计 | 11,167,898.32 | 17,821,883.45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43,981,479.96 | 58,908,987.02 |
合计 | 43,981,479.96 | 58,908,987.0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专利质押融资款 | 53,111,147.30 | 67,693,734.24 |
一年以上应付交易对价款 | 27,500,000.00 | 27,500,000.00 |
其中:未确认融资费用 | -3,250,149.42 | -6,428,177.84 |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33,379,517.92 | -29,856,569.38 |
长期应付款净额 | 43,981,479.96 | 58,908,987.02 |
其他说明:
注1:2020年8月,本公司与广东耀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达公司”)签订《专利质押合同》,本公司根据质押合同约定,将15项专利质押给耀达公司,一次性收到本金5,000.00万元,自起始日起于36个月内分期还款。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用于质押专利的账面价值为0.00元。注2:2021年6月,本公司与耀达公司签订《专利质押合同》,本公司根据质押合同约定,将16项专利质押给耀达公司,一次性收到本金4,000.00万元,自起始日起于36个月内分期还款。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用于质押专利的账面价值为0.00元。注3:2022年5月,本公司与耀达公司签订《专利质押合同》,本公司根据质押合同约定,将12项专利质押给耀达公司,一次性收到本金2,000.00万元,自起始日起于36个月内分期还款。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用于质押专利的账面价值为0.00元。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6,710,628.98 | 708,611.00 | 3,939,495.05 | 13,479,744.93 | 收到的政府补助 |
合计 | 16,710,628.98 | 708,611.00 | 3,939,495.05 | 13,479,744.93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环保低碳的新型TPO汽车内饰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 | 93,333.61 | 0.00 | 0.00 | 39,999.96 | 0.00 | 53,333.65 | 与资产相关 |
船舶内饰用新型改性高分子材料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 291,555.17 | 0.00 | 0.00 | 161,883.53 | 0.00 | 129,671.64 | 与资产相关 |
双真空三维成型用环保聚丙烯吸塑材料的压延生产技术研究-省新兴产业核心技术资金 | 127,409.12 | 0.00 | 0.00 | 65,641.32 | 0.00 | 61,767.80 | 与资产相关 |
汽车内饰用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膜片技术开发 | 7,389.12 | 0.00 | 0.00 | 2,855.16 | 0.00 | 4,533.96 | 与资产相关 |
汽车用无卤化热塑性聚氨酯一丙烯酸酯复合材料的研究(2013年佛山高新区发展专项资金) | 59,606.87 | 0.00 | 0.00 | 24,996.24 | 0.00 | 34,610.63 | 与资产相关 |
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生产工艺的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 | 111,058.87 | 0.00 | 0.00 | 28,601.59 | 0.00 | 82,457.28 | 与资产相关 |
聚合物新材料创新产业化基地 | 916,751.91 | 0.00 | 0.00 | 206,645.08 | 0.00 | 710,106.83 | 与资产相关 |
绿色环保汽车内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201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54,919.01 | 0.00 | 0.00 | 30,999.84 | 0.00 | 23,919.17 | 与资产相关 |
环保家居装饰材料的产供销服务系统开发项目 | 118,518.29 | 0.00 | 0.00 | 82,860.49 | 0.00 | 35,657.80 | 与资产相关 |
2019年度禅城区企业信息化建设扶持专项资金 | 726,410.82 | 0.00 | 0.00 | 91,757.16 | 0.00 | 634,653.66 | 与资产相关 |
2020年佛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奖补资金项目(第一批) | 670,642.97 | 0.00 | 0.00 | 117,260.13 | 0.00 | 553,382.84 | 与资产相关 |
佛山市禅城区推动企业深化大气污染防治补助资金 | 654,820.40 | 0.00 | 0.00 | 82,714.17 | 0.00 | 572,106.23 | 与资产相关 |
2020年度禅城区企业信息化建设扶持专项资金(鼎捷项目) | 688,756.76 | 0.00 | 0.00 | 87,000.84 | 0.00 | 601,755.92 | 与资产相关 |
2020年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联盟培育项目 | 50,000.00 | 0.00 | 0.00 | 50,000.00 | 0.00 | 0.00 | 与资产相关 |
2020年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联盟培育项目 | 266,508.28 | 0.00 | 0.00 | 266,508.28 | 0.00 | 0.00 | 与收益相关 |
饰面装饰材料生产线信息化技术改造 - 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企业技术改造) | 963,903.14 | 0.00 | 0.00 | 207,057.59 | 0.00 | 756,845.55 | 与资产相关 |
饰面装饰材料生产线信息化技术改造 - 2021年省促进高质量发展专项技术改造资金补贴(第二批) | 771,296.96 | 0.00 | 0.00 | 169,642.78 | 0.00 | 601,654.18 | 与资产相关 |
2020年省科学技术奖培育入库项目资助经费 | 66,416.91 | 0.00 | 0.00 | 66,416.91 | 0.00 | 0.00 | 与收益相关 |
基于低能电子辐射改性的车用装饰膜材料的开发(市、区2013佛山创新型城市建设科技项目资金) | 1,695,750.00 | 0.00 | 0.00 | 399,000.00 | 0.00 | 1,296,750.00 | 与资产相关 |
2021年佛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奖补资金项目 | 193,565.15 | 0.00 | 0.00 | 28,775.02 | 0.00 | 164,790.13 | 与资产相关 |
2016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项目) | 1,457,142.78 | 0.00 | 0.00 | 342,857.16 | 0.00 | 1,114,285.62 | 与资产相关 |
2016年佛山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增资扩 | 317,500.01 | 0.00 | 0.00 | 74,705.88 | 0.00 | 242,794.13 | 与资产相关 |
产技术改造示范专题) | |||||||
低能电子辐射改性技术工业化生产应用技术改造 | 730,611.81 | 0.00 | 0.00 | 171,908.64 | 0.00 | 558,703.17 | 与资产相关 |
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 | 761,485.00 | 0.00 | 0.00 | 179,172.96 | 0.00 | 582,312.04 | 与资产相关 |
高分子材料高温性能的电子辐射交联改性技术研究 | 20,987.11 | 0.00 | 0.00 | 10,949.52 | 0.00 | 10,037.59 | 与资产相关 |
多元改性PMMA-PVC高耐刮、耐候装饰材料的研制项目 | 181,297.75 | 0.00 | 0.00 | 94,590.12 | 0.00 | 86,707.63 | 与资产相关 |
2019年制造强省建设资金(工业强基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补助) | 3,754,397.36 | 0.00 | 0.00 | 622,801.32 | 0.00 | 3,131,596.04 | 与资产相关 |
2021年佛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奖补资金项目 | 305,153.47 | 0.00 | 0.00 | 30,888.12 | 0.00 | 274,265.35 | 与资产相关 |
佛山市2021年-2022年支持汽车销售企业扩大销售规模及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工作方案补助 | 0.00 | 10,000.00 | 0.00 | 1,333.36 | 0.00 | 8,666.64 | 与资产相关 |
佛山市禅城区2021年度项目落户奖和增资扩产奖奖励资金 | 0.00 | 698,611.00 | 0.00 | 120,955.90 | 0.00 | 577,655.10 | 与资产相关 |
2020年度技术改造项目财政激励资金 | 653,440.33 | 0.00 | 0.00 | 78,715.98 | 0.00 | 574,724.35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16,710,628.98 | 708,611.00 | 0.00 | 3,939,495.05 | 0.00 | 13,479,744.9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09,442,000.00 | 0.00 | 0.00 | 0.00 | -1,672,000.00 | -1,672,000.00 | 207,770,000.00 |
其他说明:
注:2022年4月25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公司2021年度业绩目标未能实现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全体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及上述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其他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672,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人民币3.64元/股。上述股份已于2022年6月27日完成注销,公司股本减少1,672,000股。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93,540,027.26 | 56,721,232.55 | 33,522,319.96 | 316,738,939.85 |
其他资本公积 | 2,280,459.06 | 0.00 | 2,280,459.06 | 0.00 |
合计 | 295,820,486.32 | 56,721,232.55 | 35,802,779.02 | 316,738,939.8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本期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增加为本公司根据与控股子公司瑞欣装材原股东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对瑞欣装材原股东持有的剩余股权存在收购义务,并于2021年确认了对原股东持有
的卖出期权负债及相应减少资本溢价(股本溢价)。本公司于本期完成第二期股权收购对价支付,增加资本溢价(股本溢价)56,721,232.55元。注2:本期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减少33,522,319.96元,其中:
(1)本公司于本期购买控股子公司瑞欣装材少数股东持有的30%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减少资本溢价(股本溢价)29,108,239.96元。
(2)本公司于本期对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减少资本溢价(股本溢价)4,414,080.00元。注3:其他资本公积减少为本公司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条件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数进行调整,冲回限制性股票费用,相应减少其他资本公积2,280,459.06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限制性股票(注) | 15,296,600.00 | 0.00 | 6,253,280.00 | 9,043,320.00 |
