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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源制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源制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山东力诺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诺制药”)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2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1,93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4.18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85,488.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492.1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过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于2023年3月30号出具了XYZH/2023JNAA5B0068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中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投入“研究院建设及药物研发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投资规模拟投入募集资金
1研究院建设及药物研发项目8,466.698,200.00
合计8,466.698,200.00

三、本次增资及实缴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中“研究院建设及药物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力诺制药,公司拟通过对力诺制药增资的形式,实施本项目。本次增资前,力诺制药注册资本为8,80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8,800.00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力诺制药进行增资8,200.00万元,本次增资的8,200.00万元全部用于增加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力诺制药注册资本将由8,800.00万元增加至17,0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及实缴注册资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四、本次募集资金增资及实缴注册资本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力诺制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739258448G
成立时间2002年5月14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前)8,800.00万元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30766号
法定代表人伦立军
经营范围片剂、胶囊剂、气雾剂、喷雾剂、糊剂的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本次增资及实缴注册资本的目的和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力诺制药进行增资及实缴注册资本,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用于实施力诺制药“研究院建设及药物研发项

目”。本次增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生产能力,扩大公司竞争优势,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增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六、本次增资及实缴注册资本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力诺制药已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人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本次增资及实缴注册资本款项将存放于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本次增资后,公司及力诺制药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实施监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科源制药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力诺制药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人同意科源制药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代表人:
杨慧泽王 辉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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