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013
2023年4月
2022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方庆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阿晓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阿晓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了未来可能发生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对策,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公司治理 ...... 45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 66
第六节重要事项 ...... 70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27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34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35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36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的2022年年度报告原件。
二、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本公司、公司、天振股份 | 指 |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指 | 方庆华 |
实际控制人 | 指 | 方庆华、朱彩琴夫妇 |
香港聚丰 | 指 | HongKongJufengInvestmentCo.,Limited.,中文名称:香港聚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香港爱德森 | 指 | HongKongEdsonTradingLimited.,中文名称:香港爱德森贸易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香港恒生 | 指 | HongKongEverlastTradingLimited.,中文名称:香港恒生贸易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越南聚丰 | 指 | C?ngtyTNHHJufengNewMaterialsVi?tNam,中文名称:越南聚丰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天振股份天荒坪马吉分公司 | 指 |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荒坪马吉分公司,公司分公司 |
天振股份白水湾分公司 | 指 |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白水湾分公司,公司分公司 |
天振股份塘浦分公司 | 指 |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塘浦分公司,公司分公司 |
天振股份范潭分公司 | 指 |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范潭分公司,公司分公司 |
天振股份孝源分公司 | 指 |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孝源分公司,公司分公司 |
安吉亚华 | 指 | 安吉亚华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吉满盛地板 | 指 | 安吉吉满盛地板有限公司 |
嘉磊纸箱 | 指 | 安吉嘉磊纸箱厂 |
越南嘉丰 | 指 | CTYTNHHBAOBIJIAFENGVIETNAM(越南名称),中文名称:越南嘉丰包装有限公司 |
越南优和 | 指 | CONGTYTNHHGREATUNIONINTERNATIONALVIETNAM(越南名称),中文名称:越南优和国际有限公司 |
PVC地板 | 指 | 广义指各类以PVC树脂粉为主要原材料的各类聚氯乙烯地板的总称,狭义也可特指LVT地板 |
LVT地板 | 指 | LUXURYVINYLTILE的缩写,又称塑晶地板,是一种由UV层、透明耐磨层、印花面料层、PVC中料层以及基底平衡层构成的半硬质聚氯乙烯弹性地板,属于行业内初代产品 |
WPC地板 | 指 | WOODPLASTICCOMPOSITE的缩写,又称木塑地板或木塑复合地板。由PVC树脂粉、重钙粉、稳定剂以及其他功能助剂通过高速混料、高温挤出后,冷却定型的低密度聚氯乙烯地板 |
SPC地板 | 指 | STONEPLASTICCOMPOSITE的缩写,又称石塑地板或石塑复合地板。无增塑剂加入,使用大量重钙粉作为填料,与PVC树脂粉、稳定剂等功能助剂在挤出机中混料、挤出、在线贴合后得到的一种硬质聚氯乙烯地板 |
MGO地板 | 指 | MGO地板又称玻镁地板,其中MGO为氧化镁的化学分子式,是以氧化镁和氯化镁原料作为主要基材的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 |
ODM | 指 | OriginalDesignManufacture的缩写,自主设计制造。产品由生产商自主设计、开发,根据客户订单进行产品生产,产品以客户的品牌进行销售 |
OEM | 指 | OriginalEquipmentManufacture的缩写,原厂设备生产。生产商完全根据客户的设计和质量要求进行产品生产,产品以客户的品牌进行销售 |
OBM | 指 | OriginalBrandManufacture的缩写,自主品牌制造。产品由生产商自主设计、开发,根据客户订单进行产品生产,产品以自主品牌进行销售 |
越南募投项目 | 指 | 年产25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国内募投项目 | 指 | 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登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巨潮资讯网 | 指 | http://www.cninfo.com.cn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天振股份 | 股票代码 | 301356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天振股份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ZhejiangTianzhenTechnologyCo.,Ltd.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方庆华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健康产业园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3300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2009年02月19日由浙江省安吉县天荒坪镇马吉村变更为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健康产业园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安吉县塘浦工业区乌石坝路789号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3300 |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http://www.tzbamboo.com/index-chs.html | ||
电子信箱 | sd@tzbamboo.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吴阿晓 | 冯文勇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安吉县塘浦工业区乌石坝路789号 | 浙江省安吉县塘浦工业区乌石坝路789号 |
电话 | 0572-5302880 | 0572-5302880 |
传真 | sd@tzbamboo.com | sd@tzbamboo.com |
电子信箱 | sd@tzbamboo.com | sd@tzbamboo.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孔令江、李岩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38号4楼 | 肖江波、唐斌 | 2022.11.14-2025.12.31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2年 | 2021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0年 | |
营业收入(元) | 2,967,341,934.41 | 3,180,986,503.40 | -6.72% | 2,243,056,515.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79,153,502.62 | 279,350,298.93 | 35.73% | 372,382,235.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67,983,061.82 | 305,291,501.35 | 20.53% | 354,675,759.0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14,192,873.34 | 102,551,190.82 | 498.91% | 563,160,839.7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4.1 | 3.1 | 32.26% | 4.1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4.1 | 3.1 | 32.26% | 4.1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09% | 25.84% | -1.75% | 43.36%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0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4,084,296,529.77 | 2,690,702,476.05 | 51.79% | 2,039,733,243.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432,910,831.94 | 1,202,658,884.84 | 185.44% | 965,442,023.40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898,985,402.17 | 898,108,212.25 | 748,954,268.71 | 421,294,051.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4,926,258.33 | 138,055,522.70 | 154,451,571.70 | 1,720,149.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4,777,535.56 | 131,624,886.48 | 149,308,277.96 | 2,272,361.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6,380,900.18 | 46,854,886.82 | 222,155,430.88 | 208,801,655.46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0,703.09 | -1,111,577.61 | -827,427.45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6,196,722.1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957,176.94 | 2,365,337.43 | 9,303,832.8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75,929.99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63,863.01 | 1,415,719.98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735,193.59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1,084,271.3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 -550,711.39 | -19,331,162.07 | 4,646,926.81 |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527,881.30 | 407,86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18,224.38 | -10,954,878.94 | 1,711,470.5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01,889.60 | 663,010.19 | 3,091,655.7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11,445.28 | -2,615,609.17 | 2,719,973.49 | |
合计 | 11,170,440.80 | -25,941,202.42 | 17,706,476.24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行业所属分类公司所处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C)”中的“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C)”中的“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之“塑料制品业(C292)”之“塑料板、管、型材制造(C2922)”。
(二)行业基本情况及发展阶段PVC地板作为一种新型绿色环保地面装饰材料,最早起源于欧洲。在上世纪30年代初,美国率先启动了PVC地板的工业化生产。到了70-80年代,欧美地区的PVC地板制造商通过改进PVC树脂粉、增塑剂和其他功能助剂的配比,使得PVC地板各方面的性能得到进一步提升,开始显示出传统地板材料难以比拟的优势,使之逐渐成为继地毯、实木地板、大理石等传统地面装饰材料之后的一种新型地面装饰材料。欧洲地区居民的消费习惯与北美地区类似,其对PVC地板的接纳度与认可度较高,这也使得欧美等发达国家成为全球最主要的PVC地板消费区域,PVC地板也被广泛应用于欧美地区的住宅、医院、学校、写字楼、超市、商场等各种场所。此外,随着石油化工和高分子新材料领域研究的不断深入以及PVC地板在发泡、挤塑、压纹等生产工艺的不断改进和升级,行业内衍生出了诸如WPC地板、SPC地板和MGO地板等高端产品。随着这些行业内高端绿色环保新产品的不断问世,相关产业链得到进一步完善。
PVC地板自20世纪80年代进入中国家居市场。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受产品引入时间晚及居民传统消费观念的限制等因素,PVC地板在国内地面装饰材料中的市场占有率较低。尽管如此,由于具有生产成本低和产业链完整等优势,经过30多年的发展,中国已逐渐成为全球PVC地板的主要生产和出口基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居住环境的安全性和舒适性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这也使得PVC地板在绿色环保、防火阻燃、防水防潮等方面优越的功能特性不断凸显,消费者对PVC地板的认可度不断提升,随着近年来WPC、SPC和MGO等行业高端产品在全球热销,PVC地板制造业将迸发出巨大的发展潜力,迎来行业发展的黄金时期。
受到欧美等国家和地区PVC地板进口需求的持续快速增长,我国PVC地板出口规模也不断增长,根据中国海关的数据,我国出口PVC地板从2018年度的354.1万吨增加到2022年度的507.07万吨,年化增长率
9.39%。中国PVC地板主要出口至美国、加拿大、德国、澳大利亚、荷兰,出口量占比49.69%、7.26%、
4.16%、3.23%、2.99%,其中美国是中国PVC地板最大的出口流向国。
美国是PVC地板最大消费市场,也是公司主要销售市场,随着美国对中国出口PVC地板关税的持续影响,国内部分PVC生产制造商将产能逐步向国外转移,其中越南自2019年开始对PVC地板的出口大幅增加,越南PVC地板也成为美国PVC地板的主要进口来源之一,2022年美国PVC地板自越南进口量占其进口总量的19%,而越南PVC地板出口至美国量占其出口总量的85.93%。
PVC地板上游包括PVC树脂粉、碳酸钙、透明耐磨层、印花面料层(彩膜)等,中游包括PVC地板的制造,下游包括PVC地板的使用,包括商场、家庭、医院等众多应用场景。PVC地板产业链如下图所示:
(三)行业特点
1、周期性特点PVC地板作为一种新型绿色环保地面装饰材料,由于其优异的性能,其市场认可度随着时间推移在不断地提升,目前已经广泛应用于医院、学校、写字楼、商场、酒店等公共建筑以及住宅等场所。作为一种日常消费品,全球对PVC地板的需求一直处于稳定增长的状态,故本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
2、区域性PVC地板行业具有显著的区域性特征。从PVC地板的供给端来看,世界上著名的PVC地板品牌商集中在欧美各个发达国家中;而在国内,PVC地板的产业基地集中在北京、张家港、上海和广州四个城市及其周边地区,供给端呈现出明显的区域聚集形态。从需求端来看,国内生产的PVC地板超过95%出口到了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而国内内销的PVC地板大多也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及一线城市,需求端的区域性特征也很明显。
3、季节性PVC地板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作为一种日常消费品,PVC地板的需求在全年都较为稳定,行业的季节性特征不明显。
(四)行业地位公司自2010年开始转型研发生产新型PVC复合材料地板以来,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的产品研发能力、工艺技术水平、生产经营规模、产品市场占有率等均处在国内第一梯队,部分产品性能在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公司在PVC地板研发及制造上拥有WPC发泡芯板二次定型生产工艺技术、复合地板静音防水工艺技术、SPC挤塑一次成型工艺技术、PVC地板在线对花技术、LVT地板在线贴合技术、自动计量石塑
配混料操作系统等多项核心技术。公司产品型号规格多达数百种,已经形成了较为齐全的PVC地板品类体系,是国内同行业业务覆盖面最广、产品种类最齐全的企业之一。
(五)行业竞争格局我国是世界PVC地板生产出口第一大国,国内PVC企业的竞争状况可以基本反映整个行业的竞争格局。目前国内PVC地板生产企业数量较多,但主要集中于低端LVT地板市场,生产及出口高端SPC地板、WPC地板的企业相对较少,拥有自主设计、研发能力的企业数量极少,行业内的企业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以OEM模式为主的PVC地板生产企业国内处于OEM模式下的PVC地板生产企业较多,该类企业自身缺乏运用核心技术设计、开发新产品的能力,也没有自己的具有影响力的品牌,仅仅根据委托方提供的产品设计方案进行代加工生产,并且不得为第三方提供生产该种产品生产服务,该类企业提供的产品附加值较低,且获取订单来源及数量不稳定,处在整个产业链的底端。
2、以ODM模式为主的PVC地板生产企业相比于OEM模式,ODM模式下的PVC地板生产企业在研发设计、开发产品方面拥有更多的自主权,企业可自行完成从设计到生产的全部环节,产品完成贴上委托方的商标后销售。因此,该类企业可以以自行设计的产品争取买主订单,在获取订单来源的问题上比OEM模式下的企业更为宽泛。除此之外,该类企业开始具备了一定的议价能力,能与委托方共同议定产品规格,并据此对产品进行设计或改良的工作。由于ODM模式下的企业依然没有形成自己的品牌,毛利率低于OBM模式下的企业产品。目前,国内该类模式企业数量较少,公司属于该类模式。
3、以OBM模式为主的PVC地板生产企业国内目前很少有以OBM模式运营的PVC地板生产企业,成为该类企业需要出色的研发设计能力以及完善的营销网络作为支撑,需在渠道建设上进行大量投入,设计开发能力、营销渠道网络和自主品牌经营成为了该类企业的三大核心竞争力。该类企业由于深厚的历史积淀,往往拥有丰富的业务种类,盈利能力更为出色。国内企业很少有企业能够满足上述要求,目前已有的该类企业大部分具有外资背景,主要是国外知名地板厂商在国内设立的企业,数量极少。
(六)法律法规及政策影响
1、行业主管部门和自律性组织当前,我国的塑料制品业形成了政府宏观调控和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国家质量监督管理局对行业进行一般性监管,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弹性地板分会和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板片材专委会协助制定相关的行业政策、标准等,本行业不存在特定的行业监管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国家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监测分析行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等。
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和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是塑料制品业的行业自律性组织。三家协会分别下设石木塑环保材料制品分会、板片材专业委员会和弹性地板分会,对口管理服务包括PVC地板生产企业在内的塑料板片材行业企业。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和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作为行业内的几大枢纽将政府机构和会员单位更好地联系起来。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我国未曾针对塑料制品业的经营行为制定特殊性的法律法规,该行业的经营行为主要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一般性法律法规的约束。我国的PVC地板产品在进入海外市场时,还需同时满足相关国家和地区关于产品国际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等方面的市场准入要求,并接受相关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的约束。
(2)主要产业政策本行业的主要产业政策如下:
法律法规 | 发布机关 | 生效时间 | 相关内容 |
《塑料加工业“十四五”科技创新指导意见》 |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 2021年6月 | “十四五”期间,塑料加工行业将坚持满足国家重大需求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功能化、轻量化、精密化、生态化、智能化”为主要技术进步方向,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市场导向和政府引导作用原则,引领高标准和生态化发展。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国家发改委 | 2020年1月 | 在第一类“鼓励类”中提出:鼓励发展废旧木材、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印刷电路板、废旧电池、废旧船舶、废旧农机、废塑料、废旧纺织品及纺织废料和边角料、废(碎)玻璃、废橡胶、废弃油脂等废旧物资等资源循环再利用技术、设备开发及应用。 |
《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 | 工信部 | 2018年12月 | 新材料作为新兴产业被列入产业转移指导目录,并提出引导和优化调整被列入产业转移指导目录的新兴产业。 |
《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 | 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 2017年1月 | 加快推动先进基础材料工业转型升级,以先进建筑材料、先进轻纺材料等为重点,大力推进材料生产过程的智能化和绿色化改造,重点突破材料性能及成分控制、生产加工及应用等工艺技术,不断优化品种结构,提高质量稳定性和服役寿命。开发绿色建材部品及新型耐火材料、生物可降解材料。 |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 国务院 | 2016年12月 | 战略性新兴产业代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是培育发展新动能、获取未来竞争新优势的关键领域。“十三五”时期,要把战略性新兴产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
《塑料加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 |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 2016年5月 | 作为未来五年我国塑料加工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和实现塑料制造强国目标的行动纲领,同时也可作为塑料加工业各子行业和各地区编制规划的重要依据。 |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 科技部、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 | 2016年1月 | “高强、耐高温、耐磨、超韧的高性能工程塑料和特种工程塑料分子的设计技术和改性技术;改性的工程塑料制备技术;具有特殊性能和用途的高附加值热塑性树脂制备技术”等一系列改性塑料相关技术。 |
《绿色建筑行动方案》 | 国家发改委、住建部 | 2013年1月 | 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结合当地气候特点和资源禀赋,大力发展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的绿色建材。质检、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建材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和稽查,杜绝性能不达标的建材进入市场。积极支持绿色建材产业发展,组织开展绿色建材产业化示范。 |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 国务院 | 2008年10月 | 国家推广使用民用建筑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限制使用或者禁止使用能源消耗高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国务院节能工作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并及时更新推广使用、限制使用、禁止使用目录。 |
《塑料加工业“十四五”科技创新指导意见》 |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 2021年6月 | “十四五”期间,塑料加工行业将坚持满足国家重大需求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功能化、轻量化、精密化、生态化、智能化”为主要技术进步方向,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市场导向和政府引导作用原则,引领高标准和生态化发展。 |
3、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报告期内,与PVC地板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未发生重大变化。2016年以来,新制订与PVC地板行业相关的行业政策主要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塑料加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和《塑料加工业“十四五”科技创新指导意见》等。PVC地板作为一种可再生利用的新材料,能够大幅节约自然资源同时保护生态环境,因而被列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大力鼓励PVC材料制品的发展,促进了PVC地板的产业化和规模应用。公司在行业内深耕多年,目前已成长为国内PVC地板行业龙头企业之一。国家最新制订的一系列行业政策对公司的进步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未对公司经营资质、准入门槛和经营模式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但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了PVC地板行业的整体发展,推动和促进了行业及企业规模的发展壮大。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是国内新型PVC复合材料地板研发、生产及出口的龙头企业之一,主营业务为新型PVC复合材料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体产品包括木塑复合地板(WPC地板)、石塑复合地板(SPC地板)、玻镁地板(MGO地板)、塑晶地板(LVT地板)等;公司产品具有绿色环保、防火阻燃、脚感舒适、性能稳定、可回收利用等特点。
1、产品、工艺及应用场景介绍
(1)公司主要细分产品具体介绍如下:
产品类别 | 主要原料 | 产品描述 | 优点 | 产品图例 |
WPC地板(木塑复合地板) | 聚氯乙烯重钙粉稳定剂发泡剂 | 主要由强化UV层、透明耐磨层、印花面料层、PVC中料层、WPC基材层和背垫层构成 | WPC地板通过在基材层添加一定份额的发泡剂,使其材质更轻盈且更便于运输安装;部分WPC地板通过加设背垫层,增强了吸音降噪的性能 |
SPC地板(石塑复合地板) | 聚氯乙烯重钙粉稳定剂 | 主要由强化UV层、透明耐磨层、印花面料层、SPC基材层和背垫层构成。 | SPC地板的基材层通过增加重钙粉的比例与PVC树脂粉混合,使之具有更好的尺寸稳定性和抗冲击性;部分SPC地板通过加设背垫层,增强了吸音降噪的性能 |
MGO地板(玻镁地板) | 实木皮聚氯乙烯氧化镁氯化镁重钙粉稳定剂 | MGO地板又称玻镁地板,主要由UV层、正面装饰层、MGO基材层、背垫层组成 | MGO地板由于采用了MGO无机基材,具备了优异的防水特性和防火特性,防火指标可达国家A2级,热胀冷缩时无明显尺寸、平整度变化,具备强大的稳定性 |
LVT地板(塑晶地板) | 聚氯乙烯重钙粉稳定剂增塑剂 | LVT地板(塑晶地板),主要由强化UV层、透明耐磨层、印花面料层、PVC中料层和基底平衡层构成,是目前最为传统的一种PVC地板 | 绿色环保;防滑耐磨;防水防潮;防火阻燃;高弹性和抗冲击;施工便捷;保养方便 |
(2)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如下:
①WPC地板产品基本工艺流程公司的WPC地板产品的生产工艺包括混料、密炼、压延、出片、热压、养生、淋膜、回火、冲切、背贴、分切、开槽、包装等多个工序。公司WPC地板产品主要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②SPC地板产品基本工艺流程公司的SPC地板产品的生产工艺包括SPC挤塑、养生、淋膜、回火、涂胶、背贴、冷压、分片、开槽、倒角涂漆、包装等多个工序。公司SPC地板产品主要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③MGO地板产品基本工艺流程公司的MGO地板产品可根据选择不同的表面装饰层区分为不同种类,每种MGO地板产品工艺流程略有不同,总体来看MGO类产品的生产工艺主要包括混料、铺料、养护、砂光、涂胶、复合、养生、涂胶、背贴、分片、开槽、包装等多个工序。公司MGO地板产品主要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④LVT地板产品基本工艺流程公司的LVT地板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包括混料、密炼、压延、出片、热压、养生、淋膜、回火、分片、开槽、包装等多个工序。公司LVT地板产品主要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场所如下:
(4)公司当前主要产品之间的对比及应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产品名称 | 产品发展历史 | 产品突出特点比较 | 工艺难易度 | 产品市场定位 | 目前市场应用情况 |
LVT地板 | 上世纪70~80年代开始出现 | 绿色环保;防滑耐磨;防水防潮;防火阻燃;高弹性和抗冲击;施工便捷;保养方便 | 工艺相对简单 | 中低端产品,定价较低 | 传统产品,市场份额受到WPC地板和SPC地板的冲击在逐渐缩小 |
WPC地板 | 木塑复合材料诞生于2005年,以此为基础的WPC地板于2012年诞生,至今依然风靡欧美发达国家市场,公司是国内最早研发生产WPC地板的企业 | 具备传统LVT地板的一切优点,在物理形态上更接近于木材,环保无醛,材质轻盈 | 工艺复杂 | 高端产品,价格略高 | 新型PVC复合材料地板,主流热销产品 |
SPC地板 | 2015年前后开始出现,2018年左右开始在欧美发达国家流行,已经逐渐成为一种新的潮流 | 具备传统LVT地板的一切优点,在物理形态上更接近于石材,环保抑菌,稳定性和抗冲击性更强 | 工艺复杂 | 中高端产品,价格适中 | 新型PVC复合材料地板,主流热销产品 |
MGO地板 | 玻镁材料起源于上世纪90年代,近几年来开始被应用于地板领域 | 具备传统LVT地板的一切优点,在物理形态上更接近于瓷砖,稳定性和抗冲击性更强,防火性能最好 | 工艺复杂 | 高端产品,价格偏高 | 新型PVC复合材料地板,市场推广期 |
2、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实行“以产订购+合理库存”的采购模式,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生产面材所需的UV漆、耐磨层、印花面料等材料,生产基材所需的PVC树脂粉、重钙粉、增塑剂和稳定剂等材料以及生产背垫所需的软木、IXPE、EVA等材料。公司内部设有生产计划部和供应部,生产计划部的计划专员根据外销部抄送的销售订单及库存情况编制采购需求,并将采购指令通过公司内部系统传递给供应部。供应部接到指令后,由采购专员负责对物资需求信息进行汇总,并向公司合格供应商目录内的供应商询价、比价,在和供应商确定交货期、数量等具体的采购信息后与其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从而降低公司采购环节的风险。公司收货后由质检部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再办理物资入库及登记与保管的相关手续。若质检部门在验收环节发现采购物资质量不合格,则进行退换货处理。
公司在选择供应商时,会综合考虑供应商的供货能力、产品品质、交货及时性、价格合理性、服务配合度、社会责任感以及供应商内部财务状况等多重因素,建立并保存合格供应商目录和档案,做好相关记录,每年供应部会联合质检部、生产计划部、研发技术部等部门组织评审小组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为防止出现意外情况影响供应渠道的畅通,公司对于同一种原材料会采用2-3家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的供应商结构保持稳定,未发生明显变化。
(2)生产模式
公司建立了高标准、现代化的生产制造体系,通过生产控制系统在部分环节实现了自动化生产,并同步控制、监测生产进程。公司实行“以销定产+适当备货”的生产模式,主要为国外的知名地板品牌商、贸易商和建材零售商以ODM模式提供各类PVC地板产品,公司可根据客户需求自行完成对地板产品样式、结构和功能的设计。公司当前采用的按照客户订单安排生产计划的模式有利于减少对公司资金和库存的占用,降低了产品滞销的风险。
在生产流程方面,生产计划部首先会根据已获得的客户订单同时结合对未来销售的预测和对存货需求的分析编制生产计划,生产计划经生产计划部经理确认后下发各生产车间。对于新客户或新产品的订单,研发技术部会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样式、配方、材质的选择,由生产车间打样交给客户确认后再进行批量生产。产品完工后,所有产品都需通过质检部的检验方能入库,所有存货被保存在安全的场地,只有被授权的人才有资格进入存货仓库,仓储部在生产期间负责所有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流转。产品通过质检部的检验后,外销部会提前通知仓储部准备好运输的货物。
(3)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ODM产品。公司根据客户不同的国别属性分别建立了内销部和外销部对外进行产品营销与市场推广,公司当前的产品绝大部分销往美国、加拿大、欧盟、拉丁美洲等国家和地区,极少部分在境内销售。
在境外市场,公司产品销售采用直销模式,公司与SHAW、TARKETT、MANNINGTON、LUMBERLIQUIDATORS和MOHAWK等全球知名的一线地板品牌商、建材零售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在收到客户的采购订单后,外销部会联合生产计划部和供应部对货物型号和交货期进行评审,对于在交货期无法正常发货的订单会与客户重新协商更改订单交货期,交货期通过评审后方可执行采购、生产等一系列计划。公司会根据采购订单上约定的具体参数指标和产品型号等信息自行完成PVC地板产品的开发和设计,打样交由客户确认后开始组织批量化生产,生产完成后将产品运至海关报关后发往客户在国外指定的交货地点,产品贴上客户的商标后对外销售。
在境内市场,公司同样采取直销模式完成对产品的销售,公司在国内市场主要以自主品牌进行推广销售,销售对象主要是国内大型地产公司。
(4)研发模式公司以自主研发为主,同时积极和国内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公司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公司内部建立了符合国际标准的研发中心,涵盖产品试验室、实验室检测中心和材料测试中心,公司于2019年被浙江省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和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联合评定为“2019年度浙江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百强”。
公司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研发模式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包括《研发中心章程》《研发项目管理办法》和《实验室管理制度》等。公司研发技术部下分设了产品试验室、实验室检测中心和材料测试中心。研发技术部会定期开展技术研讨会议,会议主要探讨当前全球范围内PVC地板行业的顶尖技术及相关产品。通过定期组织研讨会,公司研发人员得以全面及时地了解当前的市场需求和产品更新换代情况,并结合公司现有产品情况,对公司产品的配方、设备和工艺程序等进行针对性的完善、改革和升级。为快速提高公司的科研水平和技术能力,公司一方面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新产品开发,报告期内,累计投入研发费用4,777,28万万元,不断进行产品的更新换代来满足市场需求;另一方面公司积极吸纳行业经验丰富、专业性研发人才,制定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计划,提高公司的技术力量储备,截至2022年12月末,公司具有从事研发工作的技术人员187名,技术人员占公司总人数比例8.12%,平均行业经验3年以上,形成了一支专业化的技术团队。
公司新产品(技术)研发的主要流程包括调研分析、制定作业指导书、新品试产、新品评审等流程,具体如下:
序号 | 流程 | 执行部门 | 具体内容 |
1 | 项目发起 | 外销部 | 外销部将PVC地板行业市场和公司客户需求信息汇总后提供给研发技术部 |
2 | 调研分析 | 外销部,研发技术部 | 由外销部、研发技术部根据市场需求状况以及公司自身的技术实力联合制定《新产品开发报告》 |
3 | 准备阶段 | 研发技术部 | 由研发技术部进行产品原材料、技术工艺的前期开发准备工作 |
4 | 制定作业指导书 | 研发技术部 | 研发技术部制定《新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并对关键工序节点进行监控,解决生产、检验相关问题 |
5 | 新品试产 | 生产计划部 | 生产计划部按照《新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对新产品进行试生产 |
6 | 产品测试 | 质检部 | 质检部对新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相应检测报告 |
7 | 新品评审 | 研发技术部,质检部 | 产品测试完成后,由研发技术部和质检部共同对新品进行评审 |
8 | 新品送样 | 外销部 | 研发技术部和质检部评审合格后,由外销部向客户寄送样品及文件资料 |
9 | 样品确认 | 外销部 | 客户确认新产品各项指标条件符合其要求 |
10 | 批量生产 | 生产计划部 | 样品确认合格后,由生产计划部组织进行新产品的批量化生产 |
(二)产品市场地位、业务增长的驱动因素等
1、产品市场地位
公司自2010年转型生产新型PVC复合材料地板以来,致力于PVC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WPC地板、SPC地板、LVT地板以及MGO地板等,是行业内产品种类最为齐全的企业之一;其中由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WPC地板深受消费者的喜爱;自主研发生产的MGO地板产品已经初步得到世界知名地板品牌商SHAW的认可,正在全球进行推广试用。公司产品在性能、功能、环保等方面位于行业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的产品引领市场的格局,极大满足客户的多方面需求。
2、业务增长的驱动因素
(1)行业持续增长近年来随着消费者对生活品质的要求不断提高,消费理念不断升级,消费者对居住环境的安全性和舒适性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而PVC地板具有环保、安全、简洁耐用等特点,使得消费者对PVC地板的认可度不断提升,市场需求不断增长。PVC地板的需求主要集中在欧美等发达国家,而我国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PVC地板生产出口国。2016年,美国市场的PVC地板销售金额为34.46亿美元,2020年则增长至64.35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6.90%。根据中国海关相关数据统计,2015年至2020年我国出口PVC地板金额从
21.75亿美元增长到55.56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20.63%。且随着消费理念不断升级,消费者对居住环境的安全性和舒适性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PVC地板具有的环保、安全、简洁耐用等特点,使得消费者对PVC地板的认可度不断提升,市场需求不断增长。在美国市场,地毯使用需求在逐年下降,而PVC地板需求在逐步提高;与此同时,伴随着国内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加,消费不断升级,PVC地板也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2)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相对于实木、瓷砖等地面装饰材料,PVC地板更符合绿色环保、低碳经济、资源循环利用的理念,符合国家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符合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近年来,国家先后颁布了《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和《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等多项政策给予鼓励与支持。相关政策的发布与实施,有效推动了PVC地板行业的稳步发展。
(3)领先的技术优势公司在PVC地板行业技术领先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将研发创新作为可持续发展的源动力。公司从2010年转型生产PVC地板开始,作为国内最早的WPC地板生产企业,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逐步形成自身的技术优势。公司内部建立了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试验室、材料测试中心、技术和研发中心,公司的技术水平位于细分行业的领先地位。
(4)丰富的管理经验与优质的客户资源公司拥有的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先进的制造装备和生产能力、完善的仓储物流能力、优质的售后服务能力。随着全球化战略的推进,天振股份不断扩大延长自身的“采购、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五位一体的产业链。除拥有多条高标准现代化生产线的制造体系外,在销售系统方面,已形成了“多渠道、密集型”的销售体系,产品已遍布北美、欧洲、东南亚等20余个国家,目前与SHAW、TARKETT、MANNINGTON、LUMBERLIQUIDATORS、和MOHAWK等多家全球知名专业建材商和一线地板品牌商形成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丰富的管理经验与优质的客户资源为本次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
单位:元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 结算方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上半年平均价格 | 下半年平均价格 |
PVC树脂粉 | 以产定购+合理库存 | 28.59% | 否 | 7.96 | 6.50 |
耐磨层 | 以产定购+合理库存 | 15.93% | 否 | 11.45 | 8.84 |
印花面料 | 以产定购+合理库存 | 8.47% | 否 | 3.14 | 3.06 |
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未发生重大变化。能源采购价格占生产总成本30%以上
□适用?不适用主要能源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主要能源类型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主要产品 | 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 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 专利技术 | 产品研发优势 |
PVC地板 | 工业化应用、工业化生产阶段 | 核心技术人员稳定 |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拥有20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8项。 | 公司秉承“广纳行业专业人才、组建制胜创业团队、增强研发创新实力、做大做强新型材料”的理念,公司配备了行业先进设备(设备优势)和专业科研人员(人员优势),持续投入研发资金(资金优势),能够与客户保持紧密的联系,及时掌握市场需求(市场方向优势),确定研发方向。 |
主要产品的产能情况
主要产品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投资建设情况 |
PVC地板 | 9000万平方米/年 | 50.14% | 1500万/年 | 公司总产能约9000万平方米,截止目前,其中越南募投项目基本完成,产能逐步释放中;国内募投项目部分产能已释放,在建产能约1500万平方米/年,预计年底建设完成。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资源整合,塘浦分公司、范潭分公司、白水湾分公司、天荒坪马吉分公司产能转移至孝源分公司。 |
主要化工园区的产品种类情况
主要化工园区 | 产品种类 |
安吉阳光工业区健康产业园 | PVC地板 |
安吉北山工业园 | PVC地板 |
安吉塘浦工业园 | PVC地板 |
越南北宁光洲工业园 | PVC地板 |
报告期内正在申请或者新增取得的环评批复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出现非正常停产情形
□适用?不适用相关批复、许可、资质及有效期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所属公司 | 批复、许可、资质名称 | 有效期 |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高新技术企业 | 2021.12.16(有效期三年) |
排污许可证 | 2020.07.30-2023.07.29(阳光厂区)2023.03.15-2028.03.14(孝源分公司)2022.4.27-2027.4.26(塘浦分公司) | |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 | 2004.08.03(长期有效) |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 | |
浙江省木竹经营加工核准证 | - | |
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证书 | 2017.05.24-2025.05.22 |
从事石油加工、石油贸易行业
□是?否从事化肥行业
□是?否从事农药行业
□是?否从事氯碱、纯碱行业
□是?否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技术研发优势公司从2010年转型生产新型PVC复合材料地板以来,高度重视产品、技术、工艺的研发,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整体技术研发与创新能力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产品上不断突破,全部通过自主研发在国内最早推出WPC地板产品,并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证书,其优异的技术性能及市场占有率均始终处于行业领先;在新型无机复合材料运用上也取得了重大突破,成为国内首批拥有成熟生产工艺的MGO地板企业,自主研发的MGO地板得到世界知名地板品牌商SHAW的认可,正在全球推广应用。