合计 | 15,296,600.00 | 0.00 | 6,253,280.00 | 9,043,320.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2021年5月24日,公司向114名激励对象授予4,090,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按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义务分别确认了库存股、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15,296,600.00元。2022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以人民币3.64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全体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及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其他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672,000股限制性股票,上述股份已于2022年6月27日完成注销。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按照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1,672,000.00元,限制性股票库存股成本超过面值总额部分4,414,080.00元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为限制性股票股利冲减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1,913,124.19 | 302,426.80 | 0.00 | 32,215,550.99 |
合计 | 31,913,124.19 | 302,426.80 | 0.00 | 32,215,550.99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42,134,342.44 | 221,766,683.3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0.00 | 0.00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42,134,342.44 | 221,766,683.3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65,470,846.62 | -57,705,042.0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02,426.80 | 983,098.85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0.00 | 20,944,200.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3,638,930.98 | 142,134,342.4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683,040,317.78 | 2,131,751,190.66 | 2,043,491,564.70 | 1,600,865,302.22 |
其他业务 | 33,188,157.34 | 22,898,092.97 | 21,070,840.71 | 9,412,202.73 |
合计 | 2,716,228,475.12 | 2,154,649,283.63 | 2,064,562,405.41 | 1,610,277,504.95 |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271,622.85 | 206,456.24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3,318.82 | 2,107.08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 |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3,318.82 | 2,107.08 | ||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3,318.82 | 2,107.08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268,304.03 | 204,349.16 |
注: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主要为销售余料/材料、租赁等其他业务收入。
(3).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主营业务 | 2,683,040,317.78 | 2,043,491,564.70 |
其中:人造革 | 89,581,223.29 | 115,408,764.08 |
薄膜 | 360,596,611.31 | 423,496,846.29 |
家居装饰饰面材料 | 238,744,212.93 | 274,203,290.83 |
汽车内饰饰面材料 | 422,006,173.46 | 350,236,675.90 |
整装相关产品销售及服务 | 19,666,151.01 | 13,089,542.06 |
防火板材 | 253,063,898.98 | 213,887,942.65 |
瓷砖销售及其他 | 1,299,382,046.80 | 653,168,502.89 |
其他业务 | 33,188,157.34 | 21,070,840.71 |
合计 | 2,716,228,475.12 | 2,064,562,405.41 |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497,420.51 | 3,827,032.15 |
教育费附加 | 3,028,454.35 | 1,992,696.78 |
地方教育附加 | 2,018,969.53 | 1,091,837.88 |
房产税 | 3,551,173.42 | 2,863,368.48 |
土地使用税 | 1,653,664.56 | 1,301,368.16 |
其他税费 | 2,372,199.05 | 1,752,772.65 |
合计 | 19,121,881.42 | 12,829,076.10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员工成本 | 66,852,779.96 | 45,727,080.43 |
推广服务费 | 56,605,822.53 | 20,678,128.31 |
业务招待费 | 24,935,626.43 | 17,035,140.01 |
差旅费 | 14,871,817.03 | 10,706,489.12 |
展览广告费 | 13,787,073.19 | 8,657,411.05 |
样品费 | 6,192,273.04 | 5,833,109.62 |
其他 | 34,694,337.99 | 26,301,768.54 |
合计 | 217,939,730.17 | 134,939,127.08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员工成本 | 78,519,827.16 | 67,371,144.50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6,732,609.72 | 16,802,127.01 |
折旧费、摊销 | 26,470,476.22 | 16,477,184.57 |
修理费 | 4,007,776.25 | 8,109,951.11 |
业务招待费 | 6,066,909.19 | 5,020,956.37 |
差旅费 | 3,075,883.97 | 3,775,740.50 |
办公费 | 3,263,460.23 | 2,677,914.34 |
其他 | 27,269,213.77 | 32,205,343.08 |
合计 | 155,406,156.51 | 152,440,361.48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原材料 | 54,894,239.15 | 61,780,007.69 |
员工成本 | 28,468,668.73 | 21,432,179.94 |
燃料及动力 | 6,682,953.32 | 3,277,489.79 |
折旧与摊销 | 3,475,540.77 | 3,008,638.08 |
其他 | 10,251,200.94 | 3,966,400.79 |
合计 | 103,772,602.91 | 93,464,716.29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52,482,683.92 | 41,094,434.97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1,299,857.79 | 595,162.78 |
利息收入 | -6,316,942.71 | -4,569,592.58 |
汇兑损益 | -2,663,298.16 | 733,473.55 |
其他 | 3,173,652.83 | 1,752,159.61 |
合计 | 46,676,095.88 | 39,010,475.55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2,478,981.67 | 10,663,489.43 |
税费手续费返还及其他 | 896,712.75 | 220,077.85 |
合计 | 13,375,694.42 | 10,883,567.28 |
其他说明: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2019年制造强省建设资金(工业强基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补助) | 622,801.32 | 622,801.32 | 与资产相关 |
科技保险补助 | 0.00 | 142,200.00 | 与收益相关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 | 431,942.00 | 595,800.00 | 与收益相关 |
收全椒县科学技术局全椒县2020年度科技创新奖励(第二批) | 190,000.00 | 0.00 | 与收益相关 |
收经信局付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2021年纳税十强奖 | 300,000.00 | 0.00 | 与收益相关 |
收全椒县公共就业2022年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 114,195.10 | 0.00 | 与收益相关 |
收全椒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付工业企业奖励 | 1,392,900.00 | 0.00 | 与收益相关 |
收中共全椒县委组织部付滁州市高端培训资金 | 100,000.00 | 0.00 | 与收益相关 |
佛山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运营费用补助 | 566,667.00 | 8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佛山市促进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措施拨付款(一次性留工补助) | 140,835.00 | 0.00 | 与收益相关 |
2022年省级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奖补资金款 | 100,000.00 | 0.00 | 与收益相关 |
2020年工业企业“小升规”申报即奖(第二批) | 0.00 | 1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奖补资金款 | 100,000.00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佛山扶持通2021年度禅城区南庄镇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扶持资金 | 100,000.00 | 0.00 | 与收益相关 |
2021年度项目落户奖和增资扩产奖奖励资金 | 120,955.90 | 0.00 | 与资产相关 |
佛山市禅城区推进品牌和技术标准战略工作扶持奖励 | 280,000.00 | 0.00 | 与收益相关 |
“百企争先”奖励资金 | 0.00 | 4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扶持资金 | 0.00 | 260,100.00 | 与收益相关 |
补助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2022年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节能项目) | 100,000.00 | 0.00 | 与收益相关 |
2021年佛山市禅城区专利管理和成效资助资金 | 200,000.00 | 0.00 | 与收益相关 |
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第八届广东专利奖资助 | 300,000.00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中国专利奖资助,广东专利奖资助 | 0.00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扶持资金 | 0.00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2020年度佛山市知识产权资助专项资金 | 0.00 | 164,160.00 | 与收益相关 |
2016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项目) | 342,857.16 | 342,857.16 | 与资产相关 |
低能电子辐射改性技术工业化生产应用技术改造 | 171,908.64 | 171,908.64 | 与资产相关 |
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 | 179,172.96 | 179,172.96 | 与资产相关 |
2020年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联盟培育项目 | 266,508.28 | 183,491.72 | 与收益相关 |
2020年佛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奖补资金项目(第一批) | 117,260.13 | 118,010.28 | 与资产相关 |
2021年佛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奖补资金项目 | 28,775.02 | 204,834.85 | 与资产相关 |
船舶内饰用新型改性高分子材料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 161,883.53 | 161,883.53 | 与资产相关 |
基于低能电子辐射改性的车用装饰膜材料的开发(市、区2013佛山创新型城市建设科技项目资金) | 399,000.00 | 399,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基于低能电子辐射改性的车用装饰膜材料的开发(市、区2013佛山创新型城市建设科技项目资金) | 0.00 | 1,6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佛山扶持通政府补助资金转入2020年工业企业用气补贴 | 0.00 | 340,300.00 | 与收益相关 |
