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到期兑付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成功发行了2020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疫情防控债),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名称: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项名称: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疫情防控债)
3、债项简称:20东湖高新(疫情防控债)PPN001
4、债项代码:032000304
5、发行金额:人民币5亿元
6、发行时间:2020年4月22日
7、发行期限:3年
8、债项余额;人民币5亿元
9、本计息期债项利率:4.70%
10、起息日:2020年4月22日
11、兑付日:2023年4月22日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2020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疫情防控债)发行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6)。
2023年4月20日,公司已按期完成了该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工作,实际付息兑付金额合计人民币523,500,000.00元。
上述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付息兑付的有关文件详见上海清算所和中国货币网。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