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披露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一.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制定并实施了《公司章程》,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为公司高效、文件经营提供了组织保证。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相关股东、董事、监事根据《公司章程》出席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开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明确,健全清晰,制衡机制有效运作
二. 未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说明1. 是否存在非强制披露的特殊情形
√是 □否
非强制披露特殊情形是:新上市
2. 具体情况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2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4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席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94.6737万股,并于2023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7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第三条(二):“新上市的上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
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故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需披露,公司将在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胡军擎
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