环保家居装饰材料的产供销服务系统开发项目 | 82,860.49 | 108,297.60 | 与资产相关 |
聚合物新材料创新产业化基地 | 206,645.08 | 209,441.52 | 与资产相关 |
饰面装饰材料生产线信息化技术改造 | 376,700.37 | 333,961.68 | 与资产相关 |
嘉善财政补助款 | 100,000.00 | 122,700.00 | 与收益相关 |
嘉善科技补助款 | 560,000.00 | 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佛山标准”产品扶持资金 | 200,000.00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 145,723.76 | 69,278.51 | 与收益相关 |
一次性留工补助 | 520,250.00 | 0.00 | 与收益相关 |
2022年质量奖项目奖励金 | 1,000,000.00 | 0.00 | 与收益相关 |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 586,397.88 | 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 | 1,872,742.05 | 1,803,289.66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12,478,981.67 | 10,663,489.43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1,824,424.79 | 6,515,034.74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0.00 | 502,617.80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他 | -766,271.86 | 446,947.19 |
合计 | -12,590,696.65 | 7,464,599.73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377,700.00 | -10,768,055.88 |
合计 | 4,377,700.00 | -10,768,055.88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684,140.90 | -24,328,476.35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41,989,696.60 | -30,194,605.3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7,952,517.23 | -81,458,951.79 |
合计 | -169,258,072.93 | -135,982,033.52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688,074.05 | -8,570,874.68 |
二、商誉减值损失 | -88,652,858.33 | 0.00 |
合计 | -90,340,932.38 | -8,570,874.68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处置固定资产损益 | -164,864.21 | 225.48 | -164,864.21 |
合计 | -164,864.21 | 225.48 | -164,864.21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违约金收入及其他 | 5,291,858.17 | 2,428,811.09 | 5,291,858.17 |
合计 | 5,291,858.17 | 2,428,811.09 | 5,291,858.1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215,391.64 | 284,473.36 | 215,391.64 |
对外捐赠 | 153,280.00 | 723,700.65 | 153,280.00 |
其他 | 1,476,059.42 | 676,963.48 | 1,476,059.42 |
合计 | 1,844,731.06 | 1,685,137.49 | 1,844,731.06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9,950,856.91 | 8,368,433.7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8,418,090.32 | -26,376,499.07 |
合计 | -28,467,233.41 | -18,008,065.33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32,491,320.0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58,122,830.0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0,434,027.00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989,260.3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6,247,498.58 |
加计扣除对所得税的影响 | -14,192,682.27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95,258.38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42,718.10 |
税率变动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影响 | -4,569,966.73 |
所得税费用 | -28,467,233.4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 -165,470,846.62 | -57,705,042.06 |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股) | 208,466,667 | 207,737,833 |
基本每股收益 | -0.79 | -0.28 |
其中:持续经营基本每股收益 | -0.79 | -0.28 |
终止经营基本每股收益 | 0.00 | 0.00 |
其中,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 | 期初股份总数S0 | 209,442,000 | 205,352,000 |
2 | 本期增资增加、回购减少股份数S1 | -975,333 | 2,385,833 |
3 | 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S0+S1 | 208,466,667 | 207,737,833 |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以根据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调整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调整后的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2022年度,本公司限制性股票不具有稀释性,因此稀释每股收益等于基本每股收益。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9,248,097.62 | 9,129,436.68 |
利息收入 | 6,316,942.71 | 4,569,592.58 |
收到保证金、往来款及其他 | 60,474,420.28 | 215,510,204.58 |
合计 | 76,039,460.61 | 229,209,233.8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279,406,863.85 | 203,113,651.68 |
支付保证金、往来款及其他 | 97,006,573.20 | 49,976,530.57 |
合计 | 376,413,437.05 | 253,090,182.2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退回股权收购保证金 | 0.00 | 5,000,000.00 |
合计 | 0.00 | 5,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股权收购保证金 | 0.00 | 5,000,000.00 |
其他 | 1,803,954.66 | 19,216.57 |
合计 | 1,803,954.66 | 5,019,216.57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专利质押融资保证金 | 1,000,000.00 | 2,000,000.00 |
回购限制性股票 | 6,086,080.00 | 0.00 |
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介费用 | 150,000.00 | 1,310,000.00 |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 | 11,831,731.61 | 8,487,281.40 |
其他 | 58,905,000.00 | 0.00 |
合计 | 77,972,811.61 | 11,797,281.4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04,024,086.63 | -96,619,688.7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69,258,072.93 | 135,982,033.52 |
信用减值损失 | 90,340,932.38 | 8,570,874.6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92,439,533.18 | 64,662,401.25 |
无形资产摊销 | 12,430,095.06 | 8,389,405.9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1,981,126.49 | 4,409,946.3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4,864.21 | -225.48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15,391.64 | 284,473.3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377,700.00 | 10,768,055.88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0,729,582.45 | 41,740,381.4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590,696.65 | -7,464,599.7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6,493,847.10 | -25,195,429.7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924,243.22 | -1,181,069.31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3,915,146.73 | 53,837,766.6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8,853,347.85 | 130,310,093.0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6,209,008.46 | -35,915,483.21 |
其他 | 0.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4,477,627.62 | 292,578,935.9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0.00 | 0.00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0.00 | 0.00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0.00 | 0.00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65,075,679.01 | 287,555,922.9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87,555,922.98 | 275,887,035.1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0.00 | 0.00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0.00 | 0.0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7,519,756.03 | 11,668,887.86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65,075,679.01 | 287,555,922.98 |
其中:库存现金 | 52,402.54 | 32,847.8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64,131,390.71 | 286,396,085.8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891,885.76 | 1,126,989.25 |
二、现金等价物 | 0.00 | 0.00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0.00 | 0.00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65,075,679.01 | 287,555,922.9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83,799,092.07 | 信用证、承兑汇票及保函的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12,288,079.77 | 已贴现未到期的承兑汇票和票据质押 |
固定资产 | 7,015,893.58 | 抵押借款担保 |
