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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意药业: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以及上市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2022年的相关会议,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兼职情况

金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证,196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药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临床药理科主管药师、长春百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长春金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BD经理、海南新明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中融康健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合伙人、中钰医疗控股(北京)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安蒂康生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天津德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鼎钰汇康(天津)经济贸易咨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钰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管理合伙人、中钰健康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湖南中钰医生联盟创业有限公司董事、中钰(毫州)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华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励合药业有限公司董事、湖南中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志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证,1972年6月出生,民建会党派,会计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历任浙江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副总经理、温州华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温州分所所长。现任杭州中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温州华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帝杰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温州东晟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品森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温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夏法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证,1976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本科学

历,三级律师。历任浙江一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浙江诚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现任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兼任温州律师协会副会长、温州律师协会资产与财务管理委员会主任、温州律师协会对外交流委员会主任、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的情形。我们符合中国证监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

姓名应出席次数现场或通讯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金涛4400
陈志刚4400
夏法沪4400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姓名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金涛110
陈志刚110
夏法沪110

3、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1)、战略委员会

姓名应出席次数现场或通讯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金涛2200

(2)、审计委员会

姓名应出席次数现场或通讯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陈志刚4400
夏法沪4400

(3)、提名委员会

姓名应出席次数现场或通讯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金涛3300
夏法沪3300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姓名应出席次数现场或通讯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夏法沪2200
陈志刚2200

(二)、对会议审议事项表决及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其他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议案提出、审议和表决等相关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会议的决议及审议事项均合法、有效,我们未对董事及所任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报告期内,公司为我们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使我们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并运用专业知识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22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经审核我们认为: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湖南生命元医药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对2022年度经营交易预计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证监会、上交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发生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及确定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符合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及薪酬方案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及发放程序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同行业薪酬水平,同意将审议通过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赵春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聘任任秉钧先生、厉市生先生、张志宏先生、吕志东先生、柯泽慧女、吕孙战先生士为公司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的情况。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2021年年报审计费用共计壹佰万元整。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作为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及时按照要求尽职尽责地完成公司各项审计任务,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七)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我们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承诺主体严格履行相应承诺,未出现承诺履行违规情形。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要求,遵守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有投资者平等的获取公司信息。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控制度,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的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能够合理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不存在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担任委员期间,遵照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认真负责、勤勉诚信履行有关职责,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日常工作。 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相法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参与公司各项会议审议事项的决策,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我们将秉承谨慎、勤勉、诚信的原则,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我们的专业优势和独立性质,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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