公司内部建立了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试验室、材料测试中心、技术和研发中心,并且建立了高标准、现代化的生产制造体系。引进全球先进生产设备及检测仪器,公司实验室内拥有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仪、步入式恒温恒湿、塑料烟密度测定仪、立方米VOC释放量检测试验箱、氙灯老化试验机等70多款先进检测仪器。公司拥有授权专利20项,其中发明专利12项,尚有多项专利正在申请中。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拥有20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8项:
专利类型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授权日 | 专利权人 |
发明专利 | 一种人造矿石板及其制备方法和一种复合地板及其制备方法 | 2018109150040 | 2021/4/30 | 天振股份 |
一种PVC发泡芯板二次定型的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 | 2014101313215 | 2016/8/17 | ||
PVC复合材料、发泡板及生产方法、设备和地板 | 2014101069593 | 2015/8/26 | ||
一种地板制造方法 | 201510478277X | 2017/9/12 | ||
一种静音地板 | 201510547800X | 2017/8/25 | ||
竹木混合重组材及其加工方法 | 2011102209291 | 2016/12/14 | ||
一种防裂的重组复合地板及其加工方法 | 2010102650167 | 2012/9/19 | ||
木塑、竹塑复合强化板材及其生产方法 | 2007100669383 | 2009/9/9 | ||
一种PVC塑胶地板制造加工工艺 | 2021100679864 | 2022/4/19 | ||
一种PVC塑胶地板成型工艺 | 2021100688115 | 2022/4/19 | ||
一种具有自粘合结构的PVC防静电弹性运动地板 | 2020107326784 | 2022/4/19 | ||
一种塑胶地板无缝焊接装置与方法 | 2020100432072 | 2022/4/19 | ||
实用新型 | 一种人造瓷砖 | 2019202884912 | 2020/2/21 | |
一种耐候性复合地板 | 2018212971471 | 2019/5/21 | ||
基于弹性夹层的地板 | 2017202272391 | 2018/4/20 | ||
压纹与花纹重合的长塑料层及滚压设备 | 2016205870693 | 2016/12/14 | ||
压纹与花纹重合的长装饰材料及加工设备 | 2016205999172 | 2016/12/7 | ||
硬质地板块及硬质墙板块 | 2016204132184 | 2016/9/14 | ||
一种竹塑板 | 2014206587113 | 2015/4/22 | ||
新型PVC地板 | 2014203918769 | 2015/2/25 |
(二)客户资源优势公司凭借优异的产品品质,以及多年来对市场和客户需求的准确理解,现已形成广泛覆盖的客户资源网络和“多渠道、密集型”的销售体系,产品遍布北美、欧洲、东南亚等20余个国家。公司已与SHAW、TARKETT、MANNINGTON、LUMBERLIQUIDATORS和MOHAWK等多家全球知名专业建材商和一线地板
品牌商形成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通过HomeLegendLLC进入全球排名前列的家居建材用品零售商HomeDepot(世界500强企业)的供应体系。此类客户有严格的供应商筛选标准,需通过其严格的认证测试方可进入其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拥有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先进的制造装备和生产能力、完善的仓储物流能力、优质的售后服务以及健康安全的财务结构,为持续成为客户核心的优质供应商的提供了坚实的保障,长期以来,公司客户黏性较强。上述知名地板品牌商、建材零售商等拥有丰富销售渠道和很强的市场竞争力,为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充分保障。
(三)质量管控及品质优势公司一直秉承质量为上的经营理念,将产品质量管控贯穿于来料、生产、销售等全环节中,先后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获得了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轻工)证书和浙江制造认证证书等;为满足出口业务相关要求,公司先后通过了美国FloorScore认证、欧盟CE认证、FSC-COC认证和德国TUV认证等。依靠完善的质量管控体系和优异的产品品质,公司产品畅销北美、欧洲、东南亚等20余个国家和地区,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和市场的青睐,为建立稳定的客户合作关系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四)全球化产能布局优势公司始终坚持以全球化视野打造集研发、加工、仓储、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全球化一流地板企业,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将形成国内安吉总部厂区和安吉孝源厂区、以及越南北江厂区三大生产基地,年设计产能规模将达到9000万平米。为有效推行全球化战略,优化生产基地布局,分散国际贸易风险,公司自2019年开始在越南投资布局,是行业内国内首批在越南投资布局产能的企业之一,随着募投项目“年产25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的陆续建成投产,公司将在越南形成5000万平米以上的自动化智能制造产线。在完成越南产能投资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共同推进技术研发及海外产能布局,共同打造具有持续全球竞争力的地板产业链,经过多年的积累,现已在越南建立了稳定、优质的供应链体系。建立全球化的生产基地以及供应链体系,从关税以及生产成本管控、质量保障等方面形成了明显的竞争优势。
(五)行业声誉优势公司已与全球多家知名专业建材市场和一线品牌商形成了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公司先后被授予浙江省出口名牌、浙江省著名商标、中国质量诚信企业、浙江省林业龙头企业、浙江省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2018年度中国弹性地板行业科技创新优秀企业、2019
年度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百强、2020年及2021年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石晶地板类首选供应商、2020年度中国弹性地板行业十大品牌、2020年度中国弹性地板企业三十强等荣誉称号,并列入首批中国林产品指标机制企业,被认定为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报告期内,公司克服了全球经济下行和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的挑战,紧紧围绕市场需求,通过推动全球化产能布局、整合和优化供应链、内部挖潜降本增效、持续技术研发与创新等工作,顺利完成各项经营指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96,734.1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915.35万元,同比增长35.73%;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408,429.65万元,较年初增长51.79%;净资产343,291.08万元,较年初增长185.44%。
生产经营方面,公司全年共完成PVC地板产量4,423.55万平米,销售量4,769.17万平米,年末库存量较年初降低55.59%;通过进一步降本增效措施,产品毛利率水平提高。
研发与创新方面,公司持续推进新产品、新材料的各项研发工作,在PVC地板的3D打印技术以及部分新产品的研发上取得了好的进展,保持公司技术在行业的领先地位。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2,967,341,934.41 | 100% | 3,180,986,503.40 | 100% | -6.72% |
分行业 | |||||
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业 | 2,963,408,461.92 | 99.87% | 3,178,466,644.36 | 99.92% | -6.77% |
其他 | 3,933,472.49 | 0.13% | 2,519,859.04 | 0.08% | 56.10% |
分产品 | |||||
SPC地板 | 1,813,384,214.78 | 61.11% | 1,800,119,931.27 | 56.59% | 0.74% |
WPC地板 | 787,913,899.58 | 26.55% | 1,059,665,695.06 | 33.31% | -25.65% |
LVT地板 | 332,393,553.30 | 11.20% | 278,804,494.98 | 8.76% | 19.22% |
MGO地板 | 24,119,176.56 | 0.81% | 34,412,450.53 | 1.08% | -29.91% |
其他产品 | 9,531,090.19 | 0.32% | 7,983,931.56 | 0.25% | 19.38% |
分地区 | |||||
境外 | 2,963,148,650.67 | 99.86% | 3,160,191,471.66 | 99.35% | -6.24% |
境内 | 4,193,283.74 | 0.14% | 20,795,031.74 | 0.65% | -79.84%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模式 | 2,967,341,934.41 | 100.00% | 3,180,986,503.40 | 100.00% | -6.72%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业 | 2,963,408,461.92 | 2,303,549,251.34 | 22.27% | -6.77% | -8.81% | 1.74% |
分产品 | ||||||
SPC地板 | 1,813,384,214.78 | 1,459,758,621.49 | 19.50% | 0.74% | 1.47% | -0.58% |
WPC地板 | 787,913,899.58 | 552,992,327.58 | 29.82% | -25.65% | -30.37% | 4.76% |
LVT地板 | 332,393,553.30 | 268,438,059.38 | 19.24% | 19.22% | 1.85% | 13.78% |
分地区 | ||||||
境外 | 2,963,148,650.67 | 2,302,187,187.94 | 22.31% | -6.24% | -8.30% | 1.75%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模式 | 2,967,341,934.41 | 2,306,596,517.79 | 22.27% | -6.72% | -8.77% | 1.75%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产量 | 销量 | 收入实现情况 | 报告期内的售价走势 | 变动原因 |
SPC地板 | 26,962,553.23平方米 | 28,402,726.17平方米 | 1,813,384,214.78 | 上涨 | 受销售单价上涨及汇率波动影响 |
WPC地板 | 6,367,945.83平方米 | 7,560,615.34平方米 | 787,913,899.58 | 上涨 | 受销售单价上涨及汇率波动影响 |
LVT地板 | 10,755,088.28平方米 | 11,502,309.81平方米 | 332,393,553.30 | 上涨 | 受销售单价上涨及汇率波动影响 |
MGO地板 | 149,867.32平方米 | 226,002.58平方米 | 24,119,176.56 | 上涨 | 受销售单价上涨及汇率波动影响 |
境外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净利润10%以上?是□否
境外业务名称 | 开展的具体情况 | 报告期内税收政策对境外业务的影响 | 公司的应对措施 |
海外销售收入 | 由公司的海外营销部门负责,实现销售收入296,314.87万元 | 无重大影响 | 无 |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是□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业 | 销售量 | 万平方米 | 4,769.17 | 5,180.61 | -7.94% |
生产量 | 万平方米 | 4,423.55 | 5,272.90 | -16.11% | |
库存量 | 万平方米 | 332.46 | 748.54 | -55.59% |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主要系公司2022年期初因出口海运受限存货积压,报告期海运运力有所缓解,同时越南聚丰公司产能扩大,公司根据订单备货的库存减少所致。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业 | 产品成本 | 2,303,549,251.34 | 99.87% | 2,526,040,174.50 | 99.91% | -8.81% |
其他 | 产品成本 | 3,047,266.45 | 0.13% | 2,163,877.85 | 0.09% | 40.82% |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SPC地板 | 产品成本 | 1,459,758,621.49 | 63.29% | 1,438,668,967.20 | 56.90% | 1.47% |
WPC地板 | 产品成本 | 552,992,327.58 | 23.97% | 794,175,203.88 | 31.41% | -30.37% |
LVT地板 | 产品成本 | 268,438,059.38 | 11.64% | 263,572,857.45 | 10.43% | 1.85% |
MGO地板 | 产品成本 | 16,690,153.39 | 0.72% | 25,032,244.22 | 0.99% | -33.33% |
其他产品 | 产品成本 | 8,717,355.95 | 0.38% | 6,754,779.60 | 0.27% | 29.05% |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否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2,511,569,785.35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84.65%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1,131,515,166.13 | 38.13% |
2 | 第二名 | 426,856,185.48 | 14.39% |
3 | 第三名 | 418,644,228.62 | 14.11% |
4 | 第四名 | 405,822,343.92 | 13.68% |
5 | 第五名 | 128,731,861.20 | 4.34% |
合计 | -- | 2,511,569,785.35 | 84.65%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673,887,352.97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41.63%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200,280,136.03 | 12.47% |
2 | 第二名 | 158,633,401.26 | 9.88% |
3 | 第三名 | 124,103,248.66 | 7.73% |
4 | 第四名 | 104,470,268.08 | 6.51% |
5 | 第五名 | 86,400,298.94 | 5.38% |
合计 | -- | 673,887,352.97 | 41.96%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153,816,533.43 | 168,649,086.35 | -8.79% | |
管理费用 | 57,782,462.43 | 57,957,426.21 | -0.30% | |
财务费用 | -57,503,622.93 | 36,925,708.77 | -255.73% | 主要系本期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
研发费用 | 47,772,775.51 | 57,888,787.01 | -17.47%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具有高抑烟性的石塑地板的研发 | 现有石塑地板产品的耐火抑烟性能仍有一定的提升空间,该项目利用氢氧化铝可以降低燃烧速度及稀释火焰的特点,通过在石塑地板的两端加设氢氧化铝惰性填料层以提升石塑地板产品的耐火及抑烟性能 | 研究阶段 | 该项目旨在强化石塑地板产品的抑烟性,通过该技术改造后的石塑地板具备更好的耐火抑烟性能 | 提高产品性能、市场竞争力 |
可铺设地暖用的复合地板的研发 | 复合地板底部须设计成镂空结构才能与地暖形成有效配合,而要在足够长的年限内保持镂空结构底板不发生形变且保持平整则需通过技术升级不断提高复合板材的抗形变能力。该项目采用多个呈锯齿状排列的凸出部,可以有效改善现有的石塑板材下表面整体镂空结构设计对形变性能的影响,提高其抗形变能力 | 研究阶段 | 该项目旨在研究一种抗形变、寿命长且可以与地暖有效结合的复合地板 | 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的覆盖面,提高公司的产品竞争力 |
3D打印PVC地板的研发 | 目前市场上各类PVC地板产品的装饰效果主要是通过粘附提前印刷好的装饰层获得,但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由于设备及人工操作误差等原因,PVC地板的表面装饰层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变形,降低了产品的立体感效果。该项目运用3D打印技术实现PVC地板的连续自动化生产,以获得立体感效果更好的PVC地板产品 | 研究阶段 | 该项目旨在通过3D打印技术生产各类PVC地板产品,以获得立体感效果更好的地板产品,从而满足市场对地板产品性能多元化的需求 | 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的覆盖面,提高公司的产品竞争力 |
低收缩的复合氧化镁基材的地板的研发 | 当前PVC地板市场上许多产品的膨胀收缩系数较大,导致地板表面装饰层的纹路清晰度大打折扣,影响产品的档次和定位。该项目以氧化镁、氯化镁和水为主要原材料构建地板基材层,生产出来的MGO基材层具有良好的抗收缩性能 | 研究阶段 | 该项目运用氧化镁基材作为地板基材层,可有效控制地板产品的膨胀收缩系数,保持产品结构的稳定性,使得地板产品底部不需加设平衡层就可使地板产品达到理想的性能指标 | 提高产品性能,提升产品生产效率 |
仿大理石地板的研发 | 传统的大理石地板具有成本高、抗污性低、不易保养等缺点,该项目采用仿大理石的玻镁粉作为原材料代替大理石,使用玻镁粉生产地板基材层具有原料来源广泛且价格低廉、生产效率高、人工成本低等优点,可以有效降低地板产品的生产成本 | 研究阶段 | 该项目旨在研究一种成本低廉、对人体无伤害的仿大理石材料地板产品及其制备工艺,通过选取合适的原材料以实现减轻楼板承重、延长建筑寿命等技术目标 | 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的覆盖面,提高公司的产品竞争力 |
一种PVC地板生产用高效喷涂工装的研发 | PVC地板生产过程中需要对其表面进行喷涂,传统的PVC地板生产喷涂方式需要人工将板材进行翻转,才能进行双面喷涂,喷涂方式耗时较大、效率较低。该项目运用多组喷枪,同时启动电机带动驱动轴自动翻转板材,实现板材的高效喷涂 | 研究阶段 | 该项目旨在研究一种PVC地板生产用的高效喷涂方式,提高板材喷涂效率 | 提高产品性能,提升产品生产效率 |
一种环保型PVC锁扣片材地板的研发 | 目前市场上的锁扣片材地板存在抗菌性能较差、表面不吸潮、有异味、保暖性能差、纹路反弹、地板收缩或脚感过硬等情况。该项目通过运用一体热压成型技术,使得产品性能更加稳定,避免了现有技术中尺寸不稳定的情况,也让产品在承重承压能力方面得到良好提升 | 研究阶段 | 该项目旨在研究一种环保型PVC锁扣片材地板,通过一体热压成型,使得其性能较传统工艺更加稳定,产品的承重承压能力也得到进一步提升 | 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的覆盖面,提高公司的产品竞争力 |
一种新型仿瓷砖复合地板的研发 | 市场上现有的瓷砖在铺贴时需要使用水泥砂浆在地面上施工,施工程序较为复杂,工作效率较低。且瓷砖安装后不可随意拆卸,资源浪费严重。该项目采用搭扣、榫槽结合的方式,免去了传统瓷砖必须要用水泥黄砂的繁琐铺装方式,具有施工便捷和施工周期较短的优点,且瓷砖在拆卸后仍可以继续使用,从而实现资源的节约 | 研究阶段 | 该项目旨在研究一种新型仿瓷砖复合地板,新研发的该款新型地板具有提高施工效率,节省施工周期,节约资源等优点 | 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的覆盖面,提高公司的产品竞争力 |
一种仿实木玻塑地板的研发 | 市场上现有的仿实木地板通过在PVC基材上复合一层木纹纸制成,相邻地块通过阴阳榫插接固定,该种生产方法存在地块间缝隙较大、不具备防滑和按摩功能、强度低、稳定性差以及不防水防潮等缺点。该项目通过对仿实木玻塑地板生产工艺和产品结构进行改进,使之有效解决上述缺点 | 研究阶段 | 该项目旨在研究一种仿实木玻塑地板,新研发的该款仿实木玻塑地板具有强度高、稳定性好、防水防潮、拼接缝隙小等优点 | 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的覆盖面,提高公司的产品竞争力 |
一种抗压防变形石塑地板的研发 | 传统的石塑地板在使用过程中存在抗压性及尺寸稳定性较差、易产生裂纹或者缝隙等弊端。该项目通过添加高强度、高阻燃、高强耐磨和热传导性好的高分子树脂层作为底料层以及调整地板间扣槽的结构和轮廓,从而有效解决上述技术难点 | 研究阶段 | 该项目旨在研究一种抗压防变形石塑地板,新研发的该款地板产品具有抗压能力强、尺寸稳定性好、地板拼接牢固及连接缝隙小等优点 | 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的覆盖面,提高公司的产品竞争力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2年 | 2021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87 | 224 | -16.52%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8.12% | 7.03% | 1.09%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16 | 16 | 0.00% |
硕士 | 2 | 1 | 100.00%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62 | 72 | -13.89% |
30~40岁 | 76 | 85 | -10.59%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47,772,775.51 | 57,888,787.01 | 57,007,520.49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1.61% | 1.82% | 2.54%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31,094,713.18 | 2,996,143,315.43 | 11.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16,901,839.84 | 2,893,592,124.61 | -6.1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4,192,873.34 | 102,551,190.82 | 498.9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4,652,648.98 | 264,382,511.50 | -75.5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49,512,559.59 | 336,164,425.94 | 122.9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4,859,910.61 | -71,781,914.44 | -854.0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19,134,855.33 | 881,335,572.18 | 197.1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99,185,594.83 | 731,644,406.54 | 77.5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19,949,260.50 | 149,691,165.64 | 781.7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01,696,731.17 | 168,938,165.23 | 670.52%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498.91%,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金额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减少75.55%,主要系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所致;
3、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增加122.96%,主要系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854.08%,主要系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5、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加197.18%,主要系本期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6、筹资活动现金出小计同比增加77.57%,主要系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781.78%,主要系本期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加670.52%,主要系本期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1,112,563.52 | -0.27% | 主要系远期外汇合约、期权投资收益、理财产品收益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1,161,956.54 | 0.28% | 主要系未到期理财产品和未到期期权公允价值变动 | 否 |
资产减值 | -21,425,572.50 | -5.20% | 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 否 |
营业外收入 | 9,755,449.38 | 2.37% | 主要系报告期内拆迁补偿收入及废品收入 | 否 |
营业外支出 | 7,647,987.61 | 1.86% | 主要系本年度处置部分固定资产及进行对外捐赠所致 | 否 |
其他收益 | 3,259,066.54 | 0.79% | 主要系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 | 否 |
信用减值损失 | -26,156,830.69 | -6.35% | 主要系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所致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2年末 | 2022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1,942,867,851.54 | 47.57% | 646,981,943.80 | 24.05% | 23.52%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到位 |
应收账款 | 429,577,144.81 | 10.52% | 555,598,399.51 | 20.65% | -10.13% | 主要系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降低 |
存货 | 265,961,162.03 | 6.51% | 615,020,407.81 | 22.86% | -16.35% | 主要系公司期初因出口海运受限存货积压,本期海运运力有所缓解,同时越南聚丰公司产能扩大,公司根据订单备货的库存减少所致 |
投资性房地产 | 6,907,313.40 | 0.17% | 7,139,047.83 | 0.27% | -0.10% | |
长期股权投资 | 11,113,217.42 | 0.27% | 9,689,616.56 | 0.36% | -0.09% | |
固定资产 | 602,345,417.98 | 14.75% | 482,062,412.00 | 17.92% | -3.17% | |
在建工程 | 7,579,620.61 | 0.19% | 4,921,429.53 | 0.18% | 0.01% | |
使用权资产 | 0.00 | 0.00% | 6,344,945.28 | 0.24% | -0.24% | |
短期借款 | 122,327,724.41 | 3.00% | 584,719,055.35 | 21.73% | -18.73% | 主要系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归还银行贷款 |
合同负债 | 2,985,589.50 | 0.07% | 1,210,541.53 | 0.04% | 0.03%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适用□不适用
资产的具体内容 | 形成原因 | 资产规模 | 所在地 | 运营模式 | 保障资产安全性的控制措施 | 收益状况 | 境外资产占公司净资产的比重 | 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 |
香港聚丰投资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46 | 中国香港 | 公司持有越南聚丰的持股平台 | 通过加强管理、财务管控等方式防范风险 | 盈利 | 4.24% | 否 |
香港爱德森贸易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0.06 | 中国香港 | 负责越南聚丰境外业务销售 | 通过加强管理、财务管控等方式防范风险 | 盈利 | 0.17% | 否 |
香港恒生贸易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0 | 中国香港 |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负责境 | 通过加强管理、财务管控等方式防 | 未实际经营 | 0.00% | 否 |
外业务销售,目前暂未开展业务经营 | 范风险 | |||||||
越南聚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8.79 | 越南 | 竹塑复合地板、塑晶地板、石塑地板的生产 | 通过加强管理、财务管控等方式防范风险 | 盈利 | 25.60% | 否 |
其他情况说明 | 资产规模填列数据为净资产,单位:人民币/亿元 |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787,580.73 | 498,310,409.48 | 499,097,990.21 | |||||
2.衍生金融资产 | 538,509.99 | -6,923.39 | 507,041.43 | 24,545.17 | ||||
上述合计 | 538,509.99 | 780,657.34 | 0.00 | 0.00 | 498,310,409.48 | 507,041.43 | 0.00 | 499,122,535.38 |
金融负债 | 330,623.70 | 381,299.20 | 372,009.76 | 339,913.14 |
其他变动的内容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4,096,033.02 | 质押的定期存款和最低限额乐盈宝 |
应收账款 | 74,355,234.63 | 应收账款质押借款 |
存货 | 79,013,711.35 | 抵押借款 |
固定资产 | 174,361,921.80 | 抵押借款 |
无形资产 | 122,751,140.91 | 抵押借款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投资性房地产 | 6,907,313.40 | 为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抵押 |
合计 | 461,485,355.11 | -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749,512,559.59 | 336,164,425.94 | 122.96%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年产25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自建 | 是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158,493,702.45 | 363,134,863.65 | 募集资金+自有资金(2023年已用募集资金置换) | 88.35% | 尚在建设中 | ||||
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自建 | 是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130,202,368.14 | 165,845,422.52 | 募集资金+自有资金(2023年已用募集资金置换) | 25.05% | 尚在建设中 | ||||
合计 | -- | -- | -- | 288,6 | 528,9 | -- | -- | 0.00 | 0.00 | -- | -- | -- |
96,070.59 | 80,286.17 |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2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178,462.25 | 7,801.19 | 7,801.19 | 0 | 0 | 0.00% | 172,741.53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0 |
合计 | -- | 178,462.25 | 7,801.19 | 7,801.19 | 0 | 0 | 0.00% | 172,741.53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55号)同意注册,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63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89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5,377,523.55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84,622,476.45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1月7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1月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K10392号《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年产25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已投入资金7,801.19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为172,741.53万元(含滚存的资金利息以及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否 | 66,200 | 66,200 | 2,812.23 | 2,812.23 | 4.25% | 2023年11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
年产25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否 | 41,100 | 41,100 | 0 | 0 | 0.00% | 2023年06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0,000 | 30,000 | 4,988.96 | 4,988.96 | 16.63%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37,300 | 137,300 | 7,801.19 | 7,801.19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合计 | -- | 137,300 | 137,300 | 7,801.19 | 7,801.19 | -- | -- | 0 | 0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 | 不适用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原定建设周期为1年,拟完成时间为2022年11月,因受天气、现场施工环境、招投标进度等因素影响,在材料运输、施工人员配置、施工进度等方面无法保持最佳配合状态,国内募投项目无法在原定时间内完成建设,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国内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将国内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3年11月30日。年产25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于2021年9月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因部分土地当地政府交付延期影响项目进度等原因,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将越南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至2022年11月;2022年越南募投项目仍有部分土地交付晚于预期时间,以及受天气、现场施工环境等因素影响施工进度,越南募投项目无法按照原定时间完成建设。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将越南募投项目建设期延 |
适用”的原因) | 长至2023年6月30日。越南募投项目与自建项目位于同一厂区,生产环节非互相独立,因此无法独立测算募投项目的实现的效益。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产25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以自筹资金投入金额为36,313.49万元,“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以自筹资金投入金额为13,772.31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426.20万元,截至2022年期末公司尚未以募投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年产25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金额41,1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购买3个月和6个月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放置于公司募集资金监管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 不适用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香港聚丰投资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投资 | 2,000万美元 | 50,158.91 | 14,570.22 | 0.00 | 430.97 | 417.78 |
越南聚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PVC地板制造销售 | 3,900万美元 | 122,111.29 | 87,872.82 | 176,979.25 | 21,406.03 | 20,464.32 |
香港爱德森贸易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地板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 | 5万美元 | 47,342.22 | 599.74 | 196,748.12 | 1,470.78 | 1,470.78 |
香港恒生贸易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地板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 | 1万美元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香港恒生贸易有限公司 | 注销(注销中) | 香港恒生成立后未开展业务经营,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现状和趋势在市场消费侧,PVC地板产品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及地区的起步较早,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已经获得了市场的高度认可,每年的需求量处于稳步增长趋势,是目前全球主要的PVC地板消费市场。由于其环保无醛、安装便捷、耐磨、防潮、阻燃和可回收利用等特性的突显,近年来PVC地板正在逐渐替代地毯、复合地板等传统地面装饰材料,在地面材料中的市场占比逐年提高,呈现高成长性。近年来,美国形成了少数几家地板品牌和建材零售商较为集中的市场竞争格局。中国国内市场,受消费习惯等因素的影响,PVC地板目前在地面材料的市场占比较低,但随着宏观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和居民消费理念的转变,PVC地板在国内地板市场的占有率有不断增长的趋势。
在生产制造侧,欧美当地的PVC地板制造产能非常有限,主要依靠从发展中国家进口,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PVC地板生产出口国,主要为欧美等大型地板品牌商和建材零售商提供OEM、ODM地板产品。随着客户对产品品质和制造能力的要求不断提高,在中国PVC地板的制造商也形成了较为集中的竞争格局。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的产品研发能力、工艺技术水平、生产经营规模、产品市场占有率等均处在国内第一梯队。
(二)发展战略
公司将牢牢把握PVC地板需求的持续增长趋势,坚持以“为用户提供美好生活,为地球创造绿色生活”为使命,继续以技术和创新为公司核心竞争力,通过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的研发与创新推动产业的进步和发展,推动公司由单一的PVC地板制造商升级为综合的新型环保装饰材料提供商,致力于建立全球一流的新型绿色环保地板、墙板等高科技新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基地,为全球提供绿色环保装饰材料,为世界创造更多绿色空间。其次,公司在保持现有主业稳定增长的同时,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守正创新”,探索产业延伸机会,筹谋战略新兴产业的新业务布局,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发展业务模式,夯实公司发展质量。
(三)经营计划
1、技术创新与研发计划公司继续坚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竞争力,持续推进公司在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等方面的研发和应用,推动公司逐步由单一的PVC地板制造商升级为综合的新型环保装饰材料提供商。快速推进部分新材料在新产品应用中的产业化工作,继续推进各类新型材料在地面材料、墙面材料等领域应用的研发工作。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进一步提升生产工艺的自动化、智能化,提高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
2、市场营销计划公司将继续以美国市场为核心,积极拓展欧洲市场,探索国内市场,推动市场全球化的发展战略。
(1)美国市场:充分发挥公司多年来在美国市场积累的客户资源优势,以及对美国市场的深入理解,继续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产品研发为支撑,以产品质量为保障,加强与核心地板品牌商和建材零售商的深入合作,提升市场份额;(2)欧洲市场:针对欧洲市场“国家小而密集”的特点,公司未来将不断深入欧洲市场调研,掌握地域文化,以重点消费市场为切入点,以“点到面”的模式加大欧洲市场的拓展;(3)国内市场方面:积极探索适合国内消费环境和消费理念的市场策略,开发适合国内用户的新型品类,多措并举拓展国内市场的销售渠道,快速布局国内市场,抓住国内消费大市场。
3、人力资源发展计划公司将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通过建立科学、高效、有序的绩效考核和薪酬激励机制,打造经验丰富和勇于创新的高水平团队,搭建科学良好的职业发展平台,为更好地实现公司发展规划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尤其研发方面,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力度,通过募投项目中的研发中心建设,引进优秀的技术人员,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技术研发实力,完善优化公司研发体系,以保持公司核心技术和产品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4、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将进一步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运作,完善制度建设,建立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监督作用,提升规范运作能力及风险管控能力,从而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如果未来一旦发生客户自身经营出现困难、客户调整发展战略方向或公司的产品和服务不再符合客户的要求等情况,则有可能导致客户对公司的订单需求大幅下降,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在持续开发北美市场客户,同时,公司在逐步拓宽欧洲市场并积极探索国内营销方案,分散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PVC树脂粉、耐磨层、印花面料等,这些原材料成本在产品总成本中占有较高的比重,并且受到原油和焦炭等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的影响,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会直接影响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和毛利水平。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在一定经济周期内发生大幅度波动且公司对客户的提价不足以覆盖原材料涨价的损失,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及时追踪重要原材料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动,通过置备合理库存及与供应商锁定采购价格等措施抵抗原材料的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与上游原料供应商长期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能够确保公司的原材料供应。
3、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越南聚丰设立于越南北江省越安县光州工业区。越南境内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根据越南财政部颁布的第78/2014/TT-BTC号公告第20条,设立于工业园区内的新企业适用两免四减半的税收优惠,优惠期间从该企业产生应税利润的第一年起算。越南聚丰2020年开始产生应税利润,优惠期间从2020年起算。若未来越南境内适用上述工业园区内新企业两免四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税收优惠减免期到期,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同时公司会持续做好经营管理、市场拓展、技术研发等工作,提升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业绩的稳步上升。
4、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境外销售主要以美元进行结算,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波动直接影响公司以人民币计价的销售收入,以及美元应收账款产生的汇兑损益。如果未来人民币对美元持续升值,公司难以通过有效的金融手段加以对冲,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积极关注汇率变化,灵活运用相关金融工具,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影响。
5、中美贸易摩擦风险
