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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马5: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公告编号:2023-002证券代码:400028 证券简称:金马5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珠海金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1号2000年大酒店1710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审议结合通讯审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4月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张剑波

6.会议列席人员:无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董事张筱青、陈武壮、林炳松、林俊鸿因在外地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4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 16项议案; 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7项议案;完成了董事会及公司高管的换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年度内,独立董事对《关于退还深圳市中房同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第一笔注资并加快经营性资产注入方式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议案》及《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独立董事余关健、彭宝庭、林俊鸿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1年,负责本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上述第一、第二、第三项、第五项、第八项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审议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天朗建筑与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为深圳市旭鹏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子公司天朗公司借款人民币200万元给旭鹏昇公司, 2022年9月20日到期后双方办理了续借手续。因提供借款时借款金额未超过公司净资产10%,根据公司章程,由公司经营班子审议,不需经过董事会。2022年4季度,旭鹏昇公司提前还款58万元人民币,借款余额142万元。鉴于该项借款余额已超过公司目前净资产的30%,现提请董事会补充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余关健、彭宝庭、林俊鸿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议案》

1.议案内容: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尚未有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经营性资产组,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董事会同意《审计报告》中关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强调事项的意见;该强调事项段是为了提醒报告使用者关注,不影响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该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非违反企业会计准则或相关信息披露违规,其根本原因是公司尚未完成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解决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项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余关健、彭宝庭、林俊鸿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珠海金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珠海金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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