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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药业: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经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公司财务状况行使了监督权利,独立地发表了意见,尽职地履行了公司章程所赋予监事会的各项职责。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2年公司监事会召开了7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名称决议情况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八届第二十次会议(1个议案)2022年03月04日1、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全部通过2022年03月05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02公告,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届第一次会议(1个议案)2022年03月22日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全部通过2022年03月23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12公告,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届第二次会议(9个议案)2022年04月24日1、审议《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全部通过2022年04月26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15公告,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4、审议《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

续聘2022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

聘请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九届第三次会议(1个议案)2022年04月26日1、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全部通过
九届第四次会议(2个议案)2022年08月23日1、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全部通过2022年08月25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36公告,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案》

案》
九届第五次会议(1个议案)2022年10月24日1、审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全部通过
九届第六次会议(2个议案)2022年12月09日1、审议《关于终止个别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议案》全部通过2022年12月10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4公告,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2022年监事会核查意见等情况说明:

(一)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情况:2022年度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的财务管理状况

监事会认为: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制度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财务状况。

(三)公司的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均按照决策程序执行,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也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四)对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我们审核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部控

制方面的重大不利事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以及执行监督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五)对公司 2022年度定期报告的核查意见

1、2021年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2022年半年度报告

1)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 对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 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八) 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与关联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均属合理、必要,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不存在侵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 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十) 对公司关于终止个别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个别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投资风险,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个别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十一) 对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事项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投资风险,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事项。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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