2020年8月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声明,自2020年8月7日开始对包括公司在内的多个行业恢复加征25%关税,如果未来美国继续提高关税或采取其他贸易保护政策,会进一步加大公司外销业务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2022年12月底,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开始对我公司出口美国的货物要求补充通关资料,给公司出口美国的货物通关造成阻碍和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通过全球化产能布局来降低加征关税以及其他贸易保护政策的影响,同时公司已积极应对相关事项。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2年12月02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广发证券等8人 | 公司的基本情况、行业格局、市场情况,未来展望、技术优势、产能情况等 | 详见2022-12-06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2月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2年12月17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长江证券张佩李浩 |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市场开拓情况、PVC地板的未来前景等 | 详见2022-12-20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2月1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其所持股份享有平等地位,并承担相应义务;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股东合法行使权益,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特别是确保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中小股东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并尽可能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使其充分行使股东权利。
2、关于董事和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会成员包含财务、法律和行业方面的专业人士,具有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各位董事均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勤勉的履行职责和义务,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地作出判断并发表意见。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履行各自职责,运行情况良好。
3、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严格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履行,并按照拟定的会议议程进行。公司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独立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报告期内,各位监事均能按照《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出席监事会,勤勉尽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履行了监督职能。
4、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建立了绩效考核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5、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现象,公司亦无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6、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依法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信息,同时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纸质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确保所有股东能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
7、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设立投资者热线、传真、专用邮箱、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由专人负责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积极回复投资者咨询,接受投资者来访与调研,积极认真听取投资者的建议并提交公司层讨论。
8、关于相关利益者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股东、公司、员工等各方面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公司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1、资产完整情况
发行人系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承继了天振有限的所有资产、负债和权益。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资产完整,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人员独立情况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选举和聘任,不存在股东超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权限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行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股东单位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的情况。
3、财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及规范、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不存在公司股东支配公司资金使用或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财务人员均专职在公司任职,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的情况。公司开设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股东共享账户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与股东单位混合纳税现象。
4、机构独立情况
发行人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及管理机构,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合署办公的情况。公司依据《公司法》的要求,已经建立了以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以董事会为决策机构、以监事会为监督机构、以经营管理层为执行机构的组织架构体系,保证了公司的独立运营。
5、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专注于新型PVC复合材料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WPC地板、SPC地板、MGO地板和LVT地板。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业务经营体系和人员,具备独立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或业务上依赖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00.00% | 2022年01月10日 |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有关银行申请信用(授信)及融资业务的议案》 |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00.00% | 2022年03月21日 | 审议通过《关于为越南聚丰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100.00% | 2022年04月20日 |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工作计划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相关报告的的议案》、《关于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对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向有关银行申请信用(授信)及融资业务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75.01% | 2022年12月05日 | 2022年12月05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15) |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1.51% | 2022年12月19日 | 2022年12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17)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方庆华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4 | 2020年08月13日 | 2023年08月12日 | 48,870,000.00 | 48,870,000.00 | ||||
朱彩琴 | 董事 | 现任 | 女 | 49 | 2020年08月13日 | 2023年08月12日 | 16,830,000.00 | 16,830,000.00 | ||||
王益冰 | 董事 | 现任 | 男 | 44 | 2020年08月13日 | 2023年08月12日 | ||||||
吴阿晓 | 财务负责人 | 现任 | 女 | 41 | 2020年08月13日 | 2023年08月12日 | ||||||
吴阿晓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女 | 41 | 2022年11月30日 | 2023年08月12日 | ||||||
吴阿晓 | 董事 | 现任 | 女 | 41 | 2022年12月19日 | 2023年08月12日 | ||||||
徐宗宇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61 | 2020年08月13日 | 2023年08月12日 | ||||||
马宁刚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9 | 2020年08月13日 | 2023年08月12日 | ||||||
韦军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1 | 2020年08月13日 | 2023年08月12日 | ||||||
夏剑英 | 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 离任 | 男 | 50 | 2020年08月13日 | 2022年11月30日 | 450,000.00 | 450,000.00 | ||||
汤文进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男 | 37 | 2020年08月13 | 2023年08月12 |
日 | 日 | |||||||||||
吕雄鹰 | 职工监事 | 现任 | 男 | 47 | 2020年08月13日 | 2023年08月12日 | ||||||
林玉君 | 监事 | 现任 | 女 | 43 | 2020年08月13日 | 2023年08月12日 | ||||||
朱泽明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60 | 2020年08月13日 | 2023年08月12日 | 450,000.00 | 450,000.00 | ||||
合计 | -- | -- | -- | -- | -- | -- | 66,600,000.00 | 0 | 0 | 0 | 66,600,000.0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否2022年11月30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夏剑英先生的辞职报告,夏剑英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夏剑英 | 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 离任 | 2022年11月30日 | 个人原因辞去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
夏剑英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解聘 | 2022年11月30日 | 个人原因辞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吴阿晓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2022年11月30日 | 聘任 |
吴阿晓 | 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 被选举 | 2022年12月19日 | 补选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方庆华先生(董事长、总经理),男,1969年1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高级经济师。1986年6月至1993年5月,担任报福竹工艺品厂厂长;1993年5月至1998年10月,担任安吉竹木产品开发公司技术科长;1998年10月至2003年1月,担任安吉天振竹制品厂法定代表人兼厂长;2003年1月至2020年8月,担任天振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8月至今,担任天振股份董事长、总经理;
朱彩琴女士(董事),女,1974年4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03年1月至2020年8月,担任天振有限副总经理、监事;2020年8月至今,担任天振股份董事;2016年7月
至2021年2月,担任安吉子居监事;2021年2月至今,担任安吉子居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担任海南德利嘉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王益冰先生(董事),1979年8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2001年7月至2002年3月,担任上海三井碳业有限公司业务助理;2002年8年至2004年5月担任临安百孚竹制品有限公司品质部经理;2004年6月至2005年5月,从事自由职业;2005年6月至2020年8月,历任天振有限销售经理、销售总监;2020年8月至今,天振股份董事、外销部总监。吴阿晓女士(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1982年1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5年7月至2011年6月,担任安吉至信税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11年6月至2020年8月,担任天振有限财务负责人;2020年8月至今,担任天振股份财务负责人,2022年11月至今,担任天振股份董事会秘书,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天振股份董事。
徐宗宇先生(独立董事),1962年1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1984年9月至1998年2月,历任中国矿业大学经贸学院讲师、副教授,1998年3月至1999年8月,担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副经理;1999年9月至2002年9月,担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2002年10月至2008年8月,历任上海大学国际工商与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副主任;2008年9月至今,担任上海大学管理学院会计教授、主任;2016年6月至2021年6月,担任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8月至2021年10月,担任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9月至今,担任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7月至今,担任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担任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8月至今,担任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担任天振股份独立董事。
马宁刚先生(独立董事),1964年5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硕士。1987年7月至1998年6月,担任宁夏梦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原银川市律师事务所)律师;1998年6月至2002年4月,担任北京天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2002年4月至2006年5月,担任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2006年5月至2012年10月,担任上海市嘉年华律师事务所律师;2012年10月至今,担任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2018年9月至今,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4月至2022年2月,担任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担任天振股份独立董事。
韦军先生(独立董事),1972年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94年8月至2001年8月,担任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2001年9月至2006年11月,在读纺织化学与污染工程硕士、材料学博士学位;2007年1月至今,历任盐城工学院高分子与复合材料系教师、
教授;2017年4月至今,担任盐城圣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1月至今,担任吉林瑞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8月至今,担任天振股份独立董事。汤文进先生(监事会主席),1986年1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2009年10月至2010年10月,担任帝高力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0年11月至2020年8月,担任天振有限技术总监;2020年8月至今,担任天振股份监事会主席、技术总监。
林玉君女士(监事),1980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1年7月至2004年3月,担任杭州东胜电子有限公司单证员;2004年4月至2007年5月,担任杭州耀雅服饰有限公司业务员;2009年9月至2011年6月,担任安吉雪佛兰4s店销售员;2011年7月至2020年8月,担任天振有限总经理助理、销售部经理;2020年8月至今,担任天振股份监事、销售部经理。
吕雄鹰先生(职工监事),1976年1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96年7月至1998年8月,担任旌德县旌阳派出所协警;1998年9月至2000年10月,从事自由职业;2000年11月至2005年3月,历任安徽亚普竹业有限公司生产经理、采购经理;2005年4月至2009年1月,担任天振有限供应部经理;2009年2月至2011年4月,从事自由职业;2011年5月至2020年8月,天振有限供应部经理;2020年8月至今,担任天振股份监事、供应部经理。
朱泽明先生(副总经理),1963年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3年8月至1992年3月,担任马吉村团组织干事;1992年3月至2005年11月,从事个体工商户;2005年4至2019年12月,担任天荒坪马吉村书记;2016年8月至今,担任安吉吉地餐饮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4月至2020年8月,担任天振有限副总经理;2020年8月至今,担任天振股份副总经理。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方庆华 | 安吉亚华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8年02月28日 | 否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安吉亚华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方庆华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方庆华 | 安吉子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02月25日 | 否 | |
方庆华 | 浙江慧居智能物联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0年07月20日 | 否 | |
方庆华 | 上海科递贸易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6年01月06日 | 否 | |
朱彩琴 | 海南德利嘉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0年06月11日 | 否 | |
朱彩琴 | 安吉子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1年02月25日 | 否 | |
徐宗宇 | 上海大学管理学院 | 会计教授、主任 | 2008年09月01日 | 是 | |
徐宗宇 |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09月08日 | 2023年07月05日 | 是 |
徐宗宇 |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0月21日 | 2023年10月20日 | 是 |
徐宗宇 |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6月22日 | 2023年06月23日 | 是 |
徐宗宇 |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8月22日 | 2024年08月23日 | 是 |
马宁刚 |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 律师、高级合伙人 | 2012年10月01日 | 是 | |
马宁刚 |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08月30日 | 2025年12月08日 | 是 |
马宁刚 | 宁夏万康家具有限公司 | 董事 | 1992年07月18日 | 是 | |
韦军 | 盐城工学院 | 教师 | 2007年01月01日 | 是 | |
韦军 | 盐城圣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7年04月12日 | 否 | |
韦军 | 吉林瑞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8年01月15日 | 否 | |
朱泽明 | 安吉吉地餐饮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6年08月05日 | 否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事项 | 具体情况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年度绩效考评等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确认后,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确定依据 |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0400元/年(税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监事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再另行单独发放董事津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领取职务薪酬。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 |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共计528.73万元。 |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付情况姓名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方庆华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54 | 现任 | 120.32 | 否 |
朱彩琴 | 董事 | 女 | 49 | 现任 | 50.01 | 否 |
王益冰 | 董事 | 男 | 44 | 现任 | 67.75 | 否 |
吴阿晓 | 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 | 女 | 41 | 现任 | 45.85 | 否 |
徐宗宇 | 独立董事 | 男 | 61 | 现任 | 8.04 | 否 |
马宁刚 | 独立董事 | 男 | 59 | 现任 | 8.04 | 否 |
韦军 | 独立董事 | 男 | 51 | 现任 | 8.04 | 否 |
夏剑英 | 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 男 | 50 | 离任 | 22.8 | 否 |
汤文进 | 监事会主席 | 男 | 37 | 现任 | 52.22 | 否 |
吕雄鹰 | 职工监事 | 男 | 47 | 现任 | 40.32 | 否 |
林玉君 | 监事 | 女 | 43 | 现任 | 40.95 | 否 |
朱泽明 | 副总经理 | 男 | 60 | 现任 | 64.39 | 否 |
合计 | -- | -- | -- | -- | 528.73 | -- |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2年02月21日 | 审议通过《关于越南聚丰新材料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信用(授信)及融资业务的议案》、《关于为越南聚丰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2年03月05日 | 审议通过《关于为越南聚丰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2年03月30日 |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工作计划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相关报告的的议案》、《关于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对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 |
案》、《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向有关银行申请信用(授信)及融资业务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2年05月11日 |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式的议案》、《关于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审阅报告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2年06月16日 |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信用(授信)及融资业务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2年07月31日 | 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开立专户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2年09月30日 | 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半年度报告及相关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延长<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期限的议案》、《关于延长<关于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议案>期限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2年10月28日 | 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2年11月18日 | 2022年11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2年11月30日 | 2022年12月02日 | 巨潮资讯网《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方庆华 | 10 | 9 | 1 | 0 | 0 | 否 | 5 |
朱彩琴 | 10 | 10 | 0 | 0 | 0 | 否 | 5 |
王益冰 | 10 | 10 | 0 | 0 | 0 | 否 | 5 |
吴阿晓 | 1 | 1 | 0 | 0 | 0 | 否 | 1 |
徐宗宇 | 10 | 2 | 8 | 0 | 0 | 否 | 5 |
马宁刚 | 10 | 2 | 8 | 0 | 0 | 否 | 4 |
韦军 | 10 | 2 | 8 | 0 | 0 | 否 | 4 |
夏剑英 | 9 | 8 | 1 | 0 | 0 | 否 | 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无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对公司日常经营决策和内控制度完善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专业性意见,有效提高了公司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水平。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审计委员会 | 徐宗宇、韦军、朱彩琴 | 4 | 2022年03月30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相关报告的的议案》、《关于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对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2022年05月11日 | 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审阅报告的议案》 | ||||||
2022年09月30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半年度报告及相关专项报告的议案》 | ||||||
2022年11月24日 |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战略委员会 | 方庆华、韦军、夏剑英 | 1 | 2022年01月24日 |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公司发展规划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 | 无 | 无 |
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发展经营等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徐宗宇、夏剑英、马宁刚 | 2 | 2022年03月30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经行讨论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2022年07月03日 |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下半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 ||||||
提名委员会 | 徐宗宇、马宁刚、朱彩琴 | 1 | 2022年11月24日 |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对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候选人资格进行了审查,一致通过相关议案。 | 无 | 无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000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302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2,302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2,302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24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1,976 |
销售人员 | 37 |
技术人员 | 187 |
财务人员 | 24 |
行政人员 | 78 |
合计 | 2,302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 | 6 |
本科 | 97 |
专科 | 204 |
专科以下 | 1,995 |
合计 | 2,302 |
2、薪酬政策公司为不同岗位和不同层级员工制定了差异化的薪酬结构,主要分为基本薪酬、绩效工资等。公司根据岗位价值和个人绩效表现确定员工的基本薪酬,根据员工工作表现确定绩效工资;同时公司将根据员工的个人技能或工作业绩实行等级工资制,即同岗位工作表现越佳,薪酬水平越好。
3、培训计划公司致力于打造全方面的人才培养体系,提高员工综合素养:
(1)岗前培训:新入职员工公司会进行综合培训,主要包括:认识企业、企业文化、基本工作技能、基本礼仪等方面;
(2)岗中培训:针对各岗位工作重点、难点进行培训,力求员工快速熟悉工作;
(3)定期培训:公司定期组织专业培训课程,主要包括:专业技能、领导力培训、管理技能等;
(4)外部培训:公司会不定期组织公司员工外出到专业培训企业参加培训。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
(一)股利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向投资者分配股利。公司分配股利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利润分配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配的条件和比例:在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同行业的排名、竞争力、利润率等因素论证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利润分配方案遵循以下原则:
1)在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所占比例应达到80%;
2)在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所占比例应达到40%;
3)在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所占比例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投资计划、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0%,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2)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在确保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条件下,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分红,具体形式和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5、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监事充分讨论,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并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提出、拟定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利润分配事项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可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2)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股东大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表决。
(4)在当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应当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6、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条件和程序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以及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公司上市发行前,《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积极推行现金分配的方式。利润分配的总体原则为:同股同权;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利。公司上市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利润分配的规范和政策制定,明确和细化了利润分配的原则、利润分配方式、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条件和程序等事项,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否□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2.5 |
每10股转增数(股) | 8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120,000,000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150,000,000.0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150,000,000.00 |
可分配利润(元) | 280,325,126.6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其他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内部审计监督,不断提升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水平,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等内部管理制度按照最新法规进行了修订。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董事会各专委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中涉及的重大决策以及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公司加强了内部控制的培训及学习,持续强化董事会及关键岗位的内控意识和责任,充分认识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改善公司治理、增强风险防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中的重要性,强化合规经营意识,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方法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根据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十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3年04月25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重要缺陷:1)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2)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3)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重大缺陷:1)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败;2)违犯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偏离预算;制度缺失导致系统性失效;3)前期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4)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严重;5)媒体负面新闻频现;6)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重要缺陷:1)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对公司经营产生中度影响;2)违犯行业规范,受到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处罚;3)部分偏离预算;重要制度不完善,导致系统性运行障碍;前期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4)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5)媒体负面新闻对公司产生中度负面影响;6)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要的情形;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资产总额错报金额≥资产 | 重大缺陷:是指金额在1000万元(含) |
总额1%;营业收入错报金额≥营业收入1%;重要缺陷:资产总额0.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1%;营业收入0.5%≤错报金额<营业收入1%;一般缺陷:资产总额错报金额<资产总额0.5%;营业收入错报金额<营业收入0.5%。 | 以上,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重要缺陷:是指金额在500万(含)-1000万元之间,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一般缺陷:是指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天振股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2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 |
内控鉴证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3年04月25日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内控鉴证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是?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否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公司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公司各厂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配备了完善的排污设施,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规定;越南聚丰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的生产及运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将持续加强环保监督管理,确保企业发展符合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发生环境事故的相关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环境事故。
二、社会责任情况公司秉承“开发绿色材料、追求卓越品质、维护和谐生态、构建环保家园”的宗旨,以“绿色、环保、责任”为理念,从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职工权益保护、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公共关系、社会公益事业等各方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努力体现公司的社会价值。
(一)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1、健全公司治理机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权力机构)、董事会(决策机构)、总经理(经营执行机构)三级治理机构及监督机构(监事会),建立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范,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的积极作用,极大推动公司在运作过程中决策的科学性、执行的高效性,使股东和债权人权益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2、强化股东权益意识,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呼吁广大投资者充分参与股东大会,确保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在股东大会决议中及时公开披露,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公司充分利用了互动易、投资者咨询热线、公司邮箱等多种渠道做好日常接待处理工作,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理解和认同,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及时、完整、准确披露,充分保证股东的知情权。
(二)员工权益保护
1、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员工权益
优秀人才是公司最重要资源。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理念,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多元包容的企业文化,关注员工的成长和身心健康,持续提升员工安全感、成长感、愉悦感、认可感、价值感。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行劳动合同制,与所有员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了《劳动合同》,并采取多种举措保障人权,维护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创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公司拥有独立的工会组织,代表并维护工人的利益。目前,公司已根据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为员工全员缴纳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为退休返聘人员缴纳商业保险。
2、注重员工健康,为员工谋福利
公司始终视员工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为企业生存的基础,严格遵守职业健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为员工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公司定期检查发放劳保用品,保障每一位员工能够在安全的环境下工作,对于容易形成职业病的岗位,公司更加注重工作环境及安全工作意识;同时公司定期安排员工免费体检,让员工能够安心、放心工作。
公司一方面保障员工法定福利享有,另一方面已建立起多元化、多形式、多层次的公司福利体系,让员工能够感受到节日的气氛与喜悦。
(三)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1、注重产品质量,加强服务能力