无形资产 | 3,397,353.39 | 抵押借款担保 |
合计 | 106,500,418.81 |
其他说明:
子公司瑞欣装材于2022年与浙江嘉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丁栅支行签订抵押合同,将原值为14,853,728.14元的房屋建筑物、原值为4,950,000.00元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为瑞欣装材向浙江嘉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丁栅支行申请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60,000,000.00元的所有融资债权提供担保。上述抵押的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分别为7,015,893.58元、3,397,353.39元。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瑞欣装材上述抵押下借款余额10,000,000.00元。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23,727,081.24 | ||
其中:美元 | 3,402,275.65 | 6.9646 | 23,695,489.00 |
港币 | 35,366.95 | 0.89327 | 31,592.24 |
应收账款 | 13,637,190.06 | ||
其中:美元 | 1,958,072.26 | 6.9646 | 13,637,190.06 |
应付账款 | 629,915.75 | ||
其中:美元 | 90,445.36 | 6.9646 | 629,915.75 |
应付账款 | 464,860.59 | ||
其中:美元 | 66,746.20 | 6.9646 | 464,860.59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共计9,248,097.62元,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708,611.00元,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8,539,486.62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高新企业类资金支持 | 461,942.00 | 其他收益 | 461,942.00 |
研发、科技、专利类资金支持 | 1,590,560.00 | 其他收益 | 1,590,560.00 |
稳岗就业补助类资金支持 | 1,763,545.09 | 其他收益 | 1,763,545.09 |
企业发展类资金支持 | 1,737,816.53 | 其他收益 | 1,737,816.53 |
产品、项目、品牌类资金支持 | 2,391,623.00 | 其他收益 | 2,391,623.00 |
与资产相关的资金支持 | 708,611.00 | 递延收益 | 122,289.26 |
其他 | 594,000.00 | 其他收益 | 594,000.00 |
合计 | 9,248,097.62 | 8,661,775.88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安徽天安 | 安徽省滁州市 | 安徽省滁州市 | 生产 | 100.00 | 设立 | |
天安集成 | 广东省佛山市 | 广东省佛山市 | 服务 | 56.50 | 设立 | |
天安高分子 | 广东省佛山市 | 广东省佛山市 | 生产 | 100.00 | 设立 | |
鹰牌实业 | 广东省佛山市 | 广东省佛山市 | 服务 | 66.00 | 设立 | |
石湾鹰牌 | 广东省佛山市 | 广东省佛山市 | 销售 | 66.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东源鹰牌 | 广东省河源市 | 广东省河源市 | 生产 | 66.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鹰牌科技 | 广东省佛山市 | 广东省佛山市 | 销售 | 66.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鹰牌贸易 | 广东省佛山市 | 广东省佛山市 | 销售 | 66.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瑞欣装材(注) | 浙江省嘉兴市 | 浙江省嘉兴市 | 生产 | 9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注:本公司原持有瑞欣装材60%股权。2022年4月25日,公司与曹春清、郭瑛、徐伟东、张静、徐国平、陆新明、方惠明、汪敏、张颖、张宪生、任华山(以下简称“少数股东”)、瑞欣装材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二》:约定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瑞欣装材少数股东所持有的瑞欣装材30%股权,交易对价为5,890.50万元。2022年5月公司根据《股权收购协议二》约定支付完毕上述收购的交易价款,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有瑞欣装材90%的股权。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瑞欣装材 | 10.00 | 4,241,446.40 | 2,648,087.60 | 8,655,174.50 |
鹰牌四家公司 | 34.00 | -40,947,690.90 | 0.00 | 85,068,251.70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瑞欣装材 | 94,131,330.41 | 89,113,582.41 | 183,244,912.82 | 87,421,405.54 | 9,271,762.19 | 96,693,167.73 | 80,182,420.59 | 100,896,847.35 | 181,079,267.94 | 77,142,043.06 | 11,790,785.55 | 88,932,828.61 |
鹰牌四家公司 | 795,167,893.96 | 381,677,535.81 | 1,176,845,429.77 | 899,637,570.77 | 27,007,118.70 | 926,644,689.47 | 923,663,080.96 | 383,744,896.03 | 1,307,407,976.99 | 902,896,801.77 | 33,876,049.92 | 936,772,851.69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瑞欣装材 | 253,315,418.20 | 20,886,181.79 | 20,886,181.79 | 20,848,052.92 | 214,982,334.62 | 17,640,167.16 | 17,640,167.16 | 29,108,510.94 |
鹰牌四家公司 | 1,330,310,375.10 | -120,434,385.00 | -120,434,385.00 | 114,993,892.32 | 666,790,232.90 | -125,266,300.94 | -125,266,300.94 | 205,747,963.68 |
上述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均已考虑取得投资时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及统一会计政策的影响。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本期购买控股子公司瑞欣装材少数股东股权,对其持股由60%增加至90%,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减少资本溢价(股本溢价)29,108,239.96元。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认为无个别对本集团重大的联营企业。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集团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集团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其他应收款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其他应收款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会定期对其他应收款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集团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集团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本集团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年以上 | 合计 | |
长、短期借款 | 736,925,535.15 | 331,275,000.00 | 1,068,200,535.15 |
应付票据 | 133,907,873.02 | 0.00 | 133,907,873.02 |
应付账款 | 363,301,611.42 | 0.00 | 363,301,611.42 |
其他应付款 | 198,002,656.77 | 0.00 | 198,002,656.77 |
租赁负债 | 10,633,242.46 | 12,061,870.84 | 22,695,113.30 |
长期应付款 | 35,144,239.02 | 45,466,908.28 | 80,611,147.30 |
合计 | 1,477,915,157.84 | 388,803,779.12 | 1,866,718,936.96 |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①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借款为固定利率银行借款,故利率风险不大。
②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
集团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汇率风险。
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美元 | 港元 | 合计 | 美元 | 港元 | 合计 | |
货币资金 | 23,695,489.00 | 31,592.24 | 23,727,081.24 | 18,969,886.82 | 28,913.15 | 18,998,799.97 |
应收账款 | 13,637,190.06 | 0.00 | 13,637,190.06 | 6,879,578.39 | 0.00 | 6,879,578.39 |
应付账款 | 629,915.75 | 0.00 | 629,915.75 | 641,401.03 | 0.00 | 641,401.03 |
其他应付款 | 464,860.59 | 0.00 | 464,860.59 | 490,381.42 | 0.00 | 490,381.42 |
于2022年12月31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5%,则公司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1,524,062.27 元。主要是因换算以美元为单位的应收账款、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而产生的汇兑损益所致。
报告期内,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港币升值或贬值5%,则本集团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1,184.71元。主要是因换算以港币为单位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而产生的汇兑损益所致。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0.00 | 9,999,000.00 | 9,999,000.00 |
(1)理财产品及其他 | 0.00 | 0.00 | 9,999,000.00 | 9,999,000.00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0.00 | 0.00 | 23,468,818.54 | 23,468,818.54 |
(1)应收票据 | 0.00 | 0.00 | 23,468,818.54 | 23,468,818.54 |
(三)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0.00 | 0.00 | 42,681,300.00 | 42,681,300.00 |
(1)权益工具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 | 0.00 | 0.00 | 42,681,300.00 | 42,681,300.00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0.00 | 0.00 | 76,149,118.54 | 76,149,118.54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的理财产品及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中的应收款项融资,其公允价值分别依据预期收益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计算确定。
②、非上市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以根据可比公司或可比交易最近一期融资价格为基础评估公允价值的方法。采用最近融资价格法评估非上市公司股权公允价值时,充分考虑时间因素。如果对上述非上市公司股权初始确认日至期末的时间较短,且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可获得的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判断,其公允价值近似于获得权益的成本,其投资成本可作为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如果上述非上市公司股权近期进行过新一轮融资的,采用最近融资价格作为非上市公司股权估值。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的调节信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转入第三层次 | 转出第三层次 |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购买、发行、出售和结算 | 期末余额 | 对于在报告期末持有的资产,计入损益的当期未实现利得或变动 | ||||
