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3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3年4月25日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3名监事都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善民先生主持,经与会各位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基于2022年度公司的盈利状况,为回报各位股东,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
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2年度报告》和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2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的议案》。
经过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全面的审核后,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二)审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津贴)方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因全体监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