公司持续加强对产品质量的控制,加大产品研发力度,进一步提升产品品质,让消费者能够买的放心,用的安心;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提高客户服务满意度,在不断创造先进产品的同时,也在加强服务团队建设,积极针对客户问题进行专业化、快速化处理,提升客户满意度,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2、建立供应体系,实现合作共赢
公司采购采用严格的审核流程,保证采购人员的廉洁性;并建立完备的供应商体系,形成公正、公平、规范的供应关系。
3、保密性
公司妥善保管供应商、客户的机密信息,防止信息被不当使用。
(四)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公司始终坚持环保是生存线和生命力的理念,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专门设立环保安全部整体负责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
1、节能减排
针对公司高能耗设备,公司进行技术改造,减少能源消耗,实现功效最大化,公司办公设备均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园区及办公场所的全部灯光采用LED节能灯光,非必要常亮区域安装声控开关,同时2022年,公司厂区与光伏单位合作,实现光伏发电。
2、规范危废排放
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不断提升公司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水平,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公司也在不断提高环境保护投入,完善环保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公司环境治理水平。
3、节约资源
公司与高校进行合作开发将废料回收再利用,实现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对较为落后的设备及工艺进行技改,最大程度节约资源;同时公司对节约用水、节约用电等制定了规范制度,完善OA系统,尽可能无纸化办公。
(五)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
社会关系是企业生存的基础,回报社会是企业应尽的责任,维护公共关系,回报社会是企业未来必行之事。
1、建设和谐公共关系
公司继续发挥企业公共关系的作用,坚持开放式办企业方针,主动接受政府部门和监管机关的监督和检查,关注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对公司的评论,加强与社区、地方有关团体的协作,让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公司,从而使公司获得了更多的关注,让公司更加有的放矢的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让公司与社会共同和谐发展。
2、投身公益事业
2022年,公司向安吉县慈善总会捐款500万元用于公益事业;同时,公司会与贫困县开展消费帮扶,尽公司努力帮助贫困地区。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公司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结合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的特点,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相应的操作规范、应急预案,配置了专职的生产安全管理岗位和人员,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制度的执行检查,报告期内无重大安全事故。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暂未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庆华、朱彩琴)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或控制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 2022年11月14日 | 截止2026-05-13 | 正常履行中 |
5%以上的股东(朱方怡、方欣悦、安吉亚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 | 2022年11月14日 | 截止2026-05-13 | 正常履行中 |
华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和间接持有的或控制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 ||||
董监高(朱泽明)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或控制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 | 2022年11月14日 | 截止2026-05-13 | 正常履行中 |
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 |||||
董监高(夏剑英)(离职)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或控制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 2022年11月14日 | 截止2024-05-14 | 正常履行中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庆华、朱彩琴) | 股份减持承诺 | 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人/本企业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人/本企业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在遵守本次发行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本企业在上述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本企业在公司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总数的25%。 | 2022年11月14日 | 2025/11/14-2027/11/13 | 正常履行中 |
5%以上的股东(朱方怡、方欣悦、安吉亚华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减持承诺 | 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人/本企业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人/本企业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在遵守本次发行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本企业在上述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本企业在公司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总数的25%。 | 2022年11月14日 | 2025/11/14-2027/11/13 | 正常履行中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庆华、朱彩琴) | 股份减持承诺 | 在本承诺人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承诺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 | 2022年11月14日 | 2022-11-14至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数的25%。 | |||||
董监高(方庆华、朱泽明、朱彩琴) | 股份减持承诺 |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则持有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本承诺人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承诺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承诺人如在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承诺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如下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22年11月14日 | 2025/11/14-2027-11-13 | 正常履行中 |
董监高(夏剑英(离职)) | 股份减持承诺 |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则持有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本承诺人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承诺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承诺人如在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承诺人就任 | 2022年11月14日 | 2023/11/14-2025-11-13 | 正常履行中 |
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如下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庆华、朱彩琴) | 股份回购 | 如本公司/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2年11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天振股份 | 股份回购 | 如本公司/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2年11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天振股份 | 股份回购 | 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该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则本公司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措施为: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自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 2022年11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本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自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本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庆华、朱彩琴)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方庆华、朱彩琴就避免与公司同业竞争事宜,作出如下承诺:1、承诺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采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对于承诺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承诺人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理等)以及承诺人在该等企业中的控股地位,保证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承诺人相同的义务,保证该等企业不与公司进行同业竞争。如果承诺人将来出现所投资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从事 | 2022年11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的业务与公司构成竞争的情况,承诺人同意将该等业务通过合法有效方式纳入公司经营以消除同业竞争的情形,公司有权随时要求承诺人出让在该等企业中的全部股份,承诺人给予公司对该等股份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并将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公平合理的。若违反本承诺,承诺人将赔偿公司因此而产生的任何可具体举证的损失。3、承诺人承诺如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公司经营的业务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将立即通知公司,承诺人承诺采用任何其他可以被监管部门所认可的方案,以最终排除本承诺人对该等商业机会所涉及资产/股权/业务之实际管理、运营权,从而避免与公司形成同业竞争的情况。本承诺将持续有效,直至本承诺人不再控制公司或者公司从证券交易所退市为止。在承诺有效期内,如果本承诺人违反本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及时向公司足额赔偿相应损失。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庆华、朱彩琴)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问题承诺如下:1、本承诺人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除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 2022年11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2、在本承诺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3、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4、本承诺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公司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5、本承诺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
5%以上的股东(方庆华、朱彩琴、朱方怡、方欣悦、安吉亚华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持股5%以上股东就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问题承诺如下:1、本承诺人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除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在本承诺人作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期间,本承诺人 | 2022年11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3、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4、本承诺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公司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5、本承诺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
董监高(吕雄鹰、吴阿晓、徐宗宇、方庆华、朱彩琴、朱泽明、林玉君、汤文进、王益冰、韦军、马宁刚、夏剑英(离职))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董监高就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问题承诺如下:1、本承诺人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除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在本承诺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公司之间产生关联 | 2022年11月14日 | 2023-08-13 | 正常履行中 |
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3、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4、本承诺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公司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5、本承诺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庆华、朱彩琴) | 稳定股价承诺 | 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稳定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程序自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3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若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 | 2022年11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内容,并按照预案的要求履行相关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股东(朱方怡、方欣悦) | 稳定股价承诺 | 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稳定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程序自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3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若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收盘价将作相应调整,下同),应当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10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公司为稳定股价启动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本公司为稳定股价启动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2、具体措施和方案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 2022年11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相关经济损失。6、稳定股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作出的承诺:“本人已了解并知悉《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全部内容;本人愿意遵守《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内容,并按照预案的要求履行相关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天振股份 | 稳定股价承诺 | 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稳定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程序自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3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若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 | 2022年11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内容,并按照预案的要求履行相关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董监高(吴阿晓、方庆华、朱彩琴、朱泽明、王益冰、夏剑英(离职)) | 稳定股价承诺 | 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稳定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程序自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3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若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收盘价将作相应调整,下同),应当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10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公司为稳定股价启动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本公司为稳定股价启动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2、具体措施和方案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 2022年11月14日 | 截止2023-08-13 | 正常履行中 |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相关经济损失。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承诺:“本人已了解并知悉《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全部内容;本人愿意遵守《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内容,并按照预案的要求履行相关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天振股份 | 其他 | 公司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暂缓发放、调减薪酬或 | 2022年11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津贴;(3)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庆华、朱彩琴)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在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若承诺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承诺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予以约束:(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承诺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 | 2022年11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3)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承诺人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4)在承诺人完全消除因承诺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承诺人将不收取公司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5)如承诺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公司所有,承诺人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承诺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承诺人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承诺人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承诺人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和公司投资者的利益。承诺人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承诺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 |||||
董监高(吕雄鹰、吴阿晓、徐宗宇、方庆华、朱彩琴、朱泽明、林玉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 | 2022年11月14日 | 截止2023-08-13 | 正常履行中 |
君、汤文进、王益冰、韦军、马宁刚、夏剑英(离职)) | 项义务和责任。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予以约束:(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3)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4)在本人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不收取公司支付的薪资或津贴及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如有);(5)如本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人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 |
说明造成本人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本人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和公司投资者的利益。本人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 |||||
自然人股东(方庆华、朱彩琴、方欣悦、朱方怡、朱泽明、夏剑英) | 其他 | 公司自然人股东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予以约束:(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3)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 2022年11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4)在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不收取公司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5)如本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人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本人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本人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和公司投资者的利益。本人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 |||||
非自然人股东(安吉亚华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公司非自然人股东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在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若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企业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予以约束:(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 | 2022年11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 |||||
天振股份 | 其他 | 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本公司承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1)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具体措施为:在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本公司将安排对提出索赔要求的公众投资者进行登记,并在查实其主体资格及损失金额后及时支付赔偿金。(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该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则本公司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措施为: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自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 | 2022年11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自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本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 |||||
董监高(吕雄鹰、吴阿晓、徐宗宇、方庆华、朱彩琴、朱泽明、林玉君、汤文进、王益冰、韦军、马宁刚、夏剑英(离职)) | 其他 | 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人承诺将极力促使公司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 2022年11月14日 | 截止2023-08-13 | 正常履行中 |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庆华、朱彩琴) | 其他 | 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2、本人承诺不侵占公司利益。3、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承诺将及时按该等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 2022年11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董监高(吕雄鹰、吴阿晓、徐宗宇、方庆华、朱彩琴、朱泽明、林玉君、汤文进、王益冰、韦军、马宁刚、夏剑英(离职)) | 其他 | 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承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1、本承诺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承诺人承诺对本承诺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承诺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承诺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本承诺人承诺,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则公司未来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 | 2022年11月14日 | 截止2023-08-13 | 正常履行中 |
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承诺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承诺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承诺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
天振股份 | 其他 |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市场价格。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累计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如果公司股份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 2022年11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其他承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庆华) | 其他 | 方庆华先生承诺,天振股份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员工(不含天振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在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4日期间(以下简称“增持期间”)完成净买入天振股份股票,连续持有至2024年2月16日仍在职的员工,若因在前述期间增持天振股份股票产生的亏损,方庆华先生将以个人资金予以全额补偿;若有股票增值收益则归员工个人所有。一、方庆华先生倡议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实施细则(一)因增持而产生亏损的定义指天振股份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不含天振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下简称“公司员工”或“员工”)在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4日期间净买入公司股票,连续持有至2024年2月16日且仍在职的,若2024年2月16日收盘价格低于仍在职的员工有效持有的本次增持股票的净买入股票均价而产生的亏损,则方庆华先生对亏损部分予以全额补偿。(二)补偿金额计算方式补偿金额=(增持期间净买入股票加权平均价注1-计算亏损日收盘价)*补偿的股份数注2。注1:增持期间净买入股票加权平均价=Σ增持期间净买入成交额/Σ增持期间净买入成交股数注2:补偿的股份数 | 2023年01月31日 | 2024-03-15 | 正常履行中 |
以全额补偿,资金来源为个人资金,补偿金额不存在最高金额限制。(五)补偿的时点方庆华先生将在2024年2月16日收市后一个月内完成对因本次增持而产生亏损的员工补偿。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停牌等事宜影响计算交易亏损的时间,则相关日期顺延。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孔令江、李岩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履行审批程序?是□否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经2022年12月19日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未来审计的需要,也为更好地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公司决定改聘中汇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由其负责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相关工作。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2021年11月14日,越南聚丰N区原材料仓库失火,越南北江省越安县公安部门于2021年12月28日出具调查结果,确认本次火灾事件系配电箱内的电路短路引发,并非人为影响。根据越南聚丰与越南的BIDV保险总公司(以下简称“BIC”)及北红江PVI保险公司(以下合称“联营保险公司”)签订的《消防爆炸强制保险合同》,约定对越南聚丰N区内的工厂,附属工程、机械、设备和存货(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投保。火灾发生后在启动保险理赔的过程中,越南聚丰与联营保险公司就部分原材料中的五金工具是否属于保险赔付范围内的原材料存在争议,双方未达成一致,2022年4月 | 840.49 | 否 | 尚未开庭审理 | 越南聚丰已按企业会计准则对本次火灾相关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或资产减值损失,并将其在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中予以体现。本次诉讼不会对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适用□不适用
核发《停止处理案件决定》,要求越南聚丰变更被起诉方重新起诉。2022年6月10日,越南聚丰以越南投资与发展银行保险股份总公司及PVI保险总公司为被起诉方重新向越南北江省越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上述保险损失提出赔偿请求。关联交易方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安吉嘉磊 | 安吉嘉磊、越南嘉丰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采购纸箱及相关纸类产品 | 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 参照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 | 1,517.14 | 23.56% | 3,000 | 否 | 按协议约定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人、董事长、总经理方庆华之胞兄方建平持股100%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
越南嘉丰 | 安吉嘉磊、越南嘉丰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方庆华之胞兄方建平持股100%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采购纸箱及相关纸类产品 | 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 参照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 | 2,489.58 | 38.66% | 4,000 | 否 | 按协议约定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吉满盛 | 吉满盛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方庆华之胞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采购半成品 | 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 参照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 | 30.24 | 100.00% | 5,000 | 否 | 按协议约定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妹方亮香持股60%的企业。 | |||||||||||||
越南优和 | 越南优和为公司参股公司,基于谨慎要求,公司根据实质大于形式的原则,将越南优和列入公司的关联方。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采购辊子及维修服务 | 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 参照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 | 605.87 | 53.79% | 3,000 | 否 | 按协议约定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越南艾米 | 越南艾米为公司参股公司,基于谨慎要求,公司根据实质大于形式的原则,将越南艾米列入公司的关联方。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采购印花面料 | 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 参照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 | 2,089.79 | 15.36% | 5,000 | 否 | 按协议约定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 | -- | 6,732.62 | -- | 20,000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2022年度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共计6732.62万元,与2022年度额度有较大差异,主要原因在于:(1)公司及孙公司越南聚丰根据公司实际需求调整了采购的策略;(2)控制并减少关联交易。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无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越南聚丰 | 6,070.86 | 2020年11月15日 | 6,070.8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11.15-2022.11.15 | 是 | 否 | |||
越南聚丰 | 6,898.7 | 2022年03月07日 | 6,898.7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2.3.7-2023.3.7 | 是 | 否 | |||
越南聚丰 | 13,797.4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是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20,696.1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6,898.7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20,696.1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6,898.7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天振股份 | 11,000 | 2022年01月18日 | 1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2.1.18-2023.1.17 | 是 | 否 |
天振股份 | 10,692.99 | 2021年02月08日 | 10,692.9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1.2.8至2022.2.8 | 是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11,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11,0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11,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11,000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31,696.1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17,898.7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31,696.1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17,898.7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5.21%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0 |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41,100 | 41,100 | 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4,539.1 | 8,673.2 | 0 | 0 |
合计 | 55,639.1 | 49,773.2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受托机构名称(或受托人姓名) | 受托机构(或受托人)类型 | 产品类型 | 金额 | 资金来源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资金投向 | 报酬确定方式 | 参考年化收益率 | 预期收益(如有 | 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 | 报告期损益实际收回情况 |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如有)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还有委托理财计划 | 事项概述及相关查询索引(如有)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 | 单位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型) | 36,000 | 募集资金 | 2022年12月08日 | 2023年03月08日 | 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 | 无需额外支付报酬 | 2.50% | 35.51 | 0 | 是 | 是 | 详见2022年11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 ||||||||||||||
合计 | 36,000 | -- | -- | -- | -- | -- | -- | 0 | 35.51 | -- | 0 | -- | -- | -- |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90,000,000 | 100.00% | 1,552,187 | 1,552,187 | 91,552,187 | 76.29%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8,487 | 8,487 | 8,487 | 0.01% | |||||
3、其他内资持股 | 90,000,000 | 100.00% | 1,531,163 | 1,531,163 | 91,531,163 | 76.28%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9,000,000 | 10.00% | 1,526,583 | 1,526,583 | 10,526,583 | 8.77%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81,000,000 | 90.00% | 4,580 | 4,580 | 81,004,580 | 67.50% | |||
4、外资持股 | 12,537 | 12,537 | 12,537 | 0.01%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12,411 | 12,411 | 12,411 | 0.01%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126 | 126 | 126 | 0.0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8,447,813 | 28,447,813 | 28,447,813 | 23.71%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8,447,813 | 28,447,813 | 28,447,813 | 23.71%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 |
他 | |||||||
三、股份总数 | 90,000,000 | 100.00% | 30,000,000 | 30,000,000 | 120,000,00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不适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5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1076号)同意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公司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并于2022年