计入损益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购买 | 发行 | 出售 | 结算 | ||||||
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产品及其他) | 0.00 | 0.00 | 0.00 | 1,037,682.80 | 0.00 | 542,399,000.00 | 0.00 | 533,437,682.80 | 0.00 | 9,999,000.00 | 0.00 |
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80,080,336.18 | 0.00 | 0.00 | 0.00 | 0.00 | 263,644,020.56 | 0.00 | 320,255,538.20 | 0.00 | 23,468,818.54 | 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投资 | 37,803,600.00 | 0.00 | 0.00 | 4,377,700.00 | 0.00 | 500,000.00 | 0.00 | 0.00 | 0.00 | 42,681,300.00 | 4,377,700.00 |
合计 | 117,883,936.18 | 0.00 | 0.00 | 5,415,382.80 | 0.00 | 806,543,020.56 | 0.00 | 853,693,221.00 | 0.00 | 76,149,118.54 | 4,377,700.00 |
其中:与金融资产有关的损益 | 0.00 | 0.00 | 0.00 | 5,415,382.8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控股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吴启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0.37%股权。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佛山市天耀畅享名厨餐饮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所控股企业 |
苏州天耀化工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所控股企业 |
佛山市易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控股股东所控股企业 |
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持有其5.026%的股份 |
广东鹰牌陶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牌集团”)(注) | 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曾任职高管,于2021年12月卸任。 |
佛山石湾华鹏陶瓷有限公司(注) | 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曾任职高管,于2021年4月卸任。 |
沈耀亮 | 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 |
陈洁英 | 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直系亲属 |
广东天耀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所控股企业 |
河源锦鸿陶瓷有限公司(原鹰牌陶瓷实业(河源)有限公司)(注) | 同受鹰牌集团控制,2022年1月起不再是关联方 |
佛山聚锦投资有限公司(注) | 同受鹰牌集团控制,2022年1月起不再是关联方 |
佛山石湾信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 | 鹰牌集团控股股东,2022年1月起不再是关联方 |
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关于关联方认定的相关规定,自2022年1月起,河源锦鸿陶瓷有限公司(原鹰牌陶瓷实业(河源)有限公司)、佛山聚锦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石湾信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不再被认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自2023年1月起鹰牌集团、佛山石湾华鹏陶瓷有限公司不再被认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佛山市天耀畅享名厨餐饮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41,699.40 | 360,228.80 |
苏州天耀化工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709,867.27 | 0.00 |
佛山市易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10,544,932.67 | 5,759,311.70 |
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5,612,461.62 | 7,078,335.6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苏州天耀化工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59,292.04 | 622,831.86 |
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295,418.60 | 398,977.25 |
沈耀亮 | 销售商品 | 2,631.58 | 0.00 |
陈洁英 | 销售商品 | 20,424.50 | 0.00 |
广东天耀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5,522.61 | 0.00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佛山市易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87,159.44 | 87,279.62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2021年确认的使用权资产余额 | 2021年计提的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佛山聚锦投资有限公司(注) | 石湾鹰牌 | 房屋建筑物 | 6,025,136.91 | 86,774.93 |
佛山聚锦投资有限公司(注) | 鹰牌贸易 | 房屋建筑物 | 0.00 | 5,083.07 |
佛山市石湾信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 | 石湾鹰牌 | 房屋建筑物 | 1,729,259.30 | 35,587.03 |
注:佛山聚锦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石湾信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1月起不再认定为关联方。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 | 安徽天安(注1) | 6,000.00 | 2019-9-6 | 2025-9-5 | 否 |
本公司 | 天安高分子(注2) | 1,000.00 | 2020-10-20 | 2023-10-20 | 否 |
本公司 | 天安高分子(注3) | 500.00 | 2020-10-22 | 2023-10-22 | 否 |
本公司 | 天安高分子(注4 | 200.00 | 2020-10-22 | 2023-10-22 | 否 |
本公司 | 天安高分子(注5) | 500.00 | 2021-10-21 | 2024-10-21 | 否 |
本公司 | 安徽天安(注6) | 3,000.00 | 2021-6-28 | 2024-6-28 | 否 |
本公司 | 安徽天安(注7) | 6,000.00 | 2021-9-27 | 2027-9-26 | 否 |
东源鹰牌 | 石湾鹰牌(注8) | 6,732.00 | 2019-4-2 | 2022-8-16 | 是 |
本公司 | 安徽天安(注9) | 6,000.00 | 2022-3-17 | 2028-3-16 | 否 |
本公司 | 安徽天安(注10) | 3,000.00 | 2022-2-24 | 2026-2-24 | 否 |
本公司 | 安徽天安(注11) | 5,000.00 | 2022-5-30 | 2026-5-30 | 否 |
本公司 | 安徽天安(注12) | 2,700.00 | 2022-6-27 | 2026-6-27 | 否 |
本公司 | 天安高分子(注13) | 5,000.00 | 2022-1-26 | 2027-1-26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东源鹰牌、佛山石湾华鹏陶瓷有限公司、鹰牌集团、河源锦鸿陶瓷有限公司 | 石湾鹰牌(注14) | 24,000.00 | 2018-10-22 | 2022-11-17 | 是 |
东源鹰牌、鹰牌集团 | 石湾鹰牌(注15) | 10,000.00 | 2020-11-24 | 2024-11-23 | 否 |
东源鹰牌、鹰牌集团 | 石湾鹰牌(注16) | 5,000.00 | 2019-11-29 | 2022-12-31 | 是 |
东源鹰牌、鹰牌集团 | 石湾鹰牌(注17) | 5,000.00 | 2020-10-15 | 2023-10-15 | 否 |
东源鹰牌、鹰牌集团 | 石湾鹰牌(注18) | 5,000.00 | 2021-3-19 | 2024-3-3 | 否 |
佛山聚锦投资有限公司、鹰牌集团 | 石湾鹰牌(注19) | 19,200.00 | 2019-4-23 | 2022-12-7 | 是 |
东源鹰牌、佛山石湾华鹏陶瓷有限公司、鹰牌集团、河源锦鸿陶瓷有限公司 | 石湾鹰牌(注20) | 10,000.00 | 2019-4-17 | 2022-11-23 | 是 |
鹰牌集团 | 石湾鹰牌(注21) | 6,990.00 | 2021-1-15 | 2025-1-14 | 否 |
东源鹰牌、鹰牌科技、鹰牌集团、河源锦鸿陶瓷有限公司 | 石湾鹰牌(注22) | 3,000.00 | 2021-4-1 | 2022-11-23 | 是 |
东源鹰牌、鹰牌集团、本公司 | 石湾鹰牌(注23) | 9,600.00 | 2021-11-19 | 2025-11-19 | 否 |
东源鹰牌、鹰牌集团、本公司 | 石湾鹰牌(注24) | 9,600.00 | 2022-1-21 | 2026-1-20 | 否 |
东源鹰牌、鹰牌科技、鹰牌集团、本公司 | 石湾鹰牌(注25) | 8,000.00 | 2022-2-18 | 2026-1-24 | 否 |
东源鹰牌、鹰牌集团、本公司 | 石湾鹰牌(注26) | 5,000.00 | 2021-12-31 | 2025-12-31 | 否 |
吴启超 | 本公司(注27) | 5,000.00 | 2022-6-1 | 2023-12-31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本公司于2019年9月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椒支行签订授信合同,为子公司安徽天安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椒支行申请最高限额人民币60,000,000.00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36个月,保证期间为从2019年9月6日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3年,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合同担保余额为0.00元。
注2:本公司于2020年10月与子公司天安高分子、创菱(广州)贸易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连带保证合同》,为天安高分子从创菱(广州)贸易有限公司采购PVC树脂或相关产品所签订的所有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主债权期限12个月,保证期间为从2020年10月20日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2年,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合同担保余额为0.00元。注3:本公司于2020年10月与子公司天安高分子、珠海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连带保证合同》,为天安高分子从珠海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采购PVC树脂或相关产品所签订的所有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000,000.00元。主债权期限12个月,保证期间为从2020年10月22日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2年,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合同担保余额为0.00元。
注4:本公司于2020年10月与子公司天安高分子、中山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连带保证合同》,为天安高分子从中山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采购PVC树脂或相关产品所签订的所有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000.00元。主债权期限12个月,保证期间为从2020年10月22日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2年,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合同担保余额为0.00元。
