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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药业: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9月10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1年8月26 日、2021年9月11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2021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2038万股已于2021年10月13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至“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203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55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于2022年10月12日锁定期届满,2024年10月12日存续期届满。持有人的标的股票权益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12个月、24个月后依据上一年度公司业绩目标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两期解锁分配至持有人,每期解锁比例分别为 50%、50%。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采取了适当的

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3、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于2022年10月12日届满, 解锁分配的权益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权益总额的50%,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101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399,938,234股的 0.7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二、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原因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第二个归属期即:2022 年净利润较2020年增长不低于20.00%(含20.00%)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001786号),公司2022年考核目标未能达标,无法实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锁第二个归属期的条件。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经慎重考虑,决定提前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三、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审批程序

2023年4月24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召开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公司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及后续安排

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经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公司后续将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完成相关资产的清算和收益分配等工作。未来条件允许,公司不排除推出新员工持股计划的可能性。

五、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职。公司未来将根据发展需要、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合适的方式,努力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综上所述,同意公司提前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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