月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股份总数由9,000万股增加至12,000万股。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不适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5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1076号)同意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并于2022年11月1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股票简称“天振股份”,股票代码“301356”。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3,000万股及公开发行前的股份9,000万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登记股份总数为12,000万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详见“第二节公司简介及主要财务指标”之“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方庆华 | 48,870,000 | 48,870,000 | 首发承诺 | 2026年5月14日 | ||
朱彩琴 | 16,830,000 | 16,830,000 | 首发承诺 | 2026年5月14日 | ||
安吉亚华 | 9,000,000 | 9,000,000 | 首发承诺 | 2026年5月14日 | ||
朱方怡 | 7,200,000 | 7,200,000 | 首发承诺 | 2026年5月14日 | ||
方欣悦 | 7,200,000 | 7,200,000 | 首发承诺 | 2026年5月14日 | ||
夏剑英 | 450,000 | 450,000 | 首发承诺 | 2024年5月14日 |
朱泽明 | 450,000 | 450,000 | 首发承诺 | 2026年5月14日 |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股东 | 0 | 1,552,187 | 1,552,187 | 首发后限售股 | 2023年5月14日 | |
合计 | 90,000,000 | 1,552,187 | 0 | 91,552,187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披露索引 | 披露日期 |
股票类 | ||||||||
人民币普通股 | 2022年11月01日 | 人民币63元/股 | 30,000,000 | 2022年11月14日 | 30,000,000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 2022年11月11日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 ||||||||
其他衍生证券类 |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5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1076号)同意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63元/股,并于2022年11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5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1076号)同意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63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89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5,377,523.55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84,622,476.45元。公司股份总数由9,000万股增加到12,000万股,股东结构见本报告“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之“一、股份变动情况”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相关部分。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9,86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8,04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方庆华 | 境内自然人 | 40.73% | 48,870,000 | 48,870,000 | |||||
朱彩琴 | 境内自然人 | 14.03% | 16,830,000 | 16,830,000 | |||||
安吉亚华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50% | 9,000,000 | 9,000,000 | |||||
方欣悦 | 境内自然人 | 6.00% | 7,200,000 | 7,200,000 | |||||
朱方怡 | 境内自然人 | 6.00% | 7,200,000 | 7,200,000 |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61% | 728,586 | 728,586 | 728,586 | ||||
朱泽明 | 境内自然人 | 0.38% | 450,000 | 450,000 | |||||
夏剑英 | 境内自然人 | 0.38% | 450,000 | 450,000 | |||||
朱茂昌 | 境内自然人 | 0.27% | 320,000 | 320,000 | 320,000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智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智石私募证券投资 | 其他 | 0.25%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基金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方庆华与朱彩琴系夫妻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庆华为安吉亚华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方欣悦、朱方怡系方庆华与朱彩琴的子女,构成其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不适用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28,586 | 人民币普通股 | 728,586 | |
朱茂昌 | 3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0,000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智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智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000 | |
邓国斌 | 117,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7,500 | |
黄培劲 | 10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4,000 | |
王胜利 | 98,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8,300 | |
李海明 | 7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2,000 | |
徐剑泉 | 67,872 | 人民币普通股 | 67,872 | |
黄全成 | 62,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2,500 | |
杜芬 | 61,736 | 人民币普通股 | 61,736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无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朱茂昌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280,000股,通过普通股证券账户持有40,000股,合计持有320,000股;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智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智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200,000股,通过普通股证券账户持有100,000股,合计持有300,000股;邓国斌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117,500股,通过普通股证券账户持有0股,合计持有117,500股;王胜利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80,000股,通过普通股证券账户持有18,300股,合计持有98,300股;李海明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72,000股,通过普通股证券账户持有0股,合计持有72,000股;黄全成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62,500股,通过普通股证券账户持有0股,合计持有62,500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方庆华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天振股份董事长、总经理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方庆华 | 本人 | 中国 | 否 |
朱彩琴 | 本人 | 中国 | 否 |
朱方怡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方欣悦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安吉亚华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境内法人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方庆华:天振股份董事长、总经理;朱彩琴:天振股份董事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3年04月21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中汇会审[2023]4390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孔令江、李岩 |
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
中汇会审[2023]4390号
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振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天振股份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天振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天振股份从事新型PVC复合材料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如财务报告附注五(三十六)所述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为2,967,341,934.41元,由于收入为公司利润关键指标,从而可能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中的应对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1)我们了解、评估并测试了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2)与管理层沟通,并检查销售合同,识别商品的风险报酬转移条款及履约义务等条件,了解收入确认流程并评价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适当性;(3)对主要客户及本期新增客户的收入以及毛利执行分析程序,判断其是否存在异常波动;(4)通过抽样的方式检查了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凭证:销售订单、报关单、货运提单或客户签收单、销售发票、银行回单等;(5)对主要客户选取样本执行函证程序,对未回函客户执行替代程序,以确认销售金额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6)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相关支持性凭证,评价收入确认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7)针对国内出口销售,获取海关出口统计数据与账面确认收入进行比对分析。
(二)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
1.事项描述如财务报告附注五(三)所述2022年末应收账款余额485,878,791.01元、坏账准备56,301,646.20元。基于应收账款账面价值重大,若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对财务报表影响较为重大,并且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的评估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的会计估计和判断的固有不确定性,我们认为这是一项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中的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应收账款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2)评价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3)对于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复核管理层对于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设定,并抽样检查账龄,逾期天数等关键信息,并重新计算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是否正确;(4)结合期后回款检查,评价管理层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5)针对重要客户我们抽样执行了函证程序或未回函替代程序,求证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
四、其他信息
天振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天振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天振股份、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天振股份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天振股份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天振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天振股份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天振股份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报告日期:2023年4月21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942,867,851.54 | 646,981,943.8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99,122,535.38 | 538,509.99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429,577,144.81 | 555,598,399.51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61,655,805.74 | 58,950,758.4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1,878,923.12 | 52,511,217.50 |
其中:应收利息 | 69,456.21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65,961,162.03 | 615,020,407.81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0.00 | 252,003.95 |
其他流动资产 | 6,478,149.86 | 19,441,061.82 |
流动资产合计 | 3,217,541,572.48 | 1,949,294,302.83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1,113,217.42 | 9,689,616.5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135,550.00 | 6,135,55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6,907,313.40 | 7,139,047.83 |
固定资产 | 602,345,417.98 | 482,062,412.00 |
在建工程 | 7,579,620.61 | 4,921,429.5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0.00 | 6,344,945.28 |
无形资产 | 227,341,924.87 | 221,585,819.31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65,017.78 | 313,170.1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89,559.5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666,895.23 | 1,926,623.0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66,754,957.29 | 741,408,173.22 |
资产总计 | 4,084,296,529.77 | 2,690,702,476.0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22,327,724.41 | 584,719,055.35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39,913.14 | 330,623.70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85,645,953.97 | 178,995,212.12 |
应付账款 | 209,418,741.43 | 617,197,418.90 |
预收款项 | 201,505.65 | 595,836.23 |
合同负债 | 2,985,589.50 | 1,210,541.5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0,620,951.03 | 32,956,327.58 |
应交税费 | 8,036,814.00 | 786,038.14 |
其他应付款 | 47,001,671.80 | 45,767,315.81 |
其中:应付利息 | 1,536,284.83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8,638,063.89 | 8,747,484.47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635,216,928.82 | 1,471,305,853.83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5,575,898.73 | 16,737,737.3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92,870.28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6,168,769.01 | 16,737,737.38 |
负债合计 | 651,385,697.83 | 1,488,043,591.21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20,000,000.00 | 9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406,191,998.71 | 651,569,522.26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52,041,265.71 | -14,434,702.32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5,147,236.28 | 14,818,576.34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819,530,331.24 | 460,705,488.5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432,910,831.94 | 1,202,658,884.84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432,910,831.94 | 1,202,658,884.8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084,296,529.77 | 2,690,702,476.05 |
法定代表人:方庆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阿晓会计机构负责人:吴阿晓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623,723,353.84 | 235,444,884.9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39,401,656.74 | 538,509.99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89,013,470.41 | 378,370,401.55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47,690,658.28 | 50,088,633.28 |
其他应收款 | 24,259,417.04 | 435,599,687.6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88,379,243.94 | 274,589,751.73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478,149.86 | 19,441,061.82 |
流动资产合计 | 2,518,945,950.11 | 1,394,072,930.96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355,886,881.24 | |
长期股权投资 | 140,009,222.05 | 140,009,222.0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135,550.00 | 6,135,55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6,907,313.40 | 7,139,047.83 |
固定资产 | 222,017,966.64 | 98,448,152.59 |
在建工程 | 694,905.07 | 1,262,972.3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0.00 | 3,837,367.64 |
无形资产 | 76,794,292.60 | 77,426,732.67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579,140.4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0.00 | 608,259.0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638,588.64 | 119,3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13,663,860.09 | 334,986,604.26 |
资产总计 | 3,332,609,810.20 | 1,729,059,535.2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86,798,534.72 | 307,637,57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39,913.14 | 330,623.70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85,645,953.97 | 178,995,212.12 |
应付账款 | 110,269,355.63 | 318,069,119.67 |
预收款项 | 201,505.65 | 595,836.23 |
合同负债 | 346,365.20 | 1,210,541.53 |
应付职工薪酬 | 14,539,173.36 | 24,429,793.42 |
应交税费 | 1,747,712.57 | 757,245.70 |
其他应付款 | 37,544,751.73 | 27,993,844.02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8,638,063.89 | 4,093,237.49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476,071,329.86 | 864,113,023.88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5,575,898.73 | 16,737,737.3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844,731.76 | 0.0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0,420,630.49 | 16,737,737.38 |
负债合计 | 496,491,960.35 | 880,850,761.26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20,000,000.00 | 9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400,645,486.97 | 646,023,010.52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5,147,236.28 | 14,818,576.34 |
未分配利润 | 280,325,126.60 | 97,367,187.1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836,117,849.85 | 848,208,773.9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332,609,810.20 | 1,729,059,535.22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967,341,934.41 | 3,180,986,503.40 |
其中:营业收入 | 2,967,341,934.41 | 3,180,986,503.40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513,659,202.73 | 2,853,432,035.29 |
其中:营业成本 | 2,306,596,517.79 | 2,528,204,052.3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5,194,536.50 | 3,806,974.60 |
销售费用 | 153,816,533.43 | 168,649,086.35 |
管理费用 | 57,782,462.43 | 57,957,426.21 |
研发费用 | 47,772,775.51 | 57,888,787.01 |
财务费用 | -57,503,622.93 | 36,925,708.77 |
其中:利息费用 | 16,853,598.61 | 18,947,115.69 |
利息收入 | 17,652,064.14 | 3,521,495.56 |
加:其他收益 | 3,259,066.54 | 2,904,453.3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12,563.52 | -22,100,426.9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908,214.22 | -776,811.86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61,956.54 | 2,180,210.3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6,156,830.69 | -16,710,233.8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1,425,572.50 | -6,167,309.6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1,465.70 | -1,111,577.61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 409,650,253.75 | 286,549,583.74 |
列) | ||
加:营业外收入 | 9,755,449.38 | 1,642,619.47 |
减:营业外支出 | 7,647,987.61 | 12,597,498.41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11,757,715.52 | 275,594,704.80 |
减:所得税费用 | 32,604,212.90 | -3,755,594.1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79,153,502.62 | 279,350,298.93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79,153,502.62 | 279,350,298.93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79,153,502.62 | 279,350,298.93 |
2.少数股东损益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6,475,968.03 | -5,946,522.81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6,475,968.03 | -5,946,522.81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6,475,968.03 | -5,946,522.81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20,504.50 | 109,264.08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66,796,472.53 | -6,055,786.89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45,629,470.65 | 273,403,776.1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45,629,470.65 | 273,403,776.12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4.1 | 3.1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4.1 | 3.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方庆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阿晓会计机构负责人:吴阿晓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438,106,754.40 | 1,799,386,894.28 |
减:营业成本 | 1,116,753,330.95 | 1,521,660,311.06 |
税金及附加 | 5,193,674.70 | 3,806,127.49 |
销售费用 | 66,155,616.25 | 85,194,380.59 |
管理费用 | 49,688,594.27 | 58,778,185.82 |
研发费用 | 47,772,775.51 | 57,888,787.01 |
财务费用 | -82,697,534.52 | 36,891,788.09 |
其中:利息费用 | 11,503,637.23 | 16,003,610.86 |
利息收入 | 15,015,812.34 | 3,669,124.51 |
加:其他收益 | 3,259,066.54 | 2,904,453.3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120,581.81 | -21,323,615.0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00,010.77 | 2,180,210.3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274,266.35 | 1,777,701.1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17,987.53 | -1,575,949.49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34,187.11 | -1,943,697.83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24,320,725.97 | 17,186,416.61 |
加:营业外收入 | 9,689,232.65 | 1,642,613.02 |
减:营业外支出 | 7,020,814.00 | 1,163,858.45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26,989,144.62 | 17,665,171.18 |
减:所得税费用 | 23,702,545.18 | -3,106,410.95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3,286,599.44 | 20,771,582.13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3,286,599.44 | 20,771,582.13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
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03,286,599.44 | 20,771,582.13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117,122,268.12 | 2,811,990,609.98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57,611,323.40 | 176,906,301.04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6,361,121.66 | 7,246,404.4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31,094,713.18 | 2,996,143,315.4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250,013,068.63 | 2,425,950,152.88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00,983,152.29 | 246,965,677.4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3,192,618.58 | 7,396,870.6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2,713,000.34 | 213,279,423.6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16,901,839.84 | 2,893,592,124.6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4,192,873.34 | 102,551,190.8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7,453,524.40 | 10,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48,857.18 | 5,829,412.6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019,305.05 | 1,274,762.84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930,962.35 | 247,278,336.0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4,652,648.98 | 264,382,511.5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91,464,067.68 | 228,538,463.2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54,233,041.91 | 8,546,953.58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15,450.00 | 99,079,009.1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49,512,559.59 | 336,164,425.9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4,859,910.61 | -71,781,914.44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90,0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
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19,494,757.56 | 808,306,931.01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640,097.77 | 73,028,641.1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19,134,855.33 | 881,335,572.18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166,667,172.75 | 634,711,856.15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2,899,497.15 | 54,041,251.37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9,618,924.93 | 42,891,299.0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99,185,594.83 | 731,644,406.5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19,949,260.50 | 149,691,165.64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2,414,507.94 | -11,522,276.79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01,696,731.17 | 168,938,165.2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35,536,334.34 | 466,598,169.1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37,233,065.51 | 635,536,334.34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540,090,738.09 | 1,670,593,757.28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57,611,323.40 | 176,906,301.04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786,650.39 | 6,722,293.7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27,488,711.88 | 1,854,222,352.0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32,178,182.00 | 1,527,937,136.07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30,811,451.35 | 174,859,190.9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6,649,231.00 | 7,361,198.0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9,896,314.28 | 133,931,501.3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19,535,178.63 | 1,844,089,026.3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7,953,533.25 | 10,133,325.7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0.00 | 10,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2,271.65 | 5,829,412.6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8,613,735.02 | 29,750,033.49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0.00 | 0.0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85,550.00 | 285,431,818.1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0,471,556.67 | 331,011,264.2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61,563,359.08 | 122,225,292.0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38,858,400.00 | 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0.00 | 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15,450.00 | 193,261,522.8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04,237,209.08 | 315,486,814.8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3,765,652.41 | 15,524,449.41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90,000,000.00 | 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59,770,034.05 | 409,646,8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640,097.77 | 370,493.5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59,410,131.82 | 410,017,293.55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43,807,974.05 | 404,426,5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497,205.63 | 51,337,061.88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5,196,790.69 | 10,992,770.6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66,501,970.37 | 466,756,332.5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92,908,161.45 | -56,739,038.9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9,864,008.44 | -3,666,447.90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96,960,050.73 | -34,747,711.7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5,763,303.11 | 260,511,014.8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22,723,353.84 | 225,763,303.11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0,000,000.00 | 651,569,522.26 | -14,434,702.32 | 14,818,576.34 | 460,705,488.56 | 1,202,658,884.84 | 1,202,658,884.8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0.00 | ||||||||||||||
前期差错更正 | 0.00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0.00 | ||||||||||||||
其他 | 0.00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0,000,000.00 | 651,569,522.26 | -14,434,702.32 | 14,818,576.34 | 460,705,488.56 | 1,202,658,884.84 | 1,202,658,884.8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0,000,000.00 | 1,754,622,476.45 | 66,475,968.03 | 20,328,659.94 | 358,824,842.68 | 2,230,251,947.10 | 2,230,251,947.1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0.00 | 0.00 | 66,475,968.03 | 379,153,502.62 | 445,629,470.65 | 445,629,470.65 | |||||||||
(二 | 30,000,0 | 1,754,62 | 1,784,62 | 1,784,62 |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00.00 | 2,476.45 | 2,476.45 | 2,476.4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0,000,000.00 | 1,754,622,476.45 | 1,784,622,476.45 | 1,784,622,476.4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0.00 | 0.0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0.00 | 0.00 | |||||||||
4.其他 | 0.00 | 0.00 | |||||||||
(三)利润分配 | 20,328,659.94 | -20,328,659.94 | 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0,328,659.94 | -20,328,659.94 | 0.0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0.00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0.00 | ||||||||||
4.其他 | 0.00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0.00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0.00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0.00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0.00 | |
6.其他 | 0.00 | |
(五)专项储备 | 0.00 | |
1.本期提取 | 0.00 | |
2.本期 | 0.00 |
使用 | |||||||||||||