注5:本公司于2021年10月与子公司天安高分子、创菱(广州)贸易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连带保证合同》,为天安高分子从创菱(广州)贸易有限公司采购PVC树脂或相关产品所签订的所有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000,000.00元。主债权期限12个月,保证期间为从2021年10月21日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2年,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合同担保余额为0.00元。
注6:本公司于2021年6月与徽商银行全椒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安徽天安向徽商银行全椒支行申请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00元的债权本金以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向徽商银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授信期限12个月,保证期间为从2021年6月28
日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2年,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合同担保余额为0.00元。注7:本公司于2021年9月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椒支行签订最高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安徽天安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椒支行申请最高限额人民币60,000,000.00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12个月,保证期间为从2021年9月27日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3年,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合同担保余额为0.00元。注8:东源鹰牌于2019年4月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抵押合同,将原值为66,627,438.71元的房屋建筑物、原值为24,788,486.79元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为子公司石湾鹰牌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67,320,000.00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上述的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在2022年3月全部注销抵押登记,2022年8月已签订解除协议。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合同担保余额为0.00元。
注9:本公司于2022年3月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椒支行签订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安徽天安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椒支行申请最高限额人民币60,000,000.00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36个月,保证期间为从2022年3月17日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3年,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合同担保余额为60,000,000.00元。
注10:本公司于2022年2月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安徽天安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申请最高限额人民币30,000,000.00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为12个月,保证期间为2022年2月24日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3年,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述合同担保余额为30,000,000.00元。
注11:本公司于2022年5月与安徽全椒农村商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安徽天安向安徽全椒农村商业银行申请最高限额人民币50,000,000.00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债权期限为12个月,保证期间为2022年5月30日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合同担保余额为25,000,000.00元。
注12:本公司于2022年6月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椒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安徽天安向徽商银行全椒支行申请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40,500,000.00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27,000,000.00元的债权本金以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向徽商银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主债权期限为12个月,保证期间为2022年6月27日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合同担保余额为27,000,000.00元。
注13:本公司于2022年1月与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子公司天安高分子向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债权期间为24个月,保证期间为2022年1月26日至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合同担保余额为50,000,000.00元。
注14:东源鹰牌、佛山石湾华鹏陶瓷有限公司、鹰牌集团、河源锦鸿陶瓷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石湾鹰牌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佛山分行申请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240,000,000.00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保证担保。2022年11月已签订解除协议,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合同担保余额为0.00元。
注15:东源鹰牌、鹰牌集团于2020年11月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石湾鹰牌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最高限额人民币100,000,000.00元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授信期限12个月,保证期间为从2020年11月24日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3年,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合同担保余额为0.00元。
注16:东源鹰牌、鹰牌集团于2019年11月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石湾鹰牌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最高融资额度人民币50,000,000.00元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授信期限13个月,保证期间为从2019年11月29日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2年,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合同担保已履行完毕。
注17:东源鹰牌、鹰牌集团于2020年10月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石湾鹰牌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最高融资额度人民币50,000,000.00元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授信期限12个月,保证期间为从2020年10月15日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2年,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合同担保余额为0.00元。
注18:东源鹰牌、鹰牌集团于2021年3月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石湾鹰牌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最高融资额度人民币50,000,000.00元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为2021年3月19日起至2022年3月3日止,保证期间为从2021年3月19日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2年,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合同担保余额为0.00元。
注19:鹰牌集团于2019年4月、佛山聚锦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石湾鹰牌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最高融资额度人民币192,000,000.00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2022年12月已签订解除协议,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合同担保余额为0.00元。
注20:东源鹰牌、佛山石湾华鹏陶瓷有限公司、鹰牌集团、河源锦鸿陶瓷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与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澜石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石湾鹰牌向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澜石支行申请最高融资额度人民币100,000,000.00元授信提供保证担保。2022年11月已签订解除协议,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合同担保余额为0.00元。
注21:鹰牌集团于2021年1月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石湾鹰牌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69,900,000.00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保证担保,授信期限12个月,保证期间为从2021年1月15日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3年,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合同担保余额为0.00元。
注22:东源鹰牌、鹰牌科技、鹰牌集团、河源锦鸿陶瓷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与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澜石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石湾鹰牌向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澜石支行申请最高融资额度人民币30,000,000.00元授信提供保证担保。2022年11月
已签订解除协议,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合同担保余额为0.00元。注23:东源鹰牌、鹰牌集团、本公司于2021年11月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石湾鹰牌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最高融资额度人民币96,000,000.00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授信期限12个月,保证期间为从2021年11月19日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3年,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合同借款担保余额为54,996,000.00元,银行承兑汇票担保余额为20,004,000.00元。
注24:东源鹰牌、鹰牌集团、本公司于2022年1月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石湾鹰牌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最高融资额度人民币96,000,000.00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授信期限12个月,保证期间为从2022年1月21日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3年,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合同借款担保余额为5,991,107.34元,银行承兑汇票担保余额为43,464,059.68元,国内信用证担保余额为27,845,749.06元。
