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任免公告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拟提名吉莉娜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提名吉莉娜女士为公司监事会监事,任职期限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自股东大会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免原因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拟提名吉莉娜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李萌女士到龄退休不再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现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纳赛斯投资发展中心推荐,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提名吉莉娜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鉴于李萌女士到龄退休不再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现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纳赛斯投资发展中心推荐,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提名吉莉娜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吉莉娜,女,198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公告编号:2023-008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历。2007年7月至2021年7月担任上海凯龙瑞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担任睿之星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2年4月至今担任上海轻工集体经济管理中心副总经理。本次任免为公司治理所需,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与会监事签字确认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