(六)其他 | 0.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0,000,000.00 | 2,406,191,998.71 | 52,041,265.71 | 35,147,236.28 | 819,530,331.24 | 3,432,910,831.94 | 3,432,910,831.94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0,000,000.00 | 651,756,436.94 | -8,488,179.51 | 12,741,418.13 | 219,432,347.84 | 965,442,023.40 | 965,442,023.4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0,000,000.00 | 651,756,436.94 | -8,488,179.51 | 12,741,418.13 | 219,432,347.84 | 965,442,023.40 | 965,442,023.4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6,914.68 | -5,946,522.81 | 2,077,158.21 | 241,273,140.72 | 237,216,861.44 | 237,216,861.44 | |||||||||
(一)综 | -5,94 | 279,350, | 273,403, | 273,403, |
合收益总额 | 6,522.81 | 298.93 | 776.12 | 776.1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077,158.21 | -38,077,158.21 | -36,000,000.00 | -36,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077,158.21 | -2,077,158.2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 -36,000,000.00 | -36,000,000.00 | -36,000,000.00 |
配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 |
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86,914.68 | -186,914.68 | -186,914.68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0,000,000.00 | 651,569,522.26 | -14,434,702.32 | 14,818,576.34 | 460,705,488.56 | 1,202,658,884.84 | 1,202,658,884.84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0,000,000.00 | 646,023,010.52 | 14,818,576.34 | 97,367,187.10 | 848,208,773.9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0,000,000.00 | 646,023,010.52 | 14,818,576.34 | 97,367,187.10 | 848,208,773.9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0,000,000.00 | 1,754,622,476.45 | 20,328,659.94 | 182,957,939.50 | 1,987,909,075.8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0.00 | 203,286,599.44 | 203,286,599.4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0,000,000.00 | 1,754,622,476.45 | 1,784,622,476.45 | |||||||||
1.所有者 | 30,000,000 | 1,754,622, | 1,784,622, |
投入的普通股 | .00 | 476.45 | 476.4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0,328,659.94 | -20,328,659.9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0,328,659.94 | -20,328,659.94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 |
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0,000,000.00 | 2,400,645,486.97 | 35,147,236.28 | 280,325,126.60 | 2,836,117,849.85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0,000,000.00 | 646,023,010.52 | 12,741,418.13 | 114,672,763.18 | 863,437,191.8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0,000,000.00 | 646,023,010.52 | 12,741,418.13 | 114,672,763.18 | 863,437,191.8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77,158.21 | -17,305,576.08 | -15,228,417.8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0,771,582.13 | 20,771,582.1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077,158.21 | -38,077,158.21 | -36,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077,158.21 | -2,077,158.21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6,000,000.00 | -36,00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 |
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0,000,000.00 | 646,023,010.52 | 14,818,576.34 | 97,367,187.10 | 848,208,773.96 |
三、公司基本情况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于2003年1月16日经安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在浙江天振竹木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于2020年8月13日在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523746336790G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健康产业园。法定代表人:方庆华。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万元,总股本为1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91,552,187.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28,447,813.00股。公司股票于2022年11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股票简称“天振股份”,代码301356。
浙江天振竹木开发有限公司系由方庆华和朱彩琴共同出资组建,于2003年1月16日成立,原名为安吉天振竹地板有限公司,原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经2020年7月28日股东会审议通过,原浙江天振竹木开发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截止2020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736,023,010.52元为基础,按1:0.1223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共计9,000万股,净资产超过股本的金额646,023,010.52元计入资本公积,将浙江天振竹木开发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于2022年8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855号《关于同意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00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00.00元,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2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于2022年11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K10392号)。
本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组成的规范的多层次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和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下设行政部、质检部、设备部、供应部、研发技术部、生产计划部、外销部、内销部、仓储部、运营监督部、财务部、总经办、审计部等职能部门。
本公司属木质家具制造行业。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竹制品制造;竹制品销售;地板制造;地板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主要产品为木塑复合地板(WPC地板)、石塑复合地板(SPC地板)、玻镁地板(MGO地板)以及塑晶地板(LVT地板)等。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于2023年4月21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本公司2022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3家,详见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与上年度相比,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指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五(十八)、附注五(二十一)和附注五(二十六)等相关说明。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其记账本位币,香港爱德森贸易有限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香港聚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聚丰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美元,越南聚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聚丰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越南盾。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
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
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十六)“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十)“金融工具”。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十六)3(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项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者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业务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合记账本位币记账。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外币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
(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2)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报表折算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当期平均汇率((期初汇率+各月月末汇率)/(报告期内月份数+1))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
现金流量表采用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10、金融工具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初始确认时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本附注五(二十六)的收入确认方法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工具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此类投资在初始指定后,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1)、2)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按照本附注五(十)2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政策确定的方法进行计量。
3)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不属于上述1)或2)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本附注五(十)5金融工具的减值方法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本附注五(二十六)的收入确认方法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上述1)、2)、3)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权益工具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5)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货币汇率互换合同、利率互换合同及外汇期权合同等。衍生工具于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对于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的混合合同,若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本公司不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本公司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会计政策。若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工具处理:
1)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不紧密相关。
2)与该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3)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的,本公司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规定对混合合同的主合同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无法根据嵌入衍生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对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可靠计量的,该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根据混合合同公允价值和主合同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使用了上述方法后,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仍然无法单独计量的,本公司将该混合合同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本公司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对于本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整体或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本附注五(十一)。
5.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本附注五(十)1(3)3)所述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
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有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益和收益率曲线等;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做出的财务预测等。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12、应收票据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十)5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票据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
13、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十)5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
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账款 |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十)5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
低信用风险组合 | (1)应收退税款(2)应收存款利息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
15、存货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在途物资和委托加工物资等。
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1)外购存货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2)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存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存货的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
(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
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4)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5.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6.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6、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
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
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7、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1.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如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4.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或者存货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5.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18、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25 | 0-5 | 3.80-5.0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0-5 | 9.50-33.33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7 | 0-5 | 13.57-25.0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7 | 0-5 | 13.57-33.33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19、在建工程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20、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
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1、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构建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 期限(年) |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 期限(年) |
软件 | 预计受益期限 | 3-10年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或土地购买合同所载年限 | 土地登记使用年限 |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
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2、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油气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详见本附注五(十一);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23、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装修费用,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24、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25、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期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6、收入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
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
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2.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
(1)出口销售产品采用FOB或FCA模式,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
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装船并取得相应的提单,以提单日期作为公司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并确认收入的时点;
公司以货运提单,结合合同或订单以及销售发票,作为收入确认的依据。
(2)境内销售产品通常依据合同或订单约定将产品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或由客户自提,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
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并经购货方验收确认;以客户验收日期作为公司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并确认收入的时点;
公司以客户验收确认单,结合合同或订单以及销售发票,作为收入确认依据。
27、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在进行政府补助分类时采取的具体标准为:
(1)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2)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的是总额法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计入不同损益项目的区分原则为: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2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且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29、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五(十)“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30、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说明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作出分析和判断。
2.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款项的减值进行评估。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实际的金融工具减值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或转回。
3.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非金融非流动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5.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6.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7.所得税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10.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法获得第一层次输入值,则聘用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估值,在此过程中本公司管理层与其紧密合作,以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相关模型的输入值。在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关信息在附注五(十一)“公允价值”披露。
3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 13%等税率计缴。出口货物执行“免、抵、退”税政策,退税率为5%-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详见披露情况说明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香港聚丰公司 | 应税利润200万港币以上部分16.5%,200万港币以下部分8.25%;离岸所得免税 |
越南聚丰公司 | 光州工业区N/O区所得:10%;光州工业区K/L区所得:0%(详见税收优惠附注) |
香港爱德森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爱德森公司”) | 税利润200万港币以上部分16.5%,200万港币以下部分 |
2、税收优惠
本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取得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183300440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2018-2020年)。上述证书到期后,根据2022年1月24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对浙江省2021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本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获取了新的编号为GR20213300087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2021-202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本公司在证书有效期内适用15%的所得税率。
越南聚丰公司设立于越南北江省越安县光州工业区。越南境内一般企业所得税为20%,根据越南财政部颁布的第78/2014/TT-BTC号公告第20条,设立于工业园区内的新企业适用两免四减半的税收优惠,优惠期间从该企业产生应税利润的第一年起算。越南聚丰公司2020年开始产生应税利润,初始优惠期间从2020年起算。
同时,根据越南财政部颁布的第151/2014/TT-BTC号公告第6条,符合第78/2014/TT-BTC公告第19条第4款规定的在工业园区新追加的投资项目也单独适用两免四减半的税收优惠。由于越南聚丰公司于2021年度在越南光州工业区追加了K/L区的投资项目,其在K/L区的经营所得也适用上述优惠政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825,788.97 | 152,610.79 |
银行存款 | 1,942,042,062.57 | 635,383,288.55 |
其他货币资金 | 11,446,044.46 | |
合计 | 1,942,867,851.54 | 646,981,943.80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319,144,497.70 | 411,537,058.90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4,096,033.02 | 11,445,609.46 |
其他说明:
期末货币资金余额1,942,867,851.54元,其中受限货币资金4,096,033.02元,其中用于质押的银行存款3,096,033.02元,最低限额乐盈宝银行存款1,000,000.00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99,122,535.38 | 538,509.99 |
其中: | ||
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 499,097,990.21 | |
远期外汇合约 | 314,989.08 | |
外汇期权 | 24,545.17 | 223,520.91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0.00 | 0.00 |
其中: | ||
合计 | 499,122,535.38 | 538,509.99 |
其他说明:
期末公司持有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余额合计499,097,990.21元。其中:宁波银行“2022年单位结构性存款222472”和“2022年单位结构性存款222473”结构性存款人民币余额411,405,369.86元,期限90天;宁波银行“存利盈B款”理财产品人民币余额27,971,741.71元,期限1年;越南科技及商业股份银行“”理财产品“CERTIFICATEOFBAOLOCCDOWNERSHIP”人民币余额59,720,878.64元,期限3个月。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22,007,217.52 | 25.11% | 38,099,010.85 | 31.23% | 83,908,206.67 | 527,881.30 | 0.09% | 527,881.30 | 100.00% | 0.00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63,871,573.49 | 74.89% | 18,202,635.35 | 5.00% | 345,668,938.14 | 584,840,420.53 | 99.91% | 29,242,021.02 | 5.00% | 555,598,399.51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363,871,573.49 | 74.89% | 18,202,635.35 | 5.00% | 345,668,938.14 | 584,840,420.53 | 99.91% | 29,242,021.02 | 5.00% | 555,598,399.51 |
合计 | 485,878,791.01 | 100.00% | 56,301,646.20 | 11.59% | 429,577,144.81 | 585,368,301.83 | 100.00% | 29,769,902.32 | 5.09% | 555,598,399.5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8,099,010.85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美国LW | 84,770,802.26 | 18,403,792.31 | 21.71% | 信用期逾期,可能存在信用风险 |
ArmstrongFlooringInc(以下简称“美国AS”) | 34,177,054.37 | 16,715,260.91 | 48.91% | 因对方公司申请破产保护,公司对中信保赔付覆盖金额按5%计提坏账计提,对于保额未能覆盖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
GZBAMBOOWOODFLOORDECORATIONLIMITED | 2,562,247.23 | 2,482,843.97 | 96.90% | 因存在质量纠纷,预计无法收回 |
重庆庆科商贸有限公司 | 497,113.66 | 497,113.6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22,007,217.52 | 38,099,010.8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8,202,635.35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63,811,195.70 | 18,190,559.79 | 5.00% |
1-2年 | 60,377.79 | 12,075.56 | 20.00% |
合计 | 363,871,573.49 | 18,202,635.35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485,192,832.31 |
1至2年 | 685,958.70 |
合计 | 485,878,791.01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27,881.30 | 38,292,396.73 | 527,881.30 | 5,111.31 | 38,297,508.04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9,242,021.02 | -11,237,882.86 | 18,004,138.16 | |||
合计 | 29,769,902.32 | 27,054,513.87 | 527,881.30 | 5,111.31 | 56,301,646.2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不适用 |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63,040,750.86 | 33.56% | 8,152,037.54 |
第二名 | 84,770,802.26 | 17.45% | 18,403,792.31 |
第三名 | 71,285,349.06 | 14.67% | 3,564,267.45 |
第四名 | 53,421,582.99 | 10.99% | 2,671,079.15 |
第五名 | 34,177,054.37 | 7.03% | 16,715,260.91 |
合计 | 406,695,539.54 | 83.70% |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61,648,375.26 | 99.99% | 58,936,758.23 | 99.98% |
1至2年 | 7,430.48 | 0.01% | 14,000.22 | 0.02% |
合计 | 61,655,805.74 | 58,950,758.45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不适用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数 | 账龄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未结算原因 |
第一名 | 33,248,969.57 | 1年以内 | 53.93 | 预付材料款 |
单位名称 | 期末数 | 账龄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未结算原因 |
第二名 | 17,374,912.60 | 1年以内 | 28.18 | 预付材料款 |
第三名 | 8,601,320.38 | 1年以内 | 13.95 | 预付材料款 |
第四名 | 1,216,736.30 | 1年以内 | 1.97 | 预付材料款 |
第五名 | 558,300.00 | 1年以内 | 0.91 | 预付材料款 |
小计 | 61,000,238.85 | - | 98.94 | - |
其他说明:
期末未发现预付账款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5、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69,456.21 | |
其他应收款 | 11,878,923.12 | 52,441,761.29 |
合计 | 11,878,923.12 | 52,511,217.50 |
(1)应收利息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69,456.21 | |
合计 | 69,456.21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退税 | 9,673,831.20 | 25,764,869.48 |
保险公司赔款 | 22,093,239.25 | |
借款 | 687,748.58 | 315,500.00 |
押金保证金 | 3,241,094.73 | 4,543,186.89 |
期权手续费收入 | 258,400.00 | |
其他 | 25,029.55 | 1,552,280.33 |
合计 | 13,627,704.06 | 54,527,475.95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2,085,714.66 | 2,085,714.66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813,700.39 | 813,700.39 | ||
本期计提 | -1,256,008.99 | 886,207.11 | -369,801.88 | |
其他变动 | 37,380.15 | -4,511.99 | 32,868.16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53,385.43 | 1,695,395.51 | 1,748,780.94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0,295,539.84 |
1至2年 | 111,500.00 |
2至3年 | 3,050,537.43 |
3年以上 | 170,126.79 |
3至4年 | 170,126.79 |
合计 | 13,627,704.06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85,714.66 | -369,801.88 | 32,868.16 | 1,748,780.94 | ||
合计 | 2,085,714.66 | -369,801.88 | 32,868.16 | 1,748,780.9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不适用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出口退税 | 9,673,831.20 | 1年以内 | 70.99% | |
第二名 | 押金保证金 | 3,000,000.00 | 2-3年 | 22.01% | 1,500,000.00 |
第三名 | 备用金 | 147,430.14 | 1年以内 | 1.08% | 7,371.51 |
第四名 | 押金保证金 | 100,000.00 | 3年以上 | 0.73% | 100,000.00 |
第四名 | 借款 | 100,000.00 | 1年以内 | 0.73% | 5,000.00 |
第四名 | 借款 | 100,000.00 | 1年以内 | 0.73% | 5,000.00 |
合计 | 13,121,261.34 | 96.27% | 1,617,371.51 |
6、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84,086,287.64 | 17,617,230.29 | 66,469,057.35 | 154,722,583.86 | 9,679,551.64 | 145,043,032.22 |
在产品 | 51,163,102.62 | 106,810.60 | 51,056,292.02 | 95,899,070.63 | 3,380,835.65 | 92,518,234.98 |
库存商品 | 74,467,282.79 | 19,877,327.30 | 54,589,955.49 | 237,636,817.17 | 4,649,104.19 | 232,987,712.98 |
合同履约成本 | 881,694.27 | 881,694.27 | 3,658,826.40 | 3,658,826.40 | ||
发出商品 | 76,650,268.70 | 76,650,268.70 | 101,400,831.02 | 101,400,831.02 | ||
在途物资 | 16,310,189.28 | 16,310,189.28 | 26,251,151.34 | 26,251,151.34 | ||
委托加工物资 | 3,704.92 | 3,704.92 | 13,160,618.87 | 13,160,618.87 | ||
合计 | 303,562,530.22 | 37,601,368.19 | 265,961,162.03 | 632,729,899.29 | 17,709,491.48 | 615,020,407.81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原材料 | 9,679,551.64 | 11,584,577.57 | 175,080.15 | 3,821,979.07 | 17,617,230.29 | |
在产品 | 3,380,835.65 | 91,786.24 | 40,220.55 | 3,406,031.84 | 106,810.60 | |
库存商品 | 4,649,104.19 | 18,628,783.36 | 49,526.51 | 3,450,086.76 | 19,877,327.30 | |
合计 | 17,709,491.48 | 30,305,147.17 | 264,827.21 | 10,678,097.67 | 37,601,368.19 |
类别
类别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本期转回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原因 | 本期转回金额占该项存货期末余额的比例(%) |
原材料 | 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 已实际生产领用 | 4.55 |
在产品 | 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 已实际生产领用 | 6.66 |
库存商品 | 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 - | - |
合同履约成本 | 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 - | - |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期末存货余额中无资本化利息金额。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定期存款 | 252,003.95 | |
合计 | 0.00 | 252,003.95 |
重要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8、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 | 2,820,266.93 | 17,286,562.51 |
预缴所得税 | 3,657,882.93 | 2,154,499.31 |
合计 | 6,478,149.86 | 19,441,061.82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9、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越南优和国际有限公司 | 5,509,912.17 | 817,128.94 | -215,969.31 | 25,770.41 | 388,496.65 | 6,525,338.86 | |||||
越南艾米高科技有限公司 | 4,179,704.39 | 14,303.82 | -104,535.19 | 115,515.83 | 382,889.71 | 4,587,878.56 | |||||
小计 | 9,689,616.56 | 831,432.76 | -320,504.50 | 141,286.24 | 771,386.36 | 11,113,217.42 | |||||
合计 | 9,689,616.56 | 831,432.76 | -320,504.50 | 141,286.24 | 771,386.36 | 11,113,217.42 |
其他说明:
期末未发现长期股权投资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10、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35,550.00 | 1,135,550.00 |
浙江安吉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合计 | 6,135,550.00 | 6,135,550.00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2,271.65 | 非交易性股权投资 | ||||
浙江安吉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非交易性股权投资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11、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374,965.00 | 8,374,965.0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2)其他转出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8,374,965.00 | 8,374,965.00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235,917.17 | 1,235,917.1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1,734.43 | 231,734.43 | |
(1)计提或摊销 | 231,734.43 | 231,734.43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2)其他转出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467,651.60 | 1,467,651.6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
(2)其他转出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907,313.40 | 6,907,313.4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7,139,047.83 | 7,139,047.83 |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12、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602,163,954.38 | 482,062,412.00 |
