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23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现因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工作开展顺利,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特此将2023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日期提前至2023年4月27日。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调整季度报告披露时间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特此公告。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 年 4 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