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81 证券简称:科源制药 公告编号:2023-008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5)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6) 人员信息: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7) 业务信息: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黄娟,1994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张克东,199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吉范先生,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最终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情况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除为公司提供会计审计和相关专业服务之外,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信永中和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审计服务,对公司的规范化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保证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一致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业务过程中,从专业角度尽职尽责维护公司以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
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其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以专业的业务水平、勤勉尽职的工作态度、公正客观的审计结果为公司提供了专业的审计服务,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了重要的依据,监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