固定资产清理 | 181,463.60 | |
合计 | 602,345,417.98 | 482,062,412.00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09,871,686.12 | 388,856,013.68 | 31,188,499.99 | 6,177,485.71 | 636,093,685.5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3,512,276.18 | 74,552,389.38 | 2,207,296.88 | 859,162.57 | 191,131,125.01 |
(1)购置 | 50,349,701.50 | 1,236,200.00 | 715,683.50 | 52,301,585.00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05,496,612.98 | 10,204,557.33 | 115,701,170.3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 | 8,015,663.20 | 13,998,130.55 | 971,096.88 | 143,479.07 | 23,128,369.70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0,959.35 | 9,310,236.84 | 934,288.17 | 8,234.40 | 10,393,718.76 |
(1)处置或报废 | 140,959.35 | 9,310,236.84 | 934,288.17 | 8,234.40 | 10,393,718.76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323,243,002.95 | 454,098,166.22 | 32,461,508.70 | 7,028,413.88 | 816,831,091.7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3,227,992.92 | 103,091,047.47 | 13,925,774.68 | 3,730,141.71 | 153,974,956.7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400,889.30 | 53,921,490.39 | 4,192,692.80 | 1,179,038.49 | 69,694,110.98 |
(1)计提 | 9,904,263.33 | 51,256,344.52 | 3,937,655.24 | 1,119,107.90 | 66,217,370.99 |
(2)其他 | 496,625.97 | 2,665,145.87 | 255,037.56 | 59,930.59 | 3,476,739.99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681.17 | 8,165,112.85 | 872,441.02 | 9,061,235.04 | |
(1)处置或报废 | 23,681.17 | 8,165,112.85 | 872,441.02 | 9,061,235.04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43,605,201.05 | 148,847,425.01 | 17,246,026.46 | 4,909,180.20 | 214,607,832.7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56,316.72 | 56,316.7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87.93 | 2,987.93 | |||
(1)计提 | |||||
(2)其他 | 2,987.93 | 2,987.9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59,304.65 | 59,304.65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79,637,801.90 | 305,191,436.56 | 15,215,482.24 | 2,119,233.68 | 602,163,954.38 |
2.期初账面价值 | 176,643,693.20 | 285,708,649.49 | 17,262,725.31 | 2,447,344.00 | 482,062,412.00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越南光州工业区L区厂房 | 48,922,011.97 | 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清理 | 181,463.60 | |
合计 | 181,463.6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13、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7,579,620.61 | 4,921,429.53 |
合计 | 7,579,620.61 | 4,921,429.53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厂房施工工程 | 694,905.07 | 694,905.07 | 4,921,429.53 | 4,921,429.53 | ||
待安装设备 | 6,884,715.54 | 6,884,715.54 | ||||
合计 | 7,579,620.61 | 7,579,620.61 | 4,921,429.53 | 4,921,429.53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K/L区厂房施工工程 | 102,143,422.90 | 3,658,457.14 | 7,853,746.01 | 11,607,102.44 | 94,899.29 | 92.54% | 100.00% | 募股资金 | ||||
N区1号车间施工工程 | 5,088,963.53 | 7,705,791.50 | 7,705,791.50 | 100.00% | 100.00% | 其他 | ||||||
安吉教科文新区北山工业园厂房建设工程 | 506,000,000.00 | 1,262,972.39 | 117,751,436.36 | 118,300,721.43 | -18,782.25 | 694,905.07 | 32.78% | 36.28% | 751,981.68 | 751,981.68 | 3.57% | 募股资金 |
合计 | 613,232,386.43 | 4,921,429.53 | 133,310,973.87 | 137,613,615.37 | 76,117.04 | 694,905.07 | 751,981.68 | 751,981.68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计提原因 |
其他说明:
期末未发现在建工程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14、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不适用
项目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328,228.27 | 14,328,228.2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2,589.61 | 172,589.61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4,500,817.88 | 14,500,817.88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7,983,282.99 | 7,983,282.99 |
2.本期增加金额 | 5,243,887.86 | 5,243,887.86 |
(1)计提 | 5,136,344.05 | 5,136,344.05 |
(2)其他 | 107,543.81 | 107,543.81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227,170.85 | 13,227,170.85 |
(1)处置 | 13,227,170.85 | 13,227,170.85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三、减值准备 |
1.期初余额 |
2.本期增加金额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344,945.28 | 6,344,945.28 |
其他说明:
注:“其他”为外币报表折算引起的变动。
15、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35,401,895.72 | 462,254.50 | 235,864,150.2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164,002.71 | 1,246,929.24 | 12,410,931.95 | ||
(1)购置 | 3,103,894.09 | 1,245,944.47 | 4,349,838.56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 | 8,060,108.62 | 984.77 | 8,061,093.3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246,565,898.43 | 1,709,183.74 | 248,275,082.17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4,135,223.03 | 143,107.88 | 14,278,330.9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531,425.60 | 123,400.79 | 6,654,826.39 | |
(1)计提 | 6,086,466.79 | 123,318.25 | 6,209,785.04 | |
(2)其他 | 444,958.81 | 82.54 | 445,041.3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20,666,648.63 | 266,508.67 | 20,933,157.3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25,899,249.80 | 1,442,675.07 | 227,341,924.8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21,266,672.69 | 319,146.62 | 221,585,819.31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越南L区土地 | 64,777,560.17 | 正在办理 |
其他说明:
期末未发现无形资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16、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 | 266,731.83 | 223,584.27 | -8,242.23 | 51,389.79 | |
投资者关系管理服务费 | 613,207.53 | 34,067.08 | 579,140.45 | ||
其他 | 46,438.28 | 12,242.32 | 26,285.71 | -2,092.65 | 34,487.54 |
合计 | 313,170.11 | 625,449.85 | 283,937.06 | -10,334.88 | 665,017.78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1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7,656,246.37 | 4,344,534.99 | 17,765,808.19 | 2,412,481.90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302,206.42 | 235,627.10 | 1,499,763.53 | 149,976.35 |
可抵扣亏损 | 14,094,560.26 | 2,114,184.04 | ||
坏账准备 | 20,904,765.52 | 3,124,715.48 | 9,656,277.91 | 1,386,153.40 |
计入当期损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减少) | 543,256.74 | 81,488.51 | 330,623.70 | 49,593.56 |
使用权资产折旧计提 | 384,288.17 | 45,998.32 | ||
预提费用 | 2,892,083.15 | 433,812.47 | 2,523,902.33 | 378,585.35 |
政府补助 | 15,080,479.67 | 2,262,071.95 | 15,393,028.43 | 2,308,954.26 |
其他 | 13,864,317.36 | 1,386,431.74 | ||
合计 | 93,243,355.23 | 11,868,682.24 | 61,648,252.52 | 8,845,927.18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39,913.14 | 50,986.97 | 538,509.99 | 80,776.50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82,737,103.64 | 12,410,565.55 | 49,028,468.02 | 7,354,270.20 |
其他 | 1,213,209.39 | 121,320.94 | ||
合计 | 83,077,016.78 | 12,461,552.52 | 50,780,187.40 | 7,556,367.64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868,682.24 | 7,556,367.64 | 1,289,559.5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868,682.24 | 592,870.28 | 7,556,367.64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7,145,661.62 | 22,199,339.08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1,572,760.07 | 15,359,505.96 |
合计 | 58,718,421.69 | 37,558,845.04 |
18、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长期资产款 | 4,666,895.23 | 4,666,895.23 | 876,770.45 | 876,770.45 | ||
初始确认时期限大于一年的定期存款 | 1,049,852.61 | 1,049,852.61 | ||||
合计 | 4,666,895.23 | 4,666,895.23 | 1,926,623.06 | 1,926,623.06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19、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35,000,000.00 | 15,000,000.00 |
抵押借款 | 60,517,026.29 | 403,464,855.35 |
保证借款 | 86,000,000.00 | |
信用借款 | 25,000,000.00 | 80,254,200.00 |
应付未到期利息 | 1,810,698.12 | |
合计 | 122,327,724.41 | 584,719,055.35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外币借款情况详见附注七(五十五)“外币货币性项目”之说明。20、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39,913.14 | 330,623.70 |
其中: | ||
外汇期权 | 339,913.14 | 330,623.70 |
其中: | ||
合计 | 339,913.14 | 330,623.7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1、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185,645,953.97 | 150,698,070.99 |
国内信用证 | 28,297,141.13 | |
合计 | 185,645,953.97 | 178,995,212.12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22、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账款 | 209,418,741.43 | 617,197,418.90 |
合计 | 209,418,741.43 | 617,197,418.90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应付账款。
23、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房款 | 201,505.65 | 595,836.23 |
合计 | 201,505.65 | 595,836.23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不适用 |
24、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账款 | 2,985,589.50 | 1,210,541.53 |
合计 | 2,985,589.50 | 1,210,541.53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不适用 |
25、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0,414,873.91 | 174,458,651.47 | 184,865,721.21 | 20,007,804.1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541,453.67 | 12,627,964.30 | 14,556,271.11 | 613,146.86 |
合计 | 32,956,327.58 | 187,086,615.77 | 199,421,992.32 | 20,620,951.03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9,383,498.94 | 159,710,086.80 | 169,641,123.08 | 19,452,462.66 |
2、职工福利费 | 5,514,492.99 | 5,514,492.99 | ||
3、社会保险费 | 821,973.12 | 6,134,093.79 | 6,572,590.11 | 383,476.8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660,911.75 | 5,593,342.56 | 5,908,181.87 | 346,072.44 |
工伤保险费 | 161,061.37 | 540,751.23 | 664,408.24 | 37,404.36 |
其他 | ||||
4、住房公积金 | 137,819.00 | 1,721,277.01 | 1,733,557.01 | 125,539.0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71,582.85 | 1,378,700.88 | 1,403,958.02 | 46,325.71 |
合计 | 30,414,873.91 | 174,458,651.47 | 184,865,721.21 | 20,007,804.17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493,478.13 | 12,288,724.98 | 14,190,444.81 | 591,758.30 |
2、失业保险费 | 47,975.54 | 339,239.32 | 365,826.30 | 21,388.56 |
合计 | 2,541,453.67 | 12,627,964.30 | 14,556,271.11 | 613,146.86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6、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所得税 | 6,281,612.24 | |
个人所得税 | 150,522.17 | 237,827.0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57,277.67 | 58.60 |
房产税 | 512,664.04 | 467,665.53 |
印花税 | 627,901.43 | |
土地使用税 | 773.80 | |
教育费附加 | 94,366.60 | 35.15 |
地方教育附加 | 62,911.07 | 23.45 |
其他 | 148,784.98 | 80,428.41 |
合计 | 8,036,814.00 | 786,038.14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1,536,284.83 | |
其他应付款 | 47,001,671.80 | 44,231,030.98 |
合计 | 47,001,671.80 | 45,767,315.81 |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1,536,284.83 | |
合计 | 1,536,284.83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设备及工程款 | 42,449,351.68 | 33,245,250.20 |
土地购买款 | 4,130,845.76 | 8,114,951.24 |
押金保证金 | 411,786.83 | 2,856,839.13 |
其他 | 9,687.53 | 13,990.41 |
合计 | 47,001,671.80 | 44,231,030.98 |
2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8,638,063.89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8,747,484.47 | |
合计 | 38,638,063.89 | 8,747,484.47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9、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8,747,484.47 |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8,747,484.47 |
其他说明:
不适用30、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6,737,737.38 | 1,161,838.65 | 15,575,898.73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6,737,737.38 | 1,161,838.65 | 15,575,898.73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800万㎡高弹静音新型复合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国拨资金) | 1,344,708.95 | 849,289.89 | 495,419.06 | 与资产相关 | ||||
安吉教科文新区北山工业园土地补助 | 15,393,028.43 | 312,548.76 | 15,080,479.67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说明:
注: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分摊方法详见附注七(五十六)“政府补助”之说明。
31、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90,000,000.00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120,000,000.00 |
其他说明:
股份增加系2022年10月3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855号《关于同意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普通股(A股)3,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9.0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2,000万元。增资款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于2022年11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K10392号)。
32、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651,756,436.94 | 1,754,622,476.45 | 2,406,378,913.39 | |
其他资本公积 | -186,914.68 | -186,914.68 | ||
其中: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 -186,914.68 | -186,914.68 | ||
合计 | 651,569,522.26 | 1,754,622,476.45 | 2,406,191,998.7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股本溢价增加系2022年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的普通股(A股)3,000.00万股,发行价格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9,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537.7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462.25万元。其中新增股本为人民币3,000.00万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人民币175,462.25万元。
33、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4,434,702.32 | 66,475,968.03 | 66,475,968.03 | 52,041,265.71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9,264.08 | -320,504.50 | -320,504.50 | -211,240.42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4,543,966.40 | 66,796,472.53 | 66,796,472.53 | 52,252,506.13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4,434,702.32 | 66,475,968.03 | 66,475,968.03 | 52,041,265.71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不适用
34、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4,818,576.34 | 20,328,659.94 | 35,147,236.28 | |
合计 | 14,818,576.34 | 20,328,659.94 | 35,147,236.28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不适用
35、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60,705,488.56 | 219,432,347.8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79,153,502.62 | 279,350,298.9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0,328,659.94 | 2,077,158.21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6,000,000.0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819,530,331.24 | 460,705,488.5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6、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963,408,461.92 | 2,303,549,251.34 | 3,178,466,644.36 | 2,526,040,174.50 |
其他业务 | 3,933,472.49 | 3,047,266.45 | 2,519,859.04 | 2,163,877.85 |
合计 | 2,967,341,934.41 | 2,306,596,517.79 | 3,180,986,503.40 | 2,528,204,052.35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否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商品类型 | ||||
其中: | ||||
SPC地板 | 1,813,384,214.78 | 1,813,384,214.78 | ||
WPC地板 | 787,913,899.58 | 787,913,899.58 | ||
LVT地板 | 332,393,553.30 | 332,393,553.30 |
MGO地板 | 24,119,176.56 | 24,119,176.56 | |
其他 | 5,597,617.70 | 5,597,617.70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境外 | 2,961,109,035.35 | 2,961,109,035.35 | |
境内 | 2,299,426.57 | 2,299,426.57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 |
其中: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其中: |
按合同期限分类
按合同期限分类 |
其中: |
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
其中: |
合计
合计 | 2,963,408,461.92 | 2,963,408,461.92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不适用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346,708,923.42元,其中,346,708,923.42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不适用
37、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983,529.84 | 1,477,095.53 |
教育费附加 | 1,190,117.92 | 868,583.91 |
房产税 | 512,664.05 | 467,665.55 |
印花税 | 710,980.39 | 411,886.37 |
地方教育附加 | 793,411.95 | 579,055.96 |
其他 | 3,832.35 | 2,687.28 |
合计 | 5,194,536.50 | 3,806,974.6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8、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专利费 | 129,291,687.70 | 146,429,509.19 |
佣金 | 7,768,982.50 | 9,494,982.37 |
职工薪酬 | 4,795,739.74 | 5,052,206.86 |
保险费 | 4,239,191.86 | 3,408,822.29 |
市场费用 | 6,911,350.68 | 2,879,377.12 |
业务招待费 | 161,169.46 | 801,655.81 |
折旧摊销 | 56,959.16 | 196,444.05 |
办公费 | 132,946.69 | 143,229.86 |
其他 | 458,505.64 | 242,858.80 |
合计 | 153,816,533.43 | 168,649,086.35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9、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8,389,004.46 | 30,943,406.73 |
服务费 | 6,409,313.16 | 7,026,160.57 |
折旧摊销费 | 8,048,049.84 | 5,434,642.27 |
办公费 | 3,692,656.44 | 3,028,126.87 |
租赁费 | 1,441,126.65 | 3,142,345.76 |
差旅费 | 2,572,163.21 | 2,991,561.57 |
业务招待费 | 2,599,672.27 | 1,296,916.85 |
残疾人保障基金 | 1,271,486.84 | 1,222,141.95 |
保险费 | 1,627,260.65 | 1,112,307.85 |
其他 | 1,731,728.91 | 1,759,815.79 |
合计 | 57,782,462.43 | 57,957,426.21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0、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材料 | 36,692,651.04 | 46,006,375.28 |
职工薪酬 | 8,878,331.03 | 9,803,863.61 |
折旧与摊销 | 1,844,666.83 | 2,071,755.67 |
其他 | 357,126.61 | 6,792.45 |
合计 | 47,772,775.51 | 57,888,787.01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1、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7,259,198.90 | 18,947,115.69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103,207.89 | 428,265.68 |
减:利息资本化 | 751,981.68 | |
减:利息收入 | 17,652,064.14 | 3,521,495.56 |
汇兑损失 | 20,169,820.01 | |
汇兑收益 | -57,695,254.36 | |
手续费支出及其他 | 1,336,478.35 | 1,330,268.63 |
合计 | -57,503,622.93 | 36,925,708.77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2、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800万㎡高弹静音新型复合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国拨资金) | 849,289.89 | 849,585.75 |
安吉教科文新区北山工业园土地补助 | 312,548.76 | 234,411.57 |
其他政府补助 | 1,795,338.29 | 1,281,340.11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301,889.60 | 539,115.92 |
43、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31,432.76 | -776,811.8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72,271.65 | 123,894.27 |
远期外汇合约、期权投资收益 | -3,192,853.46 | 4,470,891.31 |
期货投资收益 | -25,982,263.68 | |
理财产品及信托产品投资收益 | 1,176,585.53 | 63,863.01 |
合计 | -1,112,563.52 | -22,100,426.95 |
其他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
4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80,657.34 | 538,509.99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81,299.20 | 1,641,700.31 |
合计 | 1,161,956.54 | 2,180,210.3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5、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69,801.88 | -1,115,716.05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6,526,632.57 | -15,594,517.78 |
合计 | -26,156,830.69 | -16,710,233.83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6、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1,425,572.50 | -6,110,705.85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56,603.78 | |
合计 | -21,425,572.50 | -6,167,309.63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7、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时确认的收益 | 241,465.70 | -1,111,577.61 |
其中:固定资产 | -190,428.70 | -1,111,577.61 |
使用权资产 | 431,894.40 | |
合计 | 241,465.70 | -1,111,577.61 |
48、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废料收入 | 1,117,576.60 | 1,480,085.47 | 1,117,576.60 |
赔偿收入 | 8,044,795.34 | 153,818.63 | 8,044,795.34 |
其他 | 593,077.44 | 8,715.37 | 593,077.44 |
合计 | 9,755,449.38 | 1,642,619.47 | 9,755,449.3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9、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7,000,000.00 | 557,234.64 | 7,000,000.00 |
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 210,762.61 | 210,762.61 | |
非常损失 | 10,820,652.80 | ||
其他 | 437,225.00 | 1,219,610.97 | 437,225.00 |
合计 | 7,647,987.61 | 12,597,498.41 | 7,647,987.61 |
其他说明:
不适用50、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0,604,582.47 | 92,034.5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999,630.43 | -3,847,628.70 |
合计 | 32,604,212.90 | -3,755,594.13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11,757,715.5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61,763,657.3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9,309,330.91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0,840.75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627,411.23 |
越南聚丰公司K+L区优惠减免的影响 | -13,294,910.47 |
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影响 | -88,267.57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影响 | -7,040,444.33 |
第四季度固定资产100%加计扣除 | -4,545,274.96 |
其他 | 3,502,213.33 |
所得税费用 | 32,604,212.9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1、其他综合收益详见附注七(三十三)“其他综合收益”之说明。
52、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及个税手续费 | 3,431,727.89 | 1,818,917.40 |
收到保险赔偿等 | 34,115,796.23 | 1,642,619.47 |
押金及保证金 | 1,321,999.43 | |
利息收入 | 16,210,388.05 | 3,006,472.05 |
其他 | 1,281,210.06 | 778,395.49 |
合计 | 56,361,121.66 | 7,246,404.41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押金保证金 | 5,499,540.47 | |
付现的期间费用 | 218,089,800.76 | 207,225,746.70 |
对外捐赠等支出 | 7,428,606.97 | 1,776,845.61 |
支付代收的上市奖励款 | 1,019,000.00 | |
财务费用-手续费 | 1,336,478.35 | 1,330,268.63 |
其他 | 358,573.79 | 1,927,562.69 |
合计 | 232,713,000.34 | 213,279,423.63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投资押金保证金 | 235,922,818.80 | |
收回存入受限存款及其利息 | 3,145,412.35 | 1,067,003.76 |
收回拆借款及其利息 | 6,592,513.48 | |
外汇期权费手续费收入 | 1,785,550.00 | 3,696,000.00 |
合计 | 4,930,962.35 | 247,278,336.04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入受限定期存款 | 2,828,223.25 | |
投资押金保证金 | 69,342,440.48 | |
远期、掉期外汇合约及期货亏损 | 3,815,450.00 | 26,770,785.17 |
其他 | 137,560.26 | |
合计 | 3,815,450.00 | 99,079,009.16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相关保证金或定期存款及其利息 | 9,640,097.77 | 73,028,641.17 |
合计 | 9,640,097.77 | 73,028,641.17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发行费用 | 111,488,550.72 | |
支付租赁负债 | 7,043,661.15 | 4,145,947.40 |
存入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借款相关保证金或定期存款 | 958,515.98 | 38,745,351.62 |
其他 | 128,197.08 | |
合计 | 119,618,924.93 | 42,891,299.02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3、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79,153,502.62 | 279,350,298.9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7,582,403.19 | 22,877,543.4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6,579,191.44 | 54,495,731.35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5,136,344.05 | 8,004,415.64 |
无形资产摊销 | 6,209,785.04 | 4,400,329.3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83,937.06 | 716,240.7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41,465.70 | 1,111,577.61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10,762.61 | 5,224,805.80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61,956.54 | -2,180,210.3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4,148,560.74 | 35,824,157.5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12,563.52 | 22,100,426.9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406,760.15 | -1,292,267.8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92,870.28 | -2,555,360.88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38,297,642.19 | -170,338,396.3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87,354,992.58 | -408,846,088.7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77,866,715.69 | 259,702,207.20 |
其他 | 3,690,817.28 | -6,044,219.5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4,192,873.34 | 102,551,190.82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937,233,065.51 | 635,536,334.3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635,536,334.34 | 466,598,169.1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01,696,731.17 | 168,938,165.23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937,233,065.51 | 635,536,334.34 |
其中:库存现金 | 825,788.97 | 152,610.7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936,407,276.54 | 635,383,288.5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435.00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37,233,065.51 | 635,536,334.34 |
其他说明:
2022年度现金流量表中现金期末数为1,937,233,065.51元,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期末数为1,942,867,851.54元,差额5,634,786.03元,系现金流量表现金期末数扣除了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标准的用于担保的定期银行存款3,096,033.02元,最低限额乐盈宝银行存款1,000,000.00元,应收未到期银行存款利息1,538,753.01元。2021年度现金流量表中现金期末数为635,536,334.34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期末数为646,981,943.80元,差额11,445,609.46元,系现金流量表现金期末数扣除了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标准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8,681,581.79元,用于担保的银行定期存款1,764,027.67元,最低限额乐盈宝银行存款1,000,000.00元。
54、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4,096,033.02 | 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受限的定期存款 |
存货 | 79,013,711.35 | 抵押借款 |
固定资产 | 174,361,921.80 | 抵押借款 |
无形资产 | 122,751,140.91 | 抵押借款 |
应收账款 | 74,355,234.63 | 应收账款质押借款 |
投资性房地产 | 6,907,313.40 | 为票据业务提供抵押 |
合计 | 461,485,355.11 |
其他说明: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及土地使用权用于借款抵押情况
(单位:万元)
被担保单位 | 抵押权人 | 抵押物类型 | 抵押物账面净值 | 抵押借款金额 | 借款到期日 | 保证担保人 |
本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 | 土地、房屋 | 1,513.15 | 1,500.00 | 2023-2-1 | 方庆华、朱彩琴 |
本公司 | 土地、房屋 | 1,000.00 | 2023-2-17 | 方庆华、朱彩琴 |
被担保单位 | 抵押权人 | 抵押物类型 | 抵押物账面净值 | 抵押借款金额 | 借款到期日 | 保证担保人 |