注25:东源鹰牌、鹰牌科技、鹰牌集团、本公司于2022年2月分别与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澜石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石湾鹰牌向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澜石支行申请最高融资额度人民币80,000,000.00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为2022年2月18日起至2023年1月24日,保证期间为从2022年2月18日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3年,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合同担保余额为79,999,976.20元。
注26:东源鹰牌、鹰牌集团、本公司于2022年1月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石湾鹰牌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最高融资额度人民币50,000,000.00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为2021年12月3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保证期间为从2021年12月31日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3年,授信期间内石湾鹰牌未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产生借款债务,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合同担保余额为0.00元。
注27:本公司控股股东吴启超于2022年6月与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澜石支行签订质押担保合同,为本公司向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澜石支行申请最高限额人民币50,000,000.00元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主债权期间为12个月,保证期间为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合同质押担保余额为45,000,000.00元。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416,432.54 | 4,316,764.99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
佛山市易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0.00 | 0.00 | 15,358.32 | 767.92 | |
其他应收款 | |||||
佛山市易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3,207.84 | 1,160.39 | 0.00 | 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
佛山市易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4,041,807.25 | 520,742.29 | |
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2,699.75 | 652,736.30 | |
苏州天耀化工有限公司 | 325,000.00 | 0.00 | |
其他应付款 | |||
佛山市易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1,600.00 | 21,600.00 | |
合同负债 | |||
广东天耀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105,409.50 | 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广东天耀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13,703.24 | 0.0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于2021年3月16日,本公司与鹰牌集团签订附生效条件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受让方须承诺,在本次产权交割之日起15年内,受让方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未经转让方或石湾镇街道办事处指定的新成立合作公司的持股主体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其对标的公司或标的公司集团化管理后的新公司的控股权转让或授权给第三方管理。为履行《产权交易合同》的规定,本公司特向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澜石支行申请开立相应履约保函。2022年8月22日,本公司与鹰牌集团协商,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的规定对本公司触及指标追加保函暂不执行,延长观察期一年,至下一个年报公告日截止日。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0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0.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0.00 |
其他说明
(1)于2021年2月1日和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于2021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决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向11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4,090,000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3.74元/股,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资金合计人民币15,296,6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4,09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1,206,600.00元。授予日为2021年5月24日,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3日。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本激励计划分3批次解除限售,各批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2)于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全体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及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其他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672,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人民币3.64元/股。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0.00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0.00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0.00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0.00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0.00 |
其他说明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7.47元的50%,为每股3.735元;
(2)本激励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7.32元的50%,为每股3.66元。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74元/股。本公司以授予日收盘价7.44元/股与授予价格3.74元/股之间的差额作为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公允价值,为3.70元/股。
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的确定方法: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管理层判定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无法达到,且预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条件也无法达到,剩余可行权的股权数量的最佳估计数为零。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0.00元。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限制性股票费用总额:0.00元。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未发生股份支付修改、终止情况。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与关联方相关的未确认承诺事项详见本附注“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部分相应内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①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期末已背书和已贴现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客户名称 | 出票日期 | 到期日期 | 金额 |
浙江俱进汽摩配件有限公司 | 2022/04/26 | 2023/04/26 | 7,415,404.85 |
浙江俱进汽摩配件有限公司 | 2022/05/30 | 2023/05/30 | 5,844,175.17 |
客户名称 | 出票日期 | 到期日期 | 金额 |
浙江俱进汽摩配件有限公司 | 2022/03/24 | 2023/03/24 | 5,205,317.96 |
浙江俱进汽摩配件有限公司 | 2022/04/08 | 2023/04/08 | 5,100,987.77 |
浙江俱进汽摩配件有限公司 | 2022/07/27 | 2023/07/26 | 5,064,000.12 |
其他公司 | 152,642,858.69 | ||
合计 | 181,272,744.56 |
②对外提供担保等形成的或有负债
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提供的对集团控股及全资子公司的财务担保详见本附注“十二的第5点第(4)关联担保情况”的披露。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对独立第三方提供财务担保(2021年12月31日:0.00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提供的对合并范围外关联方的财务担保金额为0.00元(2021年12月31日:0.00元) 。
③税收承诺
根据本公司与鹰牌集团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协议》、《受让方资格条件设置及所需提供的承诺事项》及鹰牌集团对本公司出具的《对<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税收承诺事项的申请>的回复》,本公司需承诺2022-2027年度每年在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的综合纳税总额(含退税)分别为不少于6,000.00万元、8,000.00万元、9,600.00 万元、11,520.00 万元、13,824.00 万元、16,588.80万元。本公司如未能完成相应年度的税收承诺条件,应按当年度实际完成税收情况与承诺条件的差额向鹰牌集团补缴交易价款。本公司于2022年度已经完成当年度税收承诺条件。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变更注册资本
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30日、2023年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需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418,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并办理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2)非公开发行股票
于2023年1月16日,本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23年2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8 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00万股新股。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主营业务是高分子材料与建筑陶瓷的生产与销售,不存在多种经营,因此管理层认为不需要编制分部信息。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的地产板块主要客户出现经营困难、资金紧张等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子公司石湾鹰牌、鹰牌贸易对地产板块客户的应收款项(含应收票据,下同)余额合计5.62亿元,公司管理层对相应地产客户及其成员企业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进行了分析评估,认为减值迹象明显的地产客户及其成员企业,公司对其全部应收款项个别认定单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余额合计4.12亿元。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持续经营净利润 | -165,470,846.62 | -57,705,042.0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净利润 | 0.00 | 0.00 |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一年以内 | 156,968,195.83 |
