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预先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资料进行了审阅,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3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类)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加快子公司发展,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对等担保或为公司提供足额反担保,公司实际承担出资比例对应的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预计事项符合有关部门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该等关联交易,是为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经营。该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三、关于追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事前认可意见
该等关联交易,是为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经营。该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王晶晶、何嘉、CHAN HWANG TONG、冯国富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