本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 | 土地 | 4,817.03 | 950.00 | 2026-12-25 | 无 |
本公司 | 土地 | 2,080.00 | 2026-12-25 | 无 | ||
本公司 | 土地 | 830.00 | 2026-12-25 | 无 | ||
本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 土地、房屋 | 690.73 | 747.30 | 2023-7-4 | 方庆华、朱彩琴 |
646.14 | 2023-8-19 | |||||
1,110.08 | 2023-9-2 | |||||
越南聚丰公司 | 越南科技及商业股份银行海防支行 | 土地、房屋、设备及存货 | 31,282.49 | 3,551.70 | 2023-1-11 | 无 |
[注]上述抵押物中用于抵押的资产账面价值为38,303.40万元,其中存货7,901.37万元、固定资产17,436.19万元、无形资产12,275.11万元、投资性房地产690.73万元。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部分应收账款用于借款质押情况(单位:万元)
被担保单位 | 质押权人 | 质押物 | 质押借款金额 | 借款日期 | 借款到期日 | 保证担保人 |
本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 | 应收账款 | 1,500.00 | 2022-8-5 | 2023-2-1 | 方庆华、朱彩琴 |
本公司 | 应收账款 | 1,000.00 | 2022-8-22 | 2023-2-17 | 方庆华、朱彩琴 | |
本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 | 应收账款 | 1,500.00 | 2022-1-6 | 2023-1-4 | 无 |
本公司 | 应收账款 | 2,000.00 | 2022-3-21 | 2023-3-16 | 无 |
55、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380,164,830.69 | ||
其中:美元 | 46,792,375.08 | 6.9646 | 325,890,175.48 |
欧元 | 0.15 | 7.4229 | 1.11 |
港币 | |||
越南盾 | 184,069,053,492.00 | 0.0003 | 54,274,654.10 |
应收账款 | 484,452,974.56 | ||
其中:美元 | 69,432,394.52 | 6.9646 | 483,568,854.87 |
欧元 | |||
港币 | |||
越南盾 | 2,998,435,945.00 | 0.0003 | 884,119.69 |
短期借款 | 35,529,189.69 | ||
其中:美元 | 5,101,397.02 | 6.9646 | 35,529,189.69 |
应付账款 | 99,180,335.18 | ||
其中:美元 | 11,117,689.54 | 6.9646 | 77,430,260.57 |
越南盾 | 73,764,001,053.00 | 0.0003 | 21,750,074.59 |
其他应付款 | 9,456,920.07 | ||
其中:美元 | 262,886.87 | 6.9646 | 1,830,901.89 |
越南盾 | 25,863,157,877.00 | 0.0003 | 7,626,018.18 |
其他应收款 | 188,549.89 | ||
其中:越南盾 | 639,455,000.00 | 0.0003 | 188,549.89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不适用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选择依据 |
香港聚丰公司 | 香港 | 美元 | 生产经营主要使用的货币 |
越南聚丰公司 | 越南 | 越南盾 | 生产经营主要使用的货币 |
香港爱德森公司 | 香港 | 人民币 | 集团母公司使用的记账本位币 |
香港恒生贸易有限公司 | 香港 | - | - |
56、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
800万㎡高弹静音新型复合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国拨资金) | 5,100,000.00 | 递延收益 | 849,289.89 |
孝源土地补助 | 15,627,440.00 | 递延收益 | 312,548.76 |
小计 | 20,727,440.00 | 1,161,838.65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
经济发展奖励资金 | 25,000.00 | 其他收益 | 25,000.00 |
招聘补贴 | 176,696.94 | 其他收益 | 176,696.94 |
引进、培养人才补贴 | 5,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 |
企业稳岗社保费返还 | 354,721.85 | 其他收益 | 354,721.85 |
浙江制造、绿色产品认证补助 | 220,319.50 | 其他收益 | 220,319.50 |
出口信用保险补助 | 600,000.00 | 其他收益 | 600,000.00 |
拓展国内市场补助 | 253,600.00 | 其他收益 | 253,600.00 |
县级自主评价引领企业资金资助 | 3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 |
安吉县科学技术局高企补助 | 25,000.00 | 其他收益 | 25,000.00 |
建站满3年1次绩效评优 | 80,000.00 | 其他收益 | 80,000.00 |
绿色发展及清洁生产奖励 | 25,000.00 | 其他收益 | 25,000.00 |
小计 | 1,795,338.29 | 1,795,338.29 | |
合计 | 2,957,176.94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原因 |
800万㎡高弹静音新型复合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国拨资金) | 1,538.63 | 项目验收后结余款退回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香港聚丰公司 | 香港 | 香港 | 批发和零售业 | 100.00% | 设立 | |
越南聚丰公司 | 越南 | 越南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香港爱德森公司 | 香港 | 香港 | 批发和零售业 | 100.00% | 设立 | |
香港恒生贸易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批发和零售业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越南优和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优和公司”) | 越南 | 越南 | 制造业 | 28.93% | 权益法 | |
越南艾米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艾米公司”) | 越南 | 越南 | 制造业 | 29.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不适用
(2)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越南优和公司 | 越南艾米公司 | 越南优和公司 | 越南艾米公司 | |
流动资产 | 5,415,669.57 | 14,003,628.19 | 4,272,829.46 | 6,498,630.65 |
非流动资产 | 20,200,498.52 | 14,713,538.34 | 18,144,909.25 | 7,914,617.79 |
资产合计 | 25,616,168.09 | 28,717,166.53 | 22,417,738.71 | 14,413,248.44 |
流动负债 | 3,063,681.17 | 12,896,895.63 | 3,374,708.93 | 474.68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3,063,681.17 | 12,896,895.63 | 3,374,708.93 | 474.68 |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2,552,486.92 | 15,820,270.90 | 19,043,029.78 | 14,412,773.76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6,525,338.86 | 4,587,878.56 | 5,509,912.17 | 4,179,704.39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 | 25,770.41 | 115,515.83 | 129,610.49 |
润 | ||||
--其他 | -25,770.41 | -115,515.83 | -129,610.49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6,525,338.86 | 4,587,878.56 | 5,509,912.17 | 4,179,704.39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9,130,565.18 | 21,085,576.29 | 5,361,336.63 | |
净利润 | 2,434,585.78 | 626,205.45 | 1,750,460.93 | -3,972,697.61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1,070,248.74 | 781,291.69 | -54,824.89 | -11,269.84 |
综合收益总额 | 3,504,834.52 | 1,407,497.14 | 1,695,636.04 | -3,983,967.45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
注:“其他”系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抵销有关资产账面价值中包含的因逆流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相应调整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41,286.24元。
九、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七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香港、越南,国内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境外经营公司以美元、越南盾结算,故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越南盾)存在外汇风险。相关外币资产及外币负债包括:以外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附注七(五十五)“外币货币性项目”。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本期末,本公司面临的外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外币)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附注七(五十五)“外币货币性项目”。
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越南盾(外币)升值或者贬值5%,对本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如下:
汇率变化 | 对净利润的影响(万元) | |
本期数 | 上年数 | |
上升5% | -3,437.09 | -2,206.43 |
下降5% | 3,437.09 | 2,206.43 |
管理层认为5%合理反映了人民币对美元、越南盾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有关。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者下降100个基点,则对本公司的净利润影响如下:
利率变化 | 对净利润的影响(万元) | |
本期数 | 上年数 | |
上升100个基点 | -149.29 | -16.55 |
下降100个基点 | 149.29 | 16.55 |
管理层认为100个基点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利率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1..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不存在其他价格风险。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客户管理信用风险集中度,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由于本公司的应收款项客户广泛分散于不同的地区和行业中,因此在本公司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
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所承但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各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当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
1.合同付款已逾期超过30天。
2.根据外部公开信用评级结果,债务人信用评级等级大幅下降。
3.债务人生产或经营环节出现严重问题,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发生显著下降。
4.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5.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能力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6.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客观证据。
7..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7..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相关定义如下:
1.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2.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
3.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敞口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
及担保物或其他信用支持的可获得性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
本公司通过预计未来各月份中单个敞口或资产组合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报告期内,预期信用损失估计技术或关键假设未发生重大变化。
1..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包括的前瞻性信息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信息,如GDP增速等宏观经济状况,所处行业周期阶段等行业发展状况等。本公司在考虑公司未来销售策略或信用政策的变化的基础上来预测这些信息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期末数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12,232.77 | - | - | - | 12,232.77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3.99 | - | - | - | 33.99 |
应付票据 | 18,564.60 | - | - | - | 18,564.60 |
应付账款 | 20,941.87 | - | - | - | 20,941.87 |
其他应付款 | 4,700.17 | - | - | - | 4,700.17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863.81 | - | - | - | 3,863.81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60,337.21 | - | - | - | 60,337.21 |
续上表:
项目 | 期初数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58,471.91 | - | - | - | 58,471.91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3.06 | - | - | - | 33.06 |
应付票据 | 17,899.52 | - | - | - | 17,899.52 |
应付账款 | 61,719.74 | - | - | - | 61,719.74 |
其他应付款 | 4,576.73 | - | - | - | 4,576.73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883.19 | - | - | - | 883.19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143,584.15 | - | - | - | 143,584.15 |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
?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
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15.95%(2021年12月31日:55.30%)。
十、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499,122,535.38 | 499,122,535.38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99,122,535.38 | 499,122,535.38 | ||
(3)衍生金融资产 | 24,545.17 | 24,545.17 | ||
(4)理财产品投资 | 499,097,990.21 | 499,097,990.21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135,550.00 | 6,135,550.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499,122,535.38 | 6,135,550.00 | 505,258,085.38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339,913.14 | 339,913.14 | ||
衍生金融负债 | 339,913.14 | 339,913.14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339,913.14 | 339,913.14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对于公司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远期、掉期外汇合约及外汇期权,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银行理财产品结合金融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产品到期期限、交易对手的信用质量作为估值依据;远期、掉期外汇合约及外汇期权以金融机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远期汇率报价作为估值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由于公司持有被投资单位股权较低,无重大影响,对被投资公司股权采用收益法或者市场法进行估值不切实可行,且近期内被投资单位并无引入外部投资者、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等可作为确定公允价值的参考依据,此外,公司从可获取的相关信息分析,未发现被
投资单位内外部环境自年初以来已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属于可用账面成本作为公允价值最佳估计的“有限情况”,因此年末以成本作为公允价值。
4、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方庆华、朱彩琴夫妇 | 54.75% | 74.25%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安吉亚华持有公司7.50%的股权。方庆华、朱彩琴夫妇通过持有安吉亚华55.96%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4.20%的股权。由于方庆华、朱彩琴夫妇实际控制了安吉亚华,因而间接控制公司7.5%的表决权。
公司股东朱方怡、方欣悦系实际控制人女儿,构成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两人分别持有的公司6%股份及表决权。因此,实际控制人方庆华、朱彩琴夫妇合计控制公司74.25%股份表决权,能够实际支配公司。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方庆华、朱彩琴夫妇。其他说明:
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八(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八(三)“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越南优和公司 | 联营企业 |
越南艾米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安吉吉满盛地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吉满盛公司”)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密切关系的关联方 |
安吉嘉磊纸箱厂(以下简称“安吉嘉磊”)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密切关系的关联方 |
越南嘉丰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嘉丰公司”)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密切关系的关联方的子公司 |
浙江喜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喜号公司”) | 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之控制的公司 |
王益冰(以下简称“关联自然人”) | 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 |
朱泽明(以下简称“关联自然人”) | 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 |
汤文进(以下简称“关联自然人”) | 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安吉嘉磊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40,067,226.24 | 70,000,000.00 | 否 | 43,969,926.57 |
安吉吉满盛公司 | 采购委托加工服务及半成品 | 302,407.43 | 50,000,000.00 | 否 | 4,294,353.90 |
越南优和公司 | 采购原材料及维修服务 | 6,058,748.34 | 30,000,000.00 | 否 | 3,481,693.49 |
越南艾米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20,897,861.49 | 50,000,000.00 | 否 | |
浙江喜号公司 | 采购安装服务 | 0.00 | 0.00 | 否 | 224,292.67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浙江喜号公司 | 销售商品 | 1,108,250.11 | |
关联自然人 | 销售商品 | 495.58 | 16,774.42 |
越南优和公司 | 资金拆借利息 | 11,766.03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不适用
(2)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不适用出租方
名称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安吉吉满盛公司 | 厂房 | 1,144,553.97 | 1,247,563.82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不适用
(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不适用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方庆华、朱彩琴 | 285,000,000.00 | 2020年09月01日 | 2025年08月31日 | 否 |
方庆华、朱彩琴 | 315,000,000.00 | 2022年02月18日 | 2023年02月17日 | 否 |
方庆华 | 100,000,000.00 | 2020年03月18日 | 2023年03月31日 | 否 |
朱彩琴 | 100,000,000.00 | 2020年03月18日 | 2023年03月31日 | 否 |
方庆华 | 15,000,000.00 | 2020年03月18日 | 2023年03月06日 | 否 |
朱彩琴 | 10,000,000.00 | 2020年03月18日 | 2023年01月20日 | 否 |
方庆华、朱彩琴 | 200,000,000.00 | 2021年04月23日 | 2024年04月30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不适用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人数 | 12.00 | 11.00 |
在本公司领取报酬人数 | 12.00 | 11.00 |
报酬总额(万元) | 528.73 | 512.51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安吉吉满盛公司 | 2,139,712.01 | |
应付账款 | 安吉嘉磊 | 7,266,357.27 | 14,374,041.67 |
应付账款 | 越南优和公司 | 906,396.40 | 704,622.65 |
应付账款 | 越南艾米公司 | 1,690,662.64 |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募集资金使用承诺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证监许可〔2022〕185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及承销工作,于2022年10月3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3元/股,截至2022年11月7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9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5,377,523.55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84,622,476.45元。募集资金投向使用情况如下:
承诺投资项目 | 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年产30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66,200.00 | 2,812.23 |
年产2500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41,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 | 4.988.96 |
合计 | 137,300.00 | 7801.19 |
1.其他重大财务承诺事项
2.
(1)公司不存在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财产抵押、质押担保情况。
3.
(2)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自身对外借款进行的财产抵押担保情况(单位:万元)
4.
担保单位 | 抵押权人 | 抵押标的物 | 抵押物账面原值 | 抵押物账面价值 | 担保借款余额 | 借款到期日 |
本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 | 土地、房屋 | 2,399.32 | 1,513.15 | 1,500.00 | 2023-2-1 |
本公司 | 土地、房屋 | 1,000.00 | 2023-2-17 | |||
本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 | 土地 | 4,991.74 | 4,817.03 | 950.00 | 2026-12-25 |
本公司 | 土地 | 2,080.00 | 2026-12-25 |
担保单位 | 抵押权人 | 抵押标的物 | 抵押物账面原值 | 抵押物账面价值 | 担保借款余额 | 借款到期日 |
本公司 | 土地 | 830.00 | 2026-12-25 | |||
本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 土地、房屋 | 837.50 | 690.73 | 747.30 | 2023-7-4 |
646.14 | 2023-8-19 | |||||
1,110.08 | 2023-9-2 | |||||
越南聚丰公司 | 越南科技及商业股份银行海防支行 | 土地、房屋、设备、存货 | 35,606.18 | 31,282.49 | 3,551.70 | 2023-1-11 |
小计 | - | - | 43,834.74 | 38,303.40 | 12,415.22 |
1.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自身对外借款进行的财产质押担保情况(单位:万元)
担保单位 | 质押权人 | 质押标的物 | 质押物账面原值 | 质押物账面价值 | 担保借款余额 | 借款到期日 |
本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 | 应收账款 | 1,710.25 | 1,710.25 | 1,500.00 | 2023-2-1 |
本公司 | 应收账款 | 1,128.57 | 1,128.57 | 1,000.00 | 2023-2-17 | |
本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 | 应收账款 | 1,826.82 | 1,826.82 | 1,500.00 | 2023-1-4 |
本公司 | 应收账款 | 2,769.89 | 2,769.89 | 2,000.00 | 2023-3-16 | |
小计 | - | - | 7,435.53 | 7,435.53 | 6,000.00 | - |
2、或有事项
(1)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50,000,00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150,000,000.00 |
利润分配方案 | 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报告期末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5元(含税),共计15,000万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9,600万股。以上股利分配预案尚须提交2022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1、其他
1.
本节所列数据除非特别说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
1.租赁
1、作为承租人
(1)各类使用权资产的账面原值、累计折旧以及减值准备等详见本附注五(十四)“使用权资产”之说明。
(2)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项目 | 本期数 |
计入财务费用的租赁负债利息 | 103,207.89 |
(3)租赁的简化处理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租赁费用情况如下:
项目 | 本期数 |
短期租赁费用 | 3,271,799.69 |
(4)计入当期损益的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项目 | 本期数 |
计入当期损益的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8,918,269.16 |
(5)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项目 | 本期数 |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7,043,661.15 |
支付的按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付款额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付款额 | 2,617,691.92 |
支付的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6,693,017.56 |
合计 | 16,354,370.63 |
2、作为出租人经营租赁
1)租赁收入
项目 | 本期数 |
租赁收入 | 1,511,260.04 |
其中:与未纳入租赁收款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1,511,260.04 |
2)资产负债表日后将收到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项目 |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项目 |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1年 | 465,260.92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2年 | 334,512.29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3年 | 344,028.18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4年 | 209,825.17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5年 | - |
剩余年度 | - |
合计 | 1,353,626.56 |
1.公开发行股票2022年10月3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5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90,0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5,377,523.55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4,622,476.45元,其中30,000,000.00元计入股本,剩余1,754,622,476.45元计入资本公积,上述公开发行新增股本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1月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K10392号《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已于2023年2月2日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美国AS中信保赔偿款事项说明
2022年5月9日,美国AS公告宣布向美国特拉华州破产法院提交破产保护申请,公司相应已启动中信保赔付程序,于2022年9月14日向中信保正式提交《索赔申请书》。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美国AS集团3,417.71万元(490.73万美元),坏账准备余额1,671.53万元。2023年1月12日,公司已收到中信保浙江分公司的《赔偿通知书》,并于2023年1月17日收到赔偿款385万美元。截至2023年1月17日,中信保针对美国AS破产事项涉及的保险赔偿已全部结清。上述事项公司已于2023年1月19日公告编号2023-001进行公告披露。
(四)中美贸易摩风险
2020年8月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声明,自2020年8月7日开始对包括公司在内的多个行业恢复加征25%关税,如果未来中美贸易关系进一步恶化,美国继续提高关税或采取其他贸易保护政策,会进一步加大公司外销业务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2022年12月底开始,公司部分出口美国的货物被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纳入溯源范围,要求提供产品制造和所用原材料的产地证明材料。由于溯源资料涉及面广,且海关不断要求补充资料,对公司出口美国的货物通关造成障碍和不利影响。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5,693,489.96 | 8.34% | 12,039,097.09 | 46.86% | 13,654,392.87 | 527,881.30 | 0.14% | 527,881.30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82,277,467.84 | 91.66% | 6,918,390.30 | 2.45% | 275,359,077.54 | 385,413,083.49 | 99.86% | 7,042,681.94 | 1.83% | 378,370,401.55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38,186,672.55 | 44.87% | 6,918,390.30 | 5.01% | 131,268,282.25 | 140,853,638.86 | 36.50% | 7,042,681.94 | 5.00% | 133,810,956.92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144,090,795.29 | 46.79% | 144,090,795.29 | 244,559,444.63 | 63.37% | 244,559,444.63 | ||||
合计 | 307,970,957.80 | 100.00% | 18,957,487.39 | 6.16% | 289,013,470.41 | 385,940,964.79 | 100.00% | 7,570,563.24 | 1.96% | 378,370,401.5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2,039,097.09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美国AS | 22,634,129.07 | 9,059,139.46 | 40.02% | 第十节、七、3、(1) |
西班牙GZ | 2,562,247.23 | 2,482,843.97 | 96.90% | 因存在质量纠纷,预计无法收回 |
重庆庆科商贸有限公司 | 497,113.66 | 497,113.6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25,693,489.96 | 12,039,097.0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6,918,390.3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38,126,294.76 | 6,906,314.74 | 5.00% |
1-2年 | 60,377.79 | 12,075.56 | 20.00%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144,090,795.29 | ||
合计 | 282,277,467.84 | 6,918,390.3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不适用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07,284,999.10 |
1至2年 | 685,958.70 |
合计 | 307,970,957.80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27,881.30 | 12,039,097.09 | 527,881.30 | 12,039,097.09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042,681.94 | -124,291.64 | 6,918,390.30 | |||
合计 | 7,570,563.24 | 11,914,805.45 | 527,881.30 | 18,957,487.3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不适用 |
不适用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25,564,769.53 | 40.77% | 6,278,238.48 |
第二名 | 123,071,356.62 | 39.96% | |
第三名 | 22,634,129.07 | 7.35% | 9,059,139.46 |
第四名 | 21,019,438.67 | 6.83% | |
第五名 | 5,858,097.36 | 1.90% | 292,904.87 |
合计 | 298,147,791.25 | 96.81%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24,259,417.04 | 435,599,687.69 |
合计 | 24,259,417.04 | 435,599,687.69 |
(1)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借款 | 526,460.00 | 326,109,944.58 |
应收退税 | 9,673,831.20 | 25,764,869.48 |
押金保证金 | 3,214,430.51 | 3,469,979.00 |
设备款 | 12,547,554.02 | 80,830,343.58 |
期权手续费 | 258,400.00 | |
其他 | 24,432.46 | 6,100.00 |
合计 | 25,986,708.19 | 436,439,636.64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839,948.95 | 839,948.95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801,600.00 | 801,600.00 | ||
本期计提 | 6,942.20 | 880,400.00 | 887,342.20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45,291.15 | 1,682,000.00 | 1,727,291.15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0,752,522.72 |
1至2年 | 2,040,185.47 |
2至3年 | 3,024,000.00 |
3年以上 | 170,000.00 |
4至5年 | 20,000.00 |
5年以上 | 150,000.00 |
合计 | 25,986,708.19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39,948.95 | 887,342.20 | 1,727,291.15 | |||
合计 | 839,948.95 | 887,342.20 | 1,727,291.1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不适用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越南聚丰公司 | 关联方款项 | 12,547,554.02 | 1年以内,1到2年 | 48.28% | |
国家金库安吉支库 | 出口退税 | 9,673,831.20 | 1年以内 | 37.23% | |
浙江省安吉经济发展总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3,000,000.00 | 2-3年 | 11.54% | 1,500,000.00 |
普星(安吉)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100,000.00 | 3年以上 | 0.38% | 100,000.00 |
王欢 | 借款 | 100,000.00 | 1年以内 | 0.38% | 5,000.00 |
潘可松 | 借款 | 100,000.00 | 1年以内 | 0.38% | 5,000.00 |
合计 | 25,521,385.22 | 98.19% | 1,610,000.00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40,009,222.05 | 140,009,222.05 | 140,009,222.05 | 140,009,222.05 | ||
合计 | 140,009,222.05 | 140,009,222.05 | 140,009,222.05 | 140,009,222.05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香港聚丰公司 | 139,670,242.05 | 139,670,242.05 | |||||
香港爱德公 | 338,980.00 | 338,980.00 |
司 | |||
合计 | 140,009,222.05 | 140,009,222.05 |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167,312,195.40 | 861,773,566.25 | 1,485,915,772.57 | 1,202,949,013.42 |
其他业务 | 270,794,559.00 | 254,979,764.70 | 313,471,121.71 | 318,711,297.64 |
合计 | 1,438,106,754.40 | 1,116,753,330.95 | 1,799,386,894.28 | 1,521,660,311.06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商品类型 | ||||
其中: | ||||
WPC地板 | 702,662,327.81 | 702,662,327.81 | ||
SPC地板 | 402,348,731.63 | 402,348,731.63 | ||
LVT地板 | 35,322,910.47 | 35,322,910.47 | ||
MGO地板 | 24,119,176.56 | 24,119,176.56 | ||
其他 | 2,859,048.93 | 2,859,048.93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境外 | 1,165,012,768.83 | 1,165,012,768.83 | ||
境内 | 2,299,426.57 | 2,299,426.57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 |
其中: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其中: |
按合同期限分类
按合同期限分类 |
其中: |
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
其中: |
合计
合计 | 1,167,312,195.40 | 1,167,312,195.40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不适用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411,869,587.50元,其中,411,869,587.50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不适用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72,271.65 | 123,894.27 |
远期外汇合约、期权投资收益 | -3,192,853.46 | 4,470,891.31 |
期货投资收益 | -25,982,263.68 | |
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及结构性存款投资收益 | 63,863.01 | |
合计 | -3,120,581.81 | -21,323,615.09 |
十六、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0,703.09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6,196,722.1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957,176.94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550,711.39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527,881.3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18,224.3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01,889.6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11,445.28 | |
合计 | 11,170,440.80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4.09% | 4.1 | 4.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3.38% | 3.98 | 3.98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