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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意药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

⑴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⑵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⑶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

同时,准则解释16号要求上述规定⑴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⑵和⑶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银保监会及证监会于2022年12月6日联合发布了《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2〕32号),并自2022年年报起施行。

3、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上述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规定⑴,自解释公布之日起施行上述规定⑵、⑶。

4、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5、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准则解释第16号”和《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停工停产期间继续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例如,企业因需求不足而停产或因事故而停工检修等,相关生产设备应当继续计提折旧,并计入营业成本。2021年度财务报表受

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1年合并利润表2021年母公司利润表
管理费用-9,516,404.86-1,722,880.88
营业成本9,516,404.861,722,880.88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除对上述利润表项目进行调整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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