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朱跃龙,我作为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职的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出席会议情况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1次,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对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议均符合相关制度规定。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 本年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朱跃龙 | 3 | 3 | 0 | 否 |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2022年度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 本年度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缺席股东大会次数 |
1 | 1 | 0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根据《公司章程》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先认可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会议时间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发表事先认可意见的事项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2.03.01 | 1.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3.关于确认2021年度公司相关交易的议案4.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监事2022年度薪酬预案6.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 1.关于确认2021年度公司相关交易的议案2.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3.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2.12.30 | 1.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2.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预案3.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5.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7.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8.关于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实施的议案 | 1.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三、2022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专门委员会 | 本年应参加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审计委员会 | 4 | 4 |
战略委员会 | 3 | 3 |
提名委员会 | 1 | 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2 | 2 |
1.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2年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为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重大投资决策
通达海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相关情况,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履行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义务,为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健和快速发展,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3.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候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切实履行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4.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认真核查并审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形成决议并向董事会提交。
四、董事会日常工作及现场考察情况2022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等方面的汇报,就如何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并且,对公司报送的董事会会议材料进行了审阅,认真审议公司提交的各项董事会议案,以电话沟通、参与会议、邮件发送等方式与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沟通,了解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以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了专业性判断和建设性意见。
五、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IPO进程:本年度,公司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5号),公司内部各项上市授权流程及相关信息披露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对公司存在少量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这些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这些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
3.对外投资情况:本年度,为满足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计划在南京市鼓楼区幕府创新小镇投资建设公司总部基地,相关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4.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5.内部控制执行情况:2022年,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规范的执行和落实,推进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主动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2.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认真查阅相关文件,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积极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防范风险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八、其他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朱跃龙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