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的工作态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通过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形式,对会议议程、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进行了有效监督,并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正常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召开时间 | 监事会届次 | 议案题目 | 决议情况 |
2022.03.01 |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5.关于公司财务报表及对外报出的议案6.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相关交易的议案7.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监事2022年度薪酬预案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 通过 |
2022.08.31 |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1.关于公司财务报表及对外报出的议案2.关于制定《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 | 通过 |
2022.12.30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1.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2.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预案3.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预案 | 通过 |
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5.关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实施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相关事宜的议案
7.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列席历次董事会、积极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依法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等重大决策过程及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力求防范经营风险。依法监督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督促管理人员遵纪守法、勤勉尽责,保证公司经营活动规范运作。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相关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监事会对2022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的监督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对外投资情况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未发现公司对外投资中有内幕交易、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日
通达海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规律,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5.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公司的内控制度、内控体系健全完善,风险评估、风险控制进一步落实,公司的运行质量、管理效率不断提高。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状况,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三、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2023年度,监事会将继续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职责,保持应有的独立性,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深化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等风险控制,履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责任,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