1年以内小计 | 156,968,195.83 |
1至2年 | 254,699.38 |
2至3年 | 0.00 |
3至4年 | 47,202.65 |
4至5年 | 814,185.98 |
合计 | 158,084,283.8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53,840.94 | 0.67 | 980,028.41 | 93.00 | 73,812.53 | 3,178,352.06 | 2.26 | 2,036,188.58 | 64.06 | 1,142,163.4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7,030,442.90 | 99.33 | 7,854,634.50 | 5.00 | 149,175,808.40 | 137,531,684.04 | 97.74 | 6,885,809.36 | 5.01 | 130,645,874.68 |
合计 | 158,084,283.84 | 100.00 | 8,834,662.91 | 149,249,620.93 | 140,710,036.10 | 100.00 | 8,921,997.94 | 131,788,038.1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一至五 | 1,053,840.94 | 980,028.41 | 93.00 | 预计收回的可能性低 |
合计 | 1,053,840.94 | 980,028.41 | 93.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157,030,442.90 | 7,854,634.50 | 5.00 |
合计 | 157,030,442.90 | 7,854,634.50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账龄组合,按账龄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56,968,195.83 | 7,848,409.79 | 5.00 |
1-2年(含2年) | 62,247.07 | 6,224.71 | 10.00 |
合计 | 157,030,442.90 | 7,854,634.50 | -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036,188.58 | 0.00 | 207,140.24 | 849,019.93 | 980,028.41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885,809.36 | 1,067,008.74 | 0.00 | 98,183.60 | 7,854,634.50 | |
合计 | 8,921,997.94 | 1,067,008.74 | 207,140.24 | 947,203.53 | 8,834,662.9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947,203.53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客户 | 货款 | 947,203.53 | 预计无法收回 | 管理层审批 | 否 |
合计 | 947,203.53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至五 | 60,134,900.29 | 38.04 | 3,006,745.01 |
合计 | 60,134,900.29 | 38.04 | 3,006,745.01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23,832,788.43 | 18,582,372.60 |
其他应收款 | 14,251,617.31 | 9,231,098.81 |
合计 | 38,084,405.74 | 27,813,471.4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00 | 502,617.80 |
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23,832,788.43 | 18,079,754.80 |
合计 | 23,832,788.43 | 18,582,372.60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0,354,641.39 |
1年以内小计 | 10,354,641.39 |
1至2年 | 2,210,000.00 |
2至3年 | 2,843,400.00 |
3至4年 | 10,000.00 |
4至5年 | 104,230.00 |
5年以上 | 320,000.00 |
合计 | 15,842,271.39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款项 | 6,806,918.40 | 6,098,706.80 |
备用金及其他款项 | 541,000.00 | 465,709.13 |
代扣代缴款项 | 281,505.29 | 497,248.38 |
代垫费用 | 23,207.84 | 0.00 |
内部关联方往来 | 8,189,639.86 | 3,093,012.30 |
合计 | 15,842,271.39 | 10,154,676.61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923,577.80 | 0.00 | 0.00 | 923,577.80 |
本期计提 | 667,076.28 | 0.00 | 0.00 | 667,076.28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1,590,654.08 | 0.00 | 0.00 | 1,590,654.08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23,577.80 | 667,076.28 | 0.00 | 0.00 | 0.00 | 1,590,654.08 |
合计 | 923,577.80 | 667,076.28 | 0.00 | 0.00 | 0.00 | 1,590,654.0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押金、保证金款项 | 5,500,000.00 | 1-3年 | 34.72 | 1,000,000.00 |
第二名 | 内部关联方往来 | 4,949,495.96 | 1年以内 | 31.24 | 0.00 |
第三名 | 内部关联方往来 | 3,240,143.90 | 1年以内 | 20.45 | 0.00 |
第四名 | 押金、保证金款项 | 270,000.00 | 1-2年 | 1.70 | 17,500.00 |
第五名 | 备用金及其他款项 | 220,000.00 | 1年以内 | 1.39 | 11,000.00 |
合计 | 14,179,639.86 | 89.50 | 1,028,500.00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252,410,660.39 | 0.00 | 1,252,410,660.39 | 1,193,505,660.39 | 0.00 | 1,193,505,660.39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3,230,275.68 | 0.00 | 13,230,275.68 | 25,054,700.47 | 0.00 | 25,054,700.47 |
合计 | 1,265,640,936.07 | 0.00 | 1,265,640,936.07 | 1,218,560,360.86 | 0.00 | 1,218,560,360.86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 480,000,000.00 | 0.00 | 0.00 | 480,000,000.00 | 0.00 | 0.00 |
广东天安集成整装科技有限公司 | 11,300,000.00 | 0.00 | 0.00 | 11,300,000.00 | 0.00 | 0.00 |
广东天安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0.00 | 0.00 | 60,000,000.00 | 0.00 | 0.00 |
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 388,591,698.13 | 0.00 | 0.00 | 388,591,698.13 | 0.00 | 0.00 |
河源市东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 125,139,528.30 | 0.00 | 0.00 | 125,139,528.30 | 0.00 | 0.00 |
佛山鹰牌科技有限公司 | 8,499,433.96 | 0.00 | 0.00 | 8,499,433.96 | 0.00 | 0.00 |
佛山鹰牌陶瓷贸易有限公司 | 2,675,000.00 | 0.00 | 0.00 | 2,675,000.00 | 0.00 | 0.00 |
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117,300,000.00 | 58,905,000.00 | 0.00 | 176,205,000.00 | 0.00 | 0.00 |
合计 | 1,193,505,660.39 | 58,905,000.00 | 0.00 | 1,252,410,660.39 | 0.00 | 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佛山新动力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054,700.47 | 0.00 | 0.00 | -11,824,424.79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3,230,275.68 | 0.00 |
合计 | 25,054,700.47 | 0.00 | 0.00 | -11,824,424.79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3,230,275.68 | 0.00 |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04,893,540.17 | 506,680,114.98 | 605,881,711.13 | 487,605,595.64 |
其他业务 | 23,175,192.74 | 24,075,727.64 | 21,431,451.02 | 19,436,810.01 |
合计 | 628,068,732.91 | 530,755,842.62 | 627,313,162.15 | 507,042,405.65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营业收入明细: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主营业务 | 604,893,540.17 | 605,881,711.13 |
其中:人造革 | 27,818,518.25 | 48,168,368.08 |
薄膜 | 14,632,798.77 | 17,405,462.79 |
家居装饰饰面材料 | 150,052,045.51 | 193,560,399.85 |
汽车内饰饰面材料 | 411,285,372.74 | 346,719,594.20 |
整体装修 | 1,104,804.90 | 27,886.21 |
其他业务 | 23,175,192.74 | 21,431,451.02 |
合计 | 628,068,732.91 | 627,313,162.15 |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3,832,788.43 | 18,079,754.8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1,824,424.79 | 6,515,034.74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0.00 | 502,617.80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他 | -1,369,966.68 | 42,018.23 |
合计 | 10,638,396.96 | 25,139,425.57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80,255.8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478,981.6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3,611,428.14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637,962.5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662,518.7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664,237.1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873,474.0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2,785,966.62 | |
合计 | 15,015,431.69 |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7.75 | -0.79 | -0.7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0.27 | -0.87 | -0.87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